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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通人来说,最害怕的事情,是一闭上眼睛,便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能记得自己。而对杀手来说,最担忧的事情,是已经死了,却还有人记得自己。杀手是一个失去所有情感的职业,他们不相信,自己死后,能在人的记忆里留下阳光和温度,所以相比于被记恨,不如烟消云散。
皇甫执骑了五天的马,不分昼夜的赶路,终于来到边城。一路上,他听说不少关于青铜门少主被杀的消息,如今尉离寻已经逝世六日,尉迟迥迟迟没有将其下葬,皇甫执一猜便知,自己此行没有来错。
世上不会有做父亲的这么残忍,任由爱子的躯体腐烂发臭,只为等所有江湖之士前来吊唁,尤其边城这种酷热之地,死人不可能完好的放置六日,因而,尉迟迥身边定有知晓保存尸体之法的人。
皇甫执更加相信江湖一直以来的传言,他听闻,青铜门有着世界上最高超的医术,甚至起死回生之法,没有他们治不好的伤,医不好的病。
皇甫执受尽磨难,千里迢迢来到边城,就是为了找到青铜门之所以医术高超的原因,治好自己六指,让自己能够顺利的拿起刀,用刀法打败所有的敌人,正大光明的做落刀城的主人。
边城到处都是黄沙漫天,低矮茅房,不管怎么走,都好像在原地打转。皇甫执从小生活在江南小镇,习惯了余镇错综的小径,初到漠北的他,根本无法辨清方向。他询问过茶馆跑堂,路头丁役,甚至是茶棚边盘坐的行人,终于在一家小米店向前千米的地方,找到了唯一一家酒楼。
皇甫执踏进活人墓之前,稍微有些犹豫。他听闻,此处是危机重重之地,这里经常有人决斗,也常常有人死去,活人墓里埋葬了许多人,真正的良民,绝对不会踏进这样丑陋肮脏的地方。但他没有选择,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他不愿意和路边的行人一样,睡在黄沙里。从小生活在安逸里的人,无法理解江湖险恶,无从体会为了赴死而去赴死之人的艰难。
他走进活人墓,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人,鱼龙混杂,每个人都很奇怪,每个人都和他曾经见到过的人不同。世界全是黑色时,白色才是错误。他之所以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因为有覃柒那样的美貌,也不是因为穿着太过华丽,而是因为他没有带刀。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人空手而来?有人开始小声议论,“姓云的带个女人都够离谱的了,这人竟然不带刀。”“人家说不定使暗器。”“怎么可能有人只用暗器,不可能。”......
夜已深,风正浓,这样的注视,完全没有引起皇甫执的不适,因为他从小便习惯了站在目光的交汇处。
因为青铜门丧礼的原因,活人墓聚满了天南地北的人,没有空余的桌子。
皇甫执扫视了一圈,暗松了一口气,传闻中如此恐怖残忍肮脏的地方,看起来却如此普通,和江南小镇上的奢华酒楼并无二致,甚至这酒楼的主人,也是如此普通。
皇甫执一眼便看到了覃柒,大厅里唯一的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严格来说,是个美丽的少女,她看起来只有十七岁的样子,却打扮的过于老气横秋,举手投足也过于成熟。皇甫执见过很多江南女子,他对女人的鉴赏力,比女人自己还要高。
他第二眼看到了云初,一个拿刀的男子,高高瘦瘦,弱不经风的样子。若不是在活人墓,他不愿意相信,这样的男子竟然会武功。虽然皇甫执涉世未深,明善恶,辩是非也确非他力所能及,但直觉告诉他,这个拿刀的男子,似乎值得接近。
美丽的女人总会让懂得欣赏的男人产生信赖感,他径直朝覃柒和云初的桌前走去,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覃柒的美丽,还因为他对刀有执念,不自主的接近与刀相关的一切人和事。
覃柒自从莫名其妙收到一个酒壶,便开始有些小心翼翼,对周围的事物机警了不少。皇甫执一靠过来,覃柒便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看。
云初一如既往的冷漠,自顾自吃着面前的一大碗阳春面,奇怪的是,没有酒。来到活人墓,没有人不喝酒,可云初就是滴酒不沾,对他来说,只要不是一定要做的事情,都是多余的事情。他吃进肚子里的,一定是管饱的,他躺在床上,也一定是为了睡觉。就连皇甫执坐在他面前,他都懒得抬头去看。
皇甫执一坐下,便对着覃柒露出微笑,嘴角斜斜向上,一股痞痞的样子,看着流里流气,却并不让人讨厌。可惜的是,覃柒认不出凡人的好看和不好看,实在浪费了皇甫执这样一张风流俊俏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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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通人来说,最害怕的事情,是一闭上眼睛,便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能记得自己。而对杀手来说,最担忧的事情,是已经死了,却还有人记得自己。杀手是一个失去所有情感的职业,他们不相信,自己死后,能在人的记忆里留下阳光和温度,所以相比于被记恨,不如烟消云散。
皇甫执骑了五天的马,不分昼夜的赶路,终于来到边城。一路上,他听说不少关于青铜门少主被杀的消息,如今尉离寻已经逝世六日,尉迟迥迟迟没有将其下葬,皇甫执一猜便知,自己此行没有来错。
世上不会有做父亲的这么残忍,任由爱子的躯体腐烂发臭,只为等所有江湖之士前来吊唁,尤其边城这种酷热之地,死人不可能完好的放置六日,因而,尉迟迥身边定有知晓保存尸体之法的人。
皇甫执更加相信江湖一直以来的传言,他听闻,青铜门有着世界上最高超的医术,甚至起死回生之法,没有他们治不好的伤,医不好的病。
皇甫执受尽磨难,千里迢迢来到边城,就是为了找到青铜门之所以医术高超的原因,治好自己六指,让自己能够顺利的拿起刀,用刀法打败所有的敌人,正大光明的做落刀城的主人。
边城到处都是黄沙漫天,低矮茅房,不管怎么走,都好像在原地打转。皇甫执从小生活在江南小镇,习惯了余镇错综的小径,初到漠北的他,根本无法辨清方向。他询问过茶馆跑堂,路头丁役,甚至是茶棚边盘坐的行人,终于在一家小米店向前千米的地方,找到了唯一一家酒楼。
皇甫执踏进活人墓之前,稍微有些犹豫。他听闻,此处是危机重重之地,这里经常有人决斗,也常常有人死去,活人墓里埋葬了许多人,真正的良民,绝对不会踏进这样丑陋肮脏的地方。但他没有选择,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他不愿意和路边的行人一样,睡在黄沙里。从小生活在安逸里的人,无法理解江湖险恶,无从体会为了赴死而去赴死之人的艰难。
他走进活人墓,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人,鱼龙混杂,每个人都很奇怪,每个人都和他曾经见到过的人不同。世界全是黑色时,白色才是错误。他之所以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因为有覃柒那样的美貌,也不是因为穿着太过华丽,而是因为他没有带刀。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人空手而来?有人开始小声议论,“姓云的带个女人都够离谱的了,这人竟然不带刀。”“人家说不定使暗器。”“怎么可能有人只用暗器,不可能。”......
夜已深,风正浓,这样的注视,完全没有引起皇甫执的不适,因为他从小便习惯了站在目光的交汇处。
因为青铜门丧礼的原因,活人墓聚满了天南地北的人,没有空余的桌子。
皇甫执扫视了一圈,暗松了一口气,传闻中如此恐怖残忍肮脏的地方,看起来却如此普通,和江南小镇上的奢华酒楼并无二致,甚至这酒楼的主人,也是如此普通。
皇甫执一眼便看到了覃柒,大厅里唯一的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严格来说,是个美丽的少女,她看起来只有十七岁的样子,却打扮的过于老气横秋,举手投足也过于成熟。皇甫执见过很多江南女子,他对女人的鉴赏力,比女人自己还要高。
他第二眼看到了云初,一个拿刀的男子,高高瘦瘦,弱不经风的样子。若不是在活人墓,他不愿意相信,这样的男子竟然会武功。虽然皇甫执涉世未深,明善恶,辩是非也确非他力所能及,但直觉告诉他,这个拿刀的男子,似乎值得接近。
美丽的女人总会让懂得欣赏的男人产生信赖感,他径直朝覃柒和云初的桌前走去,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覃柒的美丽,还因为他对刀有执念,不自主的接近与刀相关的一切人和事。
覃柒自从莫名其妙收到一个酒壶,便开始有些小心翼翼,对周围的事物机警了不少。皇甫执一靠过来,覃柒便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看。
云初一如既往的冷漠,自顾自吃着面前的一大碗阳春面,奇怪的是,没有酒。来到活人墓,没有人不喝酒,可云初就是滴酒不沾,对他来说,只要不是一定要做的事情,都是多余的事情。他吃进肚子里的,一定是管饱的,他躺在床上,也一定是为了睡觉。就连皇甫执坐在他面前,他都懒得抬头去看。
皇甫执一坐下,便对着覃柒露出微笑,嘴角斜斜向上,一股痞痞的样子,看着流里流气,却并不让人讨厌。可惜的是,覃柒认不出凡人的好看和不好看,实在浪费了皇甫执这样一张风流俊俏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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