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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有句话叫“酒醉心明白”, 意思是喝醉的人别看疯疯癫癫糊里糊涂,其实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
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让人变迟钝, 自控能力下降,但只要不是喝到断片的程度,那么理智、记忆,其实还是在发挥作用的……喝了酒就发酒疯打人骂人的人, 其实完全知道自己在经历什么、在干什么。
醉驾、醉酒杀人不能像精神病杀人一样得到豁免, 就是这么回事。
丁文麟的家境要比好友叶博涵稍微差一些, 叶博涵的父母都在正规单位上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退休工资, 上大学的时候, 叶博涵大手大脚地花钱、借网贷租公寓买车养狗谈女朋友,欠了几十万, 他家里人都给他填上了。
丁文麟就没这么“幸运”了, 大一时才欠了一万多花呗借呗就被他老爸打电话骂了半天。
当然,这并不表示丁文麟就比较拮据……他大学时一个月的生活费跟毕业后的工资数目差不多,实在是想出去玩或是有什么想买的东西, 打电话找老妈诉下苦, 他老妈也总会想办法给他打钱。
顺利毕业找到工作, 虽然家里没给买房, 但也没亏待他, 每个月照样给生活费,十几万的国产车也给整了一辆。
叶博涵身上那件美式嘻哈风亮皮夹克几大千,手表虽然不是奢侈品好歹也是国内一线品牌, 丁文麟,也没比他差多少。
当然,外表看来再如何一致,“六个钱包”没有叶博涵给力的丁文麟,骨子里还是要比叶博涵更紧张一些自身财产的——喝酒时被他动手动脚占了不少便宜、虽然化着浓妆但还是能看出最多十六、七岁的流莺解他的手表皮带、撸他手上的手链戒指时,丁文麟脑子一激灵便清醒了不少。
但也就是意识稍微清醒点儿罢了……他试图抬手阻止时,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摸人家的手背一样。
很可能未成年的流莺根本不在乎被丁文麟这个醉鬼再占点儿便宜,麻利地摘掉他身上的零碎,便和小姐妹们一块儿脱他的衣服、扒他的裤子、解他的鞋带……
“住、住手……我要……报警……抓你们……”
丁文麟大着舌头反抗,不过这显然没什么暖用……很快,他就和难兄难弟叶博涵一样被剥得只剩下t恤短裤,浑浑噩噩地看着将他们洗劫一空的流莺们跑进更深处的巷子中。
“别走……回来……”丁文麟挣扎着爬起来,跌跌撞撞追了两步,又手脚发软地一屁股跌坐到冷冰冰的地面上。
醉得更厉害一些的叶博涵被冰凉的水泥地面刺激得打了个哆嗦,迷迷瞪瞪地翻身坐起:“人呢……怎么不……陪我了……文麟,那些女的呢?”
“跑了,都跑了,我们被骗了!”丁文麟揉着屁股,一下情绪失控,哭了起来。
“人呢……人呢……回来陪我啊……”叶博涵意识到不对,只是大脑被酒精麻痹得厉害,思维还停留在女人们为什么不见了这个层次。
这个位面的时间线和现实世界一致,正处于夏季,但夜晚的气温跟白天相比仍有较大温差,被凉飕飕的夜风刮了十几分钟,别说相对喝得少一些的丁文麟,连之前喝到快断片的叶博涵都清醒过来了。
“操!那些表子!”恢复少许思考能力的叶博涵气得破口大骂,“连鞋都抢,多少辈子没见过钱的穷逼!”
“现在怎么办,我们俩就这个样子回去找魏哥他们?”嚎啕大哭过一场的丁文麟整个人就像是被抽走了大部分情绪,都懒得生气了,坐在地上垂头丧气地道。
还瘫坐在墙根下的叶博涵低头看了眼自己两条大毛腿下只剩下船袜的双脚,一时也泄了气。
夏天穿的船袜有多薄呢?比丝袜也厚不了多少。
穿着这种船袜走路,和光脚走路根本没区别。
牛逼上天地跟着女人脱队,被洗劫一空后丢人败兴地归队有多狼狈且不提,就现代人这养得细皮嫩肉的脚底板,要他们光脚走上几千米路,本身就是刁难好吧!
“不然还能怎么办,窝在这里等到天亮找警察?”叶博涵恼火地拍了下地面,扶着墙壁挣扎着站起身,“算了文麟,你也听那些老手说了,这个世界的警察不是我们那儿的人民警察,落到他们手上,就我们这一穷二白连身份证都拿不出来的黑户,还不晓得还被怎么折腾呢。”
丁文麟唉声叹气地爬起身……他当然知道这里不是他们的世界,共和国城市中的夜市怎么可能有这么一大群女人大大方方地当街招揽嫖~客,里面甚至还有未成年?
说实话,这些流莺的素质比较一般,虽然肯“露”,但身板儿都没什么肉,颜值全靠浓妆加灯光,要不是她们那把他俩当少爷捧的“舔狗”态度太过于热情、里面还有好几个合丁文麟口味的小姑娘,丁文麟也不见得愿意多给这些流莺几个眼神。
现实世界,坐台小姐发现你丫根本不是大款、连几百块的小费都得精打细算,那白眼简直能翻到天花板去;这里的女人就完全不一样,“舔狗”技术比男生还娴熟,且能公开地、毫无负担地玩到未成年……要不是有这一茬遭遇,丁文麟简直要把这里当成“天堂”……
现在,他可算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得有多离谱。
还是共和国好啊!至少出事能报警!
两个倒霉蛋,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走出巷子,来到大街上。
幸好此时已是深夜、接近12点,街上的铺子大多关了门,行人也没几个……但人少不代表没有人,只穿着内衣裤加船袜的难兄难弟在街头一亮相,连百米之外准备收摊回家的小商贩都惊奇地看了过来……
原准备原路返回的两人,发现他俩实在是忽略了以这副尊容归队的难度——真让他俩顺着最热闹的东段大街一路走回去,就算路人只是远观而不围观,他俩都能把自己臊死。
“广场旁边公交站台那的地图,我记得西段公路也是能通到广场,从那边绕?”丁文麟臊眉耷眼地低下头,小声跟哥们商量。
“你晓得怎么走?”叶博涵道。
“反正就一条大路过去,不走小路就迷不了路。”
“那行,走。”
白天与老手们分开前,陆染风通过宾馆客房里的电脑查到的情报,并没有瞒着新人。
丁文麟和叶博涵这哥俩,是知道西段公路有闹鬼传闻的。
奈何……他们并不是有经验的任务者,而是初入场的、根本没亲眼见过鬼的新人,对于鬼物的恐惧和警惕心理并没有太确实的真实感;且从进场到现在,他们遭遇的最大的“磨难”、最痛苦的精神刺激,并不是来自于鬼物,而是来自于活生生的人。
做出绕路决定这一刻,他们俩,谁也没在意陆染风从网上查到的闹鬼传闻。
红枫湖区是湘南省邵阳市最繁华的市区,除了人气差点意思,其它地方跟共和国三、四线城市差距不大。
意思是,仍然有差距……喧嚣了一整个白天的街道各处堆满垃圾,偶或从街心高速疾驰而过的车辆总能掀起到处飘飞的纸片塑料袋。
丁文麟和叶博涵在被洗劫前已经走出了东段公路,这会儿他们已然身处于与西段公路交接路段,再走六百米左右、从十字路口转弯,就能进入西段公路。
这个路段已经不算太繁华了,至少在深夜并没什么人气。忍受着满路垃圾走过来的两人,甚至能听见夜猫叫声。
“我靠……这边好像有些吓人啊。”刚还主动提出要绕路的丁文麟脸色发白,打起了退堂鼓。
“就是路灯坏得多了点,灯光不够亮罢了。”叶博涵倒是很坚持。
丁文麟犹豫了下,倒也不好意思露怯——他刚才情绪失控大哭一场已经够丢人了——咽了下唾沫,道:“我们走快点吧,赶紧去和魏哥他们汇合。”
说是加快速度,但这个速度实在没法快得起来,才走出两三百米,他俩脚上那层薄薄的船袜底部就给磨烂了,脚底板的肉直接接触到冰冷肮脏、满是灰尘垃圾的地面,那滋味真是谁经历过谁懂。
终于,两人走完了这几百米的路程、来到了十字路口处。
顺着人行道转弯,正式进入西段公路的两人,发现……明明是相邻的两条路,西段公路却硬是比他们之前走过的那段路还冷清、破败!
路面也颇为宽敞的西段公路,只有右手边有人行道、虽然坏了不少但起码能提供照明的路灯、和临街建筑,另一边却黑乎乎的一片,连点灯光都看不到!
就仿佛这条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公路,道路的两边完全是不同的世界一样!
都已经走到这里来了,两人自然谁也不愿意再倒回去,只得硬着头皮踏进这段堪称诡异的公路。
“至少这边没有那么多垃圾了,路还算能走。”叶博涵像是在说服丁文麟、也像是在自我调解地道。
“是啊,起码不用踩着垃圾走路了。”丁文麟也道。
努力振作起来的两人,忽然听到清脆的“叮铃”声。
“什么声音?!”丁文麟整个人一下子紧绷起来。
“叮铃……叮铃铃……”
清脆的铃铛声再次响起,同时响起的还有胶皮滚轮在因市政管理不当而地砖翻翘严重的人行道上碾过的声音。
“不要大惊小怪,自行车而已。”给丁文麟影响得也紧张了一下的叶博涵,责怪地看了同伴一眼。
丁文麟没有应声,下意识张望身前身后的人行道路面。
路灯坏得实在有点多,视野不佳,看不到远处。
当丁文麟试图找到骑车人好让自己安心时,“叮铃铃”的车铃声和胶皮滚轮碾压地砖的声音再度响起。
很清晰,很近,就像是……有人骑着... -->>
第一百一十二章
有句话叫“酒醉心明白”, 意思是喝醉的人别看疯疯癫癫糊里糊涂,其实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
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让人变迟钝, 自控能力下降,但只要不是喝到断片的程度,那么理智、记忆,其实还是在发挥作用的……喝了酒就发酒疯打人骂人的人, 其实完全知道自己在经历什么、在干什么。
醉驾、醉酒杀人不能像精神病杀人一样得到豁免, 就是这么回事。
丁文麟的家境要比好友叶博涵稍微差一些, 叶博涵的父母都在正规单位上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退休工资, 上大学的时候, 叶博涵大手大脚地花钱、借网贷租公寓买车养狗谈女朋友,欠了几十万, 他家里人都给他填上了。
丁文麟就没这么“幸运”了, 大一时才欠了一万多花呗借呗就被他老爸打电话骂了半天。
当然,这并不表示丁文麟就比较拮据……他大学时一个月的生活费跟毕业后的工资数目差不多,实在是想出去玩或是有什么想买的东西, 打电话找老妈诉下苦, 他老妈也总会想办法给他打钱。
顺利毕业找到工作, 虽然家里没给买房, 但也没亏待他, 每个月照样给生活费,十几万的国产车也给整了一辆。
叶博涵身上那件美式嘻哈风亮皮夹克几大千,手表虽然不是奢侈品好歹也是国内一线品牌, 丁文麟,也没比他差多少。
当然,外表看来再如何一致,“六个钱包”没有叶博涵给力的丁文麟,骨子里还是要比叶博涵更紧张一些自身财产的——喝酒时被他动手动脚占了不少便宜、虽然化着浓妆但还是能看出最多十六、七岁的流莺解他的手表皮带、撸他手上的手链戒指时,丁文麟脑子一激灵便清醒了不少。
但也就是意识稍微清醒点儿罢了……他试图抬手阻止时,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摸人家的手背一样。
很可能未成年的流莺根本不在乎被丁文麟这个醉鬼再占点儿便宜,麻利地摘掉他身上的零碎,便和小姐妹们一块儿脱他的衣服、扒他的裤子、解他的鞋带……
“住、住手……我要……报警……抓你们……”
丁文麟大着舌头反抗,不过这显然没什么暖用……很快,他就和难兄难弟叶博涵一样被剥得只剩下t恤短裤,浑浑噩噩地看着将他们洗劫一空的流莺们跑进更深处的巷子中。
“别走……回来……”丁文麟挣扎着爬起来,跌跌撞撞追了两步,又手脚发软地一屁股跌坐到冷冰冰的地面上。
醉得更厉害一些的叶博涵被冰凉的水泥地面刺激得打了个哆嗦,迷迷瞪瞪地翻身坐起:“人呢……怎么不……陪我了……文麟,那些女的呢?”
“跑了,都跑了,我们被骗了!”丁文麟揉着屁股,一下情绪失控,哭了起来。
“人呢……人呢……回来陪我啊……”叶博涵意识到不对,只是大脑被酒精麻痹得厉害,思维还停留在女人们为什么不见了这个层次。
这个位面的时间线和现实世界一致,正处于夏季,但夜晚的气温跟白天相比仍有较大温差,被凉飕飕的夜风刮了十几分钟,别说相对喝得少一些的丁文麟,连之前喝到快断片的叶博涵都清醒过来了。
“操!那些表子!”恢复少许思考能力的叶博涵气得破口大骂,“连鞋都抢,多少辈子没见过钱的穷逼!”
“现在怎么办,我们俩就这个样子回去找魏哥他们?”嚎啕大哭过一场的丁文麟整个人就像是被抽走了大部分情绪,都懒得生气了,坐在地上垂头丧气地道。
还瘫坐在墙根下的叶博涵低头看了眼自己两条大毛腿下只剩下船袜的双脚,一时也泄了气。
夏天穿的船袜有多薄呢?比丝袜也厚不了多少。
穿着这种船袜走路,和光脚走路根本没区别。
牛逼上天地跟着女人脱队,被洗劫一空后丢人败兴地归队有多狼狈且不提,就现代人这养得细皮嫩肉的脚底板,要他们光脚走上几千米路,本身就是刁难好吧!
“不然还能怎么办,窝在这里等到天亮找警察?”叶博涵恼火地拍了下地面,扶着墙壁挣扎着站起身,“算了文麟,你也听那些老手说了,这个世界的警察不是我们那儿的人民警察,落到他们手上,就我们这一穷二白连身份证都拿不出来的黑户,还不晓得还被怎么折腾呢。”
丁文麟唉声叹气地爬起身……他当然知道这里不是他们的世界,共和国城市中的夜市怎么可能有这么一大群女人大大方方地当街招揽嫖~客,里面甚至还有未成年?
说实话,这些流莺的素质比较一般,虽然肯“露”,但身板儿都没什么肉,颜值全靠浓妆加灯光,要不是她们那把他俩当少爷捧的“舔狗”态度太过于热情、里面还有好几个合丁文麟口味的小姑娘,丁文麟也不见得愿意多给这些流莺几个眼神。
现实世界,坐台小姐发现你丫根本不是大款、连几百块的小费都得精打细算,那白眼简直能翻到天花板去;这里的女人就完全不一样,“舔狗”技术比男生还娴熟,且能公开地、毫无负担地玩到未成年……要不是有这一茬遭遇,丁文麟简直要把这里当成“天堂”……
现在,他可算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得有多离谱。
还是共和国好啊!至少出事能报警!
两个倒霉蛋,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走出巷子,来到大街上。
幸好此时已是深夜、接近12点,街上的铺子大多关了门,行人也没几个……但人少不代表没有人,只穿着内衣裤加船袜的难兄难弟在街头一亮相,连百米之外准备收摊回家的小商贩都惊奇地看了过来……
原准备原路返回的两人,发现他俩实在是忽略了以这副尊容归队的难度——真让他俩顺着最热闹的东段大街一路走回去,就算路人只是远观而不围观,他俩都能把自己臊死。
“广场旁边公交站台那的地图,我记得西段公路也是能通到广场,从那边绕?”丁文麟臊眉耷眼地低下头,小声跟哥们商量。
“你晓得怎么走?”叶博涵道。
“反正就一条大路过去,不走小路就迷不了路。”
“那行,走。”
白天与老手们分开前,陆染风通过宾馆客房里的电脑查到的情报,并没有瞒着新人。
丁文麟和叶博涵这哥俩,是知道西段公路有闹鬼传闻的。
奈何……他们并不是有经验的任务者,而是初入场的、根本没亲眼见过鬼的新人,对于鬼物的恐惧和警惕心理并没有太确实的真实感;且从进场到现在,他们遭遇的最大的“磨难”、最痛苦的精神刺激,并不是来自于鬼物,而是来自于活生生的人。
做出绕路决定这一刻,他们俩,谁也没在意陆染风从网上查到的闹鬼传闻。
红枫湖区是湘南省邵阳市最繁华的市区,除了人气差点意思,其它地方跟共和国三、四线城市差距不大。
意思是,仍然有差距……喧嚣了一整个白天的街道各处堆满垃圾,偶或从街心高速疾驰而过的车辆总能掀起到处飘飞的纸片塑料袋。
丁文麟和叶博涵在被洗劫前已经走出了东段公路,这会儿他们已然身处于与西段公路交接路段,再走六百米左右、从十字路口转弯,就能进入西段公路。
这个路段已经不算太繁华了,至少在深夜并没什么人气。忍受着满路垃圾走过来的两人,甚至能听见夜猫叫声。
“我靠……这边好像有些吓人啊。”刚还主动提出要绕路的丁文麟脸色发白,打起了退堂鼓。
“就是路灯坏得多了点,灯光不够亮罢了。”叶博涵倒是很坚持。
丁文麟犹豫了下,倒也不好意思露怯——他刚才情绪失控大哭一场已经够丢人了——咽了下唾沫,道:“我们走快点吧,赶紧去和魏哥他们汇合。”
说是加快速度,但这个速度实在没法快得起来,才走出两三百米,他俩脚上那层薄薄的船袜底部就给磨烂了,脚底板的肉直接接触到冰冷肮脏、满是灰尘垃圾的地面,那滋味真是谁经历过谁懂。
终于,两人走完了这几百米的路程、来到了十字路口处。
顺着人行道转弯,正式进入西段公路的两人,发现……明明是相邻的两条路,西段公路却硬是比他们之前走过的那段路还冷清、破败!
路面也颇为宽敞的西段公路,只有右手边有人行道、虽然坏了不少但起码能提供照明的路灯、和临街建筑,另一边却黑乎乎的一片,连点灯光都看不到!
就仿佛这条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公路,道路的两边完全是不同的世界一样!
都已经走到这里来了,两人自然谁也不愿意再倒回去,只得硬着头皮踏进这段堪称诡异的公路。
“至少这边没有那么多垃圾了,路还算能走。”叶博涵像是在说服丁文麟、也像是在自我调解地道。
“是啊,起码不用踩着垃圾走路了。”丁文麟也道。
努力振作起来的两人,忽然听到清脆的“叮铃”声。
“什么声音?!”丁文麟整个人一下子紧绷起来。
“叮铃……叮铃铃……”
清脆的铃铛声再次响起,同时响起的还有胶皮滚轮在因市政管理不当而地砖翻翘严重的人行道上碾过的声音。
“不要大惊小怪,自行车而已。”给丁文麟影响得也紧张了一下的叶博涵,责怪地看了同伴一眼。
丁文麟没有应声,下意识张望身前身后的人行道路面。
路灯坏得实在有点多,视野不佳,看不到远处。
当丁文麟试图找到骑车人好让自己安心时,“叮铃铃”的车铃声和胶皮滚轮碾压地砖的声音再度响起。
很清晰,很近,就像是……有人骑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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