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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响,坐在梳妆台前的胭脂回头。
静静的双眸撞进林可思温柔渴望的眼波里。
林可思瞬间,有点呆,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她今天,是林可思认识她以来,见过的最美的样子。
玲珑的柔软的身子裹在粉白色的婚纱里,像一条出水的美人鱼。
头发高挽头顶,薄薄的纱网之间点缀着粉色蓝色的玫瑰花。缓缓垂到腰际。
微微的低颈,露出那纤细修长的白白柔嫩的脖颈。很想令人的指腹探过去轻轻的抚摸那种触感。
粉白色重叠皱褶垂地的长长婚纱下面,露出一双不大不小的白净静儿的脚。
脚腕到脚髁的形状线条那么小巧优美地垂在地毯上,脚趾尖点着毛茸茸的地毯。
胭脂努力的想挤出一点笑,缓缓的转过头来,落进林可思眼帘的是她灿灿的美眸。粉紫的眼影儿,刷了睫毛膏。眼睫半垂着挡住杏子眼里的晶莹光波。琼锥般高翘小巧的鼻子,嘴唇就是标准的古典式的樱唇一点。
林可思的心瞬间沦陷。有片刻的迷醉。
那种发自内心的沉无法形容的迷醉。
发自内心的男人的某种获得感。
从此以后,这将是他的女人,不论晨昏,日晚,他将护在翼下,一辈子。
“胭脂,你真美。”一张口,哑哑的嗓音。
林可思大概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一张嘴竟然,嗓子是低哑的,激动成这样。
随即温柔而尴尬的笑,走过去,拾起地上的摆得整齐的一双粉色高跟鞋,蹲下身子,准备给胭脂套在纤细的脚上。
胭脂的脚一抖。下意识的闪开。
对女人来说,脚,其实是很敏感的一个器官,通常要和谁保持距离,都是脚先下意识的挪开。
所以,胭脂在林可思的大手,触碰到她的脚的一霎那,本能的跳开。她的心里其实一直没有做好要和林可思肌肤相近的准备。
林可思的手指有一瞬间僵在原地,抬眸对上胭脂正低眸闪躲的眼睛,他笃定而温柔的道:“胭脂,以后我会对你和小馒头好的。来,把脚给我。”
“恩。”胭脂不好意思轻轻的应了一声。她面对他,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最不好意思的是,她真的没办法还她欠他的那么多人情。
鼻腔里却一股酸涩,呛得她鼻翼疼。仰起头,咽回心里莫名的一种想哭的感觉。
小巧的脚趾伸向林可思,被他的大手捏住,放进粉色羊皮柔软的鞋子里。
房门‘砰’的被林可思的表弟和其他一个个伴郎撞开,还夹杂着夏会计和赵玉红没拦住的嘈嚷声。
林可思的表弟和赵玉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混的挺熟络,开始动手打打闹闹。
“抱新娘子上花轿,开始了。”
林可思的表弟高喊着。
按照习俗,新娘子在娘家穿上新郎给穿上的婚鞋后,双脚就不能再着娘家地了,要一直到花轿里,现在就是婚车里吧。
说到抱,胭脂立时浑身绷紧。
她和林可思还从来没有这样亲近的肢体接触。更不习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可思抱着。
一时脸刷的就红了,有点拧捏:“我自己走吧,婚纱太长,抱着出褶子。”
“嫂子,你的婚纱就是褶子越多越好看。哥,你还等啥,你不抱我帮你抱了。”
林可思的表弟挺能起哄。
林可思在众人闹哄哄的起哄中,温润的脸洋溢着甜蜜,一把将胭脂以一个公主抱抱起。
胭脂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蟹壳。
“哟,哟,新娘子害羞了。”
众人打趣。
胭脂用蕾丝的小手套捂住脸,感觉到身子在移动,林可思的脚步在走。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脸红不是害羞,不是喜悦,是太囧,是心里那丝丝缕缕放不下的牵绊扯得她的心,疼。
在这个众人都乐呵的日子,她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的眼里的忧郁,不愿意扫了大家的兴。但是她控制不住的想到了那个男人,也想到了妈妈和晓蕾。他们,都是住在她心里的,最深处。
穿过阴暗的楼道,在邻居的祝福和赞叹声里,林可思把胭脂抱进缀满了气球鲜花的婚车。
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行驶了差不多一小时,来到s市的新锦江大酒店。
车上,胭脂手里抱着玫瑰花束,没说话,一直静静的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神情迷离。
有一瞬间她想跳下车,逃到很远的地方,去没人的地方,静静的挖个坑,藏好她的回忆,藏好她心底,一直不愿割舍的和另一个男人的所有的记忆。她不想让那些记忆,美好的不美好的都被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光冲淡了。
记忆里就算曾经的伤害曾经的痛彻心扉,她都不舍得丢弃,她想把和那个男人的所有,都埋上,尘封,一丝一毫不少的,固定在那处只有自己知道的墓穴里。
林可思感觉到了胭脂的抽离,和过于的安静。
心口有点闷。
她在想什么?
难道是殷斐吗?他承认他有点嫉妒。
但是,呵呵,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胭脂就是他的。
从身到心,从形式到法律。只要人在身边,心,早晚会回来。
拾起她的手,冰凉。
林可思把她冰凉的小手握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的揉搓。胭脂,给我时间吧,我会把那个男人从你心里慢慢的清除掉。
我们会多生几个自己的孩子,会有自己漫长的抚育子女的一生,一起工作,一起旅行。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任凭什么婚姻之外的感情,也挤不进来。
远远的,新锦江酒店门口,在看见一排扎着粉红轻纱的婚车之后,鞭炮就热烈的爆炸起来,红色的碎片漫天飞舞,散落,伴着震耳的巨响。
车队就在这样醉人的烟火里停下,两个漂亮的花童跑上前打开新郎新娘的车门,扬彩花,林可思抱着胭脂从婚车里走下来,皮鞋踩到红毯一步一步的往酒店大堂的门口走。
银白色西装的英俊新郎,粉白色婚纱的娇媚新娘,风儿摇曳着婚纱的裙摆,片片鞭炮的红屑和彩带洒落在新郎新娘的衣服上,头发上,脸上。
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一切是那么的晃眼,喜气。
忽然,斜刺里冲来一股冰冷的恶寒。
林可思正点头向酒店门口的宾客致意,忽然被沉重的一拳袭击,他毫无防备的踉跄几步,双手不自禁撒开。
胭脂惊慌的跌坐在红毯上,又被一双修长的骨节分明的大手拉起拽在身后。
“啊——”胭脂手指捂嘴,又下意识的滑上胸口,捂着胸腔刘狂跳的,惊诧的要不蹦出来的心。
刚才在车里,她的心脏就揪得紧紧的,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预感。
一时间思维短路,小手抖着,瞪大眼睛看着眼前已经圈住她的男人。
是他,真的是他!
男人一身纯黑的意大利手工西装,里面是墨蓝色衬衫,领带竟也是漆黑的闪着暗光。
浑身上下阴森冷厉到让人窒息。
殷斐的轮廓席卷在极度阴森的恐怖里。俊朗的面容发扭曲的不像人,更像是地域的修罗。
“我还没死,谁允许你改嫁!”男人眼神刀子一样刺向胭脂,掷地有声的咆哮!
这忽然出现的,太出意外的状况,一时,酒店门前的人都处在蒙楞中。静寂。
林可思踉跄倒退的身子已经被身后的表弟扶住,神色从惊讶到镇定。再温润的男人,遇到挑衅的雄性,此时也成了一只血腥的争夺领地的斗兽。
并且林可思的神经被殷斐这句话刺的,仿佛坠进寒冷深渊,他蓦地冷笑出来:“殷斐,胭脂没嫁给你,她要嫁的是,我!”林可思拇指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猛地跃身上前单臂扼住殷斐的喉咙就往后拖。
这一记锁喉令殷斐猝不及防被撂倒在地。
“殷斐,你对我做的一切,我都会加倍的还给你,胭脂不是你的,她今天,是我新娘,你不应该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
林开思发疯般的扣住殷斐喉咙,在地上拖行。
殷斐黑色的西装敞开,纽扣扯开的衬衫下是急促起伏的胸膛。衬衫的衣摆一角已经拽出西裤皮带,整个人凌乱,不羁又颓败。
胭脂绷紧的神经能听见殷斐的背部脊梁在红毯上惊心动魄的摩擦的声响,眼泪顿时汹涌无边洒出来,呜咽着冲上去:“林可思,松手,不要打了!你们在胡闹什么???林可思不要打了!他死,我也会死,呜呜……”
血战中的男人哪里会听她的哭嚎。手指紧紧控... -->>
门响,坐在梳妆台前的胭脂回头。
静静的双眸撞进林可思温柔渴望的眼波里。
林可思瞬间,有点呆,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她今天,是林可思认识她以来,见过的最美的样子。
玲珑的柔软的身子裹在粉白色的婚纱里,像一条出水的美人鱼。
头发高挽头顶,薄薄的纱网之间点缀着粉色蓝色的玫瑰花。缓缓垂到腰际。
微微的低颈,露出那纤细修长的白白柔嫩的脖颈。很想令人的指腹探过去轻轻的抚摸那种触感。
粉白色重叠皱褶垂地的长长婚纱下面,露出一双不大不小的白净静儿的脚。
脚腕到脚髁的形状线条那么小巧优美地垂在地毯上,脚趾尖点着毛茸茸的地毯。
胭脂努力的想挤出一点笑,缓缓的转过头来,落进林可思眼帘的是她灿灿的美眸。粉紫的眼影儿,刷了睫毛膏。眼睫半垂着挡住杏子眼里的晶莹光波。琼锥般高翘小巧的鼻子,嘴唇就是标准的古典式的樱唇一点。
林可思的心瞬间沦陷。有片刻的迷醉。
那种发自内心的沉无法形容的迷醉。
发自内心的男人的某种获得感。
从此以后,这将是他的女人,不论晨昏,日晚,他将护在翼下,一辈子。
“胭脂,你真美。”一张口,哑哑的嗓音。
林可思大概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一张嘴竟然,嗓子是低哑的,激动成这样。
随即温柔而尴尬的笑,走过去,拾起地上的摆得整齐的一双粉色高跟鞋,蹲下身子,准备给胭脂套在纤细的脚上。
胭脂的脚一抖。下意识的闪开。
对女人来说,脚,其实是很敏感的一个器官,通常要和谁保持距离,都是脚先下意识的挪开。
所以,胭脂在林可思的大手,触碰到她的脚的一霎那,本能的跳开。她的心里其实一直没有做好要和林可思肌肤相近的准备。
林可思的手指有一瞬间僵在原地,抬眸对上胭脂正低眸闪躲的眼睛,他笃定而温柔的道:“胭脂,以后我会对你和小馒头好的。来,把脚给我。”
“恩。”胭脂不好意思轻轻的应了一声。她面对他,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最不好意思的是,她真的没办法还她欠他的那么多人情。
鼻腔里却一股酸涩,呛得她鼻翼疼。仰起头,咽回心里莫名的一种想哭的感觉。
小巧的脚趾伸向林可思,被他的大手捏住,放进粉色羊皮柔软的鞋子里。
房门‘砰’的被林可思的表弟和其他一个个伴郎撞开,还夹杂着夏会计和赵玉红没拦住的嘈嚷声。
林可思的表弟和赵玉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混的挺熟络,开始动手打打闹闹。
“抱新娘子上花轿,开始了。”
林可思的表弟高喊着。
按照习俗,新娘子在娘家穿上新郎给穿上的婚鞋后,双脚就不能再着娘家地了,要一直到花轿里,现在就是婚车里吧。
说到抱,胭脂立时浑身绷紧。
她和林可思还从来没有这样亲近的肢体接触。更不习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可思抱着。
一时脸刷的就红了,有点拧捏:“我自己走吧,婚纱太长,抱着出褶子。”
“嫂子,你的婚纱就是褶子越多越好看。哥,你还等啥,你不抱我帮你抱了。”
林可思的表弟挺能起哄。
林可思在众人闹哄哄的起哄中,温润的脸洋溢着甜蜜,一把将胭脂以一个公主抱抱起。
胭脂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蟹壳。
“哟,哟,新娘子害羞了。”
众人打趣。
胭脂用蕾丝的小手套捂住脸,感觉到身子在移动,林可思的脚步在走。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脸红不是害羞,不是喜悦,是太囧,是心里那丝丝缕缕放不下的牵绊扯得她的心,疼。
在这个众人都乐呵的日子,她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的眼里的忧郁,不愿意扫了大家的兴。但是她控制不住的想到了那个男人,也想到了妈妈和晓蕾。他们,都是住在她心里的,最深处。
穿过阴暗的楼道,在邻居的祝福和赞叹声里,林可思把胭脂抱进缀满了气球鲜花的婚车。
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行驶了差不多一小时,来到s市的新锦江大酒店。
车上,胭脂手里抱着玫瑰花束,没说话,一直静静的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神情迷离。
有一瞬间她想跳下车,逃到很远的地方,去没人的地方,静静的挖个坑,藏好她的回忆,藏好她心底,一直不愿割舍的和另一个男人的所有的记忆。她不想让那些记忆,美好的不美好的都被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光冲淡了。
记忆里就算曾经的伤害曾经的痛彻心扉,她都不舍得丢弃,她想把和那个男人的所有,都埋上,尘封,一丝一毫不少的,固定在那处只有自己知道的墓穴里。
林可思感觉到了胭脂的抽离,和过于的安静。
心口有点闷。
她在想什么?
难道是殷斐吗?他承认他有点嫉妒。
但是,呵呵,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胭脂就是他的。
从身到心,从形式到法律。只要人在身边,心,早晚会回来。
拾起她的手,冰凉。
林可思把她冰凉的小手握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的揉搓。胭脂,给我时间吧,我会把那个男人从你心里慢慢的清除掉。
我们会多生几个自己的孩子,会有自己漫长的抚育子女的一生,一起工作,一起旅行。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任凭什么婚姻之外的感情,也挤不进来。
远远的,新锦江酒店门口,在看见一排扎着粉红轻纱的婚车之后,鞭炮就热烈的爆炸起来,红色的碎片漫天飞舞,散落,伴着震耳的巨响。
车队就在这样醉人的烟火里停下,两个漂亮的花童跑上前打开新郎新娘的车门,扬彩花,林可思抱着胭脂从婚车里走下来,皮鞋踩到红毯一步一步的往酒店大堂的门口走。
银白色西装的英俊新郎,粉白色婚纱的娇媚新娘,风儿摇曳着婚纱的裙摆,片片鞭炮的红屑和彩带洒落在新郎新娘的衣服上,头发上,脸上。
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一切是那么的晃眼,喜气。
忽然,斜刺里冲来一股冰冷的恶寒。
林可思正点头向酒店门口的宾客致意,忽然被沉重的一拳袭击,他毫无防备的踉跄几步,双手不自禁撒开。
胭脂惊慌的跌坐在红毯上,又被一双修长的骨节分明的大手拉起拽在身后。
“啊——”胭脂手指捂嘴,又下意识的滑上胸口,捂着胸腔刘狂跳的,惊诧的要不蹦出来的心。
刚才在车里,她的心脏就揪得紧紧的,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预感。
一时间思维短路,小手抖着,瞪大眼睛看着眼前已经圈住她的男人。
是他,真的是他!
男人一身纯黑的意大利手工西装,里面是墨蓝色衬衫,领带竟也是漆黑的闪着暗光。
浑身上下阴森冷厉到让人窒息。
殷斐的轮廓席卷在极度阴森的恐怖里。俊朗的面容发扭曲的不像人,更像是地域的修罗。
“我还没死,谁允许你改嫁!”男人眼神刀子一样刺向胭脂,掷地有声的咆哮!
这忽然出现的,太出意外的状况,一时,酒店门前的人都处在蒙楞中。静寂。
林可思踉跄倒退的身子已经被身后的表弟扶住,神色从惊讶到镇定。再温润的男人,遇到挑衅的雄性,此时也成了一只血腥的争夺领地的斗兽。
并且林可思的神经被殷斐这句话刺的,仿佛坠进寒冷深渊,他蓦地冷笑出来:“殷斐,胭脂没嫁给你,她要嫁的是,我!”林可思拇指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猛地跃身上前单臂扼住殷斐的喉咙就往后拖。
这一记锁喉令殷斐猝不及防被撂倒在地。
“殷斐,你对我做的一切,我都会加倍的还给你,胭脂不是你的,她今天,是我新娘,你不应该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
林开思发疯般的扣住殷斐喉咙,在地上拖行。
殷斐黑色的西装敞开,纽扣扯开的衬衫下是急促起伏的胸膛。衬衫的衣摆一角已经拽出西裤皮带,整个人凌乱,不羁又颓败。
胭脂绷紧的神经能听见殷斐的背部脊梁在红毯上惊心动魄的摩擦的声响,眼泪顿时汹涌无边洒出来,呜咽着冲上去:“林可思,松手,不要打了!你们在胡闹什么???林可思不要打了!他死,我也会死,呜呜……”
血战中的男人哪里会听她的哭嚎。手指紧紧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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