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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燕实祥都苦笑连连,她又踏前一步,走到燕破岳面前:“你可不以道歉,我是一个女人,心眼比针尖还小,最喜欢的就是记仇,你今天先对我又搂又抱占足便宜,转手就翻脸不认人,指着鼻子骂我是野女人,你小心我嫁不出去,就反过头来天天缠着你老爸,你老爸可是单身十年了,现在还不到五十岁,你认为你老爸能抵挡多久,才会让我成为你的小小妈?!”
在客厅中,几个无良师父嘴里都在轻轻吸着气,彼此亮出一根大拇指,牛逼,真是牛逼!
燕破岳纵然是被三个无良师父教导了两个月,本质上来说依然是纯洁少年一枚,记忆中对女性认知最多的,就是温柔可亲的小妈,猝不及防之下,当真是被刘招弟集泼辣、大胆、放肆于一体的唇枪舌剑攻击得体无完肤兼之目瞪口呆。
“怎么着,是不是心里寻思着,没有见过我这么没皮没脸的野女人?”
刘招弟再次踏前一步:“我还没出生爹就死了,是我娘一手把我拉扯长大,我从小就能揍得村子里那些小屁孩抱头乱窜,看到有人敢欺负我娘,我能脱下鞋巴子就往他们头上砸,真被逼急了眼,扛桶洋油往他们家门口一倒,点上一根火柴一起完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刘招弟就是这个疯样,这辈子怕是都改不了了。”
燕破岳现在根据刘招弟说的话,已经渐渐理清了脉络。这丫头为了给母亲治病,铤而走险煽动村民,却不想遇到了自家老爸,敲诈勒索不成可能是母子连心,急红了眼之下,不顾一切地对着老爸发起攻击,也许是她的孝心,也许是她的泼辣,也许是老爸真的抽了疯,总之是不打不相识,老爸以私人的名义帮助了刘招弟。刘招弟平时是个不吃亏的主儿,得了别人的恩惠,也不愿意平白受着,就跑过来担任起“小保姆”的角色,看她展现出来的唇枪舌剑,只怕老爹一开始不同意,也是被她纠缠得无可奈何,才终于点头放行。
燕破岳的目光突然微微一凝,他看到在刘招弟的右胸上,别着一朵白色的布花,虽然她现在并没有戴孝,但是那朵布花已经足够说明,她刚刚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亲人。
“我娘去了,虽然有燕叔帮忙,让她转到了大医院做手术,但她还是没挺过来。”
说起自己的亲娘,刘招弟的声音也微微低沉,旋即又高昂起来:“我娘病了三年,在这三年时间里,我能做的,可以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现在我娘去了,我不需要在我娘走后才装模作样地扮什么孝子贤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我这个野女人就来了。”
一个从小就没有了爹,娘又身患重病的女孩,她一路走来必定是磕磕碰碰,无论是她的唇枪舌剑,还是她一言不合,就敢脱下鞋子追打男人的泼辣野蛮,都是为了生存而渐渐拥有的保护色。
看着面前这个猛一接触显得过于粗鲁,几和泼妇无异,但是内心深处却自成天地,绝无半点自卑,骄傲得仿佛天之骄子般的女孩,燕破岳的耳边,突然响起了郑智化唱的《小草》这首歌。
小小的草,迎风在摇,
狂风暴雨之中挺直了腰;
别笑我小,别笑我孬,
风吹雨打之后依然不倒;
动荡的大地之中落地生根,
苦难的时代之中不屈不挠;
小小的草,志气不小,
风雨之中任我招摇……
这个女孩,她分明就是一株在风雨之中依然不倒,在苦难之中不屈不挠的小草,不,以她的坚强和骄傲,只要得到适当的土壤和阳光,她甚至可以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
燕破岳嘴唇微动,想要收回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但是刘招弟微微昂起的下巴,却在瞬间刺痛了他的双眼,让燕破岳举起了手中的围裙:“你想来当保姆还债,只要我爸同意,我无所谓,但是这条我小妈用过的围裙,你不能用,也不许用。”
刘招弟瞪着燕破岳:“小破孩,我不喜欢你,很不喜欢。”
“彼此,彼此。”燕破岳当着刘招弟的面,把围裙放进脸盆里,倒上洗衣粉开始揉搓,他用力搓得满盆都是泡泡,“拜托你下次翻主人家的衣柜时,先想一想,不问自取这种行为的另外一个名称是什么。”
“不愧是读书人、高才生,拐弯抹角的,不就是想说我是贼嘛,围裙是燕叔帮我找的,这不问自取的名头,您还是留给自己用的好。”刘招弟眉角一挑,嘴上的火力全开,“看不出来,你这个看到几粒花生米就会晕倒的小破孩,嘴皮子还挺溜,那我就想请问一下读书人了,在外面被人欺负得连个‘不’字都不敢说,回到家里就神气活现指手画脚,这种行为又叫什么?”
燕破岳抛掉围裙猛地站起,怒视着刘招弟,却看到刘招弟一伸手从口袋中掏出几粒花生米,取出其中一粒抛进嘴中。
燕破岳的脸色在瞬间变得一片苍白,他捂着自己的胃蹲到了地上,几乎喘不过气来,刘招弟没心没肺地继续吃着花生米,以嘲讽的语气道:“看看你现在软成一摊烂泥的尸+从样,说你是窝里横都是抬举。你这比大姑娘还大姑娘的娇气病,得治!实在受不了的话,你求我啊。”
燕实祥嘴角轻轻一抽,想要说什么,却看到魔法师对他竖起一根中指,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
受到刘招弟的刺激,燕破岳咬着牙,竟然一点点慢慢重新支撑起了身体,但就是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就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汗水就像是下雨一样从他的皮肤中渗出,转眼间就将全身的衣衫都浸透了。
燕破岳狠狠反瞪着“野蛮女”,他发誓,他讨厌极了这个泼辣得过分,而且骂人专门揭短,打人专门打脸的女人,他讨厌这个女人脸上的坚强与得意,他讨厌这个女人,在他面前嚼花生米的模样,他讨厌这个女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咦,扶不上墙的烂泥,一咬牙变成软脚虾了?怎么说也算是一种巨大进步了,不错,不错。”
刘招弟将最后一粒花生米送到燕破岳面前,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可恶,怎么看怎么讨厌:“怎么样,要不要来上一粒,很香的。我知道你讨厌我,要不这样吧,只要你能把这粒花生米吃掉,就说明我帮你治好了病,也算是还清了债,我今天就可以直接滚蛋回家……”
刘招弟还没有说完,就看到燕破岳脸上露出难受至极的表情,喉结都在上下涌动,紧接着燕破岳猛地张开了嘴。
呃唔……
“呸呸呸,你这个小破孩儿,往哪吐呢?这是我今天刚换的衣服!”
打得燕实祥都苦笑连连,她又踏前一步,走到燕破岳面前:“你可不以道歉,我是一个女人,心眼比针尖还小,最喜欢的就是记仇,你今天先对我又搂又抱占足便宜,转手就翻脸不认人,指着鼻子骂我是野女人,你小心我嫁不出去,就反过头来天天缠着你老爸,你老爸可是单身十年了,现在还不到五十岁,你认为你老爸能抵挡多久,才会让我成为你的小小妈?!”
在客厅中,几个无良师父嘴里都在轻轻吸着气,彼此亮出一根大拇指,牛逼,真是牛逼!
燕破岳纵然是被三个无良师父教导了两个月,本质上来说依然是纯洁少年一枚,记忆中对女性认知最多的,就是温柔可亲的小妈,猝不及防之下,当真是被刘招弟集泼辣、大胆、放肆于一体的唇枪舌剑攻击得体无完肤兼之目瞪口呆。
“怎么着,是不是心里寻思着,没有见过我这么没皮没脸的野女人?”
刘招弟再次踏前一步:“我还没出生爹就死了,是我娘一手把我拉扯长大,我从小就能揍得村子里那些小屁孩抱头乱窜,看到有人敢欺负我娘,我能脱下鞋巴子就往他们头上砸,真被逼急了眼,扛桶洋油往他们家门口一倒,点上一根火柴一起完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刘招弟就是这个疯样,这辈子怕是都改不了了。”
燕破岳现在根据刘招弟说的话,已经渐渐理清了脉络。这丫头为了给母亲治病,铤而走险煽动村民,却不想遇到了自家老爸,敲诈勒索不成可能是母子连心,急红了眼之下,不顾一切地对着老爸发起攻击,也许是她的孝心,也许是她的泼辣,也许是老爸真的抽了疯,总之是不打不相识,老爸以私人的名义帮助了刘招弟。刘招弟平时是个不吃亏的主儿,得了别人的恩惠,也不愿意平白受着,就跑过来担任起“小保姆”的角色,看她展现出来的唇枪舌剑,只怕老爹一开始不同意,也是被她纠缠得无可奈何,才终于点头放行。
燕破岳的目光突然微微一凝,他看到在刘招弟的右胸上,别着一朵白色的布花,虽然她现在并没有戴孝,但是那朵布花已经足够说明,她刚刚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亲人。
“我娘去了,虽然有燕叔帮忙,让她转到了大医院做手术,但她还是没挺过来。”
说起自己的亲娘,刘招弟的声音也微微低沉,旋即又高昂起来:“我娘病了三年,在这三年时间里,我能做的,可以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现在我娘去了,我不需要在我娘走后才装模作样地扮什么孝子贤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我这个野女人就来了。”
一个从小就没有了爹,娘又身患重病的女孩,她一路走来必定是磕磕碰碰,无论是她的唇枪舌剑,还是她一言不合,就敢脱下鞋子追打男人的泼辣野蛮,都是为了生存而渐渐拥有的保护色。
看着面前这个猛一接触显得过于粗鲁,几和泼妇无异,但是内心深处却自成天地,绝无半点自卑,骄傲得仿佛天之骄子般的女孩,燕破岳的耳边,突然响起了郑智化唱的《小草》这首歌。
小小的草,迎风在摇,
狂风暴雨之中挺直了腰;
别笑我小,别笑我孬,
风吹雨打之后依然不倒;
动荡的大地之中落地生根,
苦难的时代之中不屈不挠;
小小的草,志气不小,
风雨之中任我招摇……
这个女孩,她分明就是一株在风雨之中依然不倒,在苦难之中不屈不挠的小草,不,以她的坚强和骄傲,只要得到适当的土壤和阳光,她甚至可以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
燕破岳嘴唇微动,想要收回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但是刘招弟微微昂起的下巴,却在瞬间刺痛了他的双眼,让燕破岳举起了手中的围裙:“你想来当保姆还债,只要我爸同意,我无所谓,但是这条我小妈用过的围裙,你不能用,也不许用。”
刘招弟瞪着燕破岳:“小破孩,我不喜欢你,很不喜欢。”
“彼此,彼此。”燕破岳当着刘招弟的面,把围裙放进脸盆里,倒上洗衣粉开始揉搓,他用力搓得满盆都是泡泡,“拜托你下次翻主人家的衣柜时,先想一想,不问自取这种行为的另外一个名称是什么。”
“不愧是读书人、高才生,拐弯抹角的,不就是想说我是贼嘛,围裙是燕叔帮我找的,这不问自取的名头,您还是留给自己用的好。”刘招弟眉角一挑,嘴上的火力全开,“看不出来,你这个看到几粒花生米就会晕倒的小破孩,嘴皮子还挺溜,那我就想请问一下读书人了,在外面被人欺负得连个‘不’字都不敢说,回到家里就神气活现指手画脚,这种行为又叫什么?”
燕破岳抛掉围裙猛地站起,怒视着刘招弟,却看到刘招弟一伸手从口袋中掏出几粒花生米,取出其中一粒抛进嘴中。
燕破岳的脸色在瞬间变得一片苍白,他捂着自己的胃蹲到了地上,几乎喘不过气来,刘招弟没心没肺地继续吃着花生米,以嘲讽的语气道:“看看你现在软成一摊烂泥的尸+从样,说你是窝里横都是抬举。你这比大姑娘还大姑娘的娇气病,得治!实在受不了的话,你求我啊。”
燕实祥嘴角轻轻一抽,想要说什么,却看到魔法师对他竖起一根中指,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
受到刘招弟的刺激,燕破岳咬着牙,竟然一点点慢慢重新支撑起了身体,但就是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就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汗水就像是下雨一样从他的皮肤中渗出,转眼间就将全身的衣衫都浸透了。
燕破岳狠狠反瞪着“野蛮女”,他发誓,他讨厌极了这个泼辣得过分,而且骂人专门揭短,打人专门打脸的女人,他讨厌这个女人脸上的坚强与得意,他讨厌这个女人,在他面前嚼花生米的模样,他讨厌这个女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咦,扶不上墙的烂泥,一咬牙变成软脚虾了?怎么说也算是一种巨大进步了,不错,不错。”
刘招弟将最后一粒花生米送到燕破岳面前,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可恶,怎么看怎么讨厌:“怎么样,要不要来上一粒,很香的。我知道你讨厌我,要不这样吧,只要你能把这粒花生米吃掉,就说明我帮你治好了病,也算是还清了债,我今天就可以直接滚蛋回家……”
刘招弟还没有说完,就看到燕破岳脸上露出难受至极的表情,喉结都在上下涌动,紧接着燕破岳猛地张开了嘴。
呃唔……
“呸呸呸,你这个小破孩儿,往哪吐呢?这是我今天刚换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