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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一十四年。
沙天捷没想过还会“回”到这片土地上来。
不,沙天捷到过遥远的新疆,去过最寒冷的大清与俄罗斯边境,甚至去过天竺和海那边的大和民族所在地,但从来没有到过重庆府。住在重庆府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个早就不在人世,名字叫做“潘令”的人。所以,他这次去重庆,不能称为“回”
沙天捷,一个闻名京城的大商人,年纪十分轻,但相貌英俊,时时微笑,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如果他自个儿不说,没有任何人相信他是“地地道道”的“江苏人”
而巨大家都知道,这个沙大捷,同朝中的大官闻京武一行交情非常好,并多亏有闻京武的照顾,许多时候只是闻京武的一句话,别人想都想不到的好处就叫沙天捷给占了。比如这次为宫中办差,有了闻京武的大力推荐,购置蜀酿一事,就交给了沙大捷
除了有钱有地付,众人还羡慕沙大捷的是,他虽然尚未成亲,却有一个非常漂亮温柔的未婚妻,而那位黄姓未婚妻的父亲,也是全国赫赫有名的大状帅,家里有万贯金银。作为黄家独个女的人大,待黄老爷子百年以后,黄家的财产,自然也会分落人沙天捷的手中。
这样一个人,真是叫人不妒不羡都不行。
这样一个人,人生应当是再没有遗憾的吧。
可是苗之秀知道,真实并不完全如此,
这个苗之秀,也呼算是一个特别之人。首先,他算是一个“皇亲国咸”——皇上的妹妹嫁给了他的老爹,所以他有一个十分得宠的哥哥。其次,他不跟他老爹姓叶赫那拉(满清的贵族),而跟他那汉族母亲姓,姓苗,
还有,他对吃喝玩乐全部都向心得,可是却没有赚过一分钱——以他早就被赶出叶赫那拉家这一点来说,也算是一件奇闻,但他那个得宠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倒还不错,
最后,苗之秀这个人,有点丑,他不是缺胳膊少腿或是满脸大麻子,而是他的五官——
怎么说呢,拆开来看,眼睛鼻子嘴都长得不算奇怪,但是合到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当然,这种味道并不计人感到赏心悦目,可也不是那种掉头鼠口。只是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皱起后一而顺理成章地,也就不会忘掉这个人。
沙天捷才进北京第一年,这个苗之秀就认识了——不,应当说是缠上了沙天捷。
很没有理由,但他就是跟在沙天捷身旁不走,还兼白吃白喝白住。其实沙天捷也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脾气的烂好人,更多的时候,他是相当精明的一个商人。
所以,没有人能够弄明白,为什么他会收留这个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苗之秀。
不过,苗之秀比旁人都要懂沙大捷。
沙天捷是很爱笑的,虽然不一定都是真正高兴才笑,但他一向对人有礼,又无架子,就算再生气也不形于外,圆滑无比,说白了就是一只笑面狐狸。可有两三次,他与沙天捷把酒言欢酒到浓时,沙天捷的眼中会出现那样一种神气,一种说不清楚似怨非怨似恨非恨又似思念的神情,而再一看,却像是他眼花似的,沙天捷又如常时与他说说笑笑了。
苗之秀曾试探询问,而沙狐狸则是装傻带过。于是苗之秀知道,就算如沙天捷一般得意之人,也一样有不得意之处,而且往往可能比常人还要失意。
沙大捷并没有邀请苗之秀一道去重庆,苗之秀却自己决定去“见识见识”其实这倒不是苗之秀跟去重庆的真正原因。可能沙天捷自己不知道,以往每次言谈中偶然提到四川的重庆时,他都会有极短的失神。然而身为“好友”(自封的)的苗之秀倒是观察仔细。他想那猜测良久的谜底,可能就在重庆。虽然不会对沙天捷追、问底,但是如果有机会知道答案,他苗之秀也是不会放弃地一路追踪到底的。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啊苗之秀有些哀怨地暗骂,以前他倒是在书上读到过这句话,但是,待亲身体会,才真正明白这句话写得有多深刻c行行复行行,一会儿骡子一会儿马,他被折腾得不行,反观沙天捷却是脸色如常地爬坡上坎,像是从小走到大一般。
此刻,他们终于进人重庆府,找了个茶馆,主要是歇歇腿。
茶是盖碗茶,而重庆人则个个都是大嗓门儿,在茶馆里说话也像横街对骂似的。横看竖看,这个重庆就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粗!
看着沙天捷将茶垢都没有完全洗净的茶碗端起来面不改色地喝茶,苗之秀却面色白了一半。
“不会吧,兄弟,这东西你都能喝得下?”
沙天捷笑笑,放下茶碗,不答反问:“你知道重庆的茶同别处相比,有什么特色吗?”
苗之秀四下看看,道:“不知道!我只知道,这里的人喜欢躺着喝他有些没好气地说。还没遇到过这种茶馆的,不是高桌长凳,大瓷茶壶茶碗,而是他暗自摇头,像他们两人,此时就正坐在竹躺椅上,椅前摆着个小茶几,这要喝茶嘛躺也不是坐也不是,真不知这地方的人怎么想的。
沙天捷失笑“也真有你的!”不想细说了,没有兴趣了解这种文化的人,说了也是白说。
苗之秀看着他,‘你好像对这个地方挺熟的。”
“我从书上对重庆了解不少。”沙天捷轻描淡写而过。
“是吗?’他摆明了不信。
而沙天捷已转移话题:‘有没有兴趣去别处看看?”
苗之秀哀叹:“我才坐下一刻钟,又要走吗?我可不比你年轻人哪!”以他二十五岁“高龄”可经不起如此折腾。
沙天捷站起来“如此,你就先到逢源客栈休息,我等会儿再来会你。”他看着自己身后站着的两个护卫之一“日常,你留下。”
“是。”日常回答。而与日常长得一模一样的日堂却自动随沙天捷而行。
“喂”尚未“喂”出后面的,沙天捷与日堂已走出茶馆外,苗之秀气得瞪眼“我就知道你有秘密!而我一定会揭出你的秘密来!”敢欺负他“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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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想过来重庆,可是他来了;到重庆之前,他也告诉自己没有必要去龙隐这个镇,可是现在他却骑上快马,花了一个时辰重到故地。
是的,故地,不论再怎么隐瞒,也骗不了别人他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和感情!
只因为,这里有那个人的存在。
他知道潘家已不是昨的潘家,事实上,潘家得以这么快瓦解,全是他和舅舅的功劳。只是,他又何尝是昨日的他。
闻京武说:沙天捷,你得遗忘过去。
他知道,他应当做的,是报得仇恨、功成名就之后,同黄明娟结婚生子,过该过的生活。毕竟明娟是如此爱他。
他也试着去做,然而谈何容易,特别是他在计划一步步削弱潘家的时候,怎么可能忘记,那个叫做潘尘色的人
不曾忘、不能忘。如果不能再见她一次,他这辈子都不会甘心,他要叫她看看,现在的他是何等荣誉何等风光,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窝屈在潘家屋檐下等潘家施舍一口饭吃的潘令了。
现在穷迫的,是她吧,那个只肯为他的性命付出区区五百两银子的女人
俊秀的面容,迎着风露出痛苦的神色,跟随在后的日堂不能看见,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在没有任何人能看见他真实内心的时候,他才会露出这样的神情。
在遥遥的北方,他就算想见她,也只是一种淡淡的心情。可是到了这里,他已不能控制自己的心,要见她,想见她!
而这一次,她不能伤害他了。因为现在的强者是他,而不是她.
目的地不是过去的潘园,而是镇上江边码头的一座土墙屋子。
低矮的房于川俩分支撑着,墙根本不能称为墙——那是用粘土和沙敷的,墙角已有极大的裂口,甚至房梁用来遮雨的都不是瓦,而是谷草!
理不清胸口酸酸楚楚的东西是什么。他当然知道她住的是什么环境,在北京接到的传书中已说明——贫寒。
可是,等到真正亲眼目睹之后,却仍然不禁为眼前所见到的情景心酸。
以前的潘尘色,就算生活不开心,可是也没有吃过这种苦。
一位老妇人颤巍巍地坐在屋门曰,昏花的眼中,只能看见有两个人出现在自家院中,而且应当是有钱的人家。
沙大捷看见的却是她满头的白发。他心头一震。
不,不是她。不是潘尘色。松一口气之余,他才发现自己满头满身都是汗,
这是如芯的母亲,细苑。迟早有一天,潘尘色也会变成这种模样吧。贫穷总会让人衰老更快
“刘公子,’细苑有些害怕的样子“我们不是答应了后天把该交的钱交上吗?怎么今天就”
终于将凌乱的思绪收回,沙天捷愣了一下,他回头看一眼一直沉默的日堂。
日堂轻声解释:“她叮能是把我们当成了刘恕良的儿子刘坚。”
刘家,是潘家之后在本地的又一大户,不论是租地或是在江中打渔,都要向刘家上缴一定数额的钱财。
沙天捷点点头,又看着迈着小脚走向他们的细苑。
她没有认出他来,却以为他是刘恶霸的儿子。他扬起离开潘家后学会的笑容“这位(重庆对长者女性的称呼),我不是刘公子,我只是过路人,来向你讨碗水喝。”
没有说故乡的话好多年了,这一串话说出来却仍是原滋原味的重庆音,
细苑放下一颗心来“哦哦,”不是来催钱的就好“好,你等一会儿。”她摸索着进去捧了一碗水来。水略混浊,沙天捷知道这水并没有煮沸,而是直接取自江中用叽矾澄清而已。
并无喝的必要,因为讨水只是借口,但他却真正喝了。这种有着怪味的水,是她们每日的饮水?她到底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他将碗还给细苑“家中就只有你一个吗?你的儿女呢?”尘色呢?她在不在家中?
细苑接过碗,没有什么防心“我的两个女儿都到集上赶场去了,公子是出来游玩的吗?怎么游到这带来?!这里没有什么好风景的。”只是疑问。不是怀疑。
“不是。”他是专程而来,可是却没有见到想见的人一
“她们——几时口来?
细苑终于觉得不对劲“你找小女?尘色和如芯认识这个人吗?
沙天捷笑着掩饰“我只是顺口一问,她们留你一个老人家在家总是不好,也应当留下一个来照顾你吧。”
细苑却已有了戒心“她们两个一齐出门我才放心些。”虽然尘色和如芯的年纪都不小,可总有些不怀好意的家伙打着她们的主意,特别是尘色,这些年日子虽然艰苦,她的美丽却只是日渐成熟,仿佛没有老去的一天。
沙天捷不好再说什么,只得告辞,等远远避去后,他却只是发呆。
“爷,我们现在回客栈了吧,日常他们该等得急了。”日堂看看回头,不得不提醒。回到客栈还得骑一个时辰的马呢。
沙天捷回过神来,有些怅然若失“好吧。”他翻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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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两个身形袅袅的女子说笑着提着篮筐回来,她们看见立在屋外的母亲。
“娘!尘色和如芯一起叫,快步走了过去“你怎么在外面等,小心中暑。”虽不是盛夏,可是多晒一会儿也会头晕。
“不会不会。”看见她们两个,细苑这才完全放下心来“我没晒在太阳下。”
如芯扶她进去。尘色看见放在一边的空碗,随手拿了起来“娘,你要喝水就一定要烧开了喝,我对你说了多少遍了。”她柔声细语地,却带着埋怨。
“不是我喝的,刚有个年轻漂亮的有钱公子上门来讨水喝,我就给了他一碗,一时也忘了要烧开水。”细苑有些委屈地解释。
“讨水喝?”如芯十分惊异“有钱公于会喝这样的水?”都没有嫌脏?还是母亲看错了,那人不是什么有钱公子,而是同她们一样的贫苦人家?
“是啊,不过没有喝完,剩下的我倒在喂鸡的水盆儿里了。”
尘色如芯对视一眼,没有再多说什么。
“妈,”尘色道“刚才回来的时候可儿将上个月我帮俞家洗衣服的工钱带给我了,你就别烦刘家的事了,啊?”
如芯看了她一眼,转过头去,却没说什么。
“如此就好了,”细苑轻轻叹气“你别说,刚那位讨水的公子进来时我还以为是刘家的那个坏儿子,吓得我!
将母亲扶坐在床上,如芯道:“娘,我和姐姐去做饭。”
两个人都走到厨房后,如芯将围裙系上“那钱,真是你洗衣服的工钱?”
尘色摘着空心菜,头也不抬“不然是什么?
“我不知道是什么!如芯有些气恼,却仍压低声音道“我只知道你本来没有钱,去了那地方一趟后回来就有钱了!”
尘色知道她看见了“你管我的钱哪里来的,反正是干净的就行了。”
“那地方的钱,能干净吗?”如芯有些想哭,为尘色,也为老母和自己。
尘色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还是解释道:“你不要多心,我只是代王坠姑娘填了一首词,她付给我钱,如此而已。”玉坠是红楼里顶顶有名的妓女。
如芯看着她“姐,你变了。”以前的尘色,就算是为妓女填词儿,也不会认为那钱是“于净”的。
“是吗?”尘色淡淡一笑“我变没变没关系。我只要你和妈不会挨饿,有衣服穿,那就行了。”
“可是,我们也可以去求求可儿姐呀”
“不能。”尘色打断她,神色坚定“她有家庭儿女,她们家的担子也不轻,我们只能靠自己。”
如芯没有再说什么。她转过头,专心生起火来,其实真正想掩饰的,却是止不住的泪水。
她们的日子,如果不是刘家的横行霸道,应当是比较好过的。因为尘色会描独特而别致的花样,然后把它们绣得栩栩如生拿去换个好价钱;她也会画圆头大耳笑意盎然的福娃儿,以及意境淡远的山水图,而且她还学会了种菜。喂猪,加上如芯的帮忙,要吃饱饭并不困难。
可是,做什么事情,刘家都会抽一分钱走,而她们剩下来的,就只是少部分。
以前的潘家.也是这样的吧。
世事就是这样,如戏台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台,所以尘色基本上没有什么好怨的,她相信报应,潘家得了应有的报应,而她也是。
现在,她真的不求什么,只希望同妹妹母亲一起生活,平平安安,没病没灾,哪怕为此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更可况,她也不觉得自己付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代价。
昨日,她在红楼为玉坠的曲儿填词。玉坠是个极漂亮
的女子,而且有种她永远也学不来的慵懒娇媚。当时玉以看着拿着笔一挥而就的尘色,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因为她小时没有读过书,而尘色身上自然而然的优雅气质,更是令她禁不住想亲近。
潘家出事以后,尘色的想法同以前相比的确变了许多。
以前,她看不起妓女,可是现在她也发现,这些穿着大胆言词粗俗的卖笑女子,有好多也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而她不过是比她们多了一分幸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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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一十四年。
沙天捷没想过还会“回”到这片土地上来。
不,沙天捷到过遥远的新疆,去过最寒冷的大清与俄罗斯边境,甚至去过天竺和海那边的大和民族所在地,但从来没有到过重庆府。住在重庆府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个早就不在人世,名字叫做“潘令”的人。所以,他这次去重庆,不能称为“回”
沙天捷,一个闻名京城的大商人,年纪十分轻,但相貌英俊,时时微笑,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如果他自个儿不说,没有任何人相信他是“地地道道”的“江苏人”
而巨大家都知道,这个沙大捷,同朝中的大官闻京武一行交情非常好,并多亏有闻京武的照顾,许多时候只是闻京武的一句话,别人想都想不到的好处就叫沙天捷给占了。比如这次为宫中办差,有了闻京武的大力推荐,购置蜀酿一事,就交给了沙大捷
除了有钱有地付,众人还羡慕沙大捷的是,他虽然尚未成亲,却有一个非常漂亮温柔的未婚妻,而那位黄姓未婚妻的父亲,也是全国赫赫有名的大状帅,家里有万贯金银。作为黄家独个女的人大,待黄老爷子百年以后,黄家的财产,自然也会分落人沙天捷的手中。
这样一个人,真是叫人不妒不羡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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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苗之秀知道,真实并不完全如此,
这个苗之秀,也呼算是一个特别之人。首先,他算是一个“皇亲国咸”——皇上的妹妹嫁给了他的老爹,所以他有一个十分得宠的哥哥。其次,他不跟他老爹姓叶赫那拉(满清的贵族),而跟他那汉族母亲姓,姓苗,
还有,他对吃喝玩乐全部都向心得,可是却没有赚过一分钱——以他早就被赶出叶赫那拉家这一点来说,也算是一件奇闻,但他那个得宠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倒还不错,
最后,苗之秀这个人,有点丑,他不是缺胳膊少腿或是满脸大麻子,而是他的五官——
怎么说呢,拆开来看,眼睛鼻子嘴都长得不算奇怪,但是合到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当然,这种味道并不计人感到赏心悦目,可也不是那种掉头鼠口。只是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皱起后一而顺理成章地,也就不会忘掉这个人。
沙天捷才进北京第一年,这个苗之秀就认识了——不,应当说是缠上了沙天捷。
很没有理由,但他就是跟在沙天捷身旁不走,还兼白吃白喝白住。其实沙天捷也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脾气的烂好人,更多的时候,他是相当精明的一个商人。
所以,没有人能够弄明白,为什么他会收留这个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苗之秀。
不过,苗之秀比旁人都要懂沙大捷。
沙天捷是很爱笑的,虽然不一定都是真正高兴才笑,但他一向对人有礼,又无架子,就算再生气也不形于外,圆滑无比,说白了就是一只笑面狐狸。可有两三次,他与沙天捷把酒言欢酒到浓时,沙天捷的眼中会出现那样一种神气,一种说不清楚似怨非怨似恨非恨又似思念的神情,而再一看,却像是他眼花似的,沙天捷又如常时与他说说笑笑了。
苗之秀曾试探询问,而沙狐狸则是装傻带过。于是苗之秀知道,就算如沙天捷一般得意之人,也一样有不得意之处,而且往往可能比常人还要失意。
沙大捷并没有邀请苗之秀一道去重庆,苗之秀却自己决定去“见识见识”其实这倒不是苗之秀跟去重庆的真正原因。可能沙天捷自己不知道,以往每次言谈中偶然提到四川的重庆时,他都会有极短的失神。然而身为“好友”(自封的)的苗之秀倒是观察仔细。他想那猜测良久的谜底,可能就在重庆。虽然不会对沙天捷追、问底,但是如果有机会知道答案,他苗之秀也是不会放弃地一路追踪到底的。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啊苗之秀有些哀怨地暗骂,以前他倒是在书上读到过这句话,但是,待亲身体会,才真正明白这句话写得有多深刻c行行复行行,一会儿骡子一会儿马,他被折腾得不行,反观沙天捷却是脸色如常地爬坡上坎,像是从小走到大一般。
此刻,他们终于进人重庆府,找了个茶馆,主要是歇歇腿。
茶是盖碗茶,而重庆人则个个都是大嗓门儿,在茶馆里说话也像横街对骂似的。横看竖看,这个重庆就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粗!
看着沙天捷将茶垢都没有完全洗净的茶碗端起来面不改色地喝茶,苗之秀却面色白了一半。
“不会吧,兄弟,这东西你都能喝得下?”
沙天捷笑笑,放下茶碗,不答反问:“你知道重庆的茶同别处相比,有什么特色吗?”
苗之秀四下看看,道:“不知道!我只知道,这里的人喜欢躺着喝他有些没好气地说。还没遇到过这种茶馆的,不是高桌长凳,大瓷茶壶茶碗,而是他暗自摇头,像他们两人,此时就正坐在竹躺椅上,椅前摆着个小茶几,这要喝茶嘛躺也不是坐也不是,真不知这地方的人怎么想的。
沙天捷失笑“也真有你的!”不想细说了,没有兴趣了解这种文化的人,说了也是白说。
苗之秀看着他,‘你好像对这个地方挺熟的。”
“我从书上对重庆了解不少。”沙天捷轻描淡写而过。
“是吗?’他摆明了不信。
而沙天捷已转移话题:‘有没有兴趣去别处看看?”
苗之秀哀叹:“我才坐下一刻钟,又要走吗?我可不比你年轻人哪!”以他二十五岁“高龄”可经不起如此折腾。
沙天捷站起来“如此,你就先到逢源客栈休息,我等会儿再来会你。”他看着自己身后站着的两个护卫之一“日常,你留下。”
“是。”日常回答。而与日常长得一模一样的日堂却自动随沙天捷而行。
“喂”尚未“喂”出后面的,沙天捷与日堂已走出茶馆外,苗之秀气得瞪眼“我就知道你有秘密!而我一定会揭出你的秘密来!”敢欺负他“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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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这里有那个人的存在。
他知道潘家已不是昨的潘家,事实上,潘家得以这么快瓦解,全是他和舅舅的功劳。只是,他又何尝是昨日的他。
闻京武说:沙天捷,你得遗忘过去。
他知道,他应当做的,是报得仇恨、功成名就之后,同黄明娟结婚生子,过该过的生活。毕竟明娟是如此爱他。
他也试着去做,然而谈何容易,特别是他在计划一步步削弱潘家的时候,怎么可能忘记,那个叫做潘尘色的人
不曾忘、不能忘。如果不能再见她一次,他这辈子都不会甘心,他要叫她看看,现在的他是何等荣誉何等风光,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窝屈在潘家屋檐下等潘家施舍一口饭吃的潘令了。
现在穷迫的,是她吧,那个只肯为他的性命付出区区五百两银子的女人
俊秀的面容,迎着风露出痛苦的神色,跟随在后的日堂不能看见,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在没有任何人能看见他真实内心的时候,他才会露出这样的神情。
在遥遥的北方,他就算想见她,也只是一种淡淡的心情。可是到了这里,他已不能控制自己的心,要见她,想见她!
而这一次,她不能伤害他了。因为现在的强者是他,而不是她.
目的地不是过去的潘园,而是镇上江边码头的一座土墙屋子。
低矮的房于川俩分支撑着,墙根本不能称为墙——那是用粘土和沙敷的,墙角已有极大的裂口,甚至房梁用来遮雨的都不是瓦,而是谷草!
理不清胸口酸酸楚楚的东西是什么。他当然知道她住的是什么环境,在北京接到的传书中已说明——贫寒。
可是,等到真正亲眼目睹之后,却仍然不禁为眼前所见到的情景心酸。
以前的潘尘色,就算生活不开心,可是也没有吃过这种苦。
一位老妇人颤巍巍地坐在屋门曰,昏花的眼中,只能看见有两个人出现在自家院中,而且应当是有钱的人家。
沙大捷看见的却是她满头的白发。他心头一震。
不,不是她。不是潘尘色。松一口气之余,他才发现自己满头满身都是汗,
这是如芯的母亲,细苑。迟早有一天,潘尘色也会变成这种模样吧。贫穷总会让人衰老更快
“刘公子,’细苑有些害怕的样子“我们不是答应了后天把该交的钱交上吗?怎么今天就”
终于将凌乱的思绪收回,沙天捷愣了一下,他回头看一眼一直沉默的日堂。
日堂轻声解释:“她叮能是把我们当成了刘恕良的儿子刘坚。”
刘家,是潘家之后在本地的又一大户,不论是租地或是在江中打渔,都要向刘家上缴一定数额的钱财。
沙天捷点点头,又看着迈着小脚走向他们的细苑。
她没有认出他来,却以为他是刘恶霸的儿子。他扬起离开潘家后学会的笑容“这位(重庆对长者女性的称呼),我不是刘公子,我只是过路人,来向你讨碗水喝。”
没有说故乡的话好多年了,这一串话说出来却仍是原滋原味的重庆音,
细苑放下一颗心来“哦哦,”不是来催钱的就好“好,你等一会儿。”她摸索着进去捧了一碗水来。水略混浊,沙天捷知道这水并没有煮沸,而是直接取自江中用叽矾澄清而已。
并无喝的必要,因为讨水只是借口,但他却真正喝了。这种有着怪味的水,是她们每日的饮水?她到底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他将碗还给细苑“家中就只有你一个吗?你的儿女呢?”尘色呢?她在不在家中?
细苑接过碗,没有什么防心“我的两个女儿都到集上赶场去了,公子是出来游玩的吗?怎么游到这带来?!这里没有什么好风景的。”只是疑问。不是怀疑。
“不是。”他是专程而来,可是却没有见到想见的人一
“她们——几时口来?
细苑终于觉得不对劲“你找小女?尘色和如芯认识这个人吗?
沙天捷笑着掩饰“我只是顺口一问,她们留你一个老人家在家总是不好,也应当留下一个来照顾你吧。”
细苑却已有了戒心“她们两个一齐出门我才放心些。”虽然尘色和如芯的年纪都不小,可总有些不怀好意的家伙打着她们的主意,特别是尘色,这些年日子虽然艰苦,她的美丽却只是日渐成熟,仿佛没有老去的一天。
沙天捷不好再说什么,只得告辞,等远远避去后,他却只是发呆。
“爷,我们现在回客栈了吧,日常他们该等得急了。”日堂看看回头,不得不提醒。回到客栈还得骑一个时辰的马呢。
沙天捷回过神来,有些怅然若失“好吧。”他翻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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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两个身形袅袅的女子说笑着提着篮筐回来,她们看见立在屋外的母亲。
“娘!尘色和如芯一起叫,快步走了过去“你怎么在外面等,小心中暑。”虽不是盛夏,可是多晒一会儿也会头晕。
“不会不会。”看见她们两个,细苑这才完全放下心来“我没晒在太阳下。”
如芯扶她进去。尘色看见放在一边的空碗,随手拿了起来“娘,你要喝水就一定要烧开了喝,我对你说了多少遍了。”她柔声细语地,却带着埋怨。
“不是我喝的,刚有个年轻漂亮的有钱公子上门来讨水喝,我就给了他一碗,一时也忘了要烧开水。”细苑有些委屈地解释。
“讨水喝?”如芯十分惊异“有钱公于会喝这样的水?”都没有嫌脏?还是母亲看错了,那人不是什么有钱公子,而是同她们一样的贫苦人家?
“是啊,不过没有喝完,剩下的我倒在喂鸡的水盆儿里了。”
尘色如芯对视一眼,没有再多说什么。
“妈,”尘色道“刚才回来的时候可儿将上个月我帮俞家洗衣服的工钱带给我了,你就别烦刘家的事了,啊?”
如芯看了她一眼,转过头去,却没说什么。
“如此就好了,”细苑轻轻叹气“你别说,刚那位讨水的公子进来时我还以为是刘家的那个坏儿子,吓得我!
将母亲扶坐在床上,如芯道:“娘,我和姐姐去做饭。”
两个人都走到厨房后,如芯将围裙系上“那钱,真是你洗衣服的工钱?”
尘色摘着空心菜,头也不抬“不然是什么?
“我不知道是什么!如芯有些气恼,却仍压低声音道“我只知道你本来没有钱,去了那地方一趟后回来就有钱了!”
尘色知道她看见了“你管我的钱哪里来的,反正是干净的就行了。”
“那地方的钱,能干净吗?”如芯有些想哭,为尘色,也为老母和自己。
尘色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还是解释道:“你不要多心,我只是代王坠姑娘填了一首词,她付给我钱,如此而已。”玉坠是红楼里顶顶有名的妓女。
如芯看着她“姐,你变了。”以前的尘色,就算是为妓女填词儿,也不会认为那钱是“于净”的。
“是吗?”尘色淡淡一笑“我变没变没关系。我只要你和妈不会挨饿,有衣服穿,那就行了。”
“可是,我们也可以去求求可儿姐呀”
“不能。”尘色打断她,神色坚定“她有家庭儿女,她们家的担子也不轻,我们只能靠自己。”
如芯没有再说什么。她转过头,专心生起火来,其实真正想掩饰的,却是止不住的泪水。
她们的日子,如果不是刘家的横行霸道,应当是比较好过的。因为尘色会描独特而别致的花样,然后把它们绣得栩栩如生拿去换个好价钱;她也会画圆头大耳笑意盎然的福娃儿,以及意境淡远的山水图,而且她还学会了种菜。喂猪,加上如芯的帮忙,要吃饱饭并不困难。
可是,做什么事情,刘家都会抽一分钱走,而她们剩下来的,就只是少部分。
以前的潘家.也是这样的吧。
世事就是这样,如戏台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台,所以尘色基本上没有什么好怨的,她相信报应,潘家得了应有的报应,而她也是。
现在,她真的不求什么,只希望同妹妹母亲一起生活,平平安安,没病没灾,哪怕为此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更可况,她也不觉得自己付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代价。
昨日,她在红楼为玉坠的曲儿填词。玉坠是个极漂亮
的女子,而且有种她永远也学不来的慵懒娇媚。当时玉以看着拿着笔一挥而就的尘色,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因为她小时没有读过书,而尘色身上自然而然的优雅气质,更是令她禁不住想亲近。
潘家出事以后,尘色的想法同以前相比的确变了许多。
以前,她看不起妓女,可是现在她也发现,这些穿着大胆言词粗俗的卖笑女子,有好多也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而她不过是比她们多了一分幸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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