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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失血有些多,脸色发白,但骂起人来还是不含糊:“操,都把东西收起来,这是准备去跟谁火拼?”
面筋凑上来,眼珠转了转,压低了声音问道:“锦鲤哥,是不是六指他们下的黑手?”
李逸摇头:“不是。这事情有些复杂,你们先别问了,以后再说。”
我看他们还在纠缠不清,心想现今这混道上的真是生死不计,大哥都伤成那样了,居然还有心情讨论是谁下的手,这心得有多大?
我开口骂道:“你们还没完了?李逸,你这伤耽搁不起,赶紧滚去医院!你他妈的有个三长两短,老子还要年年给你烧纸,烦不烦?!”
这句话一出口,一众被热血冲昏了脑子的混混们顿时如同醍醐灌顶,面上杀气顿去,七嘴八舌问起了李逸的伤势,沙包和面筋一左一右架起了李逸,就往一辆金杯车走。
李逸已经路都走不来了,几乎是双脚离地被两个小弟抬着走,嘴里犹自指挥道:“沙包送我去医院,面筋你带几个人留下,给吉哥和刀哥打下手。”
忽然我们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不用了。”
我回头一看,正是老刀。
老刀继续道:“臭鱼你他娘的别磨蹭,赶紧去医院!”
李逸这时已经被架进了金杯车后座,这小子居然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说道:“那龟孙出手很快,估计是个练过的。刀哥你真不要我的人帮你?”
老刀笑骂:“这事又不是道上的仇杀火拼,要你的人干嘛?再者,你刀哥武警出身,寻常三五个大汉都近不了身,怕个鸟!你不要婆婆妈妈的废话,快给老子滚球!”
李逸还不死心:“真不要?”
老刀皱眉道:“你那点心思我知道,不就是想着被人捅了,急着报仇?放心,你刀哥不会放过那孙子。”
听到老刀这么说,李逸点了点头,朝手下们喊道:“我们走。”
两辆车子发动,一前一后,急速驶走。
眼看李逸终于被送去了医院,我松了口气,走到老刀跟前,问他:“上面情况怎么样?”
听我发问,老刀摇了摇头:“我上去的时候,人已经死透了。这个凶手,下手非常黑,一刀就割断了罗兴的喉管和颈动脉,要做到这样准和狠,光有力气不够,必须得是有经验的老手。”
“比如,法医、外科主刀医师、警察之类的人?”我说。
老刀点头:“有这个可能,不过,我更倾向于另一个可能……”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于是我们几乎是异口同声:“连环杀手!”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的移步向这栋废弃的粮油局小楼的后楼梯走去,我还是想去看看现场。
见我想要上楼,老刀也没说什么,只是跟在我身后。
虽然老刀的刑侦经验比我丰富的多,但我们看待案件的眼光和角度毕竟有所不同,很多时候,我反而能看出一些老刀忽略的东西。
这栋小楼废弃了有些时日了,楼道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上下楼道的脚印都很清晰,还有滴滴答答的一行血迹,那不用问,是李逸的血,我便先从脚印看起。
楼道中间脚印最为集中,也最为纷繁,最右贴着边倒有一行清晰的脚印,但肯定是老刀的,他干过那么多年警察,不至于连这样的小细节都做不好。
我也依着老刀原来的脚印,一步一步上楼,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思量:最近上下这栋楼最频繁的人,就是李逸和罗兴两人,至于那个凶手,也刚进过楼,脚印也会是最新鲜的。
李逸穿的是42码的人字拖,水波纹的底,而我最后一次见到罗兴时,他穿的是小圆头的皮鞋,码数大概在41左右,鞋子有些旧,那么鞋底的纹路也会应为磨损... -->>
李逸失血有些多,脸色发白,但骂起人来还是不含糊:“操,都把东西收起来,这是准备去跟谁火拼?”
面筋凑上来,眼珠转了转,压低了声音问道:“锦鲤哥,是不是六指他们下的黑手?”
李逸摇头:“不是。这事情有些复杂,你们先别问了,以后再说。”
我看他们还在纠缠不清,心想现今这混道上的真是生死不计,大哥都伤成那样了,居然还有心情讨论是谁下的手,这心得有多大?
我开口骂道:“你们还没完了?李逸,你这伤耽搁不起,赶紧滚去医院!你他妈的有个三长两短,老子还要年年给你烧纸,烦不烦?!”
这句话一出口,一众被热血冲昏了脑子的混混们顿时如同醍醐灌顶,面上杀气顿去,七嘴八舌问起了李逸的伤势,沙包和面筋一左一右架起了李逸,就往一辆金杯车走。
李逸已经路都走不来了,几乎是双脚离地被两个小弟抬着走,嘴里犹自指挥道:“沙包送我去医院,面筋你带几个人留下,给吉哥和刀哥打下手。”
忽然我们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不用了。”
我回头一看,正是老刀。
老刀继续道:“臭鱼你他娘的别磨蹭,赶紧去医院!”
李逸这时已经被架进了金杯车后座,这小子居然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说道:“那龟孙出手很快,估计是个练过的。刀哥你真不要我的人帮你?”
老刀笑骂:“这事又不是道上的仇杀火拼,要你的人干嘛?再者,你刀哥武警出身,寻常三五个大汉都近不了身,怕个鸟!你不要婆婆妈妈的废话,快给老子滚球!”
李逸还不死心:“真不要?”
老刀皱眉道:“你那点心思我知道,不就是想着被人捅了,急着报仇?放心,你刀哥不会放过那孙子。”
听到老刀这么说,李逸点了点头,朝手下们喊道:“我们走。”
两辆车子发动,一前一后,急速驶走。
眼看李逸终于被送去了医院,我松了口气,走到老刀跟前,问他:“上面情况怎么样?”
听我发问,老刀摇了摇头:“我上去的时候,人已经死透了。这个凶手,下手非常黑,一刀就割断了罗兴的喉管和颈动脉,要做到这样准和狠,光有力气不够,必须得是有经验的老手。”
“比如,法医、外科主刀医师、警察之类的人?”我说。
老刀点头:“有这个可能,不过,我更倾向于另一个可能……”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于是我们几乎是异口同声:“连环杀手!”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的移步向这栋废弃的粮油局小楼的后楼梯走去,我还是想去看看现场。
见我想要上楼,老刀也没说什么,只是跟在我身后。
虽然老刀的刑侦经验比我丰富的多,但我们看待案件的眼光和角度毕竟有所不同,很多时候,我反而能看出一些老刀忽略的东西。
这栋小楼废弃了有些时日了,楼道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上下楼道的脚印都很清晰,还有滴滴答答的一行血迹,那不用问,是李逸的血,我便先从脚印看起。
楼道中间脚印最为集中,也最为纷繁,最右贴着边倒有一行清晰的脚印,但肯定是老刀的,他干过那么多年警察,不至于连这样的小细节都做不好。
我也依着老刀原来的脚印,一步一步上楼,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思量:最近上下这栋楼最频繁的人,就是李逸和罗兴两人,至于那个凶手,也刚进过楼,脚印也会是最新鲜的。
李逸穿的是42码的人字拖,水波纹的底,而我最后一次见到罗兴时,他穿的是小圆头的皮鞋,码数大概在41左右,鞋子有些旧,那么鞋底的纹路也会应为磨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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