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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忠义,如今为何背离韩遂而投效到我武威军中?”马超紧紧地盯着成公英,开口问道。
成公英面色一红,羞赧的开口道:“英虽出身卑微,可也知礼义廉耻之大义。韩太守身为汉臣,却举兵叛汉,乃是不忠之举,然成公英身受韩太守知遇之恩,当时也只好以命相随。之后英以性命为报,已经偿还了韩太守的恩情。此身死而复生,全赖成将军所赐,故成公英愿弃暗投明,略尽绵薄之力。”
“说得好!”马超大声称赞了成公英一句,随后转头看向成宜,道:“这个人,我要了,可否?”
成宜自然不会推脱,这成公英本来就是赵云救回来的,按理说也应该交给马超来处置,既然马超有心将成公英收入麾下,成宜也愿意承人之美。
在祖厉城中修整了半日,补充好了干粮、清水之后,马超也不在逗留,率部继续赶往了陇西,只是在他的部队中,却多出了成公英的身影。
一路飞驰,不知跑了多远的路途,马超所部以最快的速度向陇西方向挺进,经过数日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陇西郡与金城郡的交界处,再往前,便进入陇西的地界了。
派出一队探马,去前方打探消息,马超下令其余的部队原地修整,补充水分。当马超看着身后的部众们虽然面带疲惫之色,却不折不扣的执行的自己的命令,手脚麻利并且井然有序的进行修整的时候,马超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一般的部队在长途行军的时候,都需要有特定的后勤兵在后跟随,负责运输作战部队的粮草和衣被等日常用品,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辎重兵部队,但是马超麾下的精锐部队,在马超的刻意训练下,是没辎重部队跟随的,一切的军用物资,都是随身携带,除了没有大型的战争器械外,常见的辎重一样也不缺。
马超这样要求部下的精锐,是受到后世特种兵的培养而启发出来的。后世的特种兵都是随身携带军用物资,这样就摆脱了受制与后勤辎重部队的限制,刻意随意的在战场上往来穿梭,机动性和灵活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提升,而且没有辎重部队跟随,也能起到迷惑敌人的作用,让敌人摸不清自己的行踪。
当然,特种兵也有其局限性,就是不能单独投入到大规模的战争中,必须配合其他部队才能进行大规模的作战;而且特种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每一个特种兵的都必须要拥有强悍的身体素质和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后才能经过严格的训练,去执行各种危险的任务。
在看到部下将士们的表现之后,马超知道,他亲手训练的两支精锐部队,正在向着特种部队转型,而且距离他心中的达标水准,已经不远了,在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再经历一些战火的考验,他们便会真正蜕变成马超手中的两把尖刀,马战步战,皆威震敌胆!
时间不长,被派出去的探马飞奔了回来,在他们的身边,还跟着一辆简朴的马车,赶车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农家汉子。
探马中的一人,来到马超身前禀报:“少主,兄弟们去前面探视地形的时候,遇到了一群马贼,正在劫掠一队百姓,兄弟们赶上去救援,最后只救出来这辆马车上的两个人,其余的人均已遇害……”
正在说话间,一个年纪在五旬上下,身穿一袭长袍的文士,掀开了马车的帘子,迈步从马车上走了下来,隔空对着马超行礼说道:“适才遇到马贼,幸亏将军的部下及时赶到,救了吾的性命,请受此一拜。”
在这个五旬文士弯腰行礼的时候,马超无意间看到他胸口处露出了一个钱袋的边角,上面隐约绣着一个“贾”字。
心中一动,马超迈步上前,道:“先生不必多礼。敢问先生是何处人士?因何遭遇到了马贼?”
那五旬文士直起了腰,答道:“吾本姓文,乃是武威姑臧人士,因做了些买卖,举家迁到了陇西居住,谁料不久前叛军大举来犯,吾不得已之下,只好携家带口意欲重回故土,谁料半路遭遇了马贼,全家老幼,竟……唉。”言语之中,透着无尽的伤感之意。
五旬文士娓娓道来,令马超在唏嘘之余,心中却生出了一丝疑惑。按时间来说,如果是在韩遂率军围困陇县之前,这个文士举家离开的话,那理应早就离开了陇西才对;若是在韩遂围困陇西之后,那他是怎么携家带口的从重重叛军中走出来的?而且,先前马超在无意见看到这个文士露出来的钱袋上绣着一个“贾”字,按照这个时代的风俗,此人理应姓贾才对,他却为何要说自己姓文?
重重疑虑,令马超陷入了深思之中。
人忠义,如今为何背离韩遂而投效到我武威军中?”马超紧紧地盯着成公英,开口问道。
成公英面色一红,羞赧的开口道:“英虽出身卑微,可也知礼义廉耻之大义。韩太守身为汉臣,却举兵叛汉,乃是不忠之举,然成公英身受韩太守知遇之恩,当时也只好以命相随。之后英以性命为报,已经偿还了韩太守的恩情。此身死而复生,全赖成将军所赐,故成公英愿弃暗投明,略尽绵薄之力。”
“说得好!”马超大声称赞了成公英一句,随后转头看向成宜,道:“这个人,我要了,可否?”
成宜自然不会推脱,这成公英本来就是赵云救回来的,按理说也应该交给马超来处置,既然马超有心将成公英收入麾下,成宜也愿意承人之美。
在祖厉城中修整了半日,补充好了干粮、清水之后,马超也不在逗留,率部继续赶往了陇西,只是在他的部队中,却多出了成公英的身影。
一路飞驰,不知跑了多远的路途,马超所部以最快的速度向陇西方向挺进,经过数日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陇西郡与金城郡的交界处,再往前,便进入陇西的地界了。
派出一队探马,去前方打探消息,马超下令其余的部队原地修整,补充水分。当马超看着身后的部众们虽然面带疲惫之色,却不折不扣的执行的自己的命令,手脚麻利并且井然有序的进行修整的时候,马超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一般的部队在长途行军的时候,都需要有特定的后勤兵在后跟随,负责运输作战部队的粮草和衣被等日常用品,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辎重兵部队,但是马超麾下的精锐部队,在马超的刻意训练下,是没辎重部队跟随的,一切的军用物资,都是随身携带,除了没有大型的战争器械外,常见的辎重一样也不缺。
马超这样要求部下的精锐,是受到后世特种兵的培养而启发出来的。后世的特种兵都是随身携带军用物资,这样就摆脱了受制与后勤辎重部队的限制,刻意随意的在战场上往来穿梭,机动性和灵活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提升,而且没有辎重部队跟随,也能起到迷惑敌人的作用,让敌人摸不清自己的行踪。
当然,特种兵也有其局限性,就是不能单独投入到大规模的战争中,必须配合其他部队才能进行大规模的作战;而且特种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每一个特种兵的都必须要拥有强悍的身体素质和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后才能经过严格的训练,去执行各种危险的任务。
在看到部下将士们的表现之后,马超知道,他亲手训练的两支精锐部队,正在向着特种部队转型,而且距离他心中的达标水准,已经不远了,在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再经历一些战火的考验,他们便会真正蜕变成马超手中的两把尖刀,马战步战,皆威震敌胆!
时间不长,被派出去的探马飞奔了回来,在他们的身边,还跟着一辆简朴的马车,赶车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农家汉子。
探马中的一人,来到马超身前禀报:“少主,兄弟们去前面探视地形的时候,遇到了一群马贼,正在劫掠一队百姓,兄弟们赶上去救援,最后只救出来这辆马车上的两个人,其余的人均已遇害……”
正在说话间,一个年纪在五旬上下,身穿一袭长袍的文士,掀开了马车的帘子,迈步从马车上走了下来,隔空对着马超行礼说道:“适才遇到马贼,幸亏将军的部下及时赶到,救了吾的性命,请受此一拜。”
在这个五旬文士弯腰行礼的时候,马超无意间看到他胸口处露出了一个钱袋的边角,上面隐约绣着一个“贾”字。
心中一动,马超迈步上前,道:“先生不必多礼。敢问先生是何处人士?因何遭遇到了马贼?”
那五旬文士直起了腰,答道:“吾本姓文,乃是武威姑臧人士,因做了些买卖,举家迁到了陇西居住,谁料不久前叛军大举来犯,吾不得已之下,只好携家带口意欲重回故土,谁料半路遭遇了马贼,全家老幼,竟……唉。”言语之中,透着无尽的伤感之意。
五旬文士娓娓道来,令马超在唏嘘之余,心中却生出了一丝疑惑。按时间来说,如果是在韩遂率军围困陇县之前,这个文士举家离开的话,那理应早就离开了陇西才对;若是在韩遂围困陇西之后,那他是怎么携家带口的从重重叛军中走出来的?而且,先前马超在无意见看到这个文士露出来的钱袋上绣着一个“贾”字,按照这个时代的风俗,此人理应姓贾才对,他却为何要说自己姓文?
重重疑虑,令马超陷入了深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