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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的过客。
从古代到现代,他经历了音乐的变迁,他是历史的见证者。而最后的记忆,是他正在一处发生战乱的国度上游历,那天睡下后,再次睁开眼睛就已经来到了这艘宇宙飞船上。从卡特尔巴尼的记忆中,他看到了此时的地球,毁灭后又新生的地球,显然,地球经历了一场全球性的核战争。那场战争明显摧毁了那时的地球,就是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有人类逃过了那次浩劫。
而对自己身体上的变化,他也有了一些猜测,估计是自己的身体受到大量核辐射,后又与梵星兽的鲜血发生了不可知的变异。对于那处空间,王贞也起了个名字,称之为“灵魂空间”,空间中那些光团则被他定义为“灵魂”。
对于灵魂,王贞当然听说过,但却从没有见过。根据地球上灵魂学的记载,这些光团从人体分离出来,又承载着记忆,于是他推测,这就是灵魂。至于这些灵魂为什么会跑到他的灵魂空间中,他想不明白,也懒得想。
拖着腮,又打量打量周围,王贞下了个决定。他决定把剩下那5个灵魂的记忆也都阅读一下,被带到这片陌生星空中,没有半点专业知识的他可没有信心能够好好活下去。
王贞也没有托大,没有直接与5个灵魂全部建立连接,而是一个个依次查看。痛并快乐着,约莫半个小时后,王贞总算接收了他需要的记忆。在一次次接收记忆的过程中,王贞也找到了一些技巧,现在他已经可以直接过滤掉那些自己不需要的乱七八糟记忆,只接收自己想要的。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王贞这才跳下地来。打量着自己光溜溜的身体,王贞又困惑了。红润、光泽、紧实的皮肤下,他可以感受到血液的流动,完全正常人类般的血液循环。心脏有力的跳动着,这完全不是一个血族应该有的状态。难道这次变异后,自己已经恢复了人类的生命体征?想着想着,不免有些激动。
1300多年了,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人类时的感觉。成为血族的他浑身冰冷、惨白,畏惧紫外线,只能行走于黑暗中。他已经忘记了现实中太阳的模样……如果,如果自己真的恢复到了人类的身体,那……
可现实又让他迷惘了,因为他的身体素质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比还是血族时更强,现在的他完全可以1秒钟不费力的跑完100米,而人类的身体可以这么强悍吗?想不明白,于是王贞很明智的不想了。
拖着那些尸体,王贞轻车熟路的来到飞船的隔离舱,扔进去,按下一个按钮。接下来,那倒霉的6位仁兄与梵星兽干瘪的尸体就成为了这片星空中的小小尘埃。
按照管家的记忆,王贞又给自己找了一套衣服,虽然款式还凑合,终于不用赤身裸.体了。在整个飞船巡视一圈,发现除了自己再没有一个活物后,王贞来到了驾驶室。
按照那驾驶员的记忆,王贞在飞船控制台上熟练操作着。结果很不乐观,确实像那驾驶员所说的,飞船从随机虫洞跳跃出来后,就完全迷失在了这片星空中,飞船的智脑存储中根本没有这片星域的星图。
不过这并不能给王贞带来太大困扰,有着1300多年生活经历的他早以没有了毛躁。反正都是外太空,都是陌生的地方,对于自己都是新鲜的,又何必在意到底是哪儿呢!
大咧咧的靠坐在驾驶座椅上,王贞随手点开一首音乐。震耳欲聋,又令人厌烦的声音传入耳中,王贞赶忙让音乐停下来。
“这什么欣赏水准……”王贞很无语。
又接连换了几首歌,王贞对阿卡瓦族人的审美已不再抱有任何希望。音乐应该是带给人感动的旋律,而不是这种让人听了就没来由烦躁的噪音。怪不得这些外星人一个个都长得丑陋不堪呢,听多了这样的音乐,能长得好看就怪了(死鬼卡特尔巴尼咬牙切齿,恨不得咬死王贞)。也许有些以偏概全吧,但至少阿卡瓦族的音乐确实让他很不满意。这一刻,王贞那仿佛镌刻在血液中的不安份再次冒了出来。
透过眼前的窗子,王贞的目光飘向远方,嘴角浮现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喃喃自语着:“原以为地球就是我的归宿,没想到不知多少年后居然有幸踏足星际,广阔宇宙,我还哪都没有去过,真是期待呢!宇宙中的万千种族,你们有福喽!就让我来告诉你们,什么才是真正的音乐!目标:星空宇宙,出发!”
随着王贞话语落下,他右手猛地一推操作杆,飞船尾部喷出几道耀眼光焰,船体一个加速,向着原来的方向急速驶去!(未完待续)
命中的过客。
从古代到现代,他经历了音乐的变迁,他是历史的见证者。而最后的记忆,是他正在一处发生战乱的国度上游历,那天睡下后,再次睁开眼睛就已经来到了这艘宇宙飞船上。从卡特尔巴尼的记忆中,他看到了此时的地球,毁灭后又新生的地球,显然,地球经历了一场全球性的核战争。那场战争明显摧毁了那时的地球,就是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有人类逃过了那次浩劫。
而对自己身体上的变化,他也有了一些猜测,估计是自己的身体受到大量核辐射,后又与梵星兽的鲜血发生了不可知的变异。对于那处空间,王贞也起了个名字,称之为“灵魂空间”,空间中那些光团则被他定义为“灵魂”。
对于灵魂,王贞当然听说过,但却从没有见过。根据地球上灵魂学的记载,这些光团从人体分离出来,又承载着记忆,于是他推测,这就是灵魂。至于这些灵魂为什么会跑到他的灵魂空间中,他想不明白,也懒得想。
拖着腮,又打量打量周围,王贞下了个决定。他决定把剩下那5个灵魂的记忆也都阅读一下,被带到这片陌生星空中,没有半点专业知识的他可没有信心能够好好活下去。
王贞也没有托大,没有直接与5个灵魂全部建立连接,而是一个个依次查看。痛并快乐着,约莫半个小时后,王贞总算接收了他需要的记忆。在一次次接收记忆的过程中,王贞也找到了一些技巧,现在他已经可以直接过滤掉那些自己不需要的乱七八糟记忆,只接收自己想要的。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王贞这才跳下地来。打量着自己光溜溜的身体,王贞又困惑了。红润、光泽、紧实的皮肤下,他可以感受到血液的流动,完全正常人类般的血液循环。心脏有力的跳动着,这完全不是一个血族应该有的状态。难道这次变异后,自己已经恢复了人类的生命体征?想着想着,不免有些激动。
1300多年了,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人类时的感觉。成为血族的他浑身冰冷、惨白,畏惧紫外线,只能行走于黑暗中。他已经忘记了现实中太阳的模样……如果,如果自己真的恢复到了人类的身体,那……
可现实又让他迷惘了,因为他的身体素质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比还是血族时更强,现在的他完全可以1秒钟不费力的跑完100米,而人类的身体可以这么强悍吗?想不明白,于是王贞很明智的不想了。
拖着那些尸体,王贞轻车熟路的来到飞船的隔离舱,扔进去,按下一个按钮。接下来,那倒霉的6位仁兄与梵星兽干瘪的尸体就成为了这片星空中的小小尘埃。
按照管家的记忆,王贞又给自己找了一套衣服,虽然款式还凑合,终于不用赤身裸.体了。在整个飞船巡视一圈,发现除了自己再没有一个活物后,王贞来到了驾驶室。
按照那驾驶员的记忆,王贞在飞船控制台上熟练操作着。结果很不乐观,确实像那驾驶员所说的,飞船从随机虫洞跳跃出来后,就完全迷失在了这片星空中,飞船的智脑存储中根本没有这片星域的星图。
不过这并不能给王贞带来太大困扰,有着1300多年生活经历的他早以没有了毛躁。反正都是外太空,都是陌生的地方,对于自己都是新鲜的,又何必在意到底是哪儿呢!
大咧咧的靠坐在驾驶座椅上,王贞随手点开一首音乐。震耳欲聋,又令人厌烦的声音传入耳中,王贞赶忙让音乐停下来。
“这什么欣赏水准……”王贞很无语。
又接连换了几首歌,王贞对阿卡瓦族人的审美已不再抱有任何希望。音乐应该是带给人感动的旋律,而不是这种让人听了就没来由烦躁的噪音。怪不得这些外星人一个个都长得丑陋不堪呢,听多了这样的音乐,能长得好看就怪了(死鬼卡特尔巴尼咬牙切齿,恨不得咬死王贞)。也许有些以偏概全吧,但至少阿卡瓦族的音乐确实让他很不满意。这一刻,王贞那仿佛镌刻在血液中的不安份再次冒了出来。
透过眼前的窗子,王贞的目光飘向远方,嘴角浮现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喃喃自语着:“原以为地球就是我的归宿,没想到不知多少年后居然有幸踏足星际,广阔宇宙,我还哪都没有去过,真是期待呢!宇宙中的万千种族,你们有福喽!就让我来告诉你们,什么才是真正的音乐!目标:星空宇宙,出发!”
随着王贞话语落下,他右手猛地一推操作杆,飞船尾部喷出几道耀眼光焰,船体一个加速,向着原来的方向急速驶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