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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我就有一个叫方宸的同岁的小伙伴。他是我家司机的儿子。因为司机方叔叔是我家的远亲,所以方宸便也是我的远亲。
方宸住在我家的大院子里,具体来说,是靠着我父亲对他的疼爱而住在与我同一楼层的最小的房间。人小的时候完全没有阶级意识,加上我有些天生的颜控,所以没事的时候常常去他房间里叨扰。他在大人们面前叫我“小姐”或者“如许小姐”,私下里,被我强迫着叫“如如”。
小的时候我很爱美,拥有无数漂亮的裙子,也爱美人,喜欢方宸那张柔柔弱弱白白净净的脸。记得我常常把自己的连衣裙往他身上套,套上了还说他穿上比我好看,叫他千万不要脱下来。他欲反驳,我便说:“如如姐姐会骗你吗?”方宸怀疑地摇摇头,实际上我比他小一个月。他那时很傻,我让他不脱,他就真的不脱。他父亲叫他的时候,虽然扭扭捏捏,但他还是穿着裙子跑去见他,然后理所当然地被大骂一顿。我小时候就是这样顽劣。
我们是正经的青梅竹马,青梅竹马式的和谐却只持续到学前。
六岁,我和方宸开始上同一所小学,方宸的父亲很不好意思,因为靠他自己,根本出不起昂贵的学费。我记得有一次我在父亲门外耙耳朵,听见他在和方宸说话。
父亲说:“方宸,你爸爸想让你走和他一样的路,你不要那样。”
又说:“你和如许一起上学,学习上你们要互相帮助。如许如果不听话,你要说她。如果有人欺负她,你不要动手打架,只管回来告诉我。知道吗?”
方宸一向寡言,更知感恩,他那时就好像比同龄的孩子大上几岁,只是简单地答应着,并且感谢。我却有些不是滋味,觉得他抢了爸爸的厚爱。
实际上,方宸在大多数方面真的认真履行着他答应爸爸的规矩。
他个子小,被老师安排在第一桌,我在他的后面。他便去和我的同桌协商,用五根棒棒糖买通之,然后两个人一起到老师那里去要求调换座位。从此,我们成了同桌。
我上课不太喜欢听讲,倒是开化得早,看起跟同学借的少女漫画。他便借同桌之便强势没收。我现在还清楚得记得,他拿着漫画跑到教室的窗前,细瘦的手臂伸在窗外,我扑在他身上够不到,挠他他也不怕痒,气得直跺脚。这件事让他与我结下了梁子,后来的半个月我都对他视而不见如同空气,可是客观原因让我不得不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僵局——数学考试来了。
我不是不聪明,只是上课不听讲,作业又能抄则抄,自然学不好。方宸不计前嫌,只是在辅导我之前提了要求:“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我才肯给你讲。”这个小混蛋,开始挑衅他家小姐的权威了呢!我自然不肯。
方宸便拿起作业本往书包里塞,“那算了。”我抓住他的手,心想,今天卧薪尝胆,明天就攻破他的弹丸之地。
“你答应我,以后上课只准认真听讲,而且不许再看乱七八糟的漫画书。”
“靠,你说的一件事,这都两件了!”
“你再说靠,我就告诉你爸爸。”
我愤恨地瞪着他,对这一点还是十分忌惮。
“那好吧,漫画书先算了,你先答应前面的,认真听讲!”
虽然我是迫于淫威,权益之下答应了他,但我好歹是个诚信集团家族的大小姐,做人必然也是诚信的。那之后,我没有辜负自己聪明的脑瓜,成绩一跃而上,并将这势头一直保持到大学。当然,这是后话了。
因为狡黠和豪放,再加上家里有钱,我成了学校里和附近街区的孩子王。又因为觉得电视里的杨过很帅气,所以封方宸为孩子王大人的左膀,无右臂。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孩子王地位最盛。拥护我的几个偏激的男同学,见我平时对左膀的态度并不好,于是觊觎这个宝贵的位子。他们对我说:“方如许,你看方晨那么瘦,不能保护你!”
我说:“不,我不需要谁的保护!左膀跟我住在一起,方便。”
这个理由把他们都堵回去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谁都没有这个地利。但是他们说得也没错,方宸那么瘦,打架一定赢不了。而且我还记得他答应我爸爸的事——不要动手打架,只管回去告诉家长。这一点在当时的我看来,非常的没有男子气概。
就在我回绝了男生们的请求后第三天,方宸第一次打破了这条戒律。
那天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口等方宸,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他人影。他这人向来守时,从不会放我鸽子,我有点心慌。也不知是什么驱使,我跑到我的孩子王团伙平时时常聚在一起玩闹的地方。那是学校后门的墙根下,有个砖砌的不知做什么用的围栏,上面有棚子。我赶到那里的时候,方宸正被几个男生围在围栏里的地上,浑身土黄。我看见一个胖孩子朝他踢过去,怒火中烧,冲上前去对着胖孩子的后脑勺就是一拳,然后对另一个男生踢了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这两人纷纷撞在了砖墙上。
“方如许!”
我听见一个男生不可思议地叫出来。他是我的随从中最死忠的一个,但他看我的神情甚是恐惧。他说:“你打我们!我再不要当你的左膀!”
小孩子伤心的缘故总是奇奇怪怪。我当时高高踢起腿想必是走光无疑,我现在觉得,他当时不是因为看到我穿了粉红色内裤而对我幻灭,已经很给我面子了。
总之他也要冲上来打我。
这个男生之所以对我死忠,是因为我对他器重。之所以对他器重,是因为他体术够厉害。所以,当他冲上来打我,我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是方宸救了我。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从地上爬起来的。他挡在我前面,抓住男生的胳膊,因为力气不够,直接被推到砖墙上,而我被推搡到一边。那一刻我看见了他手腕和手肘暴露的青筋和肌肉,突然觉得,如果他想打,其实也是打得赢的。
紧接着,方宸就给了那男生一记漂亮的左勾拳。
我记得很清楚,那几个人都震惊了。方宸的姿势很好看,力量也大,将对方打得鼻子流血。他马上转过头来拉我的手,“快走!”我们一路飞奔回家,两只手都握得汗涔涔。
我的父亲很生气。
方宸说,是有同... -->>
从我记事起,我就有一个叫方宸的同岁的小伙伴。他是我家司机的儿子。因为司机方叔叔是我家的远亲,所以方宸便也是我的远亲。
方宸住在我家的大院子里,具体来说,是靠着我父亲对他的疼爱而住在与我同一楼层的最小的房间。人小的时候完全没有阶级意识,加上我有些天生的颜控,所以没事的时候常常去他房间里叨扰。他在大人们面前叫我“小姐”或者“如许小姐”,私下里,被我强迫着叫“如如”。
小的时候我很爱美,拥有无数漂亮的裙子,也爱美人,喜欢方宸那张柔柔弱弱白白净净的脸。记得我常常把自己的连衣裙往他身上套,套上了还说他穿上比我好看,叫他千万不要脱下来。他欲反驳,我便说:“如如姐姐会骗你吗?”方宸怀疑地摇摇头,实际上我比他小一个月。他那时很傻,我让他不脱,他就真的不脱。他父亲叫他的时候,虽然扭扭捏捏,但他还是穿着裙子跑去见他,然后理所当然地被大骂一顿。我小时候就是这样顽劣。
我们是正经的青梅竹马,青梅竹马式的和谐却只持续到学前。
六岁,我和方宸开始上同一所小学,方宸的父亲很不好意思,因为靠他自己,根本出不起昂贵的学费。我记得有一次我在父亲门外耙耳朵,听见他在和方宸说话。
父亲说:“方宸,你爸爸想让你走和他一样的路,你不要那样。”
又说:“你和如许一起上学,学习上你们要互相帮助。如许如果不听话,你要说她。如果有人欺负她,你不要动手打架,只管回来告诉我。知道吗?”
方宸一向寡言,更知感恩,他那时就好像比同龄的孩子大上几岁,只是简单地答应着,并且感谢。我却有些不是滋味,觉得他抢了爸爸的厚爱。
实际上,方宸在大多数方面真的认真履行着他答应爸爸的规矩。
他个子小,被老师安排在第一桌,我在他的后面。他便去和我的同桌协商,用五根棒棒糖买通之,然后两个人一起到老师那里去要求调换座位。从此,我们成了同桌。
我上课不太喜欢听讲,倒是开化得早,看起跟同学借的少女漫画。他便借同桌之便强势没收。我现在还清楚得记得,他拿着漫画跑到教室的窗前,细瘦的手臂伸在窗外,我扑在他身上够不到,挠他他也不怕痒,气得直跺脚。这件事让他与我结下了梁子,后来的半个月我都对他视而不见如同空气,可是客观原因让我不得不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僵局——数学考试来了。
我不是不聪明,只是上课不听讲,作业又能抄则抄,自然学不好。方宸不计前嫌,只是在辅导我之前提了要求:“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我才肯给你讲。”这个小混蛋,开始挑衅他家小姐的权威了呢!我自然不肯。
方宸便拿起作业本往书包里塞,“那算了。”我抓住他的手,心想,今天卧薪尝胆,明天就攻破他的弹丸之地。
“你答应我,以后上课只准认真听讲,而且不许再看乱七八糟的漫画书。”
“靠,你说的一件事,这都两件了!”
“你再说靠,我就告诉你爸爸。”
我愤恨地瞪着他,对这一点还是十分忌惮。
“那好吧,漫画书先算了,你先答应前面的,认真听讲!”
虽然我是迫于淫威,权益之下答应了他,但我好歹是个诚信集团家族的大小姐,做人必然也是诚信的。那之后,我没有辜负自己聪明的脑瓜,成绩一跃而上,并将这势头一直保持到大学。当然,这是后话了。
因为狡黠和豪放,再加上家里有钱,我成了学校里和附近街区的孩子王。又因为觉得电视里的杨过很帅气,所以封方宸为孩子王大人的左膀,无右臂。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孩子王地位最盛。拥护我的几个偏激的男同学,见我平时对左膀的态度并不好,于是觊觎这个宝贵的位子。他们对我说:“方如许,你看方晨那么瘦,不能保护你!”
我说:“不,我不需要谁的保护!左膀跟我住在一起,方便。”
这个理由把他们都堵回去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谁都没有这个地利。但是他们说得也没错,方宸那么瘦,打架一定赢不了。而且我还记得他答应我爸爸的事——不要动手打架,只管回去告诉家长。这一点在当时的我看来,非常的没有男子气概。
就在我回绝了男生们的请求后第三天,方宸第一次打破了这条戒律。
那天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口等方宸,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他人影。他这人向来守时,从不会放我鸽子,我有点心慌。也不知是什么驱使,我跑到我的孩子王团伙平时时常聚在一起玩闹的地方。那是学校后门的墙根下,有个砖砌的不知做什么用的围栏,上面有棚子。我赶到那里的时候,方宸正被几个男生围在围栏里的地上,浑身土黄。我看见一个胖孩子朝他踢过去,怒火中烧,冲上前去对着胖孩子的后脑勺就是一拳,然后对另一个男生踢了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这两人纷纷撞在了砖墙上。
“方如许!”
我听见一个男生不可思议地叫出来。他是我的随从中最死忠的一个,但他看我的神情甚是恐惧。他说:“你打我们!我再不要当你的左膀!”
小孩子伤心的缘故总是奇奇怪怪。我当时高高踢起腿想必是走光无疑,我现在觉得,他当时不是因为看到我穿了粉红色内裤而对我幻灭,已经很给我面子了。
总之他也要冲上来打我。
这个男生之所以对我死忠,是因为我对他器重。之所以对他器重,是因为他体术够厉害。所以,当他冲上来打我,我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是方宸救了我。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从地上爬起来的。他挡在我前面,抓住男生的胳膊,因为力气不够,直接被推到砖墙上,而我被推搡到一边。那一刻我看见了他手腕和手肘暴露的青筋和肌肉,突然觉得,如果他想打,其实也是打得赢的。
紧接着,方宸就给了那男生一记漂亮的左勾拳。
我记得很清楚,那几个人都震惊了。方宸的姿势很好看,力量也大,将对方打得鼻子流血。他马上转过头来拉我的手,“快走!”我们一路飞奔回家,两只手都握得汗涔涔。
我的父亲很生气。
方宸说,是有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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