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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脚果然是风风火火的,两天之后,她把自己的铺盖搬了过来。当然,也没有忘记把那块烈属的牌子带了过来。她找来凳子,亲手把那块牌子钉在了于守业的家门前。她从凳子上跳下来,望了眼那块牌子,拍拍手说:好了,看以后谁还敢来闹事。然后,她牵着于守业的手,揣着两个的户口本,风风火火地去街道登了记,又请副食店的同事到家里吃了顿饭。她和于守业的新生活就此名正言顺地拉开了序幕。
于守业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和李大脚结婚了。婚后的很长时间里,小莲的阴影仍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他看到风风火火的李大脚,就想到了温婉的小莲,如果不是惧怕胆颤心惊的日子,他不可能这么快就投入李大脚的怀抱,他会伴着小莲的阴影,孤独、寂寞地挨着岁月。然而,李大脚毕竟势如破竹地走进了他的生活,他只能被动地接纳了。
自从和烈士的遗孀李大脚结婚后,果然没有了麻烦,工宣队再也没有纠缠过他。学校墙上写着他名字的大字报,又被新的大字报遮盖了,他的名字终于在大字报上销声匿迹了。从此,于守业过上了踏实、稳定的日子,但这种踏实和稳定只是表面现象,他时不时地还会冷不丁想起自己的身分。报纸和广播里隔三差五地就会播报文化大革命的最新战果,那些战果中就包括又挖出了国民党特务若干名,都有名有姓的,而且人赃俱获。他走在陆城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弯腰躬背的人,胸前挂了牌子,上面写着特务某某某。看着那些“特务”他总觉得与常人无异,怎么就是特务了呢。于守业暗自有些吃惊,当年他接受委任状时,原以为陆城就潜伏了他一个,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特务被挖了出来。他有些后怕,万一自己被这些特务咬出来,下场就和眼前的这些特务一样,弯腰躬背地接受人民的审判。他浑身冒了层冷汗,又一层冷汗后,他庆幸自己的命好,没有被人民挖出来,还找李大脚当了老婆。毕竟根红苗正的李大脚让他从此过上了表面平静的日子。
李大脚是个能干的女人,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她一回到家,这个家就热闹起来。她院里院外地忙活,把日子弄得风生水起。闲了一天无事可干的于守业,想过去帮帮她,被她又按回到椅子上:当家的,你是识文断字的人,这粗活哪里是你干的?我粗手大脚干惯了,你读书写字吧。
自从结婚后,她就不再称呼老于或于老师了,而是亲切地喊他“当家的”于守业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时还红了脸。虽然喊起来粗俗,却也准确,把他当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心里热乎乎的。不像小莲,人前喊他先生,私下里叫他的名字,让他有一种客人的感觉。李大脚一下子就把他拉近了,粗糙的生活,却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烟火的味道。
李大脚从心里往外地尊重他,道理只有一个,就因为他是知识分子,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她大字不识几个,结婚后给女儿写信的任务就落到了于守业的头上,她在一边说着,他在纸上写着。
李大脚婚后给女儿的第一封信是这么写的:
闺女,俺和于老师结婚了,于老师就是教过你的那个于老师,你小时候说喜欢于老师,想让他给你当爸爸。你这个梦,妈替你圆了,闺女,高兴不?
她是这么口述的,于守业自然不会这么写,而是把她的意思消化了,理解了,变成了文字通顺的书面语言,娓娓地传递给李大脚的女儿马媛媛。
媛媛的回信,自然也都是于守业来读。媛媛字里行间地祝贺母亲的新生活,并一次次地向昔日的于老师(信里称呼的于叔叔)问好... -->>
李大脚果然是风风火火的,两天之后,她把自己的铺盖搬了过来。当然,也没有忘记把那块烈属的牌子带了过来。她找来凳子,亲手把那块牌子钉在了于守业的家门前。她从凳子上跳下来,望了眼那块牌子,拍拍手说:好了,看以后谁还敢来闹事。然后,她牵着于守业的手,揣着两个的户口本,风风火火地去街道登了记,又请副食店的同事到家里吃了顿饭。她和于守业的新生活就此名正言顺地拉开了序幕。
于守业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和李大脚结婚了。婚后的很长时间里,小莲的阴影仍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他看到风风火火的李大脚,就想到了温婉的小莲,如果不是惧怕胆颤心惊的日子,他不可能这么快就投入李大脚的怀抱,他会伴着小莲的阴影,孤独、寂寞地挨着岁月。然而,李大脚毕竟势如破竹地走进了他的生活,他只能被动地接纳了。
自从和烈士的遗孀李大脚结婚后,果然没有了麻烦,工宣队再也没有纠缠过他。学校墙上写着他名字的大字报,又被新的大字报遮盖了,他的名字终于在大字报上销声匿迹了。从此,于守业过上了踏实、稳定的日子,但这种踏实和稳定只是表面现象,他时不时地还会冷不丁想起自己的身分。报纸和广播里隔三差五地就会播报文化大革命的最新战果,那些战果中就包括又挖出了国民党特务若干名,都有名有姓的,而且人赃俱获。他走在陆城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弯腰躬背的人,胸前挂了牌子,上面写着特务某某某。看着那些“特务”他总觉得与常人无异,怎么就是特务了呢。于守业暗自有些吃惊,当年他接受委任状时,原以为陆城就潜伏了他一个,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特务被挖了出来。他有些后怕,万一自己被这些特务咬出来,下场就和眼前的这些特务一样,弯腰躬背地接受人民的审判。他浑身冒了层冷汗,又一层冷汗后,他庆幸自己的命好,没有被人民挖出来,还找李大脚当了老婆。毕竟根红苗正的李大脚让他从此过上了表面平静的日子。
李大脚是个能干的女人,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她一回到家,这个家就热闹起来。她院里院外地忙活,把日子弄得风生水起。闲了一天无事可干的于守业,想过去帮帮她,被她又按回到椅子上:当家的,你是识文断字的人,这粗活哪里是你干的?我粗手大脚干惯了,你读书写字吧。
自从结婚后,她就不再称呼老于或于老师了,而是亲切地喊他“当家的”于守业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时还红了脸。虽然喊起来粗俗,却也准确,把他当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心里热乎乎的。不像小莲,人前喊他先生,私下里叫他的名字,让他有一种客人的感觉。李大脚一下子就把他拉近了,粗糙的生活,却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烟火的味道。
李大脚从心里往外地尊重他,道理只有一个,就因为他是知识分子,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她大字不识几个,结婚后给女儿写信的任务就落到了于守业的头上,她在一边说着,他在纸上写着。
李大脚婚后给女儿的第一封信是这么写的:
闺女,俺和于老师结婚了,于老师就是教过你的那个于老师,你小时候说喜欢于老师,想让他给你当爸爸。你这个梦,妈替你圆了,闺女,高兴不?
她是这么口述的,于守业自然不会这么写,而是把她的意思消化了,理解了,变成了文字通顺的书面语言,娓娓地传递给李大脚的女儿马媛媛。
媛媛的回信,自然也都是于守业来读。媛媛字里行间地祝贺母亲的新生活,并一次次地向昔日的于老师(信里称呼的于叔叔)问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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