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高龄侦探!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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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罗圣有点蛋疼,难不成主角真的是这位已经九十三岁,已经过了鲐背之年的人,这样一个忘事,行动困难的老不死,怎么当侦探?
“韩公子胆子真的太大了,竟然开头把主角描写成这样。”
易罗圣还注意到一点,那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年轻的时候或许真的很吊,不对准确来说不是或许,就是非常牛掰,并且很重要的是这个牛掰不是像《亲爱的福尔摩斯》那样直接告诉你的,而是让你自己感受的。
因为一开头就有这样一段话,他知道,里面一定会有从远方寄来的奇怪礼物。会有杂志或电台的采访请求,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求助(宠物走丢了,结婚戒指被盗了,小孩不见了,以及其他各种最好不予理会的无趣琐事)。当然,还会有尚未出版的稿件:根据他以往经历写成的耸人听闻、容易令人误解的小说,对犯罪学自以为是的研究,悬疑故事集的样书。也会有溜须拍马的信件,请求他为即将出版的某部小说美言几句,留下一两句赞美的话好让他们印在书的封面上,又或者,可能的话,帮忙写篇正文简介。他一般极少回复这些信件,也从来不会满足记者、作家和沽名钓誉者的任何要求……
看看,求他的人真的是相当的多,从这一段描写就能够轻松看出,很厉害。
“咦,这个老头还挺有意思的。”易罗圣看着这段剧情——
[……
他拄着拐杖,从扶手椅上慢慢站起来,朝门口走去,默默地数着自己的每一步,一步、两步、三步——他没有理会蒙露太太在身后的唠叨(“你想让我陪你去吗,先生?你自己去没问题吧,啊?”)。四步、五步、六步。他艰难前行,不愿去想象她此刻皱起的眉头,更没有料到,他刚一出房间,她就找到了他的牙买加雪茄(她在扶手椅前弯下腰,从椅垫里把那难闻的雪茄捏起来,扔进了壁炉)。
七步、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才走到走廊,比蒙露太太多走了四步,比他平时多走了两步。……]
“很理智的一个老头,竟然能够从,走的步伐中,从而判断自己行动比以前更加迟缓了。”如果用一句话,易罗圣就只有用理智来形容,称呼也从老不死变成了老头,但即使是这样他也喜欢不起来。
本来看小说就是代入感,而推理小说,还有一层就是和侦探一起解密,如果能赢了侦探,那就再好不过了,赢不了,也可以代入侦探的聪明才智。
然而现在,易罗圣不觉得赢一个杵着拐杖的老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同样也不认为如此一个老头,能破解什么让人惊叹的谜题。
“福尔摩斯儿子叫罗杰,这个名字还真普通。”
易罗圣双手合十,坐着学福尔摩斯的坐姿,就像书中福尔摩斯的儿子也这样学:有时候,他甚至会假装自己就是福尔摩斯,靠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双手指尖对齐,盯着窗户,想象自己正在抽着香烟。
书中福尔摩斯有一个专用房间,也就是阁楼,里面放着他的东西,这个地方不允许任何人进去,这就是外国人的思维,私密空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包括儿子和妻子。
相反罗杰作为福尔摩斯的儿子,却很喜欢到这个阁楼来,在福尔摩斯旅游的时候,经常跑到阁楼嘚瑟,来看他老爹以前的东西。
“虽说主角很难让我忍受,但韩公子叙事技巧还是非常强的,一开始借助很多信件,写出了福尔摩斯年轻时候的名气,现在借助他儿子,进一步的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性格。”
[……实际上,罗杰很难找到什么关于福尔摩斯的新发现。这个男人的世界里似乎只有清晰有力的证据、无可争辩的事实和对外界事物的详尽观察,而很少有关于自己想法的只言片语。
然而,在堆积如山、随意涂写的笔记中,男孩终于找到了一件被埋藏在最下面,一个真正有意思的东西——一本名为《玻璃琴师》的手稿,稿件很短,还没有完成,里面的纸页都是用一根橡皮筋绑在一起的。男孩立马就注意到,这份手稿和桌上其他的笔记不同,它是相当细心地写成的,字迹都很容易辨认,没有被涂抹掉的内容,也没有被挤在纸页边缘空白处或被墨滴掩盖掉的文字。……]
“福尔摩斯性格似乎就是理性,还是不以自身为目的的绝对理性。”易罗圣看着,在后面就峰回路转了,罗杰找到的那个玻璃琴师手稿,似乎又什么大秘密。
[……
接下来看到的内容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因为它很通俗易懂,甚至还带有一些私密的意味——它记录了福尔摩斯早年的一段生活。可让罗杰懊恼的是,这份手稿只写了两章就戛然而止,而结局也就成了未解之谜。尽管如此,男孩还是一遍又一遍地把它翻出来,反复研读,希望能找出一些先前忽略掉的新发现。
现在,就和福尔摩斯离家的那几周一样,罗杰又紧张地坐到书桌前,熟练地把手稿从一堆看似混乱实则井然有序的资料下抽出来。很快,橡皮筋就被他解开,放到一旁,稿纸则被整齐地放在台灯的灯光下。他从后往前研读起来,先迅速浏览了最后几页的内容。他确定,福尔摩斯只是还没有找到机会把它继续写完罢了。……]
开场完毕,后面的剧情,以年迈的福尔摩斯为第一视角,讲述一些事情,首先能够看出是福尔摩斯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叫约翰·华生,还有福尔摩斯之所以会如此出名,也是因为他的好友华生,将他破案的故事,添加了一点故事性,写了出来。
然后福尔摩斯是非常不喜欢华生写的故事,因为他认为事实就应当准确,事实就是数据。
“毫无疑问了,这货肯定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什么都讲究数据。”反正是在目前为止,易罗圣是对福尔摩斯没有什么好感的,还是更喜欢角落里的那个老人,至于无人生还,里面没有什么侦探,最牛逼的,也就是凶手,大法官。
福尔摩斯的朋友就说,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有本事自己写一篇,晚年有时间的福尔摩斯,就准备接受这个建议,他自己记录下了一个案件。
——福提斯林区的安妮·凯勒太太案
接下来,展现那是福尔摩斯演绎法表演的时间……(未完待续。)
; 易罗圣有点蛋疼,难不成主角真的是这位已经九十三岁,已经过了鲐背之年的人,这样一个忘事,行动困难的老不死,怎么当侦探?
“韩公子胆子真的太大了,竟然开头把主角描写成这样。”
易罗圣还注意到一点,那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年轻的时候或许真的很吊,不对准确来说不是或许,就是非常牛掰,并且很重要的是这个牛掰不是像《亲爱的福尔摩斯》那样直接告诉你的,而是让你自己感受的。
因为一开头就有这样一段话,他知道,里面一定会有从远方寄来的奇怪礼物。会有杂志或电台的采访请求,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求助(宠物走丢了,结婚戒指被盗了,小孩不见了,以及其他各种最好不予理会的无趣琐事)。当然,还会有尚未出版的稿件:根据他以往经历写成的耸人听闻、容易令人误解的小说,对犯罪学自以为是的研究,悬疑故事集的样书。也会有溜须拍马的信件,请求他为即将出版的某部小说美言几句,留下一两句赞美的话好让他们印在书的封面上,又或者,可能的话,帮忙写篇正文简介。他一般极少回复这些信件,也从来不会满足记者、作家和沽名钓誉者的任何要求……
看看,求他的人真的是相当的多,从这一段描写就能够轻松看出,很厉害。
“咦,这个老头还挺有意思的。”易罗圣看着这段剧情——
[……
他拄着拐杖,从扶手椅上慢慢站起来,朝门口走去,默默地数着自己的每一步,一步、两步、三步——他没有理会蒙露太太在身后的唠叨(“你想让我陪你去吗,先生?你自己去没问题吧,啊?”)。四步、五步、六步。他艰难前行,不愿去想象她此刻皱起的眉头,更没有料到,他刚一出房间,她就找到了他的牙买加雪茄(她在扶手椅前弯下腰,从椅垫里把那难闻的雪茄捏起来,扔进了壁炉)。
七步、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才走到走廊,比蒙露太太多走了四步,比他平时多走了两步。……]
“很理智的一个老头,竟然能够从,走的步伐中,从而判断自己行动比以前更加迟缓了。”如果用一句话,易罗圣就只有用理智来形容,称呼也从老不死变成了老头,但即使是这样他也喜欢不起来。
本来看小说就是代入感,而推理小说,还有一层就是和侦探一起解密,如果能赢了侦探,那就再好不过了,赢不了,也可以代入侦探的聪明才智。
然而现在,易罗圣不觉得赢一个杵着拐杖的老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同样也不认为如此一个老头,能破解什么让人惊叹的谜题。
“福尔摩斯儿子叫罗杰,这个名字还真普通。”
易罗圣双手合十,坐着学福尔摩斯的坐姿,就像书中福尔摩斯的儿子也这样学:有时候,他甚至会假装自己就是福尔摩斯,靠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双手指尖对齐,盯着窗户,想象自己正在抽着香烟。
书中福尔摩斯有一个专用房间,也就是阁楼,里面放着他的东西,这个地方不允许任何人进去,这就是外国人的思维,私密空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包括儿子和妻子。
相反罗杰作为福尔摩斯的儿子,却很喜欢到这个阁楼来,在福尔摩斯旅游的时候,经常跑到阁楼嘚瑟,来看他老爹以前的东西。
“虽说主角很难让我忍受,但韩公子叙事技巧还是非常强的,一开始借助很多信件,写出了福尔摩斯年轻时候的名气,现在借助他儿子,进一步的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性格。”
[……实际上,罗杰很难找到什么关于福尔摩斯的新发现。这个男人的世界里似乎只有清晰有力的证据、无可争辩的事实和对外界事物的详尽观察,而很少有关于自己想法的只言片语。
然而,在堆积如山、随意涂写的笔记中,男孩终于找到了一件被埋藏在最下面,一个真正有意思的东西——一本名为《玻璃琴师》的手稿,稿件很短,还没有完成,里面的纸页都是用一根橡皮筋绑在一起的。男孩立马就注意到,这份手稿和桌上其他的笔记不同,它是相当细心地写成的,字迹都很容易辨认,没有被涂抹掉的内容,也没有被挤在纸页边缘空白处或被墨滴掩盖掉的文字。……]
“福尔摩斯性格似乎就是理性,还是不以自身为目的的绝对理性。”易罗圣看着,在后面就峰回路转了,罗杰找到的那个玻璃琴师手稿,似乎又什么大秘密。
[……
接下来看到的内容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因为它很通俗易懂,甚至还带有一些私密的意味——它记录了福尔摩斯早年的一段生活。可让罗杰懊恼的是,这份手稿只写了两章就戛然而止,而结局也就成了未解之谜。尽管如此,男孩还是一遍又一遍地把它翻出来,反复研读,希望能找出一些先前忽略掉的新发现。
现在,就和福尔摩斯离家的那几周一样,罗杰又紧张地坐到书桌前,熟练地把手稿从一堆看似混乱实则井然有序的资料下抽出来。很快,橡皮筋就被他解开,放到一旁,稿纸则被整齐地放在台灯的灯光下。他从后往前研读起来,先迅速浏览了最后几页的内容。他确定,福尔摩斯只是还没有找到机会把它继续写完罢了。……]
开场完毕,后面的剧情,以年迈的福尔摩斯为第一视角,讲述一些事情,首先能够看出是福尔摩斯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叫约翰·华生,还有福尔摩斯之所以会如此出名,也是因为他的好友华生,将他破案的故事,添加了一点故事性,写了出来。
然后福尔摩斯是非常不喜欢华生写的故事,因为他认为事实就应当准确,事实就是数据。
“毫无疑问了,这货肯定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什么都讲究数据。”反正是在目前为止,易罗圣是对福尔摩斯没有什么好感的,还是更喜欢角落里的那个老人,至于无人生还,里面没有什么侦探,最牛逼的,也就是凶手,大法官。
福尔摩斯的朋友就说,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有本事自己写一篇,晚年有时间的福尔摩斯,就准备接受这个建议,他自己记录下了一个案件。
——福提斯林区的安妮·凯勒太太案
接下来,展现那是福尔摩斯演绎法表演的时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