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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以为她没发现吗?
李妈收拾了碗筷离开病房,过了片刻,病房门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
几天不见,他好像瘦了点,憔悴了点,黑眼圈很重,眼睛也没什么神。
倒是林可薇皮肤白皙,面庞红润,神采奕奕得要发出光来。
风成凌从进来就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脸色,既不敢走近,又不想离得太远,就站在病房中间。
记忆中,林可薇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局促和无所适从的时候。
只觉得“可薇”好听
他暴戾起来的时候是火,冷酷起来的时候是冰,这两者都是令人害怕的。
可他时而又很可爱,做出一些傻傻蠢蠢的事;时而又温柔多情,心思细腻地去讨好你。
他真是个矛盾体,任何举动发生在他身上都可能,真是令人感到意外。
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她忽然觉得无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就这样静默地对峙着,淡淡的光芒从窗口倾泻而来,照着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梁,薄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骚动打破这一切——
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他的裤袋里探出半颗头,紧接着转了转咕噜噜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病床上的林可薇。
是一只小狗!
林可薇很喜欢宠物,所以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只茶杯贵宾,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脑袋还没有拳头大。
风成凌见这小东西吸引了林可薇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来,几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家伙整个身体只有一个巴掌大,两条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个跟头,四脚朝天,因为被子不平整而一时翻不起来,只好拼命抖动着四肢。
林可薇笑了,她笑着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窝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喜欢吗……”耳边,是他迟疑的声音。
林可薇低垂着眼专心地逗弄小狗,不经意地“嗯”了声。
风成凌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落地,他继续说:“它叫可薇。”
林可薇立即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
“它是母的。”
“……”这是个很烂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听的名字。”风成凌老实说。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来看去,只觉得“可薇”好听。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林可薇”。
林可薇又低头去逗弄小狗:“可是你会让我觉得你在变相骂我是狗。”
还不如一只狗
“那我再买只公的,叫成凌?”
“你那么愿意当狗,可是我不愿意啊。”
“……”风成凌。
小狗在林可薇的手里闹得欢腾,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体,可爱的泰迪头,看起来,就像一只上了电池的好动娃娃。
“你很喜欢狗?”风成凌忽然问。
“嗯。”
“那你就把我当狗那样……宽容地喜欢我。”他语出惊人。
林可薇讶异地抬头看他,却见他一脸严肃,一只紧绷的脸终于忍不住,她扑哧一声笑了。
风成凌却没有笑,还是很严肃的表情:“你笑什么?狗会的事情我都会,我会的事情,狗不一定会。”
“风成凌,你疯了——”林可薇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你怎么拿自己跟一只狗比呢?”
风成凌眼光黯然。
是,他已经堕落到连狗都会嫉妒。
买这只狗的初衷,就是因为从林可薇的父母口中得知她很有爱心,从小便喜欢小猫小狗等动物,所以他特意买了这只茶杯贵宾来讨好她。
可当他看到小狗在林可薇的掌心里舔弄、打滚、撒欢,而她却用那种喜欢得不得了的表情看着狗狗时——他又感到无比的沮丧和苍凉。
她那么讨厌他,在她眼里,他甚至连一只狗都不如。
他要做些什么,才能讨她开心?他要怎么对她,才会让她喜欢?
茫然让他第一次让对自己不自信——以前他可以用风家二少的身份,亿万的身价,俊帅的脸去勾引那些女人。
可是这些放在林可薇面前,通通没用了。
还不如一只狗,打个滚,她就会满心欢喜。
******************
医院别院的大榕树下,每到晚上9点30分左右,就会有一辆银色的林肯停在那里。
因为它来得很安静,停得也很安静,一般是在夜晚,所以路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那车内原来坐着一个人。
风亦轩精致的脸陷在昏暗里,车内没有开灯,完全被黑暗笼罩。
终于还是失去她了
他时而会点一根烟,那微小的火星也不会引人察觉。
五天了,从林可薇住院当天到现在,每到这个时间,他忙完公事就来这里。
从这里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林可薇的病房,她在二楼,窗台是外廊式的。
每当在林可薇睡觉之前,她都会站在窗台前,给花瓶里的水换一换,再拉上窗帘。
风亦轩坐在车内,眼眸深谙,每天就为了等着看她的这几分钟,然后驱车静静地离开医院。
他打探过了——今天是林可薇住院的最后一天,明天她将搬回风宅。
风亦轩狠狠地吸了口烟,打开车窗,将烟从窗口弹出去。
他本以为,只要跟她保持着朋友的关系,这辈子就都不会失去——没有永远的恋人,只有永远的朋友。
他不想失去她,所以才不肯逾越那条线。
可他没想到,从一开始,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就做不成朋友。一方隐忍,一方克制,到最后,不但没做成朋友,还越来越疏离。
他终于还是失去她了……
曾经在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吊着她,以为她一辈子都会是他的... -->>
。还真以为她没发现吗?
李妈收拾了碗筷离开病房,过了片刻,病房门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
几天不见,他好像瘦了点,憔悴了点,黑眼圈很重,眼睛也没什么神。
倒是林可薇皮肤白皙,面庞红润,神采奕奕得要发出光来。
风成凌从进来就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脸色,既不敢走近,又不想离得太远,就站在病房中间。
记忆中,林可薇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局促和无所适从的时候。
只觉得“可薇”好听
他暴戾起来的时候是火,冷酷起来的时候是冰,这两者都是令人害怕的。
可他时而又很可爱,做出一些傻傻蠢蠢的事;时而又温柔多情,心思细腻地去讨好你。
他真是个矛盾体,任何举动发生在他身上都可能,真是令人感到意外。
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她忽然觉得无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就这样静默地对峙着,淡淡的光芒从窗口倾泻而来,照着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梁,薄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骚动打破这一切——
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他的裤袋里探出半颗头,紧接着转了转咕噜噜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病床上的林可薇。
是一只小狗!
林可薇很喜欢宠物,所以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只茶杯贵宾,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脑袋还没有拳头大。
风成凌见这小东西吸引了林可薇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来,几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家伙整个身体只有一个巴掌大,两条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个跟头,四脚朝天,因为被子不平整而一时翻不起来,只好拼命抖动着四肢。
林可薇笑了,她笑着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窝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喜欢吗……”耳边,是他迟疑的声音。
林可薇低垂着眼专心地逗弄小狗,不经意地“嗯”了声。
风成凌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落地,他继续说:“它叫可薇。”
林可薇立即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
“它是母的。”
“……”这是个很烂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听的名字。”风成凌老实说。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来看去,只觉得“可薇”好听。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林可薇”。
林可薇又低头去逗弄小狗:“可是你会让我觉得你在变相骂我是狗。”
还不如一只狗
“那我再买只公的,叫成凌?”
“你那么愿意当狗,可是我不愿意啊。”
“……”风成凌。
小狗在林可薇的手里闹得欢腾,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体,可爱的泰迪头,看起来,就像一只上了电池的好动娃娃。
“你很喜欢狗?”风成凌忽然问。
“嗯。”
“那你就把我当狗那样……宽容地喜欢我。”他语出惊人。
林可薇讶异地抬头看他,却见他一脸严肃,一只紧绷的脸终于忍不住,她扑哧一声笑了。
风成凌却没有笑,还是很严肃的表情:“你笑什么?狗会的事情我都会,我会的事情,狗不一定会。”
“风成凌,你疯了——”林可薇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你怎么拿自己跟一只狗比呢?”
风成凌眼光黯然。
是,他已经堕落到连狗都会嫉妒。
买这只狗的初衷,就是因为从林可薇的父母口中得知她很有爱心,从小便喜欢小猫小狗等动物,所以他特意买了这只茶杯贵宾来讨好她。
可当他看到小狗在林可薇的掌心里舔弄、打滚、撒欢,而她却用那种喜欢得不得了的表情看着狗狗时——他又感到无比的沮丧和苍凉。
她那么讨厌他,在她眼里,他甚至连一只狗都不如。
他要做些什么,才能讨她开心?他要怎么对她,才会让她喜欢?
茫然让他第一次让对自己不自信——以前他可以用风家二少的身份,亿万的身价,俊帅的脸去勾引那些女人。
可是这些放在林可薇面前,通通没用了。
还不如一只狗,打个滚,她就会满心欢喜。
******************
医院别院的大榕树下,每到晚上9点30分左右,就会有一辆银色的林肯停在那里。
因为它来得很安静,停得也很安静,一般是在夜晚,所以路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那车内原来坐着一个人。
风亦轩精致的脸陷在昏暗里,车内没有开灯,完全被黑暗笼罩。
终于还是失去她了
他时而会点一根烟,那微小的火星也不会引人察觉。
五天了,从林可薇住院当天到现在,每到这个时间,他忙完公事就来这里。
从这里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林可薇的病房,她在二楼,窗台是外廊式的。
每当在林可薇睡觉之前,她都会站在窗台前,给花瓶里的水换一换,再拉上窗帘。
风亦轩坐在车内,眼眸深谙,每天就为了等着看她的这几分钟,然后驱车静静地离开医院。
他打探过了——今天是林可薇住院的最后一天,明天她将搬回风宅。
风亦轩狠狠地吸了口烟,打开车窗,将烟从窗口弹出去。
他本以为,只要跟她保持着朋友的关系,这辈子就都不会失去——没有永远的恋人,只有永远的朋友。
他不想失去她,所以才不肯逾越那条线。
可他没想到,从一开始,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就做不成朋友。一方隐忍,一方克制,到最后,不但没做成朋友,还越来越疏离。
他终于还是失去她了……
曾经在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吊着她,以为她一辈子都会是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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