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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中国婚姻中,有可能与夫发生爱情的,首先是妾。
妾是相对妻而言的。妻妾都是男子的配偶,但妻是正式的,妾则是非正式的。所谓非正式,就是没有或不必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非“明媒正娶”的意思。夫家与妾家也没有婚姻关系,不算“亲家”这样,按照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夫与妾之间在名分上,就不能算夫妻,乃是一种有夫妻之实而无夫妻之名的两性关系,我们无妨称之为“准夫妻关系”或“非正式夫妻关系”正因为是一种非正式的关系,所以男子之获得妾,便不能叫“娶”而只能叫“纳”也就是“收容”的意思。当然,妾也只能称为庶妻、小妇、侧室、偏房、姨太太、小老婆。总之,妻为正,妾为副,妻为主,妾为仆。“明媒正娶”的妻,与“来路不明”的妾,其地位便有天壤之别。
妻与妾
首先,妻与夫,是配偶、伴侣关系;而夫与妾,则是主仆、主奴关系。这样,妻与妾,在理论上也是主仆关系。至少妻对于妾,是“半个主子”与夫一样,对妾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比方说,未经妻批准,妾不得出门;妻训斥妾时,妾不得还口;他人赠物与妾,未经妻允许,妾不得接受等等。甚至,在法定由妻陪侍夫的日子,即便妻不在,妾也不得代行其事。甚至直到死后,妾与妻也仍不能平等:妻死可以与夫同椁,妾则无此权利。
其次,不但妾的地位低于妻,而且妾之家族的地位也与妻之家族不可并论。妻族与夫族是“合二姓之好”的婚姻关系,妾族则不然。郑玄对礼记-坊记的笺注说:“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既然是“公物”当然没有“家族”即便有,夫家也不认这门“亲戚”比如红楼梦中的探春虽是赵姨娘的女儿,却只认王夫人的兄弟为舅舅,不认赵姨娘的兄弟为舅舅。同样,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也不认为自己是舅舅,就因为夫族与妾族之间并无婚姻关系之故。
第三,妾之子也不如妻之子。依礼,妻之子曰“嫡子”又叫“嫡出”;妾之子曰“庶子”又叫“庶出”嫡子是宗族血统的当然继承者,庶子绝不能僭越嫡子而承继宗祧。即便正妻“无出”庶子承继宗祧,家庭的主母仍然是妻。所有的子女,无论嫡出庶出,都要认父之妻为母。对于自己的生母,则可认可不认。比如探春就和宝玉一样,管王夫人叫“太太”管赵姨娘叫“姨娘”道理也很简单:妾虽然生了儿子,但这儿子却是替妻生的。从名分上讲,妻才是这些儿子们的母亲。换言之,生儿子的是妾,做母亲的是妻。因此,妾生之子甚至还要交由妻(嫡母)抚育。这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不少庶子,甚至在襁褓之中就被夺走,以致长大之后,与生母毫无感情。妾在家中,原本一无所有,唯一可指望的,也就只有儿子。现在,连儿子也被夺走了,那么她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指望?
更残酷的是,妾与其子,不但有母子之实而无母子之名,而且,在名分上,还应视为主仆。子因有父的血统,所以是主子;妾尽管生了儿子,也还是奴婢。所以,妾不但对夫的嫡子必须谨守礼法,便是对自己的儿子,也不能随便教训和呵斥。有一次,赵姨娘在屋里训斥贾环,被王熙凤在窗外听见了,就教训她说:“凭他怎么着,还有老爷太太管他呢,就大口家啐他?他现是主子,不好,横竖有教导他的人,与你有什么相干?”这就说得很清楚了:有资格教导庶子的,只是父亲与嫡母。作为生母的妾,不但没资格教训他(他现是主子),而且根本就与他没有母子关系(与你有什么相干)。
由此可见,妾之与妻,其地位真不可同日而语。
妾的地位
妾的地位,为什么会这样低呢?
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她“来路不明”妾的来路,有从嫁、私奔、购买、收房、赠送、转让、赏赐、抢夺、变卖、官配等好多种,说句不好听的话,真是偷的、抢的、骗的、买的、讨的、借的,样样都有。根据这些“来路”妾与妾之间的地位便也不相同。
地位最高的妾是“媵”(1ㄥ)。“媵”是陪嫁者的意思。先秦时,诸侯娶他国女子时,女方国君都要赠送几个女子作陪嫁,颇有些像现在许多商号的“买一赠二”买一套高档西服,赠送一条领带或一件衬衫一样。衬衫领带和西服当然不等价,所以媵的地位也比妻低,只能算是妾。
不过,先秦时陪嫁的媵,往往也不是一般女子。她们或者是主嫁者的妹妹,或者是主嫁者的侄女,说起来也是贵族。依礼,媵者必须与主嫁者同姓,否则就是非礼。很显然,这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大约也就是民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嫁妆,领着你的妹妹,赶着马车来”吧!
媵既为妻之妹、夫之小姨,地位当然并不很低。尸子推测尧嫁娥皇、女英二女于舜,乃是媵制,谓“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其说应大体可信,而娥皇、女英,地位也大体相当。至少,媵之地位,远高于一般的妾。因此后世的妾,便都努力想把自己说成是媵,或者希望别人视己为媵。“姨娘”、“姨太太”这类称呼,大约便由此而来。因为上古的媵,确实多半是夫的小姨,当然也就该称之为“姨太太”了。
先秦以后,地位最高的妾,是所谓“二房”历代封建王朝,对于纳妾者的资格和妾的数目,都有定规,比如士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经父母批准、正妻同意,并举行相应的仪式而纳之,便多少有“正式婚姻”的意味,因此其地位在妻之下,而在诸妾之上,故称之为“二房”意味在妻妾中排名第二,是“第二把手”的意思。
其余最常见的,就是“由婢而妾”者。婢是一种女性家奴,地位极为卑下,所以往往只能充任“非正式”的妾。但即便这样的妾,地位也有高低。较高的一种是父母赏赐的,因为多少有“父母之命”的意味在内。地位较低的则叫“通房丫头”又叫“屋里人”既名“丫头”可见尚未脱离奴婢地位而升格为主子奶奶;而所谓“通房”实则就是“同居”不过,即便这种霸占或通奸,也有“正式”与“非正式”两种。比如贾琏的“屋里人”平儿、薛蟠的“屋里人”香菱,便都是“正式”的通房丫头,都是“开过脸”多少办了点手续的。这个手续,就叫“收房”即“收在房中”的意思。如果无此手续,就不算。比方说袭人,虽然与宝玉有过性关系,但毕竟“妾身未分明”因此,到宝玉出家时,袭人的去向归宿,便成了一个大问题。
如果说“通房丫头”的身分是界乎妾与婢之间,那么“姬”则界乎婢与妓之间。“姬”的本意是美女,而与妾合称“姬妾”的姬,则主要是指姬侍、家妓、家养的戏子等。她们多半是买来的,也有赠送的和抢来的,没有人身自由,地位也极低。依据职能,婢的任务,主要是从事家务劳动,伺候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姬的任务则主要是娱乐耳目,歌舞升平,满足主子的精神需要,这是她们与婢的不同之处。其与妾的不同之处,则在于妾只能有男主人一个性对象,而姬却可以陪侍客人。比如白居易在裴侍中府里夜宴,就有“九烛台前十二姝,主人留醉任欢娱”的诗句。这就大不同于妾而近于妓了。妾无论是纳还是买,都是男主人的专有物。姬则不然,不但可以出面待客,侍酒陪宿,还可以被主人拿来送人,甚至可以用来换马或做赌注,所谓“一掷赌却如花妾”这里说的妾便是姬。
总之,无论是身分高于婢的妾,还是性质近于妓的姬,被通称为“姬妾”的这些女子,在总体上说,都是被污辱的和被玩弄的。她们在身分上低人一等,人格上没有尊严,有的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然而,恰恰是这些地位低下的姬妾,却往往会比地位较高的妻,更有可能获得夫的疼爱。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就要从妻与妾的不同家庭角色说起了。
妻不如妾
在中国传统家庭中,妻扮演的,不是单一的角色,而是一个多重角色。她的任务至少有四种,即:辅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与此相对应,她的角色要求也有四种,即:贤妻、良母、佳媳和严妇。
这四个角色都不好扮演。
就说“贤妻”好当吗?要知道,一个妻的“贤”与“不贤”只有一个标准,即丈夫是否满意。显然,这是一个主观的认定,而不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每个男子,都有不同的性格,而这些性格的形成,又有气质赋、教养、阅历等多方面的原因,谁能保证每个丈夫都有好性格?谁又能保证每个妻子都与丈夫性格相投?再说,丈夫的要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办得到的,也有办不到的。正如贾母训斥邢夫人时所说的:“他逼着你杀人,你也杀去?”遇到这种情况,做妻子的,又该怎么办呢?更何况,一个标准的“贤妻”不但应该让丈夫满意,而且还要能让丈夫成为一个“好男人”比方说,让丈夫有出息、有作为、有成就、有功名等等。也就是说,妻子不但有关心丈夫、照顾丈夫的义务,还有辅佐丈夫甚至教育丈夫的责任。这就麻烦大了。如果那男人居然“没有出息”就肯定是做妻子的责任。或者是她“命相不好”命里克夫;或者是她“辅佐不力”没有尽责;要不然就是她“过于风骚”害得男人玩物丧志。这三条,都可以构成休妻的条件,引起做公婆的来向那做媳妇的大兴问罪之师。
妻子的角色... -->>
在传统中国婚姻中,有可能与夫发生爱情的,首先是妾。
妾是相对妻而言的。妻妾都是男子的配偶,但妻是正式的,妾则是非正式的。所谓非正式,就是没有或不必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非“明媒正娶”的意思。夫家与妾家也没有婚姻关系,不算“亲家”这样,按照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夫与妾之间在名分上,就不能算夫妻,乃是一种有夫妻之实而无夫妻之名的两性关系,我们无妨称之为“准夫妻关系”或“非正式夫妻关系”正因为是一种非正式的关系,所以男子之获得妾,便不能叫“娶”而只能叫“纳”也就是“收容”的意思。当然,妾也只能称为庶妻、小妇、侧室、偏房、姨太太、小老婆。总之,妻为正,妾为副,妻为主,妾为仆。“明媒正娶”的妻,与“来路不明”的妾,其地位便有天壤之别。
妻与妾
首先,妻与夫,是配偶、伴侣关系;而夫与妾,则是主仆、主奴关系。这样,妻与妾,在理论上也是主仆关系。至少妻对于妾,是“半个主子”与夫一样,对妾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比方说,未经妻批准,妾不得出门;妻训斥妾时,妾不得还口;他人赠物与妾,未经妻允许,妾不得接受等等。甚至,在法定由妻陪侍夫的日子,即便妻不在,妾也不得代行其事。甚至直到死后,妾与妻也仍不能平等:妻死可以与夫同椁,妾则无此权利。
其次,不但妾的地位低于妻,而且妾之家族的地位也与妻之家族不可并论。妻族与夫族是“合二姓之好”的婚姻关系,妾族则不然。郑玄对礼记-坊记的笺注说:“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既然是“公物”当然没有“家族”即便有,夫家也不认这门“亲戚”比如红楼梦中的探春虽是赵姨娘的女儿,却只认王夫人的兄弟为舅舅,不认赵姨娘的兄弟为舅舅。同样,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也不认为自己是舅舅,就因为夫族与妾族之间并无婚姻关系之故。
第三,妾之子也不如妻之子。依礼,妻之子曰“嫡子”又叫“嫡出”;妾之子曰“庶子”又叫“庶出”嫡子是宗族血统的当然继承者,庶子绝不能僭越嫡子而承继宗祧。即便正妻“无出”庶子承继宗祧,家庭的主母仍然是妻。所有的子女,无论嫡出庶出,都要认父之妻为母。对于自己的生母,则可认可不认。比如探春就和宝玉一样,管王夫人叫“太太”管赵姨娘叫“姨娘”道理也很简单:妾虽然生了儿子,但这儿子却是替妻生的。从名分上讲,妻才是这些儿子们的母亲。换言之,生儿子的是妾,做母亲的是妻。因此,妾生之子甚至还要交由妻(嫡母)抚育。这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不少庶子,甚至在襁褓之中就被夺走,以致长大之后,与生母毫无感情。妾在家中,原本一无所有,唯一可指望的,也就只有儿子。现在,连儿子也被夺走了,那么她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指望?
更残酷的是,妾与其子,不但有母子之实而无母子之名,而且,在名分上,还应视为主仆。子因有父的血统,所以是主子;妾尽管生了儿子,也还是奴婢。所以,妾不但对夫的嫡子必须谨守礼法,便是对自己的儿子,也不能随便教训和呵斥。有一次,赵姨娘在屋里训斥贾环,被王熙凤在窗外听见了,就教训她说:“凭他怎么着,还有老爷太太管他呢,就大口家啐他?他现是主子,不好,横竖有教导他的人,与你有什么相干?”这就说得很清楚了:有资格教导庶子的,只是父亲与嫡母。作为生母的妾,不但没资格教训他(他现是主子),而且根本就与他没有母子关系(与你有什么相干)。
由此可见,妾之与妻,其地位真不可同日而语。
妾的地位
妾的地位,为什么会这样低呢?
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她“来路不明”妾的来路,有从嫁、私奔、购买、收房、赠送、转让、赏赐、抢夺、变卖、官配等好多种,说句不好听的话,真是偷的、抢的、骗的、买的、讨的、借的,样样都有。根据这些“来路”妾与妾之间的地位便也不相同。
地位最高的妾是“媵”(1ㄥ)。“媵”是陪嫁者的意思。先秦时,诸侯娶他国女子时,女方国君都要赠送几个女子作陪嫁,颇有些像现在许多商号的“买一赠二”买一套高档西服,赠送一条领带或一件衬衫一样。衬衫领带和西服当然不等价,所以媵的地位也比妻低,只能算是妾。
不过,先秦时陪嫁的媵,往往也不是一般女子。她们或者是主嫁者的妹妹,或者是主嫁者的侄女,说起来也是贵族。依礼,媵者必须与主嫁者同姓,否则就是非礼。很显然,这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大约也就是民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嫁妆,领着你的妹妹,赶着马车来”吧!
媵既为妻之妹、夫之小姨,地位当然并不很低。尸子推测尧嫁娥皇、女英二女于舜,乃是媵制,谓“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其说应大体可信,而娥皇、女英,地位也大体相当。至少,媵之地位,远高于一般的妾。因此后世的妾,便都努力想把自己说成是媵,或者希望别人视己为媵。“姨娘”、“姨太太”这类称呼,大约便由此而来。因为上古的媵,确实多半是夫的小姨,当然也就该称之为“姨太太”了。
先秦以后,地位最高的妾,是所谓“二房”历代封建王朝,对于纳妾者的资格和妾的数目,都有定规,比如士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经父母批准、正妻同意,并举行相应的仪式而纳之,便多少有“正式婚姻”的意味,因此其地位在妻之下,而在诸妾之上,故称之为“二房”意味在妻妾中排名第二,是“第二把手”的意思。
其余最常见的,就是“由婢而妾”者。婢是一种女性家奴,地位极为卑下,所以往往只能充任“非正式”的妾。但即便这样的妾,地位也有高低。较高的一种是父母赏赐的,因为多少有“父母之命”的意味在内。地位较低的则叫“通房丫头”又叫“屋里人”既名“丫头”可见尚未脱离奴婢地位而升格为主子奶奶;而所谓“通房”实则就是“同居”不过,即便这种霸占或通奸,也有“正式”与“非正式”两种。比如贾琏的“屋里人”平儿、薛蟠的“屋里人”香菱,便都是“正式”的通房丫头,都是“开过脸”多少办了点手续的。这个手续,就叫“收房”即“收在房中”的意思。如果无此手续,就不算。比方说袭人,虽然与宝玉有过性关系,但毕竟“妾身未分明”因此,到宝玉出家时,袭人的去向归宿,便成了一个大问题。
如果说“通房丫头”的身分是界乎妾与婢之间,那么“姬”则界乎婢与妓之间。“姬”的本意是美女,而与妾合称“姬妾”的姬,则主要是指姬侍、家妓、家养的戏子等。她们多半是买来的,也有赠送的和抢来的,没有人身自由,地位也极低。依据职能,婢的任务,主要是从事家务劳动,伺候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姬的任务则主要是娱乐耳目,歌舞升平,满足主子的精神需要,这是她们与婢的不同之处。其与妾的不同之处,则在于妾只能有男主人一个性对象,而姬却可以陪侍客人。比如白居易在裴侍中府里夜宴,就有“九烛台前十二姝,主人留醉任欢娱”的诗句。这就大不同于妾而近于妓了。妾无论是纳还是买,都是男主人的专有物。姬则不然,不但可以出面待客,侍酒陪宿,还可以被主人拿来送人,甚至可以用来换马或做赌注,所谓“一掷赌却如花妾”这里说的妾便是姬。
总之,无论是身分高于婢的妾,还是性质近于妓的姬,被通称为“姬妾”的这些女子,在总体上说,都是被污辱的和被玩弄的。她们在身分上低人一等,人格上没有尊严,有的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然而,恰恰是这些地位低下的姬妾,却往往会比地位较高的妻,更有可能获得夫的疼爱。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就要从妻与妾的不同家庭角色说起了。
妻不如妾
在中国传统家庭中,妻扮演的,不是单一的角色,而是一个多重角色。她的任务至少有四种,即:辅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与此相对应,她的角色要求也有四种,即:贤妻、良母、佳媳和严妇。
这四个角色都不好扮演。
就说“贤妻”好当吗?要知道,一个妻的“贤”与“不贤”只有一个标准,即丈夫是否满意。显然,这是一个主观的认定,而不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每个男子,都有不同的性格,而这些性格的形成,又有气质赋、教养、阅历等多方面的原因,谁能保证每个丈夫都有好性格?谁又能保证每个妻子都与丈夫性格相投?再说,丈夫的要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办得到的,也有办不到的。正如贾母训斥邢夫人时所说的:“他逼着你杀人,你也杀去?”遇到这种情况,做妻子的,又该怎么办呢?更何况,一个标准的“贤妻”不但应该让丈夫满意,而且还要能让丈夫成为一个“好男人”比方说,让丈夫有出息、有作为、有成就、有功名等等。也就是说,妻子不但有关心丈夫、照顾丈夫的义务,还有辅佐丈夫甚至教育丈夫的责任。这就麻烦大了。如果那男人居然“没有出息”就肯定是做妻子的责任。或者是她“命相不好”命里克夫;或者是她“辅佐不力”没有尽责;要不然就是她“过于风骚”害得男人玩物丧志。这三条,都可以构成休妻的条件,引起做公婆的来向那做媳妇的大兴问罪之师。
妻子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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