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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墨玉早早起身,拿着瓦罐,去采集清晨的露珠。万花丛中,她像一只精灵,灵活的游戏于人间。待采得差不多了,墨玉抖了抖衣角沾的露珠,便往回走。来到厨房,烧火,煮茶,做饭,一切有条不紊,完全不像京城中的大家小姐,十指不染阳春水。
院子里还是很安静,没有人起身。管家走进厨房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景象。一个美丽的女子,正在往灶里添柴火,然后把旁边木桶里的水倒进灶上的大锅里,倒米,洗米,盖上锅盖,然后又去看旁边煮的茶水。他有些不可置信,在纪府,这个时候,夫人小姐们都还在睡觉,有谁会像她一样自己起来干粗活的。
“大小姐真是与众不同。”
墨玉听到声音,没有回头,抬都不抬一下,听他那不咸不淡的语气,就知道昨晚她最后的那番话把他吓得不轻。她突然觉得心情还不错,笑道:“是吗?我也没有三头六臂,有什么不同?”
他迈步走进厨房内,看着锅上冒的热气,真心说道:“没有哪家小姐亲下厨房的,这样......有失身份。”
身份?她有过身份吗?天下间知道她是京城纪府的大小姐之人,有几个?不过这些她也不在乎,笑说道:“我小时候就做这些活,是人都要喝水吃饭,有时候自食其力反倒更开心。”
管家蹲下添了一把柴火,“道理是这样,可这毕竟是粗活,应该让下人们来做的。”
奴才之所以是奴才,是因为他们从心底就认为自己是奴才,只有奴才才会运用等级化分来教化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不敢僭越。
墨玉白了他一眼,也不理他,顾自拿出案上的一块猪肉切块。“昨晚那一闹,他们可能到中午才会起来,您难道饿着肚子等他们。”
管家看着她白皙的青葱玉指,胆子都提到了嗓子眼,心想那把明晃晃的菜刀她拿得住吗?“大小姐,还是我来吧!”眼神里有不满,有不信任,啐道:“哪有主子伺候奴才的道理。”
说白了她这个大小姐,即便穿上了凤凰的衣服,也改变不了她的出身。墨玉也不扭捏,站在一边等着。“把它剁成肉末。在我这里,或许我是主子,但他们都不是奴才。”
经她这么一说,管家这才回忆起,好像那些下人每次和她说话时从不自称奴才奴婢,都自称自己的名字,甚至有时候说话还你啊我啊的,毫无尊卑规矩。心想,果然是没有正牌大小姐该有的礼仪恭顺,民间里长大的野丫头,即便外表像个大小姐,即便身体里留着高贵的血液,内心里还是野丫头本性。
看着管家切肉的手法,就知道他从未进过厨房,那肉切得一块大一块小,有些还没切断,不过剁肉末倒是不需要什么功夫,只要力气大耐力好就行。看着他额头冒出的汗,墨玉心里“渍渍”两声,暗想不会逞什么能啊!
“行了,差不多了,放下吧!”
管家如负释放,抬手擦了擦额角的汗语气也有些起伏。“多谢大小姐。”
“谢我做什么,该是我谢大管家才是。”
“大小姐宽厚,从不把下人当奴才,这份心胸另奴才佩服。”
墨玉嘴角露出一记冷笑,看他很是忠诚的夸赞,指不定心里怎么编排她呢。俗话说,好话连篇者必心怀鬼胎,果不其然,管家小心翼翼的声音便传来。“老奴昨晚多喝了两杯,若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惹恼了大小姐,还望大小姐大人有大量,莫要放在心上。”
瞧这话说的,人家都说了那是醉话,她要是在继续不放过人家,岂不显得她心胸狭隘。可惜,她不吃这一套。
他说不过就赶人,她也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闭嘴不说话。
灶上白气蒸腾,墨玉放上肉末,盐巴,葱花,煮了大约半个钟。一股香甜的米粥味从厨房里散发出来。
熄火,装盘,墨玉端着托盘走出厨房,期间瞄都不瞄管家一眼,任由他在一旁欲言又止。走到门口,墨玉停下,背对着管家说道:“纪大管家,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是一个很记仇的人。抛开这个不说,令郎真的很不错,我想纪老爷为了纪家的兴盛,一定会很赞同我的提议,即便我没有福气得到令郎的帮助,我想二小姐一定会有那个福气。”
三月的早晨已经没有了冬日的寒冷,可站在火灶边的纪管家,却觉得全身冰冷刺骨。
午时,太阳正当空,睡梦中的人都醒了过来,自觉地到厨房吃墨玉煮的小米粥。
到了下午,大家各自收拾自己的行李,该收起来的收起来,该撤了的就撤了。短时间内,他们不再住回这里,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再回来了。
云裳在里屋收东西,她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真的要离开这里了。早上小姐和她说这个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小姐在开玩笑,后来碰到纪管家时她又问了纪管家,纪管家则说他这次上山就是来接小姐回去的,在联想昨日小姐的种种情形,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也不能怪她不相信,这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一点预兆都没有。
“小姐,咱们以后还会回到这里来吗?”
里屋传来云裳不舍的声音,墨玉看着桌上那一罐桃花酒,酒香依旧,往年这个时候,那人都会与她执杯对饮,那一双邪气的桃花眼总喜欢问她“你难道真的要在这里住一辈子”。
“不知道,但是短时间内是不会回来了,把那只白玉笛也装上吧!”
“哦,那琴呢?”
他总喜欢站在她身后,懒着她的腰际,在观景亭上,坐看日升日落,云卷云散。他们有时候举止很亲昵,但她从未听说过他说的任何承诺或者爱意。“琴,就留在这里吧!”也许有一天,它会碰到一个懂它的人把它带走。“对了,想容呢?”
“哎,她呀,估计得到晚上才起得来。”她昨晚贪杯,说好了只喝一杯的,到最后整灌都喝了。
不知愁的日子真好,或者醉了也是好。
他也喜欢喝酒,但从不会醉,他喜欢在冬日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梅花花瓣,要她做梅花酒,然后赏雪煮茶,何等快意舒畅。可今后,怕是在没这个机会了,她是深宫里被圈养的一只金丝雀,而他,继续过他快意的生活。
既然她的心意,他不接受,那就埋了吧!“云裳。”
正在身后收拾东西的云裳听到声音,手... -->>
第二日,墨玉早早起身,拿着瓦罐,去采集清晨的露珠。万花丛中,她像一只精灵,灵活的游戏于人间。待采得差不多了,墨玉抖了抖衣角沾的露珠,便往回走。来到厨房,烧火,煮茶,做饭,一切有条不紊,完全不像京城中的大家小姐,十指不染阳春水。
院子里还是很安静,没有人起身。管家走进厨房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景象。一个美丽的女子,正在往灶里添柴火,然后把旁边木桶里的水倒进灶上的大锅里,倒米,洗米,盖上锅盖,然后又去看旁边煮的茶水。他有些不可置信,在纪府,这个时候,夫人小姐们都还在睡觉,有谁会像她一样自己起来干粗活的。
“大小姐真是与众不同。”
墨玉听到声音,没有回头,抬都不抬一下,听他那不咸不淡的语气,就知道昨晚她最后的那番话把他吓得不轻。她突然觉得心情还不错,笑道:“是吗?我也没有三头六臂,有什么不同?”
他迈步走进厨房内,看着锅上冒的热气,真心说道:“没有哪家小姐亲下厨房的,这样......有失身份。”
身份?她有过身份吗?天下间知道她是京城纪府的大小姐之人,有几个?不过这些她也不在乎,笑说道:“我小时候就做这些活,是人都要喝水吃饭,有时候自食其力反倒更开心。”
管家蹲下添了一把柴火,“道理是这样,可这毕竟是粗活,应该让下人们来做的。”
奴才之所以是奴才,是因为他们从心底就认为自己是奴才,只有奴才才会运用等级化分来教化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不敢僭越。
墨玉白了他一眼,也不理他,顾自拿出案上的一块猪肉切块。“昨晚那一闹,他们可能到中午才会起来,您难道饿着肚子等他们。”
管家看着她白皙的青葱玉指,胆子都提到了嗓子眼,心想那把明晃晃的菜刀她拿得住吗?“大小姐,还是我来吧!”眼神里有不满,有不信任,啐道:“哪有主子伺候奴才的道理。”
说白了她这个大小姐,即便穿上了凤凰的衣服,也改变不了她的出身。墨玉也不扭捏,站在一边等着。“把它剁成肉末。在我这里,或许我是主子,但他们都不是奴才。”
经她这么一说,管家这才回忆起,好像那些下人每次和她说话时从不自称奴才奴婢,都自称自己的名字,甚至有时候说话还你啊我啊的,毫无尊卑规矩。心想,果然是没有正牌大小姐该有的礼仪恭顺,民间里长大的野丫头,即便外表像个大小姐,即便身体里留着高贵的血液,内心里还是野丫头本性。
看着管家切肉的手法,就知道他从未进过厨房,那肉切得一块大一块小,有些还没切断,不过剁肉末倒是不需要什么功夫,只要力气大耐力好就行。看着他额头冒出的汗,墨玉心里“渍渍”两声,暗想不会逞什么能啊!
“行了,差不多了,放下吧!”
管家如负释放,抬手擦了擦额角的汗语气也有些起伏。“多谢大小姐。”
“谢我做什么,该是我谢大管家才是。”
“大小姐宽厚,从不把下人当奴才,这份心胸另奴才佩服。”
墨玉嘴角露出一记冷笑,看他很是忠诚的夸赞,指不定心里怎么编排她呢。俗话说,好话连篇者必心怀鬼胎,果不其然,管家小心翼翼的声音便传来。“老奴昨晚多喝了两杯,若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惹恼了大小姐,还望大小姐大人有大量,莫要放在心上。”
瞧这话说的,人家都说了那是醉话,她要是在继续不放过人家,岂不显得她心胸狭隘。可惜,她不吃这一套。
他说不过就赶人,她也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闭嘴不说话。
灶上白气蒸腾,墨玉放上肉末,盐巴,葱花,煮了大约半个钟。一股香甜的米粥味从厨房里散发出来。
熄火,装盘,墨玉端着托盘走出厨房,期间瞄都不瞄管家一眼,任由他在一旁欲言又止。走到门口,墨玉停下,背对着管家说道:“纪大管家,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是一个很记仇的人。抛开这个不说,令郎真的很不错,我想纪老爷为了纪家的兴盛,一定会很赞同我的提议,即便我没有福气得到令郎的帮助,我想二小姐一定会有那个福气。”
三月的早晨已经没有了冬日的寒冷,可站在火灶边的纪管家,却觉得全身冰冷刺骨。
午时,太阳正当空,睡梦中的人都醒了过来,自觉地到厨房吃墨玉煮的小米粥。
到了下午,大家各自收拾自己的行李,该收起来的收起来,该撤了的就撤了。短时间内,他们不再住回这里,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再回来了。
云裳在里屋收东西,她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真的要离开这里了。早上小姐和她说这个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小姐在开玩笑,后来碰到纪管家时她又问了纪管家,纪管家则说他这次上山就是来接小姐回去的,在联想昨日小姐的种种情形,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也不能怪她不相信,这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一点预兆都没有。
“小姐,咱们以后还会回到这里来吗?”
里屋传来云裳不舍的声音,墨玉看着桌上那一罐桃花酒,酒香依旧,往年这个时候,那人都会与她执杯对饮,那一双邪气的桃花眼总喜欢问她“你难道真的要在这里住一辈子”。
“不知道,但是短时间内是不会回来了,把那只白玉笛也装上吧!”
“哦,那琴呢?”
他总喜欢站在她身后,懒着她的腰际,在观景亭上,坐看日升日落,云卷云散。他们有时候举止很亲昵,但她从未听说过他说的任何承诺或者爱意。“琴,就留在这里吧!”也许有一天,它会碰到一个懂它的人把它带走。“对了,想容呢?”
“哎,她呀,估计得到晚上才起得来。”她昨晚贪杯,说好了只喝一杯的,到最后整灌都喝了。
不知愁的日子真好,或者醉了也是好。
他也喜欢喝酒,但从不会醉,他喜欢在冬日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梅花花瓣,要她做梅花酒,然后赏雪煮茶,何等快意舒畅。可今后,怕是在没这个机会了,她是深宫里被圈养的一只金丝雀,而他,继续过他快意的生活。
既然她的心意,他不接受,那就埋了吧!“云裳。”
正在身后收拾东西的云裳听到声音,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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