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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气的一命呜呼
土坯村本就不大,随便吆喝几声,村里的老人都听得见,一听来了贵客,还有羊肉吃,其他两户的老人,纷纷面带激动朝着老大爷家里走去。
泡沫箱里面的羊肉,足足有三十几斤,是熟的,稍微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刘芒买了很多东西,除了肉之外,柴米盐油酱醋茶全买了,让老大爷给大伙平分了。刘芒没买酒,而是喝红牛。
三户人,算上他,一共七个人。老大爷让老太婆炒了几个青菜,虽然味道一般,可却是自个家种的青菜,吃起来就是有味。
众人吃饱后,刘芒给每个大爷发了一条烟。
“小伙子,你真是有心了。”
三个老大爷跟刘芒做在屋前一颗枯树下,这时候才下午四点半左右,天色尚早,太阳才西斜,光辉洒落在田野间,一种说不出的宁静感,淡淡的爬上刘芒心头。
自从远离家乡后,刘芒已然很久没感受过这种乡下的宁静了。
他从小在乡下长大,此次来到土坯村,就像是回到家里一样,没有一点不适,“大爷,别客气,对你们来说这些东西很值钱,可对我来说,能用钱买来的东西,都不值钱,真正值钱的是健康。”
“你们都不知道,城里人都羡慕我们这些乡下的农民,吃的青菜粮食健康,没有农药,空气没有雾霾,晚上睡觉安静没有噪音污染,喝的水不用过滤。”
“身体健康硬朗结实,有山有田,还有果树,想吃什么就自己种,城里人除了穿着鲜艳得体之外,他们的寿命远远不如我们乡下人。”
“所以,大爷,你不需要对我那么客气,我这次来土坯村有求于你们,想跟你们打听事情,这些东西,你们若是觉得受之有愧,就当作我打听事情的酬劳。”
乡下人都很实在,这三个老大爷,儿女都在外面打工,深知赚钱不容易。刘芒出手如此大方阔绰,还如此年轻,虽然口口声声说也是农村出身,可谈吐不凡,应该是大学生。
而且出来工作后,赚了大钱。
“小伙子,于博世这个人我真没印象了,你们两个呢?”老大爷摇摇头道。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烟也抽了,该拿的也拿了。
若是知晓,肯定会告诉刘芒。
另外两个大爷也是摇摇头,表示记不起于博世这个人了。
也是,十几年了,村里的人几乎都搬走了,只剩下这几个大爷。
大爷上了点岁数,不记得于博世也不出奇。
“十几年前,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一对老人,在操办婚事的时候,突然去世?”刘芒眉头一竖,于博世如今五十多岁,十几年前,也就是四十岁左右。
四十岁左右,他父母应该是六十多岁。
十几年前,这三个老大爷,应该只是五十几岁上下徘徊。根据村里的习俗,有老人去世,他们这些邻居应该都要去送葬。
“十几年前?操办婚事突然去世?”
三个老大爷自言自语呢喃了一句,记忆像是穿梭到十几年前,三人脸上纷纷露出诧异。
“博仔,你是说博仔吗?”老大爷面色一僵,语气变得有些沉重:“当年,村里的人还没搬走,那会村里人都很穷,博仔的父母说儿子要结婚了,于是全村奔走相告,家家户户都凑份子钱,送米送油送鸡鸭祝福,张灯结彩,家门口都贴上喜字。”
“可不知为何,一天早上,博仔父母死了。”
回想起当年的事情,三位老大爷面色沉重,似乎都不想谈论。
对他们而言,好似一个噩梦,不愿提起。
“博仔?突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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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气的一命呜呼
土坯村本就不大,随便吆喝几声,村里的老人都听得见,一听来了贵客,还有羊肉吃,其他两户的老人,纷纷面带激动朝着老大爷家里走去。
泡沫箱里面的羊肉,足足有三十几斤,是熟的,稍微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刘芒买了很多东西,除了肉之外,柴米盐油酱醋茶全买了,让老大爷给大伙平分了。刘芒没买酒,而是喝红牛。
三户人,算上他,一共七个人。老大爷让老太婆炒了几个青菜,虽然味道一般,可却是自个家种的青菜,吃起来就是有味。
众人吃饱后,刘芒给每个大爷发了一条烟。
“小伙子,你真是有心了。”
三个老大爷跟刘芒做在屋前一颗枯树下,这时候才下午四点半左右,天色尚早,太阳才西斜,光辉洒落在田野间,一种说不出的宁静感,淡淡的爬上刘芒心头。
自从远离家乡后,刘芒已然很久没感受过这种乡下的宁静了。
他从小在乡下长大,此次来到土坯村,就像是回到家里一样,没有一点不适,“大爷,别客气,对你们来说这些东西很值钱,可对我来说,能用钱买来的东西,都不值钱,真正值钱的是健康。”
“你们都不知道,城里人都羡慕我们这些乡下的农民,吃的青菜粮食健康,没有农药,空气没有雾霾,晚上睡觉安静没有噪音污染,喝的水不用过滤。”
“身体健康硬朗结实,有山有田,还有果树,想吃什么就自己种,城里人除了穿着鲜艳得体之外,他们的寿命远远不如我们乡下人。”
“所以,大爷,你不需要对我那么客气,我这次来土坯村有求于你们,想跟你们打听事情,这些东西,你们若是觉得受之有愧,就当作我打听事情的酬劳。”
乡下人都很实在,这三个老大爷,儿女都在外面打工,深知赚钱不容易。刘芒出手如此大方阔绰,还如此年轻,虽然口口声声说也是农村出身,可谈吐不凡,应该是大学生。
而且出来工作后,赚了大钱。
“小伙子,于博世这个人我真没印象了,你们两个呢?”老大爷摇摇头道。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烟也抽了,该拿的也拿了。
若是知晓,肯定会告诉刘芒。
另外两个大爷也是摇摇头,表示记不起于博世这个人了。
也是,十几年了,村里的人几乎都搬走了,只剩下这几个大爷。
大爷上了点岁数,不记得于博世也不出奇。
“十几年前,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一对老人,在操办婚事的时候,突然去世?”刘芒眉头一竖,于博世如今五十多岁,十几年前,也就是四十岁左右。
四十岁左右,他父母应该是六十多岁。
十几年前,这三个老大爷,应该只是五十几岁上下徘徊。根据村里的习俗,有老人去世,他们这些邻居应该都要去送葬。
“十几年前?操办婚事突然去世?”
三个老大爷自言自语呢喃了一句,记忆像是穿梭到十几年前,三人脸上纷纷露出诧异。
“博仔,你是说博仔吗?”老大爷面色一僵,语气变得有些沉重:“当年,村里的人还没搬走,那会村里人都很穷,博仔的父母说儿子要结婚了,于是全村奔走相告,家家户户都凑份子钱,送米送油送鸡鸭祝福,张灯结彩,家门口都贴上喜字。”
“可不知为何,一天早上,博仔父母死了。”
回想起当年的事情,三位老大爷面色沉重,似乎都不想谈论。
对他们而言,好似一个噩梦,不愿提起。
“博仔?突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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