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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而那几个生得五大三次、臂上满是腱子肉的搓澡工也已得了店长的指示,特别给了陆郎君的两位友人插队的优待,径直奔他俩去了。
在搓澡时,也是半点没偷懒的,实打实地使出了十成巧劲。
陆辞舒舒服服地泡在热水里,笑眯眯地看到平日威风八面的钟元,就如受惊的小鸡仔一般,光溜溜地被壮汉按在木板上一顿狠搓,发红的皮肉底下却是又痛又麻又舒服,想要嗷呜乱叫又怕丢面子,只有艰难忍着。
对陆辞额外吩咐过的朱说,另一位揩背人则客气不少,以免将这小胳膊细腿给揉断了,慢慢吞吞地一下又一下,可就这样,也让自记事来就没进过公共澡堂这种地方的朱说满面赤红,窘迫得很了。
相比之下,给陆辞搓背的那人,手法就不知有多轻柔小心,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就把这白玉雕就一般的白皙莹润的匀亭骨肉伤到。
等筋疲力尽得仿佛脱了层皮的钟元和羞到几欲滴血的朱说一前一后地从热腾腾的汤池里出来,看到的就是坐在香水行前头所设的小茶馆里,一边神清气爽地品着茶,一边捧着本书读,最后才是顺便等他们的陆辞了。
明明都是普普通通的白袍,穿在陆辞身上,却好似额外显得不同一些。
别人的人靠衣装,他这则是衣受人衬,哪怕房室甚陋,有这么一位丰神俊朗,眉目俊美的小郎君在,就如整个人都在放光一般,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无数过往人欣赏的目光。
朱说是临时受的陆辞那半软半硬的邀约,哪怕知道要留宿,也只打算和衣而睡,并没做洗浴的打算,除了带了少量钱财外,当然不会准备换洗衣裳。
好在陆辞两年前穿过的旧衣尺码与他身量还算合适,又因陆母勤快,洗的干干净净地保存着,这会儿也能拿出来让他暂时穿着。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告身
宋朝的官员任命书,叫作“告身”。根据授官形式的不同,宋朝告身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制授告身,通常由皇帝授命、翰林学士制词,用于对执政大臣的任命;一是敕授告身,由中书舍人草拟敕命、宰相机构直接除授,一般用于对中级官员的任命;一是奏授告身,由吏部注拟、尚书省具钞上奏,以御画奏钞授官,用于对中下层官员的程序性的转官。
2.任命流程
宋代人事任命程序
在《司马伋告身》上的“侍中”与“中书令”签名处,都填上“阙”字;作为副宰相的参知政事魏杞、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蒋芾二人,则代表相权在告身上签字(第一、二个签名),表明发布这次敕命的机构是宰相(而不是皇室)。依照宋制,尽管所有的诏敕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发,但必须经宰相副署,由宰相机构发布,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用宋人的话来说,“凡制敕所出,必自宰相”;“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
理论上皇帝可以绕过宰相,直接下诏给某人封官,即“御笔”“手诏”,但这类手诏往往会受到臣下抵制,甚至被宰相扣留下来,不予颁行。
《司马伋告身》上的第三个签名“权给事中陈岩肖”,是这次敕命的审核人。宋朝的给事中拥有封驳敕书的法定权力,如果陈岩肖认为朝廷对司马伋的任命极不合适,他完全可以拒绝在敕书上签字,封还敕书。
四个签名“中书舍人王曮”,则是任命司马伋的敕书宣行人。依宋朝体制,中书舍人如果不同意此次任命,也有权拒绝宣行;而如果中书舍人不宣行,敕书便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任命司马伋的敕书是南宋乾道二年(1166)八月二十八日起草的,在完成了审核、宣行的程序后,于“八月三十日午时”送达负责执行的尚书省。第五个签名“都事时宗傅”就是接收这份敕书的尚书省行政助理,然后他将敕书送到上司“左司员外郎史正志”处,史正志也留下了签名,即告身上的第六个签名。
为副宰相的魏杞与蒋芾此时又代表宰相机构,再次在敕书上书衔署名——第七与第八个签名。
宰相机构代表签字后,这份对司马伋的任命敕书又下发到吏部。由于当时吏部尚书与吏部侍郎均阙员,便由“礼部侍郎权吏部尚书周执羔”与“权工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此处名字辨识不清)签字(第九与第十个签名)。
至此,任命司马伋的敕书走完了全部的政治程序,正式生效,可以送“官告院”制作告身了。——但是,且慢。如果这个时候还有人反对对司马伋的任命,有没有合法的途径阻止司马伋走马上任?有。通过台谏官追缴敕书。
宋朝的告身一般以绫锦书写,盛以锦囊,由官告院制作。《司马伋告身》上面的最后几个签名:“主事杨安泽”“权员外郎李彦颖”“令史田允升”“书令史陈士美”,都是制作这份告身的官告院官吏。文末押印的“主管院”,其实就是官告院。
3.制作时间
《司马伋告身》制作出来的时间为“乾道二年八月三十日”,距中书舍人起草任命状之时,不过两三天。可以看出来,尽管宋政府对一位官员的任命需要走非常繁复的程序,但工作效率看来并不算低,三天下来,便将全部程序走完了。当然,这一判断只针对《司马伋告身》这份样本而言,并非全称判断。
4. 共用告身
《吕祖谦告身》是吕祖谦与黄洽共用的任命状,当时两人同在秘书省任职,同时获得升迁。按南宋惯例,对中下层官员的任命,可以若干人共用一份告身。
5. 宣麻:(因为没找到御史大夫也需宣麻,就给陆辞跳过了这一步骤)
按宋代礼制,凡重大的人事任免,如“每命亲王、宰臣、使相、枢密使、西京留守、节度使”,由翰林学士起草制书,然后还有一套隆重的礼仪,叫作“宣麻”。宣麻即宣读制书,“翰林规制,自妃后、皇太子、亲王、公主、宰相、枢密、节度使并降制,用白麻纸书”,因此宋人常常以“白麻”指称制书。由中书舍人起草的外制诰命,则通常用黄麻纸书写,所以宋人也常以“黄麻”指代外制诰命。
宣麻的过程大致如右:翰林学士根据词头制词完毕,进呈御画,缮抄在白麻卷上,放入箱内,由内侍送至宣麻的地点文德殿,交给閤门使。与此同时,御史台也召集文武百武至文德殿“听麻”。宣麻仪式开始,众官“俟文德殿立班, 门使引制案置于庭,宣付中书、门下,宰相跪受,复位,以授通事舍人,赴宣制位唱名讫,奉诣宰相,宰相受之,付所司”。也就是说,在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仪典上,宰相要代表政府跪受制书,其他官员则“拜舞,然后退”
非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宰相、枢密使均不用前往听麻,只需轮值的参知政事(副宰相)一员押麻而已。听麻完毕,百官也不行拜礼。
宣麻之后,如果台谏官对于该次人事任命没有什么异议,制书或诰命便可送中书出敕、门下审核,如果门下省的给事中没有封驳,则进入制作告身的技术流程。白麻制书制成官告,即制授告身。黄麻诰命制成官告,即敕授告身。告身一般寄放于 门司,由获得任命的当事人赴 门司领受,或者由通进银台司下发。
6. 上表推辞
以宋朝的惯例,获得任命的官员在领受官告之前,通常都要先上表推辞,谦称自己何德何能,当不起大任,“伏望圣慈察臣至诚至恳,所除诰敕,早赐追还”云云。皇帝则下“辞免恩命不允诏”,说您担当这个职务非常合适,“其何以辞!”谦辞数次不获允,被任命者这才领受告身,上表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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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搓澡时,也是半点没偷懒的,实打实地使出了十成巧劲。
陆辞舒舒服服地泡在热水里,笑眯眯地看到平日威风八面的钟元,就如受惊的小鸡仔一般,光溜溜地被壮汉按在木板上一顿狠搓,发红的皮肉底下却是又痛又麻又舒服,想要嗷呜乱叫又怕丢面子,只有艰难忍着。
对陆辞额外吩咐过的朱说,另一位揩背人则客气不少,以免将这小胳膊细腿给揉断了,慢慢吞吞地一下又一下,可就这样,也让自记事来就没进过公共澡堂这种地方的朱说满面赤红,窘迫得很了。
相比之下,给陆辞搓背的那人,手法就不知有多轻柔小心,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就把这白玉雕就一般的白皙莹润的匀亭骨肉伤到。
等筋疲力尽得仿佛脱了层皮的钟元和羞到几欲滴血的朱说一前一后地从热腾腾的汤池里出来,看到的就是坐在香水行前头所设的小茶馆里,一边神清气爽地品着茶,一边捧着本书读,最后才是顺便等他们的陆辞了。
明明都是普普通通的白袍,穿在陆辞身上,却好似额外显得不同一些。
别人的人靠衣装,他这则是衣受人衬,哪怕房室甚陋,有这么一位丰神俊朗,眉目俊美的小郎君在,就如整个人都在放光一般,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无数过往人欣赏的目光。
朱说是临时受的陆辞那半软半硬的邀约,哪怕知道要留宿,也只打算和衣而睡,并没做洗浴的打算,除了带了少量钱财外,当然不会准备换洗衣裳。
好在陆辞两年前穿过的旧衣尺码与他身量还算合适,又因陆母勤快,洗的干干净净地保存着,这会儿也能拿出来让他暂时穿着。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告身
宋朝的官员任命书,叫作“告身”。根据授官形式的不同,宋朝告身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制授告身,通常由皇帝授命、翰林学士制词,用于对执政大臣的任命;一是敕授告身,由中书舍人草拟敕命、宰相机构直接除授,一般用于对中级官员的任命;一是奏授告身,由吏部注拟、尚书省具钞上奏,以御画奏钞授官,用于对中下层官员的程序性的转官。
2.任命流程
宋代人事任命程序
在《司马伋告身》上的“侍中”与“中书令”签名处,都填上“阙”字;作为副宰相的参知政事魏杞、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蒋芾二人,则代表相权在告身上签字(第一、二个签名),表明发布这次敕命的机构是宰相(而不是皇室)。依照宋制,尽管所有的诏敕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发,但必须经宰相副署,由宰相机构发布,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用宋人的话来说,“凡制敕所出,必自宰相”;“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
理论上皇帝可以绕过宰相,直接下诏给某人封官,即“御笔”“手诏”,但这类手诏往往会受到臣下抵制,甚至被宰相扣留下来,不予颁行。
《司马伋告身》上的第三个签名“权给事中陈岩肖”,是这次敕命的审核人。宋朝的给事中拥有封驳敕书的法定权力,如果陈岩肖认为朝廷对司马伋的任命极不合适,他完全可以拒绝在敕书上签字,封还敕书。
四个签名“中书舍人王曮”,则是任命司马伋的敕书宣行人。依宋朝体制,中书舍人如果不同意此次任命,也有权拒绝宣行;而如果中书舍人不宣行,敕书便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任命司马伋的敕书是南宋乾道二年(1166)八月二十八日起草的,在完成了审核、宣行的程序后,于“八月三十日午时”送达负责执行的尚书省。第五个签名“都事时宗傅”就是接收这份敕书的尚书省行政助理,然后他将敕书送到上司“左司员外郎史正志”处,史正志也留下了签名,即告身上的第六个签名。
为副宰相的魏杞与蒋芾此时又代表宰相机构,再次在敕书上书衔署名——第七与第八个签名。
宰相机构代表签字后,这份对司马伋的任命敕书又下发到吏部。由于当时吏部尚书与吏部侍郎均阙员,便由“礼部侍郎权吏部尚书周执羔”与“权工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此处名字辨识不清)签字(第九与第十个签名)。
至此,任命司马伋的敕书走完了全部的政治程序,正式生效,可以送“官告院”制作告身了。——但是,且慢。如果这个时候还有人反对对司马伋的任命,有没有合法的途径阻止司马伋走马上任?有。通过台谏官追缴敕书。
宋朝的告身一般以绫锦书写,盛以锦囊,由官告院制作。《司马伋告身》上面的最后几个签名:“主事杨安泽”“权员外郎李彦颖”“令史田允升”“书令史陈士美”,都是制作这份告身的官告院官吏。文末押印的“主管院”,其实就是官告院。
3.制作时间
《司马伋告身》制作出来的时间为“乾道二年八月三十日”,距中书舍人起草任命状之时,不过两三天。可以看出来,尽管宋政府对一位官员的任命需要走非常繁复的程序,但工作效率看来并不算低,三天下来,便将全部程序走完了。当然,这一判断只针对《司马伋告身》这份样本而言,并非全称判断。
4. 共用告身
《吕祖谦告身》是吕祖谦与黄洽共用的任命状,当时两人同在秘书省任职,同时获得升迁。按南宋惯例,对中下层官员的任命,可以若干人共用一份告身。
5. 宣麻:(因为没找到御史大夫也需宣麻,就给陆辞跳过了这一步骤)
按宋代礼制,凡重大的人事任免,如“每命亲王、宰臣、使相、枢密使、西京留守、节度使”,由翰林学士起草制书,然后还有一套隆重的礼仪,叫作“宣麻”。宣麻即宣读制书,“翰林规制,自妃后、皇太子、亲王、公主、宰相、枢密、节度使并降制,用白麻纸书”,因此宋人常常以“白麻”指称制书。由中书舍人起草的外制诰命,则通常用黄麻纸书写,所以宋人也常以“黄麻”指代外制诰命。
宣麻的过程大致如右:翰林学士根据词头制词完毕,进呈御画,缮抄在白麻卷上,放入箱内,由内侍送至宣麻的地点文德殿,交给閤门使。与此同时,御史台也召集文武百武至文德殿“听麻”。宣麻仪式开始,众官“俟文德殿立班, 门使引制案置于庭,宣付中书、门下,宰相跪受,复位,以授通事舍人,赴宣制位唱名讫,奉诣宰相,宰相受之,付所司”。也就是说,在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仪典上,宰相要代表政府跪受制书,其他官员则“拜舞,然后退”
非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宰相、枢密使均不用前往听麻,只需轮值的参知政事(副宰相)一员押麻而已。听麻完毕,百官也不行拜礼。
宣麻之后,如果台谏官对于该次人事任命没有什么异议,制书或诰命便可送中书出敕、门下审核,如果门下省的给事中没有封驳,则进入制作告身的技术流程。白麻制书制成官告,即制授告身。黄麻诰命制成官告,即敕授告身。告身一般寄放于 门司,由获得任命的当事人赴 门司领受,或者由通进银台司下发。
6. 上表推辞
以宋朝的惯例,获得任命的官员在领受官告之前,通常都要先上表推辞,谦称自己何德何能,当不起大任,“伏望圣慈察臣至诚至恳,所除诰敕,早赐追还”云云。皇帝则下“辞免恩命不允诏”,说您担当这个职务非常合适,“其何以辞!”谦辞数次不获允,被任命者这才领受告身,上表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