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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类。现在正躺在床上,一间昏暗房间里的柔软的床上。
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还没搞明白。只是依稀记得好像因和妖怪打架,而倒在湖边。在那儿,我算是第一次通过身体知道了妖怪的力量。而后来听说,她不过是一只栖息在湖边的冰妖精,比妖怪弱得不是一点半点。相传那只冰妖精统领着湖中其他妖精,并常常找附近妖怪的麻烦。不过当时,我对此还不算了解,倒也没觉得怎么可怕。只是被她用冰块砸,总觉得像是夏天遇着冰雹。我护住脑袋,稍微稳住神儿,瞧了一眼妖精的脸。当时觉得这家伙和普通小女孩没什么两样,所以其印象也在脑海中模糊去了。
前面忘说了,妖精是有翅膀的,也就是说,他们会飞。不过,在湖边遇见的那只妖精,她身后的翅膀倒是更令我记忆犹新。单说构造,本应是用肌肉、羽毛来妆点的翅膀,却是几根锥形的冰块儿,活像是背上插着钢筋的重伤人员。之后我碰上的妖精不算少,但是,像她那样毫无用处如同装饰物一般的翅膀,一次也未曾见过。况且,那种翅膀压根儿就没有飞行能力,还不时反着阳光。刺得人眼晕。如今总算明白,原来飞行并不一定需要翅膀。
当时和那冰妖精周旋了半天,好不容易用了煤炭粉弄了个粉尘爆炸。可是,自己也被波及到了,弄不清自己是死是活,反正两眼一抹黑。又好像被人抬起来,心想:若是被妖怪抓走,那就完蛋了。至于之后发生的事,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定神一看,环雾之湖不在,丛林杂草不在,就连那只妖精也不见了。并且,这儿和之前呆过的地方不同,乌漆抹黑,伸手不见五指。稀奇古怪的事也不是一两件了。我试着起身,浑身疼得厉害,看来之前受到的波及可不小。但现在却是躺在了软绵绵的床上。
好不容易坐起身来,眯眼一瞧,眼前昏暗的房间里好像还有些轮廓。我试图在床头摸索自己的眼镜。眼镜虽然找到了,但左手好像刮到了什么东西,疼得厉害。暗视力总算恢复,原来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一处刮伤。
肚子饿极了,于是下床。没想到,无论是衣裤还是鞋袜都已不是自己以前的了。虽说被人救走,而且自己身体上的零件没有大碍,理应心存感激之情,但衣裤被人无故换去,心情就变得不怎么好了。
我在胸口试探性的摸了摸……还在。我指的是之前捡到的一块玉佩。虽说还不太明白它的价格,但在我眼中绝对算是价值连城。因为它好像具有语言的翻译功能。
走出房间,窜到走廊里。烛光在如此宽敞的西洋式的公馆里忽明忽暗。我就站在漆黑的窗前,思量着如何是好,却拿不定主意。在走廊里望了半天也不见半个人影,肚子饿极也不敢喊出,生怕惊吓到这里的主人。届时若直接将我赶出,那后果真是无法想象。没法子,只得向着亮堂的房间走去。没想到,还真找到了厨房。常言道:这一定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忽然想起:“这里若是妖怪的家,那就恐怖了。对我而言就是才脱虎口,又入狼窝。”但转而又想到:“既然妖怪要吃人,为何不在当时就把我吃掉,反而把我安置在舒服的软床上。”于是,内心的最后一点忧虑也飞到九霄云外了。
在这儿,我终于有机会碰见与我相同的人类了。首先遇着的是女仆。却不想这位比先前见到的妖精还要蛮横。一见面就突然掏出匕首,一副戒备的样子。这下可真没命了,心想着,两眼一闭,把命交给上天吧。
“出去。”她只说了这一句,然后就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我只得退出房间,躲在走廊。
虽然看她应该是才刚刚开始发育的年龄,但那冷酷眼神着实令人感到害怕。这到使我有些乱了方寸,进入了人家,却不知下一步如何是好。肚子饿,身上冷,可谓饥寒交迫,好不容易进入厨房,又被里面的女仆赶出。想起来,真是令人发笑。
闻到厨房里飘出的香气,心中别提有多么难受,只能忍耐。待女仆端着茶水离开后,我便趁机溜进厨房。当我刚进房间,脖子冷不丁地被金属之类的东西抵着,凉丝丝的。不用想,也知道就是那柄匕首。不大工夫,我又被赶出了厨房。
途中还得知另一件事,原来就是这个女仆把昏迷的我带到馆里来的。
缘分这东西,说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假如不是被她捡回来,说不定我早已饿死在湖边了。可是,现在虽说是保全了性命,她却彷如例行公事般不保全我的肚子。倘若饿死在这里,岂不是冤枉得很。
万般无奈,想趁她离开不备时弄点吃的也没有机会。她就像有什么特殊能力一样,只要我想趁机进入厨房,女仆定会在下一秒出现在面前,脸色自然一次比一次难看。周而复始,大约持续了三四个回合。当时我可是恨透了这个小丫头片子。后来有一次偷了她的衣裙,报了仇,才算是出了这口闷气。
当最后一次被逮住,眼看女仆就要动刀子时,传来了另一个声音。
“何事吵嚷?”听这话语中散发出的气势,定是这家的主人。但是,这声线却如所见一样,是个看起来比女仆年龄还小的女孩。她身穿粉色连衣裙,背后还伸出对蝙蝠一样的翅膀。
“三番五次让他别进厨房,烦死人了。”女仆一改之前的面色,微笑着对主人说。
主人将我打量了一遍,说:“虽然不能当女仆使,但既然已经算是馆里的员工,茶点之类就让他随意取用吧。”
说罢,主人像是伸懒腰一般,张开翅膀扇了扇,离开了。
这家主人言谈似乎不太多,但那句自作主张的“已经算是馆里的员工”我还是听得很清楚。虽然打从心底没有想过被资本家剥削,但若当场拒绝这个不算非常过分的要求,不仅令救命恩人颜面全无,而且恐怕我也会有生命危险。
女仆将我带进厨房,态度倒比之前柔和许多。
“我是这里的女仆长,名字是十六夜?d夜。”女仆这样介绍道,“在馆里工作,没有工资,包吃住,厨房里的茶点可以随意取用……”
这一次,总算有机会端详到女仆长?d夜的尊容。无论身高还是面庞都与普通小学初中生差不多,只不过脸倒是比一般人白。她的发色就像老年人一样是银白色的,但头发很密并且发质非常好,可见她只是个小女孩而已。
洋馆的主人就是之前见到的那位大小姐。而我的工作,只是轻松地打扫。
因为工作原因,大小姐很少与我见上一面。与想象中一样,这家大小姐并不是人类。种族嘛,据女仆长所言,应该是吸血鬼。夜晚她就会出去玩耍,或在馆内大摆宴席,后半夜从外面回来,就一头钻进自己的卧室,白天几乎从不跨出门槛一步。后来得知,由于吸血鬼不能见太阳光,所以她皮肤白得几乎呈现出血管,显现出死气沉沉的病态。
虽说有那么几次因好奇心驱使想要蹑手蹑脚地溜进大小姐的卧室瞧瞧吸血鬼的私生活,但想到东窗事发后的结果,终究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吸血鬼看起来实在够自在。倘若来世为妖,非当吸血鬼不可。如此日夜挥霍就是工作,我也干得来。尽管如此,每当大小姐去地下图书馆见她的挚友时,总会怨天尤人地唠叨一番。譬如无法随意在白天出行,或是下雨天不能外出。
身为吸血鬼,拥有强大力量的同时,自然也会存在显眼的弱点。所谓有得必有失嘛。大小姐似乎对此还不满足。虽然想好心提醒她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但又想到“枪打出头鸟”,于是便将想说的话咽进肚中。
几经阅历,总算是掌握了在这里工作的窍门。每日按时打扫自己房间,顺带和妖精女仆们一起打扫走廊,一天工作就此结束。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另说。所谓妖精女仆,大多是原本居住在湖边的妖精,因为想到能吃免费的茶点才被馆里雇佣。如果按年龄计算,她们少说也有几十上百岁,但工作起来,她们绝不属于勤奋的那一类。
若是倒霉,吸引到妖精的注意力,就要惹下一场大祸。那群妖精女仆,尤其是新来的那个,好奇心简直堪比大小姐。哪怕是大白天,也会高声号叫:“人类!人类!”于是,女仆长一定会在下一瞬间出现在我面前,根本没有一点先兆。
在她看来,结果永远比过程重要。只要起因是我,结果是大小姐被打扰了。那么我肯定难逃一劫。前几天她还用那柄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我。
和妖怪同居越久,就越能断定一点:他们都是些任性的家伙。尤其是和一起工作的妖精女仆更是如此。她们只要一高兴,就会改变我茶点的味道,或是让我在馆里迷路,窜错房间。若我反应过度或是还手,惹她们不高兴,那我就倒霉了。被她们恶作剧用水淋湿全身还算小事。就拿最近的一次来说,一位妖精将糖罐和盐罐标签换了想等我上当,可是那一天我并没有想在泡的咖啡里放糖,结果害那妖精空等一场。最后无需多言,不仅在馆内迷了路,还摔下了楼梯,身体整整疼了好几天。
在工作时,妖精女仆们总是会聊到同一个话题:“再没有比遇见大小姐刁难更倒霉的事了。”听说,馆里的大小姐因为闲得发慌,所以总是依靠给妖精女仆出难题打发时间。有一次,大小姐指了指我和女仆长,对一个正在扫除的妖精问道:“你是如何区分他们两个人类的?”
大小姐的心实在难于理解。她问这个问题的意义,是故意刁难,还是打发时间,抑或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没人知道。
“相貌、发色、性别……”妖精女仆回答得支支吾吾。
大小姐倒是听得连连点头:“是这样吗……我怎么觉得他们两个很相似……”
我一点也没看出自己和女仆长有多么相似,以至于会区分不了两人。不过从吸血鬼的角度来考虑,或许我与女仆长的血型相似。
“看来以后得研究研究。”大小姐喃喃自语走开了。
这项决定估计不会持久。大小姐的心,就像女仆长的脸一样瞬息万变。她是一只无论干什么,都没有长性的吸血鬼。
女仆长?d夜就陪在大小姐身边,从始至终一句话也没说。于是我自然很识趣地保持沉默,谁知道打扰到大小姐思考会有什么结果。
后来我又听说,以前大小姐还问过如何区分妖精的问题。想来,这两次情况肯定相似得难以区分。
大小姐对自己的愚昧无知浑然不觉,却又摆出一副高傲的面孔,假装明白了一切。她似乎认为神鬼造了自然,自然生出妖精。这在她们吸血鬼来说,也许已经习以为常,但客观来看,却不是这么回事。与妖精同处一段时间之后,我也明白,无论是妖精还是吸血鬼,都是不能一言以蔽之的。
就拿妖精来讲,冷眼一瞧,似乎千妖一面,任何一只妖精也无独特个性。然而,所谓各有千秋,在妖精这里也完全适用。不论头发、肤色、眼神,全不相同,从体态的大小到走路的姿势,乃至翅膀的样式、花纹与煽动频率无一雷同。美丑、善恶、贤愚,一切都可说是千差万别。
但是,这些特点就如人类观察蚂蚁一样,若不细心,同样无法进行区分。所以尽管存在如此明显的差异,但所谓隔行如隔山,更别说现在已经算是隔种族了。那么,不说对妖精们的内在性格,就连相貌也不敢说完全分别。
古人所言物以类聚确实不差,吸血鬼了解吸血鬼、妖精了解妖精、人了解人。不管吸血鬼怎么强大,在这一点上依然是力不从心的。
索性去拜访洋馆的门卫红美铃小姐散散心吧。于是,从侧门走出,绕过花圃,往大门方向走去。
在馆里,每当工作疲倦或是遭到女仆长的责骂而心头不快时,定会拜访这位馆内同事,向她倾诉衷肠。不知不觉便神清气爽,忧烦劳顿也被抛到九霄云外,如同获得新的生命。
没到换班时间,只见红小姐在正门前端庄站立。身姿显得肃穆,而那长至腰际的棕红秀发,反射着春末阳光,令人觉得即使无风也在自然地颤动。
“红小姐。”我边喊边向她挥手。
“哟,文钊先生。”
她转过身,长发随风飘动。美铃也是妖怪,但外表看来和普通女孩没什么区别,她既没有背后的翅膀,也没有脑袋上的犄角。所以,虽说她是妖怪,却不知其究竟是何属何种。而当面打探年长妖怪的底细实属失礼之行,于是便将好奇心放置一旁。
美铃来到我身边,说:“扫除工作... -->>
我是人类。现在正躺在床上,一间昏暗房间里的柔软的床上。
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还没搞明白。只是依稀记得好像因和妖怪打架,而倒在湖边。在那儿,我算是第一次通过身体知道了妖怪的力量。而后来听说,她不过是一只栖息在湖边的冰妖精,比妖怪弱得不是一点半点。相传那只冰妖精统领着湖中其他妖精,并常常找附近妖怪的麻烦。不过当时,我对此还不算了解,倒也没觉得怎么可怕。只是被她用冰块砸,总觉得像是夏天遇着冰雹。我护住脑袋,稍微稳住神儿,瞧了一眼妖精的脸。当时觉得这家伙和普通小女孩没什么两样,所以其印象也在脑海中模糊去了。
前面忘说了,妖精是有翅膀的,也就是说,他们会飞。不过,在湖边遇见的那只妖精,她身后的翅膀倒是更令我记忆犹新。单说构造,本应是用肌肉、羽毛来妆点的翅膀,却是几根锥形的冰块儿,活像是背上插着钢筋的重伤人员。之后我碰上的妖精不算少,但是,像她那样毫无用处如同装饰物一般的翅膀,一次也未曾见过。况且,那种翅膀压根儿就没有飞行能力,还不时反着阳光。刺得人眼晕。如今总算明白,原来飞行并不一定需要翅膀。
当时和那冰妖精周旋了半天,好不容易用了煤炭粉弄了个粉尘爆炸。可是,自己也被波及到了,弄不清自己是死是活,反正两眼一抹黑。又好像被人抬起来,心想:若是被妖怪抓走,那就完蛋了。至于之后发生的事,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定神一看,环雾之湖不在,丛林杂草不在,就连那只妖精也不见了。并且,这儿和之前呆过的地方不同,乌漆抹黑,伸手不见五指。稀奇古怪的事也不是一两件了。我试着起身,浑身疼得厉害,看来之前受到的波及可不小。但现在却是躺在了软绵绵的床上。
好不容易坐起身来,眯眼一瞧,眼前昏暗的房间里好像还有些轮廓。我试图在床头摸索自己的眼镜。眼镜虽然找到了,但左手好像刮到了什么东西,疼得厉害。暗视力总算恢复,原来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一处刮伤。
肚子饿极了,于是下床。没想到,无论是衣裤还是鞋袜都已不是自己以前的了。虽说被人救走,而且自己身体上的零件没有大碍,理应心存感激之情,但衣裤被人无故换去,心情就变得不怎么好了。
我在胸口试探性的摸了摸……还在。我指的是之前捡到的一块玉佩。虽说还不太明白它的价格,但在我眼中绝对算是价值连城。因为它好像具有语言的翻译功能。
走出房间,窜到走廊里。烛光在如此宽敞的西洋式的公馆里忽明忽暗。我就站在漆黑的窗前,思量着如何是好,却拿不定主意。在走廊里望了半天也不见半个人影,肚子饿极也不敢喊出,生怕惊吓到这里的主人。届时若直接将我赶出,那后果真是无法想象。没法子,只得向着亮堂的房间走去。没想到,还真找到了厨房。常言道:这一定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忽然想起:“这里若是妖怪的家,那就恐怖了。对我而言就是才脱虎口,又入狼窝。”但转而又想到:“既然妖怪要吃人,为何不在当时就把我吃掉,反而把我安置在舒服的软床上。”于是,内心的最后一点忧虑也飞到九霄云外了。
在这儿,我终于有机会碰见与我相同的人类了。首先遇着的是女仆。却不想这位比先前见到的妖精还要蛮横。一见面就突然掏出匕首,一副戒备的样子。这下可真没命了,心想着,两眼一闭,把命交给上天吧。
“出去。”她只说了这一句,然后就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我只得退出房间,躲在走廊。
虽然看她应该是才刚刚开始发育的年龄,但那冷酷眼神着实令人感到害怕。这到使我有些乱了方寸,进入了人家,却不知下一步如何是好。肚子饿,身上冷,可谓饥寒交迫,好不容易进入厨房,又被里面的女仆赶出。想起来,真是令人发笑。
闻到厨房里飘出的香气,心中别提有多么难受,只能忍耐。待女仆端着茶水离开后,我便趁机溜进厨房。当我刚进房间,脖子冷不丁地被金属之类的东西抵着,凉丝丝的。不用想,也知道就是那柄匕首。不大工夫,我又被赶出了厨房。
途中还得知另一件事,原来就是这个女仆把昏迷的我带到馆里来的。
缘分这东西,说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假如不是被她捡回来,说不定我早已饿死在湖边了。可是,现在虽说是保全了性命,她却彷如例行公事般不保全我的肚子。倘若饿死在这里,岂不是冤枉得很。
万般无奈,想趁她离开不备时弄点吃的也没有机会。她就像有什么特殊能力一样,只要我想趁机进入厨房,女仆定会在下一秒出现在面前,脸色自然一次比一次难看。周而复始,大约持续了三四个回合。当时我可是恨透了这个小丫头片子。后来有一次偷了她的衣裙,报了仇,才算是出了这口闷气。
当最后一次被逮住,眼看女仆就要动刀子时,传来了另一个声音。
“何事吵嚷?”听这话语中散发出的气势,定是这家的主人。但是,这声线却如所见一样,是个看起来比女仆年龄还小的女孩。她身穿粉色连衣裙,背后还伸出对蝙蝠一样的翅膀。
“三番五次让他别进厨房,烦死人了。”女仆一改之前的面色,微笑着对主人说。
主人将我打量了一遍,说:“虽然不能当女仆使,但既然已经算是馆里的员工,茶点之类就让他随意取用吧。”
说罢,主人像是伸懒腰一般,张开翅膀扇了扇,离开了。
这家主人言谈似乎不太多,但那句自作主张的“已经算是馆里的员工”我还是听得很清楚。虽然打从心底没有想过被资本家剥削,但若当场拒绝这个不算非常过分的要求,不仅令救命恩人颜面全无,而且恐怕我也会有生命危险。
女仆将我带进厨房,态度倒比之前柔和许多。
“我是这里的女仆长,名字是十六夜?d夜。”女仆这样介绍道,“在馆里工作,没有工资,包吃住,厨房里的茶点可以随意取用……”
这一次,总算有机会端详到女仆长?d夜的尊容。无论身高还是面庞都与普通小学初中生差不多,只不过脸倒是比一般人白。她的发色就像老年人一样是银白色的,但头发很密并且发质非常好,可见她只是个小女孩而已。
洋馆的主人就是之前见到的那位大小姐。而我的工作,只是轻松地打扫。
因为工作原因,大小姐很少与我见上一面。与想象中一样,这家大小姐并不是人类。种族嘛,据女仆长所言,应该是吸血鬼。夜晚她就会出去玩耍,或在馆内大摆宴席,后半夜从外面回来,就一头钻进自己的卧室,白天几乎从不跨出门槛一步。后来得知,由于吸血鬼不能见太阳光,所以她皮肤白得几乎呈现出血管,显现出死气沉沉的病态。
虽说有那么几次因好奇心驱使想要蹑手蹑脚地溜进大小姐的卧室瞧瞧吸血鬼的私生活,但想到东窗事发后的结果,终究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吸血鬼看起来实在够自在。倘若来世为妖,非当吸血鬼不可。如此日夜挥霍就是工作,我也干得来。尽管如此,每当大小姐去地下图书馆见她的挚友时,总会怨天尤人地唠叨一番。譬如无法随意在白天出行,或是下雨天不能外出。
身为吸血鬼,拥有强大力量的同时,自然也会存在显眼的弱点。所谓有得必有失嘛。大小姐似乎对此还不满足。虽然想好心提醒她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但又想到“枪打出头鸟”,于是便将想说的话咽进肚中。
几经阅历,总算是掌握了在这里工作的窍门。每日按时打扫自己房间,顺带和妖精女仆们一起打扫走廊,一天工作就此结束。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另说。所谓妖精女仆,大多是原本居住在湖边的妖精,因为想到能吃免费的茶点才被馆里雇佣。如果按年龄计算,她们少说也有几十上百岁,但工作起来,她们绝不属于勤奋的那一类。
若是倒霉,吸引到妖精的注意力,就要惹下一场大祸。那群妖精女仆,尤其是新来的那个,好奇心简直堪比大小姐。哪怕是大白天,也会高声号叫:“人类!人类!”于是,女仆长一定会在下一瞬间出现在我面前,根本没有一点先兆。
在她看来,结果永远比过程重要。只要起因是我,结果是大小姐被打扰了。那么我肯定难逃一劫。前几天她还用那柄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我。
和妖怪同居越久,就越能断定一点:他们都是些任性的家伙。尤其是和一起工作的妖精女仆更是如此。她们只要一高兴,就会改变我茶点的味道,或是让我在馆里迷路,窜错房间。若我反应过度或是还手,惹她们不高兴,那我就倒霉了。被她们恶作剧用水淋湿全身还算小事。就拿最近的一次来说,一位妖精将糖罐和盐罐标签换了想等我上当,可是那一天我并没有想在泡的咖啡里放糖,结果害那妖精空等一场。最后无需多言,不仅在馆内迷了路,还摔下了楼梯,身体整整疼了好几天。
在工作时,妖精女仆们总是会聊到同一个话题:“再没有比遇见大小姐刁难更倒霉的事了。”听说,馆里的大小姐因为闲得发慌,所以总是依靠给妖精女仆出难题打发时间。有一次,大小姐指了指我和女仆长,对一个正在扫除的妖精问道:“你是如何区分他们两个人类的?”
大小姐的心实在难于理解。她问这个问题的意义,是故意刁难,还是打发时间,抑或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没人知道。
“相貌、发色、性别……”妖精女仆回答得支支吾吾。
大小姐倒是听得连连点头:“是这样吗……我怎么觉得他们两个很相似……”
我一点也没看出自己和女仆长有多么相似,以至于会区分不了两人。不过从吸血鬼的角度来考虑,或许我与女仆长的血型相似。
“看来以后得研究研究。”大小姐喃喃自语走开了。
这项决定估计不会持久。大小姐的心,就像女仆长的脸一样瞬息万变。她是一只无论干什么,都没有长性的吸血鬼。
女仆长?d夜就陪在大小姐身边,从始至终一句话也没说。于是我自然很识趣地保持沉默,谁知道打扰到大小姐思考会有什么结果。
后来我又听说,以前大小姐还问过如何区分妖精的问题。想来,这两次情况肯定相似得难以区分。
大小姐对自己的愚昧无知浑然不觉,却又摆出一副高傲的面孔,假装明白了一切。她似乎认为神鬼造了自然,自然生出妖精。这在她们吸血鬼来说,也许已经习以为常,但客观来看,却不是这么回事。与妖精同处一段时间之后,我也明白,无论是妖精还是吸血鬼,都是不能一言以蔽之的。
就拿妖精来讲,冷眼一瞧,似乎千妖一面,任何一只妖精也无独特个性。然而,所谓各有千秋,在妖精这里也完全适用。不论头发、肤色、眼神,全不相同,从体态的大小到走路的姿势,乃至翅膀的样式、花纹与煽动频率无一雷同。美丑、善恶、贤愚,一切都可说是千差万别。
但是,这些特点就如人类观察蚂蚁一样,若不细心,同样无法进行区分。所以尽管存在如此明显的差异,但所谓隔行如隔山,更别说现在已经算是隔种族了。那么,不说对妖精们的内在性格,就连相貌也不敢说完全分别。
古人所言物以类聚确实不差,吸血鬼了解吸血鬼、妖精了解妖精、人了解人。不管吸血鬼怎么强大,在这一点上依然是力不从心的。
索性去拜访洋馆的门卫红美铃小姐散散心吧。于是,从侧门走出,绕过花圃,往大门方向走去。
在馆里,每当工作疲倦或是遭到女仆长的责骂而心头不快时,定会拜访这位馆内同事,向她倾诉衷肠。不知不觉便神清气爽,忧烦劳顿也被抛到九霄云外,如同获得新的生命。
没到换班时间,只见红小姐在正门前端庄站立。身姿显得肃穆,而那长至腰际的棕红秀发,反射着春末阳光,令人觉得即使无风也在自然地颤动。
“红小姐。”我边喊边向她挥手。
“哟,文钊先生。”
她转过身,长发随风飘动。美铃也是妖怪,但外表看来和普通女孩没什么区别,她既没有背后的翅膀,也没有脑袋上的犄角。所以,虽说她是妖怪,却不知其究竟是何属何种。而当面打探年长妖怪的底细实属失礼之行,于是便将好奇心放置一旁。
美铃来到我身边,说:“扫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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