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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爽。”
飞鸢懒洋洋的从被窝里爬起来,看看闹钟,十点。
今天不必慌慌张张的赶着上班,因为今天是周休二日的第一天,可爱的礼拜六,她可以自由自在的睡、无拘无束的睡,睡到翻过去都没关系!
自从她伯母获知,她每天早上赶上班赶到都没时间坐下来好好吃早餐之后,就一再地叨念她这个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女有福不会享、跟人家挤破头去上班做什么?
可是她一点都不以为意,还十分的乐意工作,工作令她获得无比的成就感,那不是坐在家里跷脚享福可以体会得到的。
喏,就拿昨天那件事来说好了,主编把她叫进办公室里,说她采访傲阳集团严总裁一事做得极好,严总裁也十分称许她,她因此雀跃了好久,久到连当天晚上做梦都会笑。
如果不是安律人及时帮了她一把,她可能无法如此顺利地完成主编交代的工作,搞不好还会被骂到臭头,她真要好好谢谢他,那家伙还是有他挺可爱的—面。
梳洗过后,她换上一套简单的天蓝色休闲服,迫不及待奔下楼去。
经过-—夜还有大半个早上的补眠,她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噜作响,现在她可以吃下三碗公的饭没问题。
“咦?人呢?”客厅里空无一人,厨房里也是,她扬声叫唤。“孟嫂、玛丽亚!”
没有人回应她,她不死心,再度扬声。
“大哥!希希!”她自动省略了飞鹞,反正一到假日,飞鹞总是窝在李迫的车厂里,大小姐她是不可能在家的。
然后,她看到一张搁在餐桌上的纸条,上头是希希凌乱的字迹。
“飞鸢,我们出外郊游踏青去了,午、晚餐自理。”
她的脸部表情一蹦,痛苦的呻吟一声。
太过分了吧?扔下她一个人去郊游踏青就算了,还把管家和菲佣也带走,这分明是要看她的五脏庙于死地嘛。
他们也不想想她拙于厨艺,而离家最近的便利商店也要开车到山下才有,她已经饿得发抖了,哪还有力气下山?
她绝望的打开冰箱搜寻,找到一盘飞鹰昨晚没吃完的炒饭,那是希希特地为大哥炒的消夜。
她耸耸肩,好吧,有剩饭吃总比饿肚子好。
她把炒饭放到微波炉里加热,很快的闻到传出来的香味,她肚子叫得更大声了。
微波炉一发出叮的声响,她就猴急的打开,把盘子端上桌,整个人蜷缩在餐椅里吃,坐没坐相的。
“太美味了!希希不愧是‘希食堂’的主厨,手艺好得没话说。”
她一边赞美希希的伟大,一边把炒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嘴里送,狼吞虎咽。
喀—一客厅里传来门把转动的声音,然后是有人走路的声音,接着,那个人走进了餐厅里,站在她的面前,审视她蜷缩在椅中那副娇嫩修长的身段。
她中止了吞饭的动作,看着面前的安律人,脸蛋莫名其妙的突然一热。
他和她一样都穿着休闲服,不同的是,他还穿着运动鞋,俊挺的他做此打扮也很帅气,长发不同于以往的在脑后束起绑成马尾,别有一番都会雅痞的味道。
“我以为你在睡觉。”她赶紧没话找话讲,沉默只会让气氛变得暧昧,她可不想重蹈昨天的覆辙,对他有不正常的反应。
“我去爬山。”他说明了去处,拉了张椅子在她旁边坐下,昵近她的,黑眸深处有种光芒一闪而逝。“你在吃什么?”
他探近的气息险险又令她乱了呼吸,她斜瞟了他一眼。
他们这种有钱又有高尚职业的公子哥儿,不是都流行上健身房去练腹肌吗?他怎么会做爬山那种老人家才会做的运动?
“炒饭。”她连忙又大大口的吞了口饭,希望自己不淑女的举止可以驱走两人之间弥漫的亲呢气氛。
“还有吗?”他慵懒的扭转颈子,舒展十指筋骨,发出嘎嘎声响。
“没有了。”她佯装轻松的耸耸肩,继续吃她的,眼睛却不由自主的往他那里偷偷飘去。
刚刚他那个舒展筋骨的架式,好像会功夫似的,因为她曾在戎戎她老公——也就是“凌门武道馆”的孔承杰身上见过同样的招式。
他对她偷觑的眸光视而不见,起身从碗柜里拿出一支汤匙,再度坐下,探过身去,就着她面前的盘子,分食盘里的饭。
她瞪着他,他忽而靠近的举止害她心跳漏跳了一拍,他高大挺拔的身躯则对她造成极大的威胁感。
安律人毫不介意她的瞪视,他愉快的吃着炒饭,瞬间仅剩的炒饭全落进他的腹肚,他吃得一粒不剩。
她的黛眉微微蹙起,红唇嘟得老高。
他居然吃完了所有的炒饭?!他还真是不客气啊!完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他是吃饱了,但她的肚子还是饿得咕噜叫啊。
“你下午有没有事?”他忽然问,视线停在她细瘦的手腕上,她手里拿着一支汤匙晃啊晃的,已经没有食物了。
“没有!”她答得飞快,一相情愿的认为他觉得不好意思了,所以可能是要带她出去吃饭,报答她刚刚把炒饭都让给他吃的恩惠。
他的唇角绽出淡淡笑意。“那么,你跟我出去。”
jj jj jj
监狱。
她这辈子想都没想过她会踏进监狱半步.可是现在她不但踏进来了,还坐在里面,而且一坐就好久、好久。
中午她还以为跟他出来有什么好料好康的,没想到他把她带来监狱。
他自己在替有心考试的受刑人上课,命令她当义工,替不识字的受刑人写信回家,写得她手都发麻发酸了。
她越来越发现那家伙异于常人的地方,说好听点是特殊,说难听点是不对劲。
不是吗?
有哪个大男人那么嗜吃甜食的?其中又以草莓牛奶是他的最爱,巧克力排名第二,而且他咖啡里都加好多糖,像在喝糖水。
别人都不知道.每天他开车上班的时候,都要吃掉一盒森水牛奶糖,而三楼的起居室里,没有一天不充斥着各式各样吃完的零食包装。
再说今天吧,人家雅痞放假白天都应该补眠睡大头觉,晚上泡夜店找美眉寻欢才对,他却一早起来爬山,现在又找她来监狱“约会”她真是怎么猜也猜不透他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这样的他,可以用“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来形容吗!
小时候的他,明明就是个孤僻整洁到令人讨厌的沉默小男童,长大了以后却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人前的他依然优秀,人后的他却完全的脱轨走调。
他是真的对这些受刑人有爱心吗?还是只是来沽名钓誉的?
像他这样一个看起来冷漠的高知识分子,真会对这些犯了错的受刑人寄予同情吗?
她真的不了解他,她只了解自己的肚子,因为她的肚子好饿好饿,不停发出抗议的腹鸣。
她是很乐意帮这些受刑人写家书啦,可是也要给她吃饱再说啊,她饿着肚子,真是写起字来也会发抖。
“小妞,你是安律师的女朋友?”一名头发灰白的老受刑人坐在飞鸢面前,笑盈盈的问她。
年轻时犯了错的他,让岁月洗去了原有的戾气,长年的牢狱生活已经让他变得心平气和了。
“不是、不是!”飞鸢连忙否认,也不知道自己干嘛否认得那么急,还熊熊写错一个字。
“小妞,你不必摇头摇得那么快。”老人家老神在在地说“安律师从来没有带女孩子来过这里,你是第一个。”
她一怔,停下笔。“他常常来吗?”
“过去他有回来台湾一定会来,还会从美国寄教学录影带给想看的人。”老人家笑眯眯的说:“有一次他还寄了件羊毛衣给我,真是有心。”
“他为什么要寄羊毛衣给你?”飞鸢不由自主的扬起长睫,好奇的问。她的胸腔竟微徽的发烫,期待着老人说出她想听的答案。
老人家得意的说:“有次他来,看我冷得发抖,我说舍不得穿死去儿子送给我的羊毛衣,怕穿坏了,他就寄了件新的给我,要我... -->>
“唔好爽。”
飞鸢懒洋洋的从被窝里爬起来,看看闹钟,十点。
今天不必慌慌张张的赶着上班,因为今天是周休二日的第一天,可爱的礼拜六,她可以自由自在的睡、无拘无束的睡,睡到翻过去都没关系!
自从她伯母获知,她每天早上赶上班赶到都没时间坐下来好好吃早餐之后,就一再地叨念她这个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女有福不会享、跟人家挤破头去上班做什么?
可是她一点都不以为意,还十分的乐意工作,工作令她获得无比的成就感,那不是坐在家里跷脚享福可以体会得到的。
喏,就拿昨天那件事来说好了,主编把她叫进办公室里,说她采访傲阳集团严总裁一事做得极好,严总裁也十分称许她,她因此雀跃了好久,久到连当天晚上做梦都会笑。
如果不是安律人及时帮了她一把,她可能无法如此顺利地完成主编交代的工作,搞不好还会被骂到臭头,她真要好好谢谢他,那家伙还是有他挺可爱的—面。
梳洗过后,她换上一套简单的天蓝色休闲服,迫不及待奔下楼去。
经过-—夜还有大半个早上的补眠,她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噜作响,现在她可以吃下三碗公的饭没问题。
“咦?人呢?”客厅里空无一人,厨房里也是,她扬声叫唤。“孟嫂、玛丽亚!”
没有人回应她,她不死心,再度扬声。
“大哥!希希!”她自动省略了飞鹞,反正一到假日,飞鹞总是窝在李迫的车厂里,大小姐她是不可能在家的。
然后,她看到一张搁在餐桌上的纸条,上头是希希凌乱的字迹。
“飞鸢,我们出外郊游踏青去了,午、晚餐自理。”
她的脸部表情一蹦,痛苦的呻吟一声。
太过分了吧?扔下她一个人去郊游踏青就算了,还把管家和菲佣也带走,这分明是要看她的五脏庙于死地嘛。
他们也不想想她拙于厨艺,而离家最近的便利商店也要开车到山下才有,她已经饿得发抖了,哪还有力气下山?
她绝望的打开冰箱搜寻,找到一盘飞鹰昨晚没吃完的炒饭,那是希希特地为大哥炒的消夜。
她耸耸肩,好吧,有剩饭吃总比饿肚子好。
她把炒饭放到微波炉里加热,很快的闻到传出来的香味,她肚子叫得更大声了。
微波炉一发出叮的声响,她就猴急的打开,把盘子端上桌,整个人蜷缩在餐椅里吃,坐没坐相的。
“太美味了!希希不愧是‘希食堂’的主厨,手艺好得没话说。”
她一边赞美希希的伟大,一边把炒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嘴里送,狼吞虎咽。
喀—一客厅里传来门把转动的声音,然后是有人走路的声音,接着,那个人走进了餐厅里,站在她的面前,审视她蜷缩在椅中那副娇嫩修长的身段。
她中止了吞饭的动作,看着面前的安律人,脸蛋莫名其妙的突然一热。
他和她一样都穿着休闲服,不同的是,他还穿着运动鞋,俊挺的他做此打扮也很帅气,长发不同于以往的在脑后束起绑成马尾,别有一番都会雅痞的味道。
“我以为你在睡觉。”她赶紧没话找话讲,沉默只会让气氛变得暧昧,她可不想重蹈昨天的覆辙,对他有不正常的反应。
“我去爬山。”他说明了去处,拉了张椅子在她旁边坐下,昵近她的,黑眸深处有种光芒一闪而逝。“你在吃什么?”
他探近的气息险险又令她乱了呼吸,她斜瞟了他一眼。
他们这种有钱又有高尚职业的公子哥儿,不是都流行上健身房去练腹肌吗?他怎么会做爬山那种老人家才会做的运动?
“炒饭。”她连忙又大大口的吞了口饭,希望自己不淑女的举止可以驱走两人之间弥漫的亲呢气氛。
“还有吗?”他慵懒的扭转颈子,舒展十指筋骨,发出嘎嘎声响。
“没有了。”她佯装轻松的耸耸肩,继续吃她的,眼睛却不由自主的往他那里偷偷飘去。
刚刚他那个舒展筋骨的架式,好像会功夫似的,因为她曾在戎戎她老公——也就是“凌门武道馆”的孔承杰身上见过同样的招式。
他对她偷觑的眸光视而不见,起身从碗柜里拿出一支汤匙,再度坐下,探过身去,就着她面前的盘子,分食盘里的饭。
她瞪着他,他忽而靠近的举止害她心跳漏跳了一拍,他高大挺拔的身躯则对她造成极大的威胁感。
安律人毫不介意她的瞪视,他愉快的吃着炒饭,瞬间仅剩的炒饭全落进他的腹肚,他吃得一粒不剩。
她的黛眉微微蹙起,红唇嘟得老高。
他居然吃完了所有的炒饭?!他还真是不客气啊!完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他是吃饱了,但她的肚子还是饿得咕噜叫啊。
“你下午有没有事?”他忽然问,视线停在她细瘦的手腕上,她手里拿着一支汤匙晃啊晃的,已经没有食物了。
“没有!”她答得飞快,一相情愿的认为他觉得不好意思了,所以可能是要带她出去吃饭,报答她刚刚把炒饭都让给他吃的恩惠。
他的唇角绽出淡淡笑意。“那么,你跟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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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她这辈子想都没想过她会踏进监狱半步.可是现在她不但踏进来了,还坐在里面,而且一坐就好久、好久。
中午她还以为跟他出来有什么好料好康的,没想到他把她带来监狱。
他自己在替有心考试的受刑人上课,命令她当义工,替不识字的受刑人写信回家,写得她手都发麻发酸了。
她越来越发现那家伙异于常人的地方,说好听点是特殊,说难听点是不对劲。
不是吗?
有哪个大男人那么嗜吃甜食的?其中又以草莓牛奶是他的最爱,巧克力排名第二,而且他咖啡里都加好多糖,像在喝糖水。
别人都不知道.每天他开车上班的时候,都要吃掉一盒森水牛奶糖,而三楼的起居室里,没有一天不充斥着各式各样吃完的零食包装。
再说今天吧,人家雅痞放假白天都应该补眠睡大头觉,晚上泡夜店找美眉寻欢才对,他却一早起来爬山,现在又找她来监狱“约会”她真是怎么猜也猜不透他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这样的他,可以用“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来形容吗!
小时候的他,明明就是个孤僻整洁到令人讨厌的沉默小男童,长大了以后却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人前的他依然优秀,人后的他却完全的脱轨走调。
他是真的对这些受刑人有爱心吗?还是只是来沽名钓誉的?
像他这样一个看起来冷漠的高知识分子,真会对这些犯了错的受刑人寄予同情吗?
她真的不了解他,她只了解自己的肚子,因为她的肚子好饿好饿,不停发出抗议的腹鸣。
她是很乐意帮这些受刑人写家书啦,可是也要给她吃饱再说啊,她饿着肚子,真是写起字来也会发抖。
“小妞,你是安律师的女朋友?”一名头发灰白的老受刑人坐在飞鸢面前,笑盈盈的问她。
年轻时犯了错的他,让岁月洗去了原有的戾气,长年的牢狱生活已经让他变得心平气和了。
“不是、不是!”飞鸢连忙否认,也不知道自己干嘛否认得那么急,还熊熊写错一个字。
“小妞,你不必摇头摇得那么快。”老人家老神在在地说“安律师从来没有带女孩子来过这里,你是第一个。”
她一怔,停下笔。“他常常来吗?”
“过去他有回来台湾一定会来,还会从美国寄教学录影带给想看的人。”老人家笑眯眯的说:“有一次他还寄了件羊毛衣给我,真是有心。”
“他为什么要寄羊毛衣给你?”飞鸢不由自主的扬起长睫,好奇的问。她的胸腔竟微徽的发烫,期待着老人说出她想听的答案。
老人家得意的说:“有次他来,看我冷得发抖,我说舍不得穿死去儿子送给我的羊毛衣,怕穿坏了,他就寄了件新的给我,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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