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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趁着天还没亮,李瑾从草庵里找到锄头和铁铲,找了个偏僻地方,挖了个坑将王道人的尸身埋了。虽说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凶徒,但是既然已经偿命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不该再让他曝尸荒野。将王道人的尸身埋了,天色开始放明,李瑾抬眼观望这座高岭。
果然好座高岭,但见:高山峻岭,峭壁悬崖。石角棱层侵斗柄,树梢仿佛接云霄。烟岚堆里,时闻幽鸟闲啼;翡翠阴中,每听哀岩下惊张猎户。好似峨嵋山顶过,浑如大庾岭头行。
看到这险峻的高岭,又想起了妖道的名号和沈睿这少年,李瑾顿时明了自己身处何地了。想来这就是原著中武松血溅鸳鸯楼之后扮成头陀赶往青州二龙山时途径的蜈蚣岭了。王道人就是武松拿来祭刀的妖道了,沈睿这倒霉孩子也是被武松一刀砍了,连个名字都没报,就领了盒饭。
此时天色大亮,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雨后的山间空气清新异常。看着渐渐升起的朝阳,李瑾深吸一口气,随即吐出。连日来憋闷的心情终于开阔了不少。
李瑾原本并不想与施恩起冲突,只是施恩非要找李瑾的麻烦,李瑾也就只能将他送下地狱了。至于管营、差拨、王道人,原本就死有余辜,李瑾自从出东京一来胸中一直憋着一口气无处发,这些人正好撞到他的刀口上来,自然无有幸免之理。
为今之计,李瑾只有先返回东京,再图将来。如今已经是五月了,到了六月中旬,就是原本林冲被陷害刺配到沧州的时候,如今加入了自己这个未知因素,不知道事情会出怎样的变化,李瑾心中实在为这个仁厚的兄长担忧,所以要赶紧赶回东京。只是如今自己的官司发了,一路上只怕到处都是画影图形捉拿自己的公人,只有饶一个大圈再回东京了。只盼这一段时间不会出什么意外。
好在李瑾出东京的时候交代过鲁智深,当时闻焕章也在场,到了孟州之后又托王虎、程豹给鲁智深带了书信,有这两人照料林冲,想来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一番思索,红日已经完全跃出了山头,看时辰已经是辰时了,李瑾随即收拾心情,提上工具回转草庵。到了庵前,沈睿这小子已经起来了,正在庵前焦急地转圈。看到李瑾的身影,沈睿长出了一口气,赶紧欣喜地迎上来,接过李瑾手上的工具,说道:“大哥,你去哪了?”
“去将那妖道的尸首埋了,咱们今日就走,总不好将他的尸身留在人家的坟庵内。”李瑾解释了一句。想到他刚才着急的样子,接着说道:“你放心吧,我既然答应了要带着你,又让你叫我大哥,除非是你自己要走,否则我是不会丢下你的。”
“嗯,我相信大哥。”听了李瑾的保证,这小子明显松了口气。
“好了,去收拾收拾,咱们吃点东西,马上赶路。”李瑾摸了摸沈睿的头。李瑾身长六尺三(一米九五),沈睿这小子才十四岁不到,身体还没长开,这一下倒是真像长兄在安慰幼弟。沈睿随即跑进了草庵,准备吃食去了。
吃过早饭,两人收拾了一下,下了蜈蚣岭。李瑾背着包裹,手中提着一把剑,沈睿也是同样的打扮。两人手中的剑,自然是王道人的双剑了。
王道人这一对宝剑倒是极为不错,在李瑾看来已经比自己从前用的剑好太多了,比广惠的雪花镔铁戒刀也差不到哪去。也是,在原著中,王道人可是仗着这一对宝剑和武松手中的戒刀斗了十几回合,最后是因为武艺不及武松才被斩去项上人头,李瑾手中正缺趁手的武器,自然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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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趁着天还没亮,李瑾从草庵里找到锄头和铁铲,找了个偏僻地方,挖了个坑将王道人的尸身埋了。虽说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凶徒,但是既然已经偿命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不该再让他曝尸荒野。将王道人的尸身埋了,天色开始放明,李瑾抬眼观望这座高岭。
果然好座高岭,但见:高山峻岭,峭壁悬崖。石角棱层侵斗柄,树梢仿佛接云霄。烟岚堆里,时闻幽鸟闲啼;翡翠阴中,每听哀岩下惊张猎户。好似峨嵋山顶过,浑如大庾岭头行。
看到这险峻的高岭,又想起了妖道的名号和沈睿这少年,李瑾顿时明了自己身处何地了。想来这就是原著中武松血溅鸳鸯楼之后扮成头陀赶往青州二龙山时途径的蜈蚣岭了。王道人就是武松拿来祭刀的妖道了,沈睿这倒霉孩子也是被武松一刀砍了,连个名字都没报,就领了盒饭。
此时天色大亮,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雨后的山间空气清新异常。看着渐渐升起的朝阳,李瑾深吸一口气,随即吐出。连日来憋闷的心情终于开阔了不少。
李瑾原本并不想与施恩起冲突,只是施恩非要找李瑾的麻烦,李瑾也就只能将他送下地狱了。至于管营、差拨、王道人,原本就死有余辜,李瑾自从出东京一来胸中一直憋着一口气无处发,这些人正好撞到他的刀口上来,自然无有幸免之理。
为今之计,李瑾只有先返回东京,再图将来。如今已经是五月了,到了六月中旬,就是原本林冲被陷害刺配到沧州的时候,如今加入了自己这个未知因素,不知道事情会出怎样的变化,李瑾心中实在为这个仁厚的兄长担忧,所以要赶紧赶回东京。只是如今自己的官司发了,一路上只怕到处都是画影图形捉拿自己的公人,只有饶一个大圈再回东京了。只盼这一段时间不会出什么意外。
好在李瑾出东京的时候交代过鲁智深,当时闻焕章也在场,到了孟州之后又托王虎、程豹给鲁智深带了书信,有这两人照料林冲,想来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一番思索,红日已经完全跃出了山头,看时辰已经是辰时了,李瑾随即收拾心情,提上工具回转草庵。到了庵前,沈睿这小子已经起来了,正在庵前焦急地转圈。看到李瑾的身影,沈睿长出了一口气,赶紧欣喜地迎上来,接过李瑾手上的工具,说道:“大哥,你去哪了?”
“去将那妖道的尸首埋了,咱们今日就走,总不好将他的尸身留在人家的坟庵内。”李瑾解释了一句。想到他刚才着急的样子,接着说道:“你放心吧,我既然答应了要带着你,又让你叫我大哥,除非是你自己要走,否则我是不会丢下你的。”
“嗯,我相信大哥。”听了李瑾的保证,这小子明显松了口气。
“好了,去收拾收拾,咱们吃点东西,马上赶路。”李瑾摸了摸沈睿的头。李瑾身长六尺三(一米九五),沈睿这小子才十四岁不到,身体还没长开,这一下倒是真像长兄在安慰幼弟。沈睿随即跑进了草庵,准备吃食去了。
吃过早饭,两人收拾了一下,下了蜈蚣岭。李瑾背着包裹,手中提着一把剑,沈睿也是同样的打扮。两人手中的剑,自然是王道人的双剑了。
王道人这一对宝剑倒是极为不错,在李瑾看来已经比自己从前用的剑好太多了,比广惠的雪花镔铁戒刀也差不到哪去。也是,在原著中,王道人可是仗着这一对宝剑和武松手中的戒刀斗了十几回合,最后是因为武艺不及武松才被斩去项上人头,李瑾手中正缺趁手的武器,自然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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