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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旁。
“云儿,我还以为我迟了一步。”
所以你打算杀了他,再尾随我自杀,对吧,古皓云心想,却无力说出口。
“不要”不要为了我而自杀。但尚未出口,他就昏了过去。
接下来的日子,对王仲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古皓云还是没醒,而他现在就如鬼魅般,蓬头乱发、满脸胡髭,平日潇洒的模样已不复见。他飞鸽传书寻找师父,因为古皓云身上的奇毒,遍寻名医皆不得解,也许师父能救他,但三天了,再不见师父的踪影,他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与云儿生不能同日,死也要同时。
“唉!怎么变成这副德行,害我差点认不出来。”
“师父!快”王仲终于盼到师父,随即拉他进入竹屋。
童笑痴经过一番仔细的诊断后,不禁摇摇头,脸上蒙上一层阴影,不发一语。
“师父,求求您救救云儿。”王仲苦苦哀求。
“傻孩子,云儿是我的义子,我哪有不救他的道理,只不过他身上中了西域的奇毒,我恐怕”
童笑痴知道,要是自己救不活古皓云,那他也将会失去唯一的徒儿,一次失去两个,还真是不划算,当然他一个也不想失去。
“不过”
“师父,快说!”
“哎!你先别急,你先想想,如果云儿醒来发现他的命是用你的命换的,你想他会高兴吗?”
“师父?”
“你又不是不知道云儿的为人,这样比教他死还痛苦。”
“师父!”王仲跪在童笑痴面前。
“你这是做什么?”
“师父,只要您不告诉云儿,云儿便不会晓得。您就骗他,说我以为他死了,所以变心地娶了尚书千金,让他不要再来找我那不就成了,师父,我求求您。”
“仲,你”“求求您。”
“好吧!”童笑痴无奈地答应,自怀袋中取出一颗闪耀着黑色光芒的果实。“这叫勾魂果,是为师的前些日子无意中获得的,它从天而降至我的袋中,必是与我有缘,它之所以称作勾魂果,乃因它必须吸取大量年轻的血气,才能发挥作用,而被吸取血气的人,通常唉!我也不是很确定。”
王仲点了点头,走到古皓云身边,轻轻烙上一吻“云儿,但愿来生再续此生缘。”
语毕,王仲挑断自己的动脉,逐渐沉往黑暗深渊。
云儿
在连续三天三夜的高烧后,古皓云醒了过来,也恢复了一切记忆,但他发现守在他床边的人竟不是仲大哥,而是义父,便觉事有蹊跷。听了义父的话后,他简直不敢相信。他想相信仲大哥,却又不愿怀疑义父。
他渐渐恢复元气,也开始会对童笑痴展开笑颜,但童笑痴知道,他根本就不快乐,看他强颜欢笑的样子,童笑痴屡屡忍不住想将事情真相告诉他,想劝他为了王仲好好地活下去,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唉!这对苦命的鸳鸯。
童笑痴是何等人物,他的人生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风浪,岂会看不出他们间的情愫,或许他比他们更早就发现,在他们还未理清自己的思绪前。
童笑痴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这对他从小看到大的人儿,他们间的真挚情爱可是世间少有,只是刚好他们同一性别而已。而且他们间互补得刚刚好,一个似钢,一个似水;一个阴郁,一个开朗;一个冷酷,一个柔情;王仲少了皓云就不是王仲,反之亦然,傻徒儿你怎么不懂呢?唉!
这天,古皓云以想一个人静一静为由,并保证不会寻短之下,童笑痴同意让他一个人在河边散散步。
边走,他的思绪边转着
仲大哥真如义父所说,以为他已死,所以在心灰意冷下娶了尚书千金吗?就这么简单,就这么快,难道他以前的所作所为都只是一时兴起的?他不相信仲大哥对他的所有情意都是假的,不相信只为了好玩仲大哥会那样吻他,仲大哥真的因为太伤心,而变心吗?
可是义父是不可能骗他的,义父他又不晓得他们之间的情愫,古皓云心里一阵绞痛,泪又滑了下来,仲大哥
被水花溅到,古皓云惊得回神,自己怎么会走到瀑布前,冥冥之中好像有谁在呼唤他。仔细一瞧,竟有一条歪斜小径可通到瀑布后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非进去不可。穿过瀑布,只见有一洞口,深不见底,他弯身穿梭过阴冷黑暗的甬道,走了许久,在他开始担心无法找回原来的路,回不了竹屋。
打算返回之际,他看到光线透过黑暗传来,愈靠近,光线也就愈加明亮,原来是依附在沿壁上的青苔。他四处看着洞内,注意到前方有一个像人形的物体,忍不住向前一望。
“啊”冰湖上躺着的竟是王仲。他动也不动、脸色惨白地躺在冰上。
“啊,仲大哥!”
古皓云仅存的一线希望在探了探王仲的鼻息后,消失殆尽。为什么自己从鬼门关溜了回来,仲大哥却留下他独自往阴间去?难道,仲大哥是为了救云儿才不,好不容易才理清自己对你的感觉,你怎么可以抛下我!云儿走了你绝不独活,那仲大哥你走了,云儿怎么能独活所以你才请义父说那种谎言欺骗云儿,云儿太笨了,竟然怀疑你
他趴在王仲身上嚎啕大哭,哭声之凄厉,仿佛足以撼动天地。
仲大哥,你知道被留下来的人的痛苦吗?你怎能如此狠心,你怎么忍心?古皓云轻轻地吻上王仲,染红王仲苍白的唇,原来激动得连咬破自己的唇亦不自知;而如珍珠般的泪滴更不断自哭红的双眼滴落在王仲的脸上。
纤纤玉指抚上安详的脸庞“仲大哥,你是因为自己能够救了云儿,所以才走得这么安详吗?”
他轻抚被自己的血染红的唇“我爱你!是的,我爱你,你竟然在云儿还没表达自己的情感之前先走了,那你之前的努力不全都白费了吗?你醒醒啊你醒醒啊”古皓云想起仲大哥那拙劣的谎言,狂热的吻,他的冷,他的温柔,他的呵护,他一切的一切,往事历历如在眼前。
小时天冷时,仲大哥总是强拉他一起窝在炕上,生怕他着凉;在他彻夜背读医书时,仲大哥甚至会端碗热汤慰劳他,虽然那味道实在教人不敢恭维,不过真的好窝心。在王府时,孤立无援的仲大哥仍费尽心思,不愿他受一点委屈;后来两人一起旅行时,他怕他过于劳累,走走停停,使得他们的行走速度简直可跟蜗牛比美,不过只要能与彼此相伴,不论天涯海角都是美好的,相信仲大哥也是这么想的,是的,只要能在一起。
珠串似的泪滴不停地滑下,古皓云不自觉地狠狠咬住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陷入疯狂之中,这使得伤口更加扩大,血水染红了王仲,使他看来似乎又鲜活了起来,让古皓云痴迷地望着他。“仲大哥,云儿要永远在这儿陪你。”
他被深切的悲伤淹没,没发现自己的生气正一点一滴地流失,没发现二人四周,被异常的红光笼罩,更没发现他的仲大哥脸上竟有逐渐加深的红润。在他昏倒在王仲身上前,只想到要永远留在这里,永远不离开他心爱的人,仲大哥
潺潺流水声和着阵阵虫鸣鸟叫,嗯好熟悉,好像又回到竹屋,又回到与仲大哥两人似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对了,我一定是到天堂了,所以我睁开眼睛一定可以见到仲大哥,可是眼皮好沉重,怎么睁不开,快点睁开,我要看仲大哥谁在叫我,啊是我的仲大哥。
”古皓云又沉入黑暗中。
再度张开眼睛时,已又过了三天。古皓云呆呆地望着房间,望着窗框,望着窗外流水,和竹屋好像哦!他脑中一片混沌,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儿?
“你醒了。”像梦一般的温暖声音传来。
古皓云双眼迷地望向他朝思暮想的人。
“又哭了,再哭就要哭瞎了。”
没关系,瞎与不瞎都没关系,只要有你就好,只要有你。
古皓云张大双眼,一瞬也不瞬,生怕一瞬眼,仲大哥就会不见。
王仲坐在床沿,端起药碗“来吃药。”
古皓云傻呼呼地,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傻瓜,眼睛不累吗?”王仲伸手要帮他擦拭眼角残余的泪水“别躲,我不会再离开你,再也不会。”
轻触脸庞的大手,虽然粗糙,但是很暖和,落在唇上的吻,虽只是浅尝,但也是热的
“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来,先把药喝了。”
原来勾魂果的功效是吸收一个人的血气再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加以增幅,扩大效用,所以他可以救人,亦可以杀人,端看使用者而定,而且它对同一对人们可以重复使用,直到有一方死亡。
一个勾魂果只能使用于同一对人们身上,只有这对人们的血气能相互交流,彼此救助,对其他人完全无用,当然,也可将其中一人的所有血气全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所以才说它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
当时,因王仲过于急于传送所有血气给古皓云,才会呈现假死状态,否则依勾魂果的强大增幅作用,王仲不用割断动脉,也可以救古皓云,可能只是多花些时日罢了。
还好童笑痴将王仲置于这集聚天地之气的精华地带,留住王仲仅存的一点元神,否则纵使勾魂果有再大的增幅效果,也回天乏术,童笑痴也是事后才完全弄清楚,原来勾魂果有这么大的功效。
童笑痴在古皓云醒来,确认两人身体状况后,便又丢下他们,继续他的游山玩水,只留下一句话:“不打扰小俩口恩爱了。”
的身旁。
“云儿,我还以为我迟了一步。”
所以你打算杀了他,再尾随我自杀,对吧,古皓云心想,却无力说出口。
“不要”不要为了我而自杀。但尚未出口,他就昏了过去。
接下来的日子,对王仲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古皓云还是没醒,而他现在就如鬼魅般,蓬头乱发、满脸胡髭,平日潇洒的模样已不复见。他飞鸽传书寻找师父,因为古皓云身上的奇毒,遍寻名医皆不得解,也许师父能救他,但三天了,再不见师父的踪影,他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与云儿生不能同日,死也要同时。
“唉!怎么变成这副德行,害我差点认不出来。”
“师父!快”王仲终于盼到师父,随即拉他进入竹屋。
童笑痴经过一番仔细的诊断后,不禁摇摇头,脸上蒙上一层阴影,不发一语。
“师父,求求您救救云儿。”王仲苦苦哀求。
“傻孩子,云儿是我的义子,我哪有不救他的道理,只不过他身上中了西域的奇毒,我恐怕”
童笑痴知道,要是自己救不活古皓云,那他也将会失去唯一的徒儿,一次失去两个,还真是不划算,当然他一个也不想失去。
“不过”
“师父,快说!”
“哎!你先别急,你先想想,如果云儿醒来发现他的命是用你的命换的,你想他会高兴吗?”
“师父?”
“你又不是不知道云儿的为人,这样比教他死还痛苦。”
“师父!”王仲跪在童笑痴面前。
“你这是做什么?”
“师父,只要您不告诉云儿,云儿便不会晓得。您就骗他,说我以为他死了,所以变心地娶了尚书千金,让他不要再来找我那不就成了,师父,我求求您。”
“仲,你”“求求您。”
“好吧!”童笑痴无奈地答应,自怀袋中取出一颗闪耀着黑色光芒的果实。“这叫勾魂果,是为师的前些日子无意中获得的,它从天而降至我的袋中,必是与我有缘,它之所以称作勾魂果,乃因它必须吸取大量年轻的血气,才能发挥作用,而被吸取血气的人,通常唉!我也不是很确定。”
王仲点了点头,走到古皓云身边,轻轻烙上一吻“云儿,但愿来生再续此生缘。”
语毕,王仲挑断自己的动脉,逐渐沉往黑暗深渊。
云儿
在连续三天三夜的高烧后,古皓云醒了过来,也恢复了一切记忆,但他发现守在他床边的人竟不是仲大哥,而是义父,便觉事有蹊跷。听了义父的话后,他简直不敢相信。他想相信仲大哥,却又不愿怀疑义父。
他渐渐恢复元气,也开始会对童笑痴展开笑颜,但童笑痴知道,他根本就不快乐,看他强颜欢笑的样子,童笑痴屡屡忍不住想将事情真相告诉他,想劝他为了王仲好好地活下去,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唉!这对苦命的鸳鸯。
童笑痴是何等人物,他的人生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风浪,岂会看不出他们间的情愫,或许他比他们更早就发现,在他们还未理清自己的思绪前。
童笑痴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这对他从小看到大的人儿,他们间的真挚情爱可是世间少有,只是刚好他们同一性别而已。而且他们间互补得刚刚好,一个似钢,一个似水;一个阴郁,一个开朗;一个冷酷,一个柔情;王仲少了皓云就不是王仲,反之亦然,傻徒儿你怎么不懂呢?唉!
这天,古皓云以想一个人静一静为由,并保证不会寻短之下,童笑痴同意让他一个人在河边散散步。
边走,他的思绪边转着
仲大哥真如义父所说,以为他已死,所以在心灰意冷下娶了尚书千金吗?就这么简单,就这么快,难道他以前的所作所为都只是一时兴起的?他不相信仲大哥对他的所有情意都是假的,不相信只为了好玩仲大哥会那样吻他,仲大哥真的因为太伤心,而变心吗?
可是义父是不可能骗他的,义父他又不晓得他们之间的情愫,古皓云心里一阵绞痛,泪又滑了下来,仲大哥
被水花溅到,古皓云惊得回神,自己怎么会走到瀑布前,冥冥之中好像有谁在呼唤他。仔细一瞧,竟有一条歪斜小径可通到瀑布后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非进去不可。穿过瀑布,只见有一洞口,深不见底,他弯身穿梭过阴冷黑暗的甬道,走了许久,在他开始担心无法找回原来的路,回不了竹屋。
打算返回之际,他看到光线透过黑暗传来,愈靠近,光线也就愈加明亮,原来是依附在沿壁上的青苔。他四处看着洞内,注意到前方有一个像人形的物体,忍不住向前一望。
“啊”冰湖上躺着的竟是王仲。他动也不动、脸色惨白地躺在冰上。
“啊,仲大哥!”
古皓云仅存的一线希望在探了探王仲的鼻息后,消失殆尽。为什么自己从鬼门关溜了回来,仲大哥却留下他独自往阴间去?难道,仲大哥是为了救云儿才不,好不容易才理清自己对你的感觉,你怎么可以抛下我!云儿走了你绝不独活,那仲大哥你走了,云儿怎么能独活所以你才请义父说那种谎言欺骗云儿,云儿太笨了,竟然怀疑你
他趴在王仲身上嚎啕大哭,哭声之凄厉,仿佛足以撼动天地。
仲大哥,你知道被留下来的人的痛苦吗?你怎能如此狠心,你怎么忍心?古皓云轻轻地吻上王仲,染红王仲苍白的唇,原来激动得连咬破自己的唇亦不自知;而如珍珠般的泪滴更不断自哭红的双眼滴落在王仲的脸上。
纤纤玉指抚上安详的脸庞“仲大哥,你是因为自己能够救了云儿,所以才走得这么安详吗?”
他轻抚被自己的血染红的唇“我爱你!是的,我爱你,你竟然在云儿还没表达自己的情感之前先走了,那你之前的努力不全都白费了吗?你醒醒啊你醒醒啊”古皓云想起仲大哥那拙劣的谎言,狂热的吻,他的冷,他的温柔,他的呵护,他一切的一切,往事历历如在眼前。
小时天冷时,仲大哥总是强拉他一起窝在炕上,生怕他着凉;在他彻夜背读医书时,仲大哥甚至会端碗热汤慰劳他,虽然那味道实在教人不敢恭维,不过真的好窝心。在王府时,孤立无援的仲大哥仍费尽心思,不愿他受一点委屈;后来两人一起旅行时,他怕他过于劳累,走走停停,使得他们的行走速度简直可跟蜗牛比美,不过只要能与彼此相伴,不论天涯海角都是美好的,相信仲大哥也是这么想的,是的,只要能在一起。
珠串似的泪滴不停地滑下,古皓云不自觉地狠狠咬住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陷入疯狂之中,这使得伤口更加扩大,血水染红了王仲,使他看来似乎又鲜活了起来,让古皓云痴迷地望着他。“仲大哥,云儿要永远在这儿陪你。”
他被深切的悲伤淹没,没发现自己的生气正一点一滴地流失,没发现二人四周,被异常的红光笼罩,更没发现他的仲大哥脸上竟有逐渐加深的红润。在他昏倒在王仲身上前,只想到要永远留在这里,永远不离开他心爱的人,仲大哥
潺潺流水声和着阵阵虫鸣鸟叫,嗯好熟悉,好像又回到竹屋,又回到与仲大哥两人似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对了,我一定是到天堂了,所以我睁开眼睛一定可以见到仲大哥,可是眼皮好沉重,怎么睁不开,快点睁开,我要看仲大哥谁在叫我,啊是我的仲大哥。
”古皓云又沉入黑暗中。
再度张开眼睛时,已又过了三天。古皓云呆呆地望着房间,望着窗框,望着窗外流水,和竹屋好像哦!他脑中一片混沌,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儿?
“你醒了。”像梦一般的温暖声音传来。
古皓云双眼迷地望向他朝思暮想的人。
“又哭了,再哭就要哭瞎了。”
没关系,瞎与不瞎都没关系,只要有你就好,只要有你。
古皓云张大双眼,一瞬也不瞬,生怕一瞬眼,仲大哥就会不见。
王仲坐在床沿,端起药碗“来吃药。”
古皓云傻呼呼地,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傻瓜,眼睛不累吗?”王仲伸手要帮他擦拭眼角残余的泪水“别躲,我不会再离开你,再也不会。”
轻触脸庞的大手,虽然粗糙,但是很暖和,落在唇上的吻,虽只是浅尝,但也是热的
“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来,先把药喝了。”
原来勾魂果的功效是吸收一个人的血气再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加以增幅,扩大效用,所以他可以救人,亦可以杀人,端看使用者而定,而且它对同一对人们可以重复使用,直到有一方死亡。
一个勾魂果只能使用于同一对人们身上,只有这对人们的血气能相互交流,彼此救助,对其他人完全无用,当然,也可将其中一人的所有血气全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所以才说它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
当时,因王仲过于急于传送所有血气给古皓云,才会呈现假死状态,否则依勾魂果的强大增幅作用,王仲不用割断动脉,也可以救古皓云,可能只是多花些时日罢了。
还好童笑痴将王仲置于这集聚天地之气的精华地带,留住王仲仅存的一点元神,否则纵使勾魂果有再大的增幅效果,也回天乏术,童笑痴也是事后才完全弄清楚,原来勾魂果有这么大的功效。
童笑痴在古皓云醒来,确认两人身体状况后,便又丢下他们,继续他的游山玩水,只留下一句话:“不打扰小俩口恩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