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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老板的厨艺到底有多好呢, 向志毅的心里像被猫抓似的,好想马上就可以尝一尝, 可是不行,作为一个合格的服务员, 怎么可以偷吃客人的菜呢!
好不容易熬到了八点过后,虽然客人还是那么多,但阳白云是个好老板,不忍心让员工们饿肚子,让员工们可以开始轮流吃饭,食材任取,想吃什么菜自己拿去炒炒就行。
说完阳白云在给客人做菜的时候, 顺便多做了一份, 盛起了专门递给时谦,看得其他员工们的眼睛都瞪圆了,可就是没这么大脸,不敢叫老板也给自己炒一份, 只能眼巴巴地流着口水。
轮到向志毅的时候, 她实在禁不住美食的诱惑,对阳白云说:“老板,我能给自己点个菜吗?就按照外边菜谱上的价格给钱?我真的很想尝尝你的手艺啊!”
阳白云笑了起来:“这有什么,不过就是多炒一个菜的事,说好了包吃包住的,怎么能收你的钱,要吃什么, 你说吧!”
向志毅不敢太过麻烦她,指了指旁边早已准备好的原材料:“就要个宫爆鸡丁吧!”
食材都是别人按照她的要求准备好了的,只不过是动手炒一下而已,几分钟的事儿,对已经做了一天菜的阳白云来说算不了什么,随手就给她炒了。
一块麻辣鲜香、脆嫩可口的鸡肉入口,向志毅感动得热泪盈眶,老板的手艺真是太好了,如果她也是附近的住户,就算是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吃上,也要天天都来一饱口福啊!
她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太好吃了,在没有人做菜能比咱们老板更好吃了,咱们饭店不红火那可真是天理难容啊!”
她这句发自真心的马屁引来了其余一众员工的怒目而视,阳白云只好出来打圆场:“今天我们生意不错,大家都辛苦了,打烊以后我亲自下厨,咱们一起吃个宵夜庆祝一下!”
大家纷纷鼓掌叫好,再干起活来的时候,又更精神抖擞了几分。
一直忙到九点半,阳白云不得不站出来说:“不好意思啊,我们的东西都卖完了,要打烊了,明天请早啊!”
还在外面等着机会看能不能吃上个宵夜的客人们才遗憾地离开,有人甚至说:“明天我一早就过来,从早饭一直吃到晚饭,我就愣是不挪窝了。”
旁人起哄笑道:“你小子不是还没结婚嘛,我看哪,干脆就加把劲把人阳老板追到手,以后还不是天天任你吃香喝辣的,想吃啥就吃啥?”
“嘿嘿,你就别笑我了,我自己什么本事我不知道,看看人家那店铺装修,那能是一般人能开得起的店?人家哪能看得上我啊,我跟你说,也就是人家不收,要收的话我到店里干个打杂的都愿意!只要能天天吃到阳老板做的菜,不拿工钱白干活我也肯干。”
阳白云果然没有食言,关门之后,当真用剩下的食材炒了一桌菜,招呼大家一起吃了起来。
向志毅手里举着几瓶啤酒进来:“阳姐,今天我们第一天经营饭市就得了个开门红,大家一起喝几杯庆祝一下没问题吧?”虽说阳白云不叫她喊“阳姐”,但店里的其他员工都这么喊,无关年龄,只是表示尊敬。
阳白云豪爽地说:“多拿几瓶,今晚大伙儿一起喝个高兴!”
大伙儿确实吃得很高兴,刚开始的时候还顾得上说几句生意兴隆之类的场面话,到后面就什么都顾不上说了,只一个劲儿地吃菜,难怪店里的生意会那么火爆,这老板的的手艺也太好了,选择来这里工作果然没有选错啊,别的不说,单说这吃的方面的福利,就足够让人心满意足了。
时谦因为一直跟着阳白云,好东西吃得多了,倒是不像他们那么激动。
阳白云见他似乎不太喜欢喝啤酒,想到上次在太爷爷家吃饭的时候,他喝红酒倒是喝得挺顺口的,便起身到旁边的柜子里去摸索了一阵,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瓶红酒。
就是上次在太爷爷家吃饭的时候喝的那一种,她喝的时候随口赞了一句味道不错,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塞给她带回去的东方辰便让小陈打包了两支让她带走,阳白云便顺便收在了手镯空间里了。
“来,咱们喝这个。”她找来两个红酒杯,跟时谦两个对酌起来,至于那帮沉迷吃饭的家伙,就不管那么多了。
其他员工们也不敢有什么意见,谁叫人家是老板的表哥呢,待遇自然是不一样的。
这红酒特别顺口,阳白云不知不觉就喝多了,她是那种喝的时候不觉得什么,过了一段时间才会觉得上头的人,所以等她知道自己喝多了的时候,已经整个人趴在桌上起不来了。
向志毅说:“老板醉成这样,不如今晚就睡在店里吧,反正二楼还有一间空房间。”
时谦摇摇头:“不用,我带她回去。”她要是不回去,明天要用的食材从那儿运来啊!
这表哥平时也不会凶人,但不知怎么的他身上就是会有一种令人生畏的气场,他们这些人其实是害怕他多过阳白云的,他既然开了口,当然没人敢有反对意见,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轻轻松松地将醉得不省人事的阳白云背在背上,开门走了出去。
“那个,白,白哥,要不我给你叫,叫辆车吧!”伍远帆结结巴巴地说。
“不用。”时谦断然拒绝,想了想又觉得有点太生硬,解释了一句,“刚喝了酒身上有点热,刚好吹吹风散散酒气。”
旁人想说背了这么大个人在身上,不热才怪,看了看他的表情又不敢说出口:“那您慢走,路上小心啊!”
事实上时谦背上背着阳白云这么大个人还真是不费什么力气的,但不费力气并不代表着没感觉,正相反,感觉强烈着呢,身后的人就像是一团超热的发源体,时时刻刻都在撩拨着他的心。
她的身体完全没有一丝抗拒地完全贴合在他的背上,胸前的两团绵软跟随着脚步的节奏而不停地摩擦着他背上的肌肤,如同两枚火种,在他的身体里“轰”地引燃起一团熊熊烈焰。
这种感觉并不好受,却又令人趋之若鹜,在烈焰的焚烧中甘之如饴。
就好像是一个刚得了一个梦寐以求的美味雪糕,却被勒令不许马上吃掉的小孩,宁愿忍受难耐的诱|惑,也不愿意把雪糕放下来,回头得到允许再吃。
内心点燃着一团烈焰的时谦走得有些飘飘然的,全身心地沉浸在一种难以言喻的痛快中,突然感到背后的人猛地拍着他的肩膀,似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一句话:“放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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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老板的厨艺到底有多好呢, 向志毅的心里像被猫抓似的,好想马上就可以尝一尝, 可是不行,作为一个合格的服务员, 怎么可以偷吃客人的菜呢!
好不容易熬到了八点过后,虽然客人还是那么多,但阳白云是个好老板,不忍心让员工们饿肚子,让员工们可以开始轮流吃饭,食材任取,想吃什么菜自己拿去炒炒就行。
说完阳白云在给客人做菜的时候, 顺便多做了一份, 盛起了专门递给时谦,看得其他员工们的眼睛都瞪圆了,可就是没这么大脸,不敢叫老板也给自己炒一份, 只能眼巴巴地流着口水。
轮到向志毅的时候, 她实在禁不住美食的诱惑,对阳白云说:“老板,我能给自己点个菜吗?就按照外边菜谱上的价格给钱?我真的很想尝尝你的手艺啊!”
阳白云笑了起来:“这有什么,不过就是多炒一个菜的事,说好了包吃包住的,怎么能收你的钱,要吃什么, 你说吧!”
向志毅不敢太过麻烦她,指了指旁边早已准备好的原材料:“就要个宫爆鸡丁吧!”
食材都是别人按照她的要求准备好了的,只不过是动手炒一下而已,几分钟的事儿,对已经做了一天菜的阳白云来说算不了什么,随手就给她炒了。
一块麻辣鲜香、脆嫩可口的鸡肉入口,向志毅感动得热泪盈眶,老板的手艺真是太好了,如果她也是附近的住户,就算是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吃上,也要天天都来一饱口福啊!
她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太好吃了,在没有人做菜能比咱们老板更好吃了,咱们饭店不红火那可真是天理难容啊!”
她这句发自真心的马屁引来了其余一众员工的怒目而视,阳白云只好出来打圆场:“今天我们生意不错,大家都辛苦了,打烊以后我亲自下厨,咱们一起吃个宵夜庆祝一下!”
大家纷纷鼓掌叫好,再干起活来的时候,又更精神抖擞了几分。
一直忙到九点半,阳白云不得不站出来说:“不好意思啊,我们的东西都卖完了,要打烊了,明天请早啊!”
还在外面等着机会看能不能吃上个宵夜的客人们才遗憾地离开,有人甚至说:“明天我一早就过来,从早饭一直吃到晚饭,我就愣是不挪窝了。”
旁人起哄笑道:“你小子不是还没结婚嘛,我看哪,干脆就加把劲把人阳老板追到手,以后还不是天天任你吃香喝辣的,想吃啥就吃啥?”
“嘿嘿,你就别笑我了,我自己什么本事我不知道,看看人家那店铺装修,那能是一般人能开得起的店?人家哪能看得上我啊,我跟你说,也就是人家不收,要收的话我到店里干个打杂的都愿意!只要能天天吃到阳老板做的菜,不拿工钱白干活我也肯干。”
阳白云果然没有食言,关门之后,当真用剩下的食材炒了一桌菜,招呼大家一起吃了起来。
向志毅手里举着几瓶啤酒进来:“阳姐,今天我们第一天经营饭市就得了个开门红,大家一起喝几杯庆祝一下没问题吧?”虽说阳白云不叫她喊“阳姐”,但店里的其他员工都这么喊,无关年龄,只是表示尊敬。
阳白云豪爽地说:“多拿几瓶,今晚大伙儿一起喝个高兴!”
大伙儿确实吃得很高兴,刚开始的时候还顾得上说几句生意兴隆之类的场面话,到后面就什么都顾不上说了,只一个劲儿地吃菜,难怪店里的生意会那么火爆,这老板的的手艺也太好了,选择来这里工作果然没有选错啊,别的不说,单说这吃的方面的福利,就足够让人心满意足了。
时谦因为一直跟着阳白云,好东西吃得多了,倒是不像他们那么激动。
阳白云见他似乎不太喜欢喝啤酒,想到上次在太爷爷家吃饭的时候,他喝红酒倒是喝得挺顺口的,便起身到旁边的柜子里去摸索了一阵,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瓶红酒。
就是上次在太爷爷家吃饭的时候喝的那一种,她喝的时候随口赞了一句味道不错,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塞给她带回去的东方辰便让小陈打包了两支让她带走,阳白云便顺便收在了手镯空间里了。
“来,咱们喝这个。”她找来两个红酒杯,跟时谦两个对酌起来,至于那帮沉迷吃饭的家伙,就不管那么多了。
其他员工们也不敢有什么意见,谁叫人家是老板的表哥呢,待遇自然是不一样的。
这红酒特别顺口,阳白云不知不觉就喝多了,她是那种喝的时候不觉得什么,过了一段时间才会觉得上头的人,所以等她知道自己喝多了的时候,已经整个人趴在桌上起不来了。
向志毅说:“老板醉成这样,不如今晚就睡在店里吧,反正二楼还有一间空房间。”
时谦摇摇头:“不用,我带她回去。”她要是不回去,明天要用的食材从那儿运来啊!
这表哥平时也不会凶人,但不知怎么的他身上就是会有一种令人生畏的气场,他们这些人其实是害怕他多过阳白云的,他既然开了口,当然没人敢有反对意见,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轻轻松松地将醉得不省人事的阳白云背在背上,开门走了出去。
“那个,白,白哥,要不我给你叫,叫辆车吧!”伍远帆结结巴巴地说。
“不用。”时谦断然拒绝,想了想又觉得有点太生硬,解释了一句,“刚喝了酒身上有点热,刚好吹吹风散散酒气。”
旁人想说背了这么大个人在身上,不热才怪,看了看他的表情又不敢说出口:“那您慢走,路上小心啊!”
事实上时谦背上背着阳白云这么大个人还真是不费什么力气的,但不费力气并不代表着没感觉,正相反,感觉强烈着呢,身后的人就像是一团超热的发源体,时时刻刻都在撩拨着他的心。
她的身体完全没有一丝抗拒地完全贴合在他的背上,胸前的两团绵软跟随着脚步的节奏而不停地摩擦着他背上的肌肤,如同两枚火种,在他的身体里“轰”地引燃起一团熊熊烈焰。
这种感觉并不好受,却又令人趋之若鹜,在烈焰的焚烧中甘之如饴。
就好像是一个刚得了一个梦寐以求的美味雪糕,却被勒令不许马上吃掉的小孩,宁愿忍受难耐的诱|惑,也不愿意把雪糕放下来,回头得到允许再吃。
内心点燃着一团烈焰的时谦走得有些飘飘然的,全身心地沉浸在一种难以言喻的痛快中,突然感到背后的人猛地拍着他的肩膀,似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一句话:“放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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