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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他这是得罪了谁呀,给他这么个开头?
饥饿困乏逼着他,从那山坡上下来,寻找食物。
电视剧里,男女主角在野外过夜什么的,总能找到一些果子,或者打个山鸡什么的果腹。
他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就算抓不到山鸡,夜果子总该能找到一两个吧。
可想象很丰满,现实却是骨干的。
他找得脚都肿了,也没找到一个果子。
穿梭在丛林里的时候,还踩到了一条蛇,差点儿没吓得背过去。
从小到大,他最怕蛇了!
长条条的一根,没手没脚的,却能在地上快速移动,光是听到“蛇”这个字,他都禁不住要哆嗦一下。
这三天,他几乎一点儿东西都没吃,一口水都没喝。
喉咙干得都要冒烟了,额头也突突地疼起来。
这座岛四面环水,看着那碧蓝的汗水,他都谗疯了。
可他以前在电视上看过,海水很咸,不能喝。
他不能死在这里,他要活着回到阿珍身边。
这一次他是真的颤抖了,过去从未有哪一次,让他感受到离死亡这么近。
寻找食物和淡水的这三天,李不凡终于明白了自己处境。
这里没有人类的烟火气息,没有交通工具,甚至连平常简单对付的食物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一岛茂密的植被,一群野生动物,和大自然最残酷的优胜略汰。
他李不凡,被世界遗弃了。
可不管如何,为了阿珍,他必须活着。
他相信,阿珍发现他不见了,一定会找人来救他。
他要活着等人来。
想着想着,他上眼皮,便盖在下眼皮背上······
睡着的时候,他嘴里还在念着:“阿珍,等着哥,哥回来就跟你结婚。”
这一觉,李不凡睡得很不安。
他梦见自己死了,阿珍抱着他的遗体,哭得死去活来。
然后,画面一转,他的身体又泡在海水里,随着海水浮浮沉沉,带着他的身躯,飘向未知的空间。
这一觉,李不凡睡醒的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
先前还在他身边的小猴子,却没了身影。
李不凡愣了一下,举起手挽一瞧,鞋带还好好的栓在他的手腕上。
扯了扯鞋带,重量感从鞋带的另一头传来过来。
原来是鞋带被小猴子绕到了他的身后,他侧头一瞧,顿时就不淡定了。
夕阳下,那只黑乎乎的小猴子,手上竟然拿着一块尖锐的石头,它一手将那更拴着它的鞋带安在地面上,一手拿着石头,一下一下地磨着鞋带。
它的动作显得有些生疏,像是一个刚学做手工的小孩子一样笨拙。
但就是它那笨拙的动作,却让李不凡惊得连滚带爬地滚过去,一把将小猴子给抓住了。
“好家伙,你是成精了还是怎么的。”李不凡惊魂未定,骂道:“小东西,你要有做为食物的自觉,你知道吧,你的命运已经注定了,越狱是不可能让你越狱的,任命吧你!”
这它要是跑了,他再上哪儿,搞这么大一坨肉食?
拉起那条被小猴子磨过的鞋带,看了看。
鞋带上只是粘了一些地上的污渍,却并没有被磨断。
还好这家伙,对与这样高精度的动作还不熟练。
否则,到嘴边的肉,都要飞走了。
李不凡指着小猴子的脑袋,便是一通教训。
无非就是让它任命,乖乖成为他的食物之类的话。
小猴子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李不凡,那眼神,充满了探究的意味。
像极了在看一个傻子。
望了一样天边的落日,李不凡的肚子又开始叫嚣起来。
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他打消了要将小猴子拴在坑洞内的念头。
他要时刻带着这只小猴精,免得他一不注意,这小家伙就趁机逃走。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他想出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点儿吃的,或者找到一些适合生火的东西。
毕竟,什么都没有,是活不下去的。
他是个懒鬼,以前在家的时候,他就是个宅男,除了上班需要,他会出门一下,其余时间,他都会待在家里。
需要的一应物品,全部都是网购。
他的阿珍真好跟他相反。
阿珍是个有朋友很多的妹子。
她很单纯!
皮肤白皙,长得很可爱。
笑起来的时候,她的眼睛会弯成月牙,脸颊上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让人一看,便能对她生出好感。
跟他一起住在出租屋内的时候,她的手机总是响个不停,微信时不时地,就会给她推送消息。
那时,他还很羡慕她,能交到那么多朋友。
他记得,在他表示很羡慕阿珍有很多朋友时候,那时候阿珍对他说:“你这样的男人也很好啊,朋友少,没有应酬,对我也是真心实意的,你这种老实巴交的男人,最适合结婚了,这是你的优点。”
李不凡很庆幸,自己具备这些被阿珍欣赏的优点。
也正是因为他身上有这些优点,阿珍才会看上他这个穷D丝,答应他的求婚吧。
而现在,他也不得不走出来。
从一只圈养宅男,变成一只跑山男。
就算是山顶洞人,也得出来觅食啊!
哎!有什么办法呢,生活就是这么残酷。
为了阿珍,他必须活着。
李不凡牵着小猴子走出坑洞,小猴子拖着一条瘸腿,非常不情愿地跟他拧着来,脑袋使劲儿往后退,将脖子上套着它的鞋带儿,绷得溜直。
它的眼神中,透出一种对于未知的惊慌,和无措。
或许是被李不凡先前强行按着它,传递给它的那种巨大危机感吓到,它很几乎抗拒李不凡做出的看,所有让它不舒服的举动。
李不凡显得有些头疼,他撇了一眼小猴子的瘸腿,无奈地上前,一把将小猴子拎起来,抱在怀里。
“真麻烦!”
他抱怨了一句,便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坡下走去。
小猴子许是见他不是要伤害它,也不吵闹了,安静地像个玩偶似的,被李不凡抱着。
他所在的这个坑洞,是三天前,他爬上这座山坡眺望时发现的。
这个坑洞内,原先应该是有一块大石头在这里,或许是受到风雨的侵蚀,大石头脱落了,滚落到了山坡下面,这才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坑洞。
虽然不大,但头上好歹有个遮蔽,已经足够他一人容身。
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倒霉,起码,在这样的荒岛上,还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
就这一小块没有车位大的地儿,若是在他之前生活的那座城市,按照最低的房价标准,起码得卖上十万块一平米。
他M十万块钱一平米啊!
他这种一个月五千块钱,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的穷迪奥丝,哪怕攒一辈子,也攒不够一套房子的钱啊。
在那样物价高昂的地方,他这样的穷D丝,是不配拥有这样一块地的。
这样一对比,他又觉得,心情转好了。
荒野生存第一守则,保持乐观的心态,时刻鼓舞自己。
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盲目往好处想。
心态和信念对一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李不凡在心中告诫自己,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那都不是最坏的情况,没有必要沮丧。
下了山坡,下面是一片丛林。
在山坡上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前面两座山丘的交汇处,有一道沟壑。
只是,那道沟壑被茂密的绿色植被所覆盖,他不太确定那里是不是有淡水。
况且,先前他在山坡上看到的那头大黑熊,也朝这个方向走了,他担心自己贸然走进去会遇上那头熊,便没有那么做。
可此时,他觉得自己非常需要喝水。
他已经三天没有喝水了,再不喝水,他真的会死的。
所以,他不能再龟缩在那个坑洞里了。
就算是冒险,他也必须要去。
为了活着回去,见到阿珍,他李不凡拼了。
一想到阿珍,李不凡因为体力不支,而显得有些虚晃的脚步,顿时就加快了不少,脚底板也翻动得更加急了。
丛林里的植被生长得非常茂盛,地上的草长得高出他的膝盖,这里除了那只熊踩踏过的路径,几乎就没有像样的路可以走。
下来之后,那条沟壑也瞧不见了。
层层叠叠的树木,遮挡住李不凡的视线,他只能凭借在坡上面看到的,树木的特征来辨别方向。
很快,他便能确定,他要走的路,跟黑熊走过的路,是同一方向。
一个念头快速从他脑海闪过。
或许那头黑熊,就是去喝水的,前面或许真的有水。
或许也有危险!
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没有更好的选择。
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只能闷头往前走。
如此想着,他便扒开草丛,顺着那条路往前走。
没有走多久,他便来到那条沟壑所在的位置。
让他振奋的是,这条沟壑里,真的有水。
这个水坑位于两座小山丘的沟壑中间,像是小溪汇集到这里所形成的,水坑呈椭圆形,不是很大,看上去,跟下水道的井盖差不多大小。
水下堆积了一层落叶,水色有些发黄,一样便能望到底,
“哈哈······真是天不绝我!”李不凡此刻的心情,可以用幸福来形容。
他真是太幸福了!
手一松,他抱在怀里的小猴子,立刻摆脱了他,跳到地上。
此时的李不凡,已经顾不得小猴子被摔得直叫唤了,他使出全力,跑上前去,趴在地上撅着嘴巴就要按进那水坑里。
他的头才往水坑边一探,顿时被惊得浑身一哆嗦。
快速收回脑袋,他惊魂未定。
这水坑里不会有水鬼吧?
刚才他的脑袋探到水面上的一瞬间,他看到水里出现了一张非常可怕的脸。
那张脸没有什么血色,眼窝深陷,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还有些发黄。
整张脸,干巴巴的,看上去跟干尸一样,简直不要太可怕。
李不凡的心跳得,简直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他是个无神论者,从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可这不代表,他心中没有敬畏。
方才那张脸着实把他吓惨了。
好一阵儿,他才缓过神来,却不敢轻易将脑袋伸到深坑上面。
转念一想,这里可是一座荒岛啊,虽然岛不小,但几乎没有人烟。
况且,这个小水坑这么小,要埋一个人也不太可能,像他这样的倒霉鬼,有他一个就够了,难不成还有人在他之前就上了这个岛,然后,淹死在了这么个一眼就能望到底的小水坑里?
【作者题外话】:本书读友群:9177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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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困乏逼着他,从那山坡上下来,寻找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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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就算抓不到山鸡,夜果子总该能找到一两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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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得脚都肿了,也没找到一个果子。
穿梭在丛林里的时候,还踩到了一条蛇,差点儿没吓得背过去。
从小到大,他最怕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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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死在这里,他要活着回到阿珍身边。
这一次他是真的颤抖了,过去从未有哪一次,让他感受到离死亡这么近。
寻找食物和淡水的这三天,李不凡终于明白了自己处境。
这里没有人类的烟火气息,没有交通工具,甚至连平常简单对付的食物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一岛茂密的植被,一群野生动物,和大自然最残酷的优胜略汰。
他李不凡,被世界遗弃了。
可不管如何,为了阿珍,他必须活着。
他相信,阿珍发现他不见了,一定会找人来救他。
他要活着等人来。
想着想着,他上眼皮,便盖在下眼皮背上······
睡着的时候,他嘴里还在念着:“阿珍,等着哥,哥回来就跟你结婚。”
这一觉,李不凡睡得很不安。
他梦见自己死了,阿珍抱着他的遗体,哭得死去活来。
然后,画面一转,他的身体又泡在海水里,随着海水浮浮沉沉,带着他的身躯,飘向未知的空间。
这一觉,李不凡睡醒的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
先前还在他身边的小猴子,却没了身影。
李不凡愣了一下,举起手挽一瞧,鞋带还好好的栓在他的手腕上。
扯了扯鞋带,重量感从鞋带的另一头传来过来。
原来是鞋带被小猴子绕到了他的身后,他侧头一瞧,顿时就不淡定了。
夕阳下,那只黑乎乎的小猴子,手上竟然拿着一块尖锐的石头,它一手将那更拴着它的鞋带安在地面上,一手拿着石头,一下一下地磨着鞋带。
它的动作显得有些生疏,像是一个刚学做手工的小孩子一样笨拙。
但就是它那笨拙的动作,却让李不凡惊得连滚带爬地滚过去,一把将小猴子给抓住了。
“好家伙,你是成精了还是怎么的。”李不凡惊魂未定,骂道:“小东西,你要有做为食物的自觉,你知道吧,你的命运已经注定了,越狱是不可能让你越狱的,任命吧你!”
这它要是跑了,他再上哪儿,搞这么大一坨肉食?
拉起那条被小猴子磨过的鞋带,看了看。
鞋带上只是粘了一些地上的污渍,却并没有被磨断。
还好这家伙,对与这样高精度的动作还不熟练。
否则,到嘴边的肉,都要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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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他打消了要将小猴子拴在坑洞内的念头。
他要时刻带着这只小猴精,免得他一不注意,这小家伙就趁机逃走。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他想出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点儿吃的,或者找到一些适合生火的东西。
毕竟,什么都没有,是活不下去的。
他是个懒鬼,以前在家的时候,他就是个宅男,除了上班需要,他会出门一下,其余时间,他都会待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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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是个有朋友很多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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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起来的时候,她的眼睛会弯成月牙,脸颊上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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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一起住在出租屋内的时候,她的手机总是响个不停,微信时不时地,就会给她推送消息。
那时,他还很羡慕她,能交到那么多朋友。
他记得,在他表示很羡慕阿珍有很多朋友时候,那时候阿珍对他说:“你这样的男人也很好啊,朋友少,没有应酬,对我也是真心实意的,你这种老实巴交的男人,最适合结婚了,这是你的优点。”
李不凡很庆幸,自己具备这些被阿珍欣赏的优点。
也正是因为他身上有这些优点,阿珍才会看上他这个穷D丝,答应他的求婚吧。
而现在,他也不得不走出来。
从一只圈养宅男,变成一只跑山男。
就算是山顶洞人,也得出来觅食啊!
哎!有什么办法呢,生活就是这么残酷。
为了阿珍,他必须活着。
李不凡牵着小猴子走出坑洞,小猴子拖着一条瘸腿,非常不情愿地跟他拧着来,脑袋使劲儿往后退,将脖子上套着它的鞋带儿,绷得溜直。
它的眼神中,透出一种对于未知的惊慌,和无措。
或许是被李不凡先前强行按着它,传递给它的那种巨大危机感吓到,它很几乎抗拒李不凡做出的看,所有让它不舒服的举动。
李不凡显得有些头疼,他撇了一眼小猴子的瘸腿,无奈地上前,一把将小猴子拎起来,抱在怀里。
“真麻烦!”
他抱怨了一句,便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坡下走去。
小猴子许是见他不是要伤害它,也不吵闹了,安静地像个玩偶似的,被李不凡抱着。
他所在的这个坑洞,是三天前,他爬上这座山坡眺望时发现的。
这个坑洞内,原先应该是有一块大石头在这里,或许是受到风雨的侵蚀,大石头脱落了,滚落到了山坡下面,这才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坑洞。
虽然不大,但头上好歹有个遮蔽,已经足够他一人容身。
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倒霉,起码,在这样的荒岛上,还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
就这一小块没有车位大的地儿,若是在他之前生活的那座城市,按照最低的房价标准,起码得卖上十万块一平米。
他M十万块钱一平米啊!
他这种一个月五千块钱,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的穷迪奥丝,哪怕攒一辈子,也攒不够一套房子的钱啊。
在那样物价高昂的地方,他这样的穷D丝,是不配拥有这样一块地的。
这样一对比,他又觉得,心情转好了。
荒野生存第一守则,保持乐观的心态,时刻鼓舞自己。
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盲目往好处想。
心态和信念对一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李不凡在心中告诫自己,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那都不是最坏的情况,没有必要沮丧。
下了山坡,下面是一片丛林。
在山坡上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前面两座山丘的交汇处,有一道沟壑。
只是,那道沟壑被茂密的绿色植被所覆盖,他不太确定那里是不是有淡水。
况且,先前他在山坡上看到的那头大黑熊,也朝这个方向走了,他担心自己贸然走进去会遇上那头熊,便没有那么做。
可此时,他觉得自己非常需要喝水。
他已经三天没有喝水了,再不喝水,他真的会死的。
所以,他不能再龟缩在那个坑洞里了。
就算是冒险,他也必须要去。
为了活着回去,见到阿珍,他李不凡拼了。
一想到阿珍,李不凡因为体力不支,而显得有些虚晃的脚步,顿时就加快了不少,脚底板也翻动得更加急了。
丛林里的植被生长得非常茂盛,地上的草长得高出他的膝盖,这里除了那只熊踩踏过的路径,几乎就没有像样的路可以走。
下来之后,那条沟壑也瞧不见了。
层层叠叠的树木,遮挡住李不凡的视线,他只能凭借在坡上面看到的,树木的特征来辨别方向。
很快,他便能确定,他要走的路,跟黑熊走过的路,是同一方向。
一个念头快速从他脑海闪过。
或许那头黑熊,就是去喝水的,前面或许真的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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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只能闷头往前走。
如此想着,他便扒开草丛,顺着那条路往前走。
没有走多久,他便来到那条沟壑所在的位置。
让他振奋的是,这条沟壑里,真的有水。
这个水坑位于两座小山丘的沟壑中间,像是小溪汇集到这里所形成的,水坑呈椭圆形,不是很大,看上去,跟下水道的井盖差不多大小。
水下堆积了一层落叶,水色有些发黄,一样便能望到底,
“哈哈······真是天不绝我!”李不凡此刻的心情,可以用幸福来形容。
他真是太幸福了!
手一松,他抱在怀里的小猴子,立刻摆脱了他,跳到地上。
此时的李不凡,已经顾不得小猴子被摔得直叫唤了,他使出全力,跑上前去,趴在地上撅着嘴巴就要按进那水坑里。
他的头才往水坑边一探,顿时被惊得浑身一哆嗦。
快速收回脑袋,他惊魂未定。
这水坑里不会有水鬼吧?
刚才他的脑袋探到水面上的一瞬间,他看到水里出现了一张非常可怕的脸。
那张脸没有什么血色,眼窝深陷,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还有些发黄。
整张脸,干巴巴的,看上去跟干尸一样,简直不要太可怕。
李不凡的心跳得,简直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他是个无神论者,从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可这不代表,他心中没有敬畏。
方才那张脸着实把他吓惨了。
好一阵儿,他才缓过神来,却不敢轻易将脑袋伸到深坑上面。
转念一想,这里可是一座荒岛啊,虽然岛不小,但几乎没有人烟。
况且,这个小水坑这么小,要埋一个人也不太可能,像他这样的倒霉鬼,有他一个就够了,难不成还有人在他之前就上了这个岛,然后,淹死在了这么个一眼就能望到底的小水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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