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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论蓬莱岛案
(邓维桢)
对蓬莱岛的案子,发扬周刊(二月十一日出版的)发表了我的谈话。朋友们读了这篇谈话,提出了疑问,我相信这些问题不只是这些朋友的,因此公开答复如下:
——有一位朋友,同情党外,在台北地方法院做推事,他说,恶法亦法,如果不服判决,应该“依法”提出上诉,不应该变成政治事件,让民众以为党外也不讲法律、也讲特权。
我说,这项判决根本扯不上“恶法”、“善法”的问题。我们要求的是,法官能够独立办案,并不要求特权。当法官不自爱,甘愿变成政治竞争的工具的时候,党外不在政治上反击,而斤斤墨守法律的规则,岂不是太可笑了!
现行的法律虽然都是国民党订的,但是他们并不遵守。法律对他们来讲只是统治的工具,并不用来拘束自己。法律能够被遵守,背后需要有强大的力量。目前党外为什么需要遵守国民党的法律,而国民党可以不遵守呢?理由很简单,因为只有“国家”可以拥有的力量——警察、特务、军队——都控制在国民党手中。现在我们要努力的,就是把掌握警察、特务和军队的权力,从国民党手中夺回,还给人民。当这些力量由人民掌握的时候,国民党可以不遵守法律吗?
——陈少廷是我的老朋友。我们一起创办大学杂志,他出钱出力最多。陈少廷很早就反抗国民党,读中学的时候,为了躲避国民党的围捕而藏在茂密的甘蔗园里有几个月之久。我说,陈水扁不上诉而从容坐牢,可以马上成为党外领袖。陈少廷给了评语,他说,我描述得太草率,应该加上一些条件。
我在报上读到陈水扁判刑一年而不上诉的消息的时候,我马上想到一九二八年弗莱明(alexanderfleming)发现抗生素(penicillin)的故事。弗莱明是药理学家,他在他的实验室用试瓶培养了许多作为实验用的病菌。
有一天,他发现其中一个试瓶因为不小心被不明物体侵入,死了一些培养在里面的病菌,弗莱明高兴异常,终于研究出不明物体性质,而发展出救人无数的抗生素。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呢?第一,弗莱明是难得的幸运儿,因为这个结果完全不是他操纵的或预期的,全然是意外和偶然;第二,如果弗莱明不是药理学家,幸运之神来临了,他也无法把握——他看不出试瓶里面情况变化的含义;第三,他敏感地掌握了机会——如果他是墨守成规的科学家,他会把那个试瓶丢掉,换一个新的。
我引用这个故事的目的在说明:陈水扁被不公正地判刑一年,和弗莱明的试瓶被污染一样,看起来似乎不幸,其实是幸运之神特别照顾,测验谁能机智地从中抓到机会,而获得利益。
为什么说陈水扁不上诉而坐牢能得到巨大的政治利益呢?第一,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台湾人坐牢是自愿的,而陈水扁却能笑嘻嘻地走去坐牢,英雄形象立刻呈现出来。第二,刑期只有一年,走出监牢之后,大家的印象还很深刻;二年以上的话,我就不敢鼓励了。第三,陈水扁目前是党外最受重视的少数政治明星之一,他一坐牢,他和其他竞争者的距离马上拉远。看到林正杰怕他坐牢的紧张样子,陈水扁应该能体会坐牢的好处。第四,陈水扁有相对好的从政条件:很好的学历、经历,被人称道的品格和操守,聪明而且反应敏捷。有了这些条件,加上比别人多跳了这么一大步,陈水扁不是党外政治领袖,还能是谁呢?
——谢长廷读了我的谈话,在民主政治周刊上反驳我,他说,他全力帮忙陈水扁却被我说成是蓄意打击。他又说,我在离间朋友的情感。他希望他能生活在没有猜忌的社会里。
我原来说话的句型是“善意的怀疑是恶意的怀疑是”我很奇怪谢长廷为什么那么在意后半段的话,而忽略了前半段的意思。前半段,我说:“善意的怀疑是,他(谢长廷)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
就这件事,我对谢长廷的了解是这样(许多他亲密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感想):他是诚心诚意帮忙陈水扁,因为陈水扁冲动地说了不上诉的话,他要加以补救。
谢长廷的问题是:第一,他不仔细考虑,他要怎样帮忙,陈水扁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朋友表示不坐牢,他就往不坐牢的方向想,不会往相反的方向思考。这就是说,他只懂得“小义”不懂得“大义”第二,陈水扁碰到的麻烦,谢长廷没有意识到这不是私人问题,而是大家的问题(党外的问题,或者说民主运动的问题)。我们批评国民党把党的利益置于国家的利益之上;就这件事,谢长廷的确也把陈水扁的利益放在民主运动的利益之上(实际上,利益是一致的,很可惜当事人都看不出来)。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应该要敏感一点,朋友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冲突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选择人民的利益,舍弃朋友的利益。没有这样的敏感,从政前途将非常有限。
——陈文茜是党外观察力最敏锐的一个人,她读了我的谈话,说,我对谢长廷、施性忠等人严厉,而对陈水扁宽大。这有失政治评论家公正的立场。
我的确对陈水扁比较客气。当我批评陈水扁犯错的时候,我想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不断的犯错中长大,很自然地兴起同情之心。陈文茜说得对,我们可以了解陈水扁和一般人一样,同样会犯错,但是他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认错呢?为什么到现在仍然在强辩和遮盖事实呢?
承认错误是最佳的防卫。尼克松如果一开始就承认错误,他不会被赶下台。希望大家都有这样的认识。
二、“止于善”与“止于至善”
(李敖)
昨天邓维桢送来他写的再论蓬莱岛案,文中涉及“大义”与“小义”因为这是我最早向他提起的,我想再借题发挥一下。
二月十五日“千秋评论”第四十一期鸭子鸭子宰里,邓维桢说:
党外的其他诽谤官司,国民党都不至于站在全然不利的地位,只有“蓬莱岛案”从任何角度看,国民党都一无是处。有这样好的机会,党外怎可轻易放过?谢长廷组织后援会的目的应该着眼在扩大宣传国民党法院胡审乱判的丑闻,而不是想办法叫陈水扁免于坐牢。
但是谢长廷的第一个支援行动却叫人怀疑他的动机——他发动八位市议员联名致函检察官,要求检察官主动提出上诉。善意的怀疑是,他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恶意的怀疑是,他担心这件事扩大之后,陈水扁的政治地位将迅速升高,不是他短时间内可以赶上。目前陈、谢在党外的政治地位,普遍认为不相上下。
谢长... -->>
一、再论蓬莱岛案
(邓维桢)
对蓬莱岛的案子,发扬周刊(二月十一日出版的)发表了我的谈话。朋友们读了这篇谈话,提出了疑问,我相信这些问题不只是这些朋友的,因此公开答复如下:
——有一位朋友,同情党外,在台北地方法院做推事,他说,恶法亦法,如果不服判决,应该“依法”提出上诉,不应该变成政治事件,让民众以为党外也不讲法律、也讲特权。
我说,这项判决根本扯不上“恶法”、“善法”的问题。我们要求的是,法官能够独立办案,并不要求特权。当法官不自爱,甘愿变成政治竞争的工具的时候,党外不在政治上反击,而斤斤墨守法律的规则,岂不是太可笑了!
现行的法律虽然都是国民党订的,但是他们并不遵守。法律对他们来讲只是统治的工具,并不用来拘束自己。法律能够被遵守,背后需要有强大的力量。目前党外为什么需要遵守国民党的法律,而国民党可以不遵守呢?理由很简单,因为只有“国家”可以拥有的力量——警察、特务、军队——都控制在国民党手中。现在我们要努力的,就是把掌握警察、特务和军队的权力,从国民党手中夺回,还给人民。当这些力量由人民掌握的时候,国民党可以不遵守法律吗?
——陈少廷是我的老朋友。我们一起创办大学杂志,他出钱出力最多。陈少廷很早就反抗国民党,读中学的时候,为了躲避国民党的围捕而藏在茂密的甘蔗园里有几个月之久。我说,陈水扁不上诉而从容坐牢,可以马上成为党外领袖。陈少廷给了评语,他说,我描述得太草率,应该加上一些条件。
我在报上读到陈水扁判刑一年而不上诉的消息的时候,我马上想到一九二八年弗莱明(alexanderfleming)发现抗生素(penicillin)的故事。弗莱明是药理学家,他在他的实验室用试瓶培养了许多作为实验用的病菌。
有一天,他发现其中一个试瓶因为不小心被不明物体侵入,死了一些培养在里面的病菌,弗莱明高兴异常,终于研究出不明物体性质,而发展出救人无数的抗生素。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呢?第一,弗莱明是难得的幸运儿,因为这个结果完全不是他操纵的或预期的,全然是意外和偶然;第二,如果弗莱明不是药理学家,幸运之神来临了,他也无法把握——他看不出试瓶里面情况变化的含义;第三,他敏感地掌握了机会——如果他是墨守成规的科学家,他会把那个试瓶丢掉,换一个新的。
我引用这个故事的目的在说明:陈水扁被不公正地判刑一年,和弗莱明的试瓶被污染一样,看起来似乎不幸,其实是幸运之神特别照顾,测验谁能机智地从中抓到机会,而获得利益。
为什么说陈水扁不上诉而坐牢能得到巨大的政治利益呢?第一,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台湾人坐牢是自愿的,而陈水扁却能笑嘻嘻地走去坐牢,英雄形象立刻呈现出来。第二,刑期只有一年,走出监牢之后,大家的印象还很深刻;二年以上的话,我就不敢鼓励了。第三,陈水扁目前是党外最受重视的少数政治明星之一,他一坐牢,他和其他竞争者的距离马上拉远。看到林正杰怕他坐牢的紧张样子,陈水扁应该能体会坐牢的好处。第四,陈水扁有相对好的从政条件:很好的学历、经历,被人称道的品格和操守,聪明而且反应敏捷。有了这些条件,加上比别人多跳了这么一大步,陈水扁不是党外政治领袖,还能是谁呢?
——谢长廷读了我的谈话,在民主政治周刊上反驳我,他说,他全力帮忙陈水扁却被我说成是蓄意打击。他又说,我在离间朋友的情感。他希望他能生活在没有猜忌的社会里。
我原来说话的句型是“善意的怀疑是恶意的怀疑是”我很奇怪谢长廷为什么那么在意后半段的话,而忽略了前半段的意思。前半段,我说:“善意的怀疑是,他(谢长廷)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
就这件事,我对谢长廷的了解是这样(许多他亲密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感想):他是诚心诚意帮忙陈水扁,因为陈水扁冲动地说了不上诉的话,他要加以补救。
谢长廷的问题是:第一,他不仔细考虑,他要怎样帮忙,陈水扁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朋友表示不坐牢,他就往不坐牢的方向想,不会往相反的方向思考。这就是说,他只懂得“小义”不懂得“大义”第二,陈水扁碰到的麻烦,谢长廷没有意识到这不是私人问题,而是大家的问题(党外的问题,或者说民主运动的问题)。我们批评国民党把党的利益置于国家的利益之上;就这件事,谢长廷的确也把陈水扁的利益放在民主运动的利益之上(实际上,利益是一致的,很可惜当事人都看不出来)。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应该要敏感一点,朋友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冲突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选择人民的利益,舍弃朋友的利益。没有这样的敏感,从政前途将非常有限。
——陈文茜是党外观察力最敏锐的一个人,她读了我的谈话,说,我对谢长廷、施性忠等人严厉,而对陈水扁宽大。这有失政治评论家公正的立场。
我的确对陈水扁比较客气。当我批评陈水扁犯错的时候,我想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不断的犯错中长大,很自然地兴起同情之心。陈文茜说得对,我们可以了解陈水扁和一般人一样,同样会犯错,但是他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认错呢?为什么到现在仍然在强辩和遮盖事实呢?
承认错误是最佳的防卫。尼克松如果一开始就承认错误,他不会被赶下台。希望大家都有这样的认识。
二、“止于善”与“止于至善”
(李敖)
昨天邓维桢送来他写的再论蓬莱岛案,文中涉及“大义”与“小义”因为这是我最早向他提起的,我想再借题发挥一下。
二月十五日“千秋评论”第四十一期鸭子鸭子宰里,邓维桢说:
党外的其他诽谤官司,国民党都不至于站在全然不利的地位,只有“蓬莱岛案”从任何角度看,国民党都一无是处。有这样好的机会,党外怎可轻易放过?谢长廷组织后援会的目的应该着眼在扩大宣传国民党法院胡审乱判的丑闻,而不是想办法叫陈水扁免于坐牢。
但是谢长廷的第一个支援行动却叫人怀疑他的动机——他发动八位市议员联名致函检察官,要求检察官主动提出上诉。善意的怀疑是,他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恶意的怀疑是,他担心这件事扩大之后,陈水扁的政治地位将迅速升高,不是他短时间内可以赶上。目前陈、谢在党外的政治地位,普遍认为不相上下。
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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