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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经你这么抽丝剥茧,我倒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雪莉来找过她。”他这才想起林月葵曾经提过,而他也警告过林月葵少和她来往。莫非这一回闹出走与雪莉有关?
“雪莉?她怎么——”洪培利对这个可能性感到讶异。
“心有不甘吧!”
“可是她是私生活很忙碌的人,她何必再来招惹你们呢?”
“不知道,搞不懂她到底存什么心理。”曾元汉想,若真要在此时让他重新做抉择,他一定不会再让自己的感情陷入迷惘中。美丽不会持久,永恒才是重要,他以为他们的生活乏味,其实她已悄悄植入他的心房,只是他一直未发现,现在她不见了,他才知道自己也将心丢在她的身上了。“反正不管她是什么心理,我已不再是以前那个为她痴迷的曾元汉,现在最重要的是快快找回他们母子,一方面交我妈那一边的差,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我自己。”
“你爱上她了?”
“有一点。不过可以肯定的,我的生命再也不容许没有他们母子存在的一天了。”
这点他自认立场明确,如同当初他坚持己见地与温雪莉来往相同。
“算了,爱不爱,找回她再说给她听。唯今之计是快布下天罗地网,缉拿她回来才是正确的。”
“从哪下手?”
“从她最熟悉的地方。”
“安南区。”他们异口同声,默契十足,交往一、二十年,头一回感到这么有默契,可惜却是用在同一个女人身上。
林月葵一出走曾家,又没朋友、也没家人,一只手推车,陪她四处流浪,最终她还是想起在安南区的老房子。
也许怕人取笑的成份也有,她也不敢回老家住,不过倒租赁在附近的平房。
当年继父的乐善好施也替她带来不少好运。
“哎呀!你不是阿仁的女儿月葵吗?”地球是圆的,尤其在同一区内,更是三步遇见熟人、五步遇见亲戚的,她才来两天,立刻被曾受沈原仁恩惠的妇人认了出来。
“伯母,你是”她对这位知道自己的中年妇人陌生得很,不过对方既然喊得出继父来,定也是熟人,她总不好意思说“歹势,阮不认识你”吧?
“我是七妹,你们小辈全不认识了啦!仁哥他好心肠,当年若不是他助我脱难关,我现在都不知在哪里了。可惜他人死得早,对了,你不是嫁人了吗?怎么自己一个人带了孩子回来住?”七妹这么一问,令她不知该怎么回答,七妹见她不答以为她有什么难言之隐,也不多问。“月葵,你万一有什么困难,记得来找我,我住在这条巷子底,那一栋红瓦祖厝。”七妹还好心报路标,深怕她会找不著似的。
“好的,我若有困难会去找你的。”林月葵这时才感受到沈原仁这个烂好人也有被歌颂的一天,他真的没白活了。
她安安静静地过她的生活,而曾家却是如火如荼地寻找他们母子。
有时她也很庆幸沈原仁收留她们母女,使她不至于饿死,今天还能好好地活在世上。
他这个人,个性很好,待人和气,总是笑咪咪的。也许年轻时代武侠小说看大多,常想要模仿侠义之士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吧!可惜要他劫富他又没那个本事,只好努力赚钱救济有困难之人了。
“你回来了。”
她在家看小孩,外面突然来了三、四个人,害她吓了一大跳。
“你们是——”
“我是大胖他老婆啦!”一名胖胖的妇女向她自我介绍。
“我是汽水川仔的牵手啦!”
“我是老李他老婆。”
她们所介绍的人,她只认识一个,也就是那个一万五凑两万的那一位李伯伯。
奇怪了,她一回来比做官的更受欢迎,一会张三来、一会李四访,忙得很。不过他们的共同之处是受过继父的恩惠。
“月葵,来,这是三万块。你继父他借我们疏困的,再加个利息,照邮局的利息算七厘好了,林林总总一加,就当三万元好了。”
林月葵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一会三姑婆还个六千元,一会儿大胖川伯母还二万,她一下子竟成了沈原仁的帐户了,这五千、那三千,今天一天下来竟收回了本利十八万元,利息两万六千元。这原本她认为讨不回的帐款,现在却——原来烂好人并没白做。
当然,关于她回来的消息也立刻传到这里的里长耳中,自然他们也不难找到她。
“阿婆,林月葵这个名字你听过吗?你知道她住在哪吗?”他们两个大男人进了巷内便问第一个见到的路人。
“什么林月葵,谁是林月葵我不认识。”
“那,谢谢你喔!”他们自知问错年龄层,便礼貌地向阿婆道谢,并找下一个目标。
迎面而来的是一位年轻小伙子,他们还高兴终于找著一个合乎年纪的孩子,结果可想而知,他一句不知道,令他们气馁极了。不过他们铁定无法从这名年纪幼小的男孩身上问出什么结果来的,因为对方十七、八岁,他哪认识什么林月葵,若林月葵是他马子,或许他会有那么一点点印象。
待那年轻小伙子一走,洪培利问曾元汉:“老兄,你找人找呆了是不是?”
“怎么说?”
“他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林月葵已二十三、四了,他们怎么可能认识?”
洪培利笑他做事不合道理也就算了,还不合逻辑。
接二连三向人询问林月葵,总是一句不知道、二句不认识,后来一改问沈原仁,连三岁孩子也认得,因为他是安南区出名的大善人。
“仁叔啊!知道。”
“那他女儿住在哪?”
“就那。”他小手一指,他们才大叹人家大禹忙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而他们是在她的住处徘徊仍找不著伊人落脚处。
他们一进入内,看见她正在逗著孩子。
曾元汉轻轻敲了门,林月葵被突来的敲门声吓了一大跳。
“你们怎么来了?”她内心虽波涛汹涌,可是嘴里却镇定。
“你为什么要走?”曾元汉虽大致知道原因,不过他还是希望由她亲口说出来。
“我们似乎不投缘,所以我就走了。”
这是什么烂理由?都做夫妻了还不投缘,那什么才叫投缘?
“我们算了吧!”林月葵自认输温雪莉太多,心生自卑。
“你真的决定了?”曾元汉对这一次的婚姻也很矛盾,仔细想来,他对林月葵只生得一分爱屋及乌之情,若说到男女感情上,实在贫乏得很,莫非他们果真无缘?
“元汉,也许我们无缘吧!”也非她欲求不满,只是男女之间,不是应该有一点点异样的吗?怎么他们之间怎么也燃不起火花呢?
“不如,我给你半年的时间,这一份协议书我暂时保管,半年后若我们依旧没有火花,就让它成立吧!你觉得如何?”这也是个折衷办法,他也不希望他的第一次婚姻这么草率收场。“还有,焕宇由我妈照顾,你也好找份工作,日子也不会无聊。”
“这好吧!”说真的,孩子带在身边,她什么事也做不了,反正又不是见不著了,就让曾母帮她带吧!
在彼此共识之下,他们暂时分居。曾母有孙万事不管,即使小两口已冷了感情,她也不在乎,她只在乎她的乖孙在不在她身边。
林月葵找著一份会计工作,是一家公司的帐务小姐,也许历经怀孕生子,整个人看起来更添加一分成熟与妩媚。
温雪莉来找过曾元汉。
“元汉,你们分手了?”她老早算计在适当时间出现,好摆脱嫌疑。
“你消息这么灵通?”曾元汉正对自己做调适,以前重心全放在工作及恋爱上,现在一有婚姻,反而调整不了步履,才会导致今天的局面,不趁这一段空窗期尽快理出头绪力挽狂澜,万一期限到了,自己没个主张,还拿什么与她谈判?
“她不适合你的。”
“适不适合我最清楚,不用你操心。对了,你怎么来了?”她已消失好一阵子,怎么又在这节骨眼出现?
“我一直无法忘怀你。”
“我们已无瓜葛,你趁早死了心吧!”他提醒自己,好不容易才抽身,别再走回头路。
“元汉,你对她不是真心的吧?”
“她是个好女人。”曾元汉这才发现,若以她们两人做比较,他的月葵虽称不上绝世超级大美女,不过她是很内敛且不虚华的女人,不像雪莉。
他与雪莉交往了十年,光首饰、附属品,他就不知在这上面刷去多少钱了;而月葵,他们在一起也一年多,却连个戒指也只是结婚、订婚用的才购买,她也不曾向他开口要个什么。光这一点他就很欣慰,她是与众不同的。
“我也很不错,不是吗?”温雪莉可不甘心他只称赞林月葵一个人。在她心目中,林月葵只是一朵平凡随处可见的野地向日葵,不出色、也不高贵,她凭什么与她温雪莉这朵唐代国花——艳冠群芳的牡丹相媲美呢?又凭什么可以让人赞美她是个好女人?
“你是不差,只是我们的世界距离太远了,根本没交集。若强求在一块,对你对我都是痛苦,不是吗?”曾元汉今天决定非要她死了这条心,以前为了她,牺牲掉自己的兴趣,现在脱离了她,不再委屈自己,那是一件多么自在的事,第二,是她爱出风头了,什么事都要争第一,无论衣服、首饰,甚至是男友也必须与她同出一辙,若他不肯,她又吵又闹扰得他不得安宁,直到投降为止,这一点实在令他难以认同。一个人有一个人的风格,他才不要像个傀儡般任人摆布。
“不会啊!我不会觉得我们在一块会痛苦。”
“你不会,我会。”
“元汉,给我机会,我爱你。”
“雪莉——”
他的语气开始软化了,温雪莉立刻乘胜追击。
“元汉,我会改,你给我机会吧!”
她一求情,他便坚持不了,心开始动摇了。他是个念旧的人,哪禁得起她苦苦哀求?
“可是——”
“不用可是什么,元汉,我们还是很契合的不是吗?”
曾元汉左思右想,雪莉是骄纵了点,她又没做错什么,他也没理由这么不给情面,好歹他们也同床共枕过,算了算了,若月葵不肯与他续缘,他再强求也没用,再说他本来就和雪莉在一块,也是因为这个变数才会娶月葵,若雪莉真心要改,他实在没理由不接受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而且他与月葵的婚姻又前途未卜“我现在和月葵在法律上仍是合法夫妻。”
“你们还没办手续?”
“还没,我三心二意的。”
“元汉,果断点,不合就一拍两散,干嘛拖拖拉拉的?”温雪莉怕他再与林月葵复合。若这会儿不叫他快刀斩乱麻,他们一定会再勾搭上的,不行,要想想法子逼他快作决定,以除后患。
“毕竟她是我儿子的妈,我怎么切断与她的情分呢?”
“孩子?我可以为你生!我们若在一起,就不要那个孩子了嘛!”
她这话若不说出口,或许他还会傻呼呼地接受她,可是她一说出这话,曾元汉如当头棒喝似惊醒过来,她这个女人还是改不了本性。
“雪莉,你先回去,待会我还有工作。”
他突来的转变令温雪莉错愕不已,怎么会这样?剧本不该这样演的呀!
“元汉,我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你怎么——”
“你没说错什么或做错什么,只是我突然想到下午还有一件案子要交,怕来不及,你先回去吧!”
“真的是这样?”
“别疑心了,你回去吧!”
“那我先回去,我再call你。”
“不,不用了,我有事会call你。”曾元汉领教过她的call人功夫了,她是完全没有时间概念的,只要她高兴,清晨、凌晨大伙应该蒙头睡大觉的时间,她也能兴致勃勃地扰人清眠,比阎王催人命更恐怖!他可不想成为她的调剂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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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
“雪莉来找过她。”他这才想起林月葵曾经提过,而他也警告过林月葵少和她来往。莫非这一回闹出走与雪莉有关?
“雪莉?她怎么——”洪培利对这个可能性感到讶异。
“心有不甘吧!”
“可是她是私生活很忙碌的人,她何必再来招惹你们呢?”
“不知道,搞不懂她到底存什么心理。”曾元汉想,若真要在此时让他重新做抉择,他一定不会再让自己的感情陷入迷惘中。美丽不会持久,永恒才是重要,他以为他们的生活乏味,其实她已悄悄植入他的心房,只是他一直未发现,现在她不见了,他才知道自己也将心丢在她的身上了。“反正不管她是什么心理,我已不再是以前那个为她痴迷的曾元汉,现在最重要的是快快找回他们母子,一方面交我妈那一边的差,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我自己。”
“你爱上她了?”
“有一点。不过可以肯定的,我的生命再也不容许没有他们母子存在的一天了。”
这点他自认立场明确,如同当初他坚持己见地与温雪莉来往相同。
“算了,爱不爱,找回她再说给她听。唯今之计是快布下天罗地网,缉拿她回来才是正确的。”
“从哪下手?”
“从她最熟悉的地方。”
“安南区。”他们异口同声,默契十足,交往一、二十年,头一回感到这么有默契,可惜却是用在同一个女人身上。
林月葵一出走曾家,又没朋友、也没家人,一只手推车,陪她四处流浪,最终她还是想起在安南区的老房子。
也许怕人取笑的成份也有,她也不敢回老家住,不过倒租赁在附近的平房。
当年继父的乐善好施也替她带来不少好运。
“哎呀!你不是阿仁的女儿月葵吗?”地球是圆的,尤其在同一区内,更是三步遇见熟人、五步遇见亲戚的,她才来两天,立刻被曾受沈原仁恩惠的妇人认了出来。
“伯母,你是”她对这位知道自己的中年妇人陌生得很,不过对方既然喊得出继父来,定也是熟人,她总不好意思说“歹势,阮不认识你”吧?
“我是七妹,你们小辈全不认识了啦!仁哥他好心肠,当年若不是他助我脱难关,我现在都不知在哪里了。可惜他人死得早,对了,你不是嫁人了吗?怎么自己一个人带了孩子回来住?”七妹这么一问,令她不知该怎么回答,七妹见她不答以为她有什么难言之隐,也不多问。“月葵,你万一有什么困难,记得来找我,我住在这条巷子底,那一栋红瓦祖厝。”七妹还好心报路标,深怕她会找不著似的。
“好的,我若有困难会去找你的。”林月葵这时才感受到沈原仁这个烂好人也有被歌颂的一天,他真的没白活了。
她安安静静地过她的生活,而曾家却是如火如荼地寻找他们母子。
有时她也很庆幸沈原仁收留她们母女,使她不至于饿死,今天还能好好地活在世上。
他这个人,个性很好,待人和气,总是笑咪咪的。也许年轻时代武侠小说看大多,常想要模仿侠义之士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吧!可惜要他劫富他又没那个本事,只好努力赚钱救济有困难之人了。
“你回来了。”
她在家看小孩,外面突然来了三、四个人,害她吓了一大跳。
“你们是——”
“我是大胖他老婆啦!”一名胖胖的妇女向她自我介绍。
“我是汽水川仔的牵手啦!”
“我是老李他老婆。”
她们所介绍的人,她只认识一个,也就是那个一万五凑两万的那一位李伯伯。
奇怪了,她一回来比做官的更受欢迎,一会张三来、一会李四访,忙得很。不过他们的共同之处是受过继父的恩惠。
“月葵,来,这是三万块。你继父他借我们疏困的,再加个利息,照邮局的利息算七厘好了,林林总总一加,就当三万元好了。”
林月葵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一会三姑婆还个六千元,一会儿大胖川伯母还二万,她一下子竟成了沈原仁的帐户了,这五千、那三千,今天一天下来竟收回了本利十八万元,利息两万六千元。这原本她认为讨不回的帐款,现在却——原来烂好人并没白做。
当然,关于她回来的消息也立刻传到这里的里长耳中,自然他们也不难找到她。
“阿婆,林月葵这个名字你听过吗?你知道她住在哪吗?”他们两个大男人进了巷内便问第一个见到的路人。
“什么林月葵,谁是林月葵我不认识。”
“那,谢谢你喔!”他们自知问错年龄层,便礼貌地向阿婆道谢,并找下一个目标。
迎面而来的是一位年轻小伙子,他们还高兴终于找著一个合乎年纪的孩子,结果可想而知,他一句不知道,令他们气馁极了。不过他们铁定无法从这名年纪幼小的男孩身上问出什么结果来的,因为对方十七、八岁,他哪认识什么林月葵,若林月葵是他马子,或许他会有那么一点点印象。
待那年轻小伙子一走,洪培利问曾元汉:“老兄,你找人找呆了是不是?”
“怎么说?”
“他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林月葵已二十三、四了,他们怎么可能认识?”
洪培利笑他做事不合道理也就算了,还不合逻辑。
接二连三向人询问林月葵,总是一句不知道、二句不认识,后来一改问沈原仁,连三岁孩子也认得,因为他是安南区出名的大善人。
“仁叔啊!知道。”
“那他女儿住在哪?”
“就那。”他小手一指,他们才大叹人家大禹忙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而他们是在她的住处徘徊仍找不著伊人落脚处。
他们一进入内,看见她正在逗著孩子。
曾元汉轻轻敲了门,林月葵被突来的敲门声吓了一大跳。
“你们怎么来了?”她内心虽波涛汹涌,可是嘴里却镇定。
“你为什么要走?”曾元汉虽大致知道原因,不过他还是希望由她亲口说出来。
“我们似乎不投缘,所以我就走了。”
这是什么烂理由?都做夫妻了还不投缘,那什么才叫投缘?
“我们算了吧!”林月葵自认输温雪莉太多,心生自卑。
“你真的决定了?”曾元汉对这一次的婚姻也很矛盾,仔细想来,他对林月葵只生得一分爱屋及乌之情,若说到男女感情上,实在贫乏得很,莫非他们果真无缘?
“元汉,也许我们无缘吧!”也非她欲求不满,只是男女之间,不是应该有一点点异样的吗?怎么他们之间怎么也燃不起火花呢?
“不如,我给你半年的时间,这一份协议书我暂时保管,半年后若我们依旧没有火花,就让它成立吧!你觉得如何?”这也是个折衷办法,他也不希望他的第一次婚姻这么草率收场。“还有,焕宇由我妈照顾,你也好找份工作,日子也不会无聊。”
“这好吧!”说真的,孩子带在身边,她什么事也做不了,反正又不是见不著了,就让曾母帮她带吧!
在彼此共识之下,他们暂时分居。曾母有孙万事不管,即使小两口已冷了感情,她也不在乎,她只在乎她的乖孙在不在她身边。
林月葵找著一份会计工作,是一家公司的帐务小姐,也许历经怀孕生子,整个人看起来更添加一分成熟与妩媚。
温雪莉来找过曾元汉。
“元汉,你们分手了?”她老早算计在适当时间出现,好摆脱嫌疑。
“你消息这么灵通?”曾元汉正对自己做调适,以前重心全放在工作及恋爱上,现在一有婚姻,反而调整不了步履,才会导致今天的局面,不趁这一段空窗期尽快理出头绪力挽狂澜,万一期限到了,自己没个主张,还拿什么与她谈判?
“她不适合你的。”
“适不适合我最清楚,不用你操心。对了,你怎么来了?”她已消失好一阵子,怎么又在这节骨眼出现?
“我一直无法忘怀你。”
“我们已无瓜葛,你趁早死了心吧!”他提醒自己,好不容易才抽身,别再走回头路。
“元汉,你对她不是真心的吧?”
“她是个好女人。”曾元汉这才发现,若以她们两人做比较,他的月葵虽称不上绝世超级大美女,不过她是很内敛且不虚华的女人,不像雪莉。
他与雪莉交往了十年,光首饰、附属品,他就不知在这上面刷去多少钱了;而月葵,他们在一起也一年多,却连个戒指也只是结婚、订婚用的才购买,她也不曾向他开口要个什么。光这一点他就很欣慰,她是与众不同的。
“我也很不错,不是吗?”温雪莉可不甘心他只称赞林月葵一个人。在她心目中,林月葵只是一朵平凡随处可见的野地向日葵,不出色、也不高贵,她凭什么与她温雪莉这朵唐代国花——艳冠群芳的牡丹相媲美呢?又凭什么可以让人赞美她是个好女人?
“你是不差,只是我们的世界距离太远了,根本没交集。若强求在一块,对你对我都是痛苦,不是吗?”曾元汉今天决定非要她死了这条心,以前为了她,牺牲掉自己的兴趣,现在脱离了她,不再委屈自己,那是一件多么自在的事,第二,是她爱出风头了,什么事都要争第一,无论衣服、首饰,甚至是男友也必须与她同出一辙,若他不肯,她又吵又闹扰得他不得安宁,直到投降为止,这一点实在令他难以认同。一个人有一个人的风格,他才不要像个傀儡般任人摆布。
“不会啊!我不会觉得我们在一块会痛苦。”
“你不会,我会。”
“元汉,给我机会,我爱你。”
“雪莉——”
他的语气开始软化了,温雪莉立刻乘胜追击。
“元汉,我会改,你给我机会吧!”
她一求情,他便坚持不了,心开始动摇了。他是个念旧的人,哪禁得起她苦苦哀求?
“可是——”
“不用可是什么,元汉,我们还是很契合的不是吗?”
曾元汉左思右想,雪莉是骄纵了点,她又没做错什么,他也没理由这么不给情面,好歹他们也同床共枕过,算了算了,若月葵不肯与他续缘,他再强求也没用,再说他本来就和雪莉在一块,也是因为这个变数才会娶月葵,若雪莉真心要改,他实在没理由不接受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而且他与月葵的婚姻又前途未卜“我现在和月葵在法律上仍是合法夫妻。”
“你们还没办手续?”
“还没,我三心二意的。”
“元汉,果断点,不合就一拍两散,干嘛拖拖拉拉的?”温雪莉怕他再与林月葵复合。若这会儿不叫他快刀斩乱麻,他们一定会再勾搭上的,不行,要想想法子逼他快作决定,以除后患。
“毕竟她是我儿子的妈,我怎么切断与她的情分呢?”
“孩子?我可以为你生!我们若在一起,就不要那个孩子了嘛!”
她这话若不说出口,或许他还会傻呼呼地接受她,可是她一说出这话,曾元汉如当头棒喝似惊醒过来,她这个女人还是改不了本性。
“雪莉,你先回去,待会我还有工作。”
他突来的转变令温雪莉错愕不已,怎么会这样?剧本不该这样演的呀!
“元汉,我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你怎么——”
“你没说错什么或做错什么,只是我突然想到下午还有一件案子要交,怕来不及,你先回去吧!”
“真的是这样?”
“别疑心了,你回去吧!”
“那我先回去,我再call你。”
“不,不用了,我有事会call你。”曾元汉领教过她的call人功夫了,她是完全没有时间概念的,只要她高兴,清晨、凌晨大伙应该蒙头睡大觉的时间,她也能兴致勃勃地扰人清眠,比阎王催人命更恐怖!他可不想成为她的调剂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