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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割下了他的头。那时侯我22岁,刚刚突破元婴中期。
我伸出左手,扶胸!
沙漠的风很热,很干。我讨厌这样的风,御使这样的风会让我不舒服,如同渴的时候吃下一把盐。
永恩的剑术不比我差,尤其是刃闪,小时候切磋,他永远用木剑先抵住我的脖子。
我以为这次会是个旷日持久的苦战,没想到结束战斗只用了不到一秒。我的剑插入了永恩的心脏,他并没有拔剑。
临死前,永恩告诉我。死于御风剑术的那位长老,是他师尊。他知道我不会杀他师尊,但师尊的仇,不得不报,他却不知找谁报,只能找到我,死于我的剑下。让我帮他找到元凶。杀了他。
那天我崩溃了。抱着永恩的尸体发呆。
死亡沙漠的恐怖没去过的人不会懂。夜晚地沙尘暴铺天盖地毁灭一切,我依然抱着永恩,和他一起被埋在漫天风沙下。与我们一起被埋的,还有一颗愧疚的心。不知多长时日,我被一个人挖了出来,一个脸上长雀斑的沙漠女孩。
“你差点死了你知道吗?阿爸说你活不成了,我不信,我明明探到你还有一口气,然后我每天喂你粗麦粥,你终于醒了!太好了!”看着眼前象一只小雀一样叽叽喳喳的女孩,我心如死灰,眼前一直重复我一剑刺入永恩心脏的场景,耳边一阵徘徊永恩死前的话。
我问小女孩,永恩在哪。她说:“是你抱着的那个人吗?我把你拖回家已经够不容易了,怎么可能再拖一个,你以为我是大力士吗?就算是我们村的大力士都不可能拖着两个壮汉走那么久!这里是沙漠,我没必要为一个死人浪费体力。”“我的剑呢?”“插在你那个永恩的心脏里,太深了我拔不出来。”
听到她说的“太深了”我的心又是一痛。我没有去寻永恩的尸体,疾风之剑也留给了他。我只有一套破烂的衣服,一柄御风剑鞘。
我留在了沙漠,很久,小女孩成了我的徒弟。她叫塔利亚,我总叫她岩雀。因为她的叽叽喳喳象极了沙漠的黄岩雀,也因为她将御风心法练成了御沙,御石。
我在沙漠留了千年,用沙漠之精重铸了一把剑,我叫他永恩。
我没忘记永恩的遗愿:诛杀元凶。
我踏出了沙漠,那时我的修为已经是这一世界的巅峰。
我找到了元凶,杀了他。
我找到了御风剑宗,已没人记得千年前的长老被杀事件,也无需我再解释。我也不想解释。毕竟,我唯一亏欠的,只有永恩。
我回到沙漠,我亲手杀死永恩的地方。但是我找不到他。
我开始沉于美酒,我开始流浪,这次不是孤身一人,还带着小岩雀。
不知多少年,浑浑噩噩的过。
直到有一天,我的家乡被一群外族入侵,他们自称虚空生物。他们很强,在一次被伏击中,我看到了永恩,他还活着!不过他马上便活不了了。我和永恩同时自爆。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意念散于风中。
我的意念也没被放过。虚空生物象恶狼一样吞噬着我的意念。只有一丝,飘过无尽宇宙落在一个怀孕的妇人腹中。我只是一缕意念,说白了就是一个念头,不能夺舍,不能投胎,只能化为那个婴儿的胎记,伴随他,传承他御风剑术。
我是亚索。
人生有三件必经之事!荣耀,死亡,还有宿醉。
我是方正。
方正醒来,眼前没有了腥风血雨,没有了沙漠,没有了岩雀、永恩。
有的只是一众看着自己的人。有面露微笑,有面露羡慕,有面露嫉妒,有面露奇芒。
方正双目一亮,如星辰璀璨。长袍无风自动。叹了一声:
“吾之荣耀,离别已久。”
,我割下了他的头。那时侯我22岁,刚刚突破元婴中期。
我伸出左手,扶胸!
沙漠的风很热,很干。我讨厌这样的风,御使这样的风会让我不舒服,如同渴的时候吃下一把盐。
永恩的剑术不比我差,尤其是刃闪,小时候切磋,他永远用木剑先抵住我的脖子。
我以为这次会是个旷日持久的苦战,没想到结束战斗只用了不到一秒。我的剑插入了永恩的心脏,他并没有拔剑。
临死前,永恩告诉我。死于御风剑术的那位长老,是他师尊。他知道我不会杀他师尊,但师尊的仇,不得不报,他却不知找谁报,只能找到我,死于我的剑下。让我帮他找到元凶。杀了他。
那天我崩溃了。抱着永恩的尸体发呆。
死亡沙漠的恐怖没去过的人不会懂。夜晚地沙尘暴铺天盖地毁灭一切,我依然抱着永恩,和他一起被埋在漫天风沙下。与我们一起被埋的,还有一颗愧疚的心。不知多长时日,我被一个人挖了出来,一个脸上长雀斑的沙漠女孩。
“你差点死了你知道吗?阿爸说你活不成了,我不信,我明明探到你还有一口气,然后我每天喂你粗麦粥,你终于醒了!太好了!”看着眼前象一只小雀一样叽叽喳喳的女孩,我心如死灰,眼前一直重复我一剑刺入永恩心脏的场景,耳边一阵徘徊永恩死前的话。
我问小女孩,永恩在哪。她说:“是你抱着的那个人吗?我把你拖回家已经够不容易了,怎么可能再拖一个,你以为我是大力士吗?就算是我们村的大力士都不可能拖着两个壮汉走那么久!这里是沙漠,我没必要为一个死人浪费体力。”“我的剑呢?”“插在你那个永恩的心脏里,太深了我拔不出来。”
听到她说的“太深了”我的心又是一痛。我没有去寻永恩的尸体,疾风之剑也留给了他。我只有一套破烂的衣服,一柄御风剑鞘。
我留在了沙漠,很久,小女孩成了我的徒弟。她叫塔利亚,我总叫她岩雀。因为她的叽叽喳喳象极了沙漠的黄岩雀,也因为她将御风心法练成了御沙,御石。
我在沙漠留了千年,用沙漠之精重铸了一把剑,我叫他永恩。
我没忘记永恩的遗愿:诛杀元凶。
我踏出了沙漠,那时我的修为已经是这一世界的巅峰。
我找到了元凶,杀了他。
我找到了御风剑宗,已没人记得千年前的长老被杀事件,也无需我再解释。我也不想解释。毕竟,我唯一亏欠的,只有永恩。
我回到沙漠,我亲手杀死永恩的地方。但是我找不到他。
我开始沉于美酒,我开始流浪,这次不是孤身一人,还带着小岩雀。
不知多少年,浑浑噩噩的过。
直到有一天,我的家乡被一群外族入侵,他们自称虚空生物。他们很强,在一次被伏击中,我看到了永恩,他还活着!不过他马上便活不了了。我和永恩同时自爆。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意念散于风中。
我的意念也没被放过。虚空生物象恶狼一样吞噬着我的意念。只有一丝,飘过无尽宇宙落在一个怀孕的妇人腹中。我只是一缕意念,说白了就是一个念头,不能夺舍,不能投胎,只能化为那个婴儿的胎记,伴随他,传承他御风剑术。
我是亚索。
人生有三件必经之事!荣耀,死亡,还有宿醉。
我是方正。
方正醒来,眼前没有了腥风血雨,没有了沙漠,没有了岩雀、永恩。
有的只是一众看着自己的人。有面露微笑,有面露羡慕,有面露嫉妒,有面露奇芒。
方正双目一亮,如星辰璀璨。长袍无风自动。叹了一声:
“吾之荣耀,离别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