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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的村落很少修炼的灵气, 无法修行。
白子皓在画完孔雀图后,重新找到了绘画的乐趣,他每天听着隔壁的读书声, 伏案作图。孔慕华经常跑过来串门子, 看他画画, 吃他的零食, 哄他做各种事, 搞得鸡飞狗跳, 但日子却过得有趣起来了。
小女孩会长大, 老往男人家跑不好。
白子皓为了避嫌,只好在孔慕华来的时候, 打开院子大门,把画桌搬到院子里的树荫下。
路过的村人看见他画画, 都会夸上几句,经常有姑娘和媳妇们送吃食过来,求绣图,他无有不应。
孔慕华喜欢坐在秋千架上, 一边晒太阳一边拖着他瞎聊,比如王阿婆家的公鸡不打鸣是因为失恋了, 河边两只麻雀在打赌, 田里站着的是稻草人还是农夫……
白子皓没搞懂这些事有什么趣味,但看见孔慕华笑得几乎打滚的样子, 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他觉得孔慕华是个古怪又可爱的姑娘, 特别爱漂亮,走哪里都要带着镜子,没事拿出来照一照,他不关心梳妆打扮外的任何事情, 除了给自己做裙子,女红针线学得还不错,其他事情就一言难尽了。他尝试帮白子皓干活,然后烧了厨房,砸了洗衣用的棒槌,弄塌了葡萄架,打水时趴在井口照了大半个时辰影子,白子皓差点以为他要投井,冲上去拉回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了好久。
孔慕华害羞:“我就是觉得井水里的自己很漂亮,想多看几眼。”
白子皓:“……”
孔慕华:“子皓哥哥也很漂亮,应该多照照镜子。”
白子皓:“……”
他不该为这熊孩子担心的。
白子皓尝试让孔慕华学点文化,陶冶情操,做个内外兼修的美人,结果弹琴他直接挑破了三根弦,画画咬断了两根笔,写字直接鬼画符,读书大概看三行字便睡觉,别说诗词歌赋了,他连最简单的歇后语都搞不清楚,经常说出啼笑皆非的错误。
吃饭倒是很能吃,每顿能吃一整锅,瓜子磕得飞快,一次能磕两斤,而且爱吃蝗虫,经常抓回来一大堆,让白子皓下厨,炸一半,烤一半,吃得极香……白子皓被他怂恿着尝了一口,虽然味道好像还可以,但……心理无法承受,还是算了。
白子皓有点担忧这个熊孩子的未来……
“没关系,反正我美,没有人看不上我,如果有,那是他瞎,咱们不和瞎子计较。”孔慕华对自己有迷之自信,还反过来鼓励白子皓,奇怪的金句频频:
“招蜂引蝶不就证明我香吗?没几只蜜蜂蝴蝶献殷勤,走出去都没脸说自己是美人。”
“我哪有什么缺点?只是有些可爱的小癖好。”
“哈?如果有条件很好的人看上我,那是因为我的魅力让他神魂颠倒,为什么要自卑?”
“我那么优秀,都被你吸引,觉得你好看又迷人,你应该对自己的魅力更有自信点。”
“哪个傻子敢说你这样的美人儿不好?踹了换个懂事的!”
“子皓哥哥,我很懂事的。”
“……”
白子皓被他变着花样折腾了几年,不但重新找回了爬树摘果,下水捞鱼的童年技能,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烤昆虫,捉蝴蝶,斗恶狗,打流氓……熟悉的村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时不时会跟着大家去看社戏,帮忙下田抢收庄稼。
后来,村里的教书先生老了,辞退了学堂的工作。
白子皓在大家的请求下,成为了新的教书先生,孩子们都很喜欢他的温柔细心,崇拜他学问高深,每天都围着他,送给他很多鸡蛋,家里种的蔬菜,还有山中的野花……经常有女孩子对他红脸,奈何孔慕华最喜欢争风吃醋,是宫斗宅斗的好手,不管是泼辣追求,含蓄追求,哀怨可怜,温柔贤惠,撒娇卖乖,挑拨离间……统统都在还没出招前被制服了。
孔慕华抖了抖花裙子,充满自信:“好东西才会有人抢,男人如果连面对情敌的勇气都没有,反而挑三拣四,嫌弃喜欢的人受欢迎,不如挖个地洞埋了,这种废物活着也没用,子皓哥哥,你说对不对?”
白子皓手中的画笔顿了顿,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孔慕华的疯言疯语,不再放在心上。可是,听得多了,细细想来,有些东西话粗理不粗,渐渐也接受了部分观点,他笑着问:“如果抢不过呢?”
孔慕华果断:“抢不过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走,还留着丢人现眼吗?”
他们鸟族的情场战争都是这样的,抢不过就是不够漂亮,技不如人,和被抢的有什么关系?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神君,也要遵循这个法则,雄性一定要漂漂亮亮地争宠,美貌争不过还可以靠力量,宰了情敌,打死拔毛,把争宠难度降低,用什么手段都可以,但不能欺负喜欢的人,说他坏话,这是丢鸟现眼的事……
不好的人,为什么要喜欢他?喜欢了就该捧在掌心,为什么要糟蹋?
孔慕华很难理解人类的某些行为。
虽然孔雀不算专一的鸟族,但是他自持美貌,又是上古大妖,嫌弃普通孔雀随便找配偶的行为,只想要个最好,可惜挑剔多年,未能如愿。
那天,所有人都认为神君会杀了白子皓,在看热闹,孔慕华见他差点遭遇暴行,衣衫不整,有点可怜,便送了件不要的外袍,让他黄泉路上走得体面些。
白子皓明知道快死了,还很有教养地向他道谢。
孔慕华忽然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神君意外地没有杀他,并布置了一些奇怪的任务,他便自告奋勇地来了。最开始,他只是觉得有趣,可是越靠近,就越心动,他看见了白子皓的美貌,更看见了那温柔如水的气质,就像林间的涓涓清流,最初不会很在意,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好感会越来越醇厚,最后挪不开视线,变成习惯,想永远陪在身边,直到地老天荒。
难怪那个阅尽百花的人渣,也为这朵花动了... -->>
凡人的村落很少修炼的灵气, 无法修行。
白子皓在画完孔雀图后,重新找到了绘画的乐趣,他每天听着隔壁的读书声, 伏案作图。孔慕华经常跑过来串门子, 看他画画, 吃他的零食, 哄他做各种事, 搞得鸡飞狗跳, 但日子却过得有趣起来了。
小女孩会长大, 老往男人家跑不好。
白子皓为了避嫌,只好在孔慕华来的时候, 打开院子大门,把画桌搬到院子里的树荫下。
路过的村人看见他画画, 都会夸上几句,经常有姑娘和媳妇们送吃食过来,求绣图,他无有不应。
孔慕华喜欢坐在秋千架上, 一边晒太阳一边拖着他瞎聊,比如王阿婆家的公鸡不打鸣是因为失恋了, 河边两只麻雀在打赌, 田里站着的是稻草人还是农夫……
白子皓没搞懂这些事有什么趣味,但看见孔慕华笑得几乎打滚的样子, 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他觉得孔慕华是个古怪又可爱的姑娘, 特别爱漂亮,走哪里都要带着镜子,没事拿出来照一照,他不关心梳妆打扮外的任何事情, 除了给自己做裙子,女红针线学得还不错,其他事情就一言难尽了。他尝试帮白子皓干活,然后烧了厨房,砸了洗衣用的棒槌,弄塌了葡萄架,打水时趴在井口照了大半个时辰影子,白子皓差点以为他要投井,冲上去拉回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了好久。
孔慕华害羞:“我就是觉得井水里的自己很漂亮,想多看几眼。”
白子皓:“……”
孔慕华:“子皓哥哥也很漂亮,应该多照照镜子。”
白子皓:“……”
他不该为这熊孩子担心的。
白子皓尝试让孔慕华学点文化,陶冶情操,做个内外兼修的美人,结果弹琴他直接挑破了三根弦,画画咬断了两根笔,写字直接鬼画符,读书大概看三行字便睡觉,别说诗词歌赋了,他连最简单的歇后语都搞不清楚,经常说出啼笑皆非的错误。
吃饭倒是很能吃,每顿能吃一整锅,瓜子磕得飞快,一次能磕两斤,而且爱吃蝗虫,经常抓回来一大堆,让白子皓下厨,炸一半,烤一半,吃得极香……白子皓被他怂恿着尝了一口,虽然味道好像还可以,但……心理无法承受,还是算了。
白子皓有点担忧这个熊孩子的未来……
“没关系,反正我美,没有人看不上我,如果有,那是他瞎,咱们不和瞎子计较。”孔慕华对自己有迷之自信,还反过来鼓励白子皓,奇怪的金句频频:
“招蜂引蝶不就证明我香吗?没几只蜜蜂蝴蝶献殷勤,走出去都没脸说自己是美人。”
“我哪有什么缺点?只是有些可爱的小癖好。”
“哈?如果有条件很好的人看上我,那是因为我的魅力让他神魂颠倒,为什么要自卑?”
“我那么优秀,都被你吸引,觉得你好看又迷人,你应该对自己的魅力更有自信点。”
“哪个傻子敢说你这样的美人儿不好?踹了换个懂事的!”
“子皓哥哥,我很懂事的。”
“……”
白子皓被他变着花样折腾了几年,不但重新找回了爬树摘果,下水捞鱼的童年技能,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烤昆虫,捉蝴蝶,斗恶狗,打流氓……熟悉的村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时不时会跟着大家去看社戏,帮忙下田抢收庄稼。
后来,村里的教书先生老了,辞退了学堂的工作。
白子皓在大家的请求下,成为了新的教书先生,孩子们都很喜欢他的温柔细心,崇拜他学问高深,每天都围着他,送给他很多鸡蛋,家里种的蔬菜,还有山中的野花……经常有女孩子对他红脸,奈何孔慕华最喜欢争风吃醋,是宫斗宅斗的好手,不管是泼辣追求,含蓄追求,哀怨可怜,温柔贤惠,撒娇卖乖,挑拨离间……统统都在还没出招前被制服了。
孔慕华抖了抖花裙子,充满自信:“好东西才会有人抢,男人如果连面对情敌的勇气都没有,反而挑三拣四,嫌弃喜欢的人受欢迎,不如挖个地洞埋了,这种废物活着也没用,子皓哥哥,你说对不对?”
白子皓手中的画笔顿了顿,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孔慕华的疯言疯语,不再放在心上。可是,听得多了,细细想来,有些东西话粗理不粗,渐渐也接受了部分观点,他笑着问:“如果抢不过呢?”
孔慕华果断:“抢不过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走,还留着丢人现眼吗?”
他们鸟族的情场战争都是这样的,抢不过就是不够漂亮,技不如人,和被抢的有什么关系?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神君,也要遵循这个法则,雄性一定要漂漂亮亮地争宠,美貌争不过还可以靠力量,宰了情敌,打死拔毛,把争宠难度降低,用什么手段都可以,但不能欺负喜欢的人,说他坏话,这是丢鸟现眼的事……
不好的人,为什么要喜欢他?喜欢了就该捧在掌心,为什么要糟蹋?
孔慕华很难理解人类的某些行为。
虽然孔雀不算专一的鸟族,但是他自持美貌,又是上古大妖,嫌弃普通孔雀随便找配偶的行为,只想要个最好,可惜挑剔多年,未能如愿。
那天,所有人都认为神君会杀了白子皓,在看热闹,孔慕华见他差点遭遇暴行,衣衫不整,有点可怜,便送了件不要的外袍,让他黄泉路上走得体面些。
白子皓明知道快死了,还很有教养地向他道谢。
孔慕华忽然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神君意外地没有杀他,并布置了一些奇怪的任务,他便自告奋勇地来了。最开始,他只是觉得有趣,可是越靠近,就越心动,他看见了白子皓的美貌,更看见了那温柔如水的气质,就像林间的涓涓清流,最初不会很在意,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好感会越来越醇厚,最后挪不开视线,变成习惯,想永远陪在身边,直到地老天荒。
难怪那个阅尽百花的人渣,也为这朵花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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