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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出极为苛刻的征婚条件而被评为“2010年网络第一雷人”的“凤姐”昨日现身广东武警医院美容中心,自称经过“整容”后自己更有自信,将把原来“非北大清华不嫁”的征婚标准再推上一个台阶,这次凤姐看上了欧美海归!(3月31日信息时报)
有“深圳作秀大王”之称的比特经常对媒体坦言“作秀为出名,出名好办事”在当前这个“注意力经济”或曰“眼球经济”的时代,比特所言确实不无道理,即金钱会向注意力靠近。然而,却也未必如此。
西谚云“怪人点缀了世界”我是个喜欢与怪人为伍的人,因此也交了不少有各种奇言异行的朋友,比特就是其中的一个。尽管如此,我仍然很少与比特一起在公开场合露面,一般也不会向人提起我与他认识这回事——因为一方面比特的形象太打眼了,另一方面他凭作秀建立起来的媒体形象是负面形象,如果我与他交往过密,则有可能影响我的公众形象。
凡作秀的人,往往和比特有着同样的想法,其最终目的无非就是想通过成名来赚钱——已经过气的“芙蓉姐姐”是这样,以高调征婚为卖点的“凤姐”也是如此。“凤姐”并不傻,未必真的觉得自己有多少优秀,她也许心里清楚得很——在一定程度上,她非常成功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凤姐”的成名,就是在于她长得丑,而且素质低,但她却偏执地向世人宣称自己懂诗画、会弹琴,精通古汉语“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并且抛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征婚条件。正是这种巨大的反差所制造出来的娱乐效果,令“凤姐”变成了网络和各种传统媒体的宠儿,并因此获得了少量经济上的回报,可这种好日子注定不会长久。
从对比特、“芙蓉姐姐”到“凤姐”等一系列的网络红人的个案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一般来自于社会最底层,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和被边缘化的人群,而且也没有足以为自己挣得比较稳定的舒适生活的一技之长,如果不是敢于“出位”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关注他们——故意制造出人意料的事件,是他们引人注意的唯一办法。不错,他们的确是成名了,但这种成名却并不能使他们的生存处境有多大的改善。因为,在这类作秀事件中,最大的获利者并非他们,而是媒体和他们背后的策划人。他们也许会自以为利用了媒体,其实却是被媒体利用了,成了媒体聚集人气的工具。一旦公众厌倦了他们的表演,他们对媒体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这时,媒体就会把他们像破鞋子一样地丢掉——从头至尾,他们所扮演的不过就是旧时跑江湖人手中牵着的猴子的角色,不管他们多么卖力地表演,所能得到的也不过就是勉强能维持生计的那点口粮罢了。
不可否认“知名度”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可以兑换成经济资本。然而,名有好名与恶名之分。如果成功地树立了一个积极而正面的媒体形象,而且这种“名”的背后还有强大的“实”的支撑,那么,这种名气就会来得持久,而且相对于经济资本的兑换率也会比较高;就算当事人不再是媒体的宠儿,也同样可以利用这种“知名度”过上不错的生活。但是,如果呈现在媒体上的是负面形象,就算当时或许能为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报酬,但事后他或她恐怕将很难依靠这种“知名度”来谋生,因为一般没有任何企业愿意请这种名声不好的人来做广告,更不用说做“形象代言人”了。相反,这种不好的媒体形象可能会终身跟随他或她,使他或她遭受更多的社会歧视和社会排斥,从而进一步被边缘化——如果缺乏一技之长,恐怕最终谋生都会成问题。
如果不是神经有毛病,欧美海归是绝对不会看上“凤姐”——一时因出名而获益,终身为恶名所累,并挣扎于社会的最底层,这就是比特和“凤姐”们最有可能变为现实的未来。如此看来,他们的成名实在是得不偿失呀!但愿这些可怜的人们能早日清醒过来,回归自己作为普通人的生活,并最终找到自己满意的社会位置,平安而幸福地度过余生。
因开出极为苛刻的征婚条件而被评为“2010年网络第一雷人”的“凤姐”昨日现身广东武警医院美容中心,自称经过“整容”后自己更有自信,将把原来“非北大清华不嫁”的征婚标准再推上一个台阶,这次凤姐看上了欧美海归!(3月31日信息时报)
有“深圳作秀大王”之称的比特经常对媒体坦言“作秀为出名,出名好办事”在当前这个“注意力经济”或曰“眼球经济”的时代,比特所言确实不无道理,即金钱会向注意力靠近。然而,却也未必如此。
西谚云“怪人点缀了世界”我是个喜欢与怪人为伍的人,因此也交了不少有各种奇言异行的朋友,比特就是其中的一个。尽管如此,我仍然很少与比特一起在公开场合露面,一般也不会向人提起我与他认识这回事——因为一方面比特的形象太打眼了,另一方面他凭作秀建立起来的媒体形象是负面形象,如果我与他交往过密,则有可能影响我的公众形象。
凡作秀的人,往往和比特有着同样的想法,其最终目的无非就是想通过成名来赚钱——已经过气的“芙蓉姐姐”是这样,以高调征婚为卖点的“凤姐”也是如此。“凤姐”并不傻,未必真的觉得自己有多少优秀,她也许心里清楚得很——在一定程度上,她非常成功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凤姐”的成名,就是在于她长得丑,而且素质低,但她却偏执地向世人宣称自己懂诗画、会弹琴,精通古汉语“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并且抛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征婚条件。正是这种巨大的反差所制造出来的娱乐效果,令“凤姐”变成了网络和各种传统媒体的宠儿,并因此获得了少量经济上的回报,可这种好日子注定不会长久。
从对比特、“芙蓉姐姐”到“凤姐”等一系列的网络红人的个案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一般来自于社会最底层,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和被边缘化的人群,而且也没有足以为自己挣得比较稳定的舒适生活的一技之长,如果不是敢于“出位”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关注他们——故意制造出人意料的事件,是他们引人注意的唯一办法。不错,他们的确是成名了,但这种成名却并不能使他们的生存处境有多大的改善。因为,在这类作秀事件中,最大的获利者并非他们,而是媒体和他们背后的策划人。他们也许会自以为利用了媒体,其实却是被媒体利用了,成了媒体聚集人气的工具。一旦公众厌倦了他们的表演,他们对媒体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这时,媒体就会把他们像破鞋子一样地丢掉——从头至尾,他们所扮演的不过就是旧时跑江湖人手中牵着的猴子的角色,不管他们多么卖力地表演,所能得到的也不过就是勉强能维持生计的那点口粮罢了。
不可否认“知名度”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可以兑换成经济资本。然而,名有好名与恶名之分。如果成功地树立了一个积极而正面的媒体形象,而且这种“名”的背后还有强大的“实”的支撑,那么,这种名气就会来得持久,而且相对于经济资本的兑换率也会比较高;就算当事人不再是媒体的宠儿,也同样可以利用这种“知名度”过上不错的生活。但是,如果呈现在媒体上的是负面形象,就算当时或许能为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报酬,但事后他或她恐怕将很难依靠这种“知名度”来谋生,因为一般没有任何企业愿意请这种名声不好的人来做广告,更不用说做“形象代言人”了。相反,这种不好的媒体形象可能会终身跟随他或她,使他或她遭受更多的社会歧视和社会排斥,从而进一步被边缘化——如果缺乏一技之长,恐怕最终谋生都会成问题。
如果不是神经有毛病,欧美海归是绝对不会看上“凤姐”——一时因出名而获益,终身为恶名所累,并挣扎于社会的最底层,这就是比特和“凤姐”们最有可能变为现实的未来。如此看来,他们的成名实在是得不偿失呀!但愿这些可怜的人们能早日清醒过来,回归自己作为普通人的生活,并最终找到自己满意的社会位置,平安而幸福地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