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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势的,还老是说我没有淑女气质,最讨厌了。我以前只跟男孩子一起玩,可他们都怕了我,所以我只好一个人玩了。”
萧天剑爱怜地拍拍孙女的脑袋:“没关系,那是他们没眼光。”看来小明娜的性格偏向男孩子一些,身为他这个大陆第一高手的孙女,爱舞刀弄剑也很正常。他想了想,忽然有了个主意:“明娜,你大概听说过吧?爷爷的剑法很厉害哦,还会很多种功夫,你想不想学?那可不是小孩子玩的把戏,而是真真正正的武技。”反正已经教了一个孙子,多一个少一个没差啦,他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明娜闻言眼中一亮:“那我能不能学那天你从树林子抱我回家时用的武技?咻一声象是飞起来的样子。我想学那个!”她一直忘不了那种感觉,这两天常常硬拉着爷爷带她“飞”。
萧天剑自然是知道的,苦笑道:“那个是轻功,不算是武技,我指的是用剑打败敌人的办法,不是用这种刀。”他指了指孙女手中的锈刀,伸手到背后抽出一把剑来:“是这种长直剑,比你平时见过的要细一点,是我们中华的剑法。”
明娜只匆匆看了看那剑,却对萧天剑的背后更有兴趣,记得那天晚上他也是忽然从袖子里溜出一把剑来的,可他穿着那么薄、那么利落的衣服,怎么看也不象是能藏下那么大块东西的样子。
萧天剑躲开孙女的探查,看到她睁大了眼好奇地直盯着自己的样子,轻咳一声,伸出右手掌,让她看自己手上戴的一枚造型古朴的戒指,小声说:“别告诉别人,这个是储物戒指,可以存放很多东西,我的剑平时就放在里面。”
明娜兴奋地看那个戒指,又想把它脱下来细瞧。萧天剑头痛地制止了她,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赶紧转移话题:“你不是说想要学轻功吗?爷爷这就教你。”
但真正学起来时,他们却遇到了麻烦。明娜只是个六岁的小孩子,而且对中华文化一无所知,她根本不知道哪里是丹田,哪里是百会穴,也无法理解什么叫“凝神寂照”,就算萧天剑给她指出了穴道的位置,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把气运转起来。
萧天剑不知该怎么办,他过去只教过人剑法,很少向人传授内功,唯一传过的是孙子贝文。当时孩子都已经十岁了,练武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早已掌握了一些运气的窍门,因此并没有太大的困难。但直接教没有经验的小孩子,他还是头一回。
想了想,他只好暂时放弃心法,先练腿脚功夫。他让明娜每天绕着树林子跑圈,并且按他教的窍门保持呼吸频律。明娜刚开始跑还有些兴趣,渐渐地便开始不耐烦,只是萧天剑用帮她捉凤头鸟或蝴蝶之类的条件吸引她,又许诺会送她许多好吃的糖果,给她多讲一些冒险的故事,她才勉强坚持了下来。
朵拉对于公公教女儿“跑步”的方法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而且很不高兴他天天带着女儿到处逛。在她看来,这位英雄公公只需要呆在起居室里给女儿讲冒险故事就行了,那样女儿也可以乖乖留在家中,不出去调皮捣蛋,可他不但整天带着她到外头晃,甚至带让女儿到酒吧去。天啊,光明神在上!要是他们遇到流氓、小偷、强盗或劫匪怎么办?而且听说有很多人向公公挑战,万一伤到女儿怎么办?!
对于女主人的担忧,温妮嗤之以鼻:“朵拉小姐,您担心个什么呀?其顿这样的小地方,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刺激的事?除了偶尔有个把矮人出现,连小偷都看不上这里。再说了,有萧伯爵在,谁会是他的对手?他可是全大陆武艺最高强的人!那些什么流氓、小偷、强盗、劫匪算什么?连萧伯爵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朵拉知道她说的是实情,但身为母亲总是忍不住担心,酒吧那种充满了粗人的油腻腻的地方有什么好去的?外头的树啊山啊到处都是虫子和蛇,哪里比得上在家里安全舒适?才刚腹诽完,她就对陪嫁保姆的态度表达了不满:“温妮,快收起你那个样子,虽然伯爵阁下看上去很有魅力,但实际上已经是比你大二十岁的老人了,他不可能跟你有什么瓜葛的。”一想到公公刚来的那天晚上,温妮一看到他就晕了过去,真是太失礼了。
温妮哀叹:“噢,小姐,您真是太残忍了,难道就不能让我保留一点幻想的希望吗?”
自从十二岁进入朱法家当见习保姆以来,她跟其他年轻女仆们工作之余唯一的乐趣就是打听和讨论贵族富商家的流言蜚语,其中谈得最多的就是那位传说中的英雄萧伯爵。她们为他的翩翩风度(传说中的)倾倒,更着迷于他与精灵公主或女魔法师的感人爱情故事(传说中的),私下里更是幻想着有一天能成为他故事里的女主角,共谱一段醉人恋曲(哪怕只是传说也好)。
当初朵拉要嫁给身份尴尬的安隆,她本来也不赞成的,只是看在对方是史诗英雄的儿子份上,才勉强认可了。而现在终于能跟梦想中的英雄见面,还同住在一个房子里,叫她怎么能不激动呢?她要用尽所有能想到的好话赞美他,就算是朵拉小姐也不能阻拦!
朵拉却忍不住一再制止她对萧天剑的意淫:“温妮!别忘了你是专业的保姆!”开什么玩笑?!如果让她那位英雄公公或其他任何人发现她身边四十岁“高龄”体重两百镑的陪嫁保姆的心思,她情愿去死!
为了转移温妮的注意力,她飞快地问起了别的事:“我先前让你去打听古德温·楚洛夫落脚的地方,你打听到了没?”
温妮勉强醒过神来,重新回归到她专业保姆的角色:“打听到了,就在离这里三十公里的北方要塞,听说是去公干的。我已经托杂货店的老板捎信去了,想必楚洛夫少爷很快就会派人来。”(未完待续)
作势的,还老是说我没有淑女气质,最讨厌了。我以前只跟男孩子一起玩,可他们都怕了我,所以我只好一个人玩了。”
萧天剑爱怜地拍拍孙女的脑袋:“没关系,那是他们没眼光。”看来小明娜的性格偏向男孩子一些,身为他这个大陆第一高手的孙女,爱舞刀弄剑也很正常。他想了想,忽然有了个主意:“明娜,你大概听说过吧?爷爷的剑法很厉害哦,还会很多种功夫,你想不想学?那可不是小孩子玩的把戏,而是真真正正的武技。”反正已经教了一个孙子,多一个少一个没差啦,他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明娜闻言眼中一亮:“那我能不能学那天你从树林子抱我回家时用的武技?咻一声象是飞起来的样子。我想学那个!”她一直忘不了那种感觉,这两天常常硬拉着爷爷带她“飞”。
萧天剑自然是知道的,苦笑道:“那个是轻功,不算是武技,我指的是用剑打败敌人的办法,不是用这种刀。”他指了指孙女手中的锈刀,伸手到背后抽出一把剑来:“是这种长直剑,比你平时见过的要细一点,是我们中华的剑法。”
明娜只匆匆看了看那剑,却对萧天剑的背后更有兴趣,记得那天晚上他也是忽然从袖子里溜出一把剑来的,可他穿着那么薄、那么利落的衣服,怎么看也不象是能藏下那么大块东西的样子。
萧天剑躲开孙女的探查,看到她睁大了眼好奇地直盯着自己的样子,轻咳一声,伸出右手掌,让她看自己手上戴的一枚造型古朴的戒指,小声说:“别告诉别人,这个是储物戒指,可以存放很多东西,我的剑平时就放在里面。”
明娜兴奋地看那个戒指,又想把它脱下来细瞧。萧天剑头痛地制止了她,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赶紧转移话题:“你不是说想要学轻功吗?爷爷这就教你。”
但真正学起来时,他们却遇到了麻烦。明娜只是个六岁的小孩子,而且对中华文化一无所知,她根本不知道哪里是丹田,哪里是百会穴,也无法理解什么叫“凝神寂照”,就算萧天剑给她指出了穴道的位置,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把气运转起来。
萧天剑不知该怎么办,他过去只教过人剑法,很少向人传授内功,唯一传过的是孙子贝文。当时孩子都已经十岁了,练武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早已掌握了一些运气的窍门,因此并没有太大的困难。但直接教没有经验的小孩子,他还是头一回。
想了想,他只好暂时放弃心法,先练腿脚功夫。他让明娜每天绕着树林子跑圈,并且按他教的窍门保持呼吸频律。明娜刚开始跑还有些兴趣,渐渐地便开始不耐烦,只是萧天剑用帮她捉凤头鸟或蝴蝶之类的条件吸引她,又许诺会送她许多好吃的糖果,给她多讲一些冒险的故事,她才勉强坚持了下来。
朵拉对于公公教女儿“跑步”的方法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而且很不高兴他天天带着女儿到处逛。在她看来,这位英雄公公只需要呆在起居室里给女儿讲冒险故事就行了,那样女儿也可以乖乖留在家中,不出去调皮捣蛋,可他不但整天带着她到外头晃,甚至带让女儿到酒吧去。天啊,光明神在上!要是他们遇到流氓、小偷、强盗或劫匪怎么办?而且听说有很多人向公公挑战,万一伤到女儿怎么办?!
对于女主人的担忧,温妮嗤之以鼻:“朵拉小姐,您担心个什么呀?其顿这样的小地方,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刺激的事?除了偶尔有个把矮人出现,连小偷都看不上这里。再说了,有萧伯爵在,谁会是他的对手?他可是全大陆武艺最高强的人!那些什么流氓、小偷、强盗、劫匪算什么?连萧伯爵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朵拉知道她说的是实情,但身为母亲总是忍不住担心,酒吧那种充满了粗人的油腻腻的地方有什么好去的?外头的树啊山啊到处都是虫子和蛇,哪里比得上在家里安全舒适?才刚腹诽完,她就对陪嫁保姆的态度表达了不满:“温妮,快收起你那个样子,虽然伯爵阁下看上去很有魅力,但实际上已经是比你大二十岁的老人了,他不可能跟你有什么瓜葛的。”一想到公公刚来的那天晚上,温妮一看到他就晕了过去,真是太失礼了。
温妮哀叹:“噢,小姐,您真是太残忍了,难道就不能让我保留一点幻想的希望吗?”
自从十二岁进入朱法家当见习保姆以来,她跟其他年轻女仆们工作之余唯一的乐趣就是打听和讨论贵族富商家的流言蜚语,其中谈得最多的就是那位传说中的英雄萧伯爵。她们为他的翩翩风度(传说中的)倾倒,更着迷于他与精灵公主或女魔法师的感人爱情故事(传说中的),私下里更是幻想着有一天能成为他故事里的女主角,共谱一段醉人恋曲(哪怕只是传说也好)。
当初朵拉要嫁给身份尴尬的安隆,她本来也不赞成的,只是看在对方是史诗英雄的儿子份上,才勉强认可了。而现在终于能跟梦想中的英雄见面,还同住在一个房子里,叫她怎么能不激动呢?她要用尽所有能想到的好话赞美他,就算是朵拉小姐也不能阻拦!
朵拉却忍不住一再制止她对萧天剑的意淫:“温妮!别忘了你是专业的保姆!”开什么玩笑?!如果让她那位英雄公公或其他任何人发现她身边四十岁“高龄”体重两百镑的陪嫁保姆的心思,她情愿去死!
为了转移温妮的注意力,她飞快地问起了别的事:“我先前让你去打听古德温·楚洛夫落脚的地方,你打听到了没?”
温妮勉强醒过神来,重新回归到她专业保姆的角色:“打听到了,就在离这里三十公里的北方要塞,听说是去公干的。我已经托杂货店的老板捎信去了,想必楚洛夫少爷很快就会派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