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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角落里温存了一会儿,才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
吕瑶回房后,毫无意外,迎接她的是闵笑琳戏谑的目光。吕瑶抱羞,下定决定,这次回去后立刻介绍把她介绍给永斐,好让暖男快点把她给收了,看她下次还敢不敢这么对她。
之后的西安之行十分顺利。
他们去了华山,其实是吕瑶想去见识见识金庸小说里著名的华山论剑。
去了大雁塔,芙蓉园,还参观了秦始皇陵,虽然她对参观陵墓并不感兴趣!其实她挺难理解华夏人的思想,既然讲究入土为安,为什么又那么热衷于挖祖先的坟墓。
离开西安后,他们下一站去了成都。
在成都居然遇到了熟人,神话。神话正巧在成都开演唱会,出道多年,他们在中国的人气还是不错的。老乡见来乡两眼泪汪汪,她毫不客气地痛宰了老文一顿。
也许是因为将来可能成为小舅子,老文对权至龙的态度好了很多,不再像以前一样,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挑剔得狠。尽管老文对至龙的态度有所好转,但至龙并不买账,想轻易拐走他姐,没那么容易。
演唱会开始之前,节目组前去探班。守在场外的神话米分丝认出了他们,发出疯狂的尖叫声。消息在米分丝之间快速流传,很快就被刷上了微博首页。
“要不要合作一曲。”
反响这么好,老文也人来疯,提出了一个惊人的提议。
“大哥,你不是吧?现在?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二哥珉宇被惊得直接跳了起来,顾不上还没化好妆,直接走到老文面前质问。
难道今天出门没看黄历,他怎么摊上这么不靠谱的队长。
老文没有理他,径直看向权至龙。
刀削般的俊颜线条分明,浓眉轻轻挑起,神色平静眼神淡淡地。
但权至龙还是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一丝挑衅,一丝探究。
“乐意奉陪。”
至龙双手插在裤兜里,不甘示弱地迎向老文的目光。
他,权至龙,什么时候怕过?
这个从里到外全身上下都透露出自信张扬的男人,大概只有在面对吕瑶的时候,才会有一丝自卑一丝不确定。在爱情里注定最先爱上的那个,是输家。
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较量,更是两代韩流顶级组合队长之间的较量。
“这两个疯子!”珉宇眼看已经拦不住,只能尽可能的去安排,不让演唱会出差错。哎,难道他天生就是劳碌命。至于其他几位成员,压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反而都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位队长,想要知道他们到底准备怎么合作。
至龙今天的穿着很休闲,简单的白衬衫配黑色九分裤,显得清朗俊秀,面无表情时带着几分高冷。这样的装扮显然并不适合上舞台,他在神话的演出服中随意选了一件黑色皮夹克和一顶黑色宽檐帽,最后带上自己黑超墨镜。
稍微改装后,顿时整个人变得冷酷帅气,带点雅痞气质。
没想到只是加了一件衣服和帽子,就能让气质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而且能把宽檐帽带出痞气,估计就只有权至龙了吧。
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现在重新编排歌曲已经不现实,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在现有的演出曲目中,选择一首歌来进行合作表演。至龙扫了一眼曲目清单,很快选择了一首歌曲。
t.o.p
这首歌是神话1999年发行的同名专辑《t.o.p》的主打歌,这张专辑也是神话乐坛地位的奠基之作。他们凭借这张专辑获奖无数,这首歌至今还是演唱会的保留曲目。这首歌的一大亮点,就是将柴可夫斯基遗留下来的的不朽之作《天鹅湖》序曲接轨到里面,重新编曲制作。
既然是神话的经典歌曲,至龙当然也会唱,只是歌词不太熟悉,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熟悉歌词。
在听了几遍之后,他突然说:“有没有纸笔?”
等接过纸笔后,他直接坐在地上在茶几上奋笔疾书。
他这是干什么?大家都好奇地围过来。
权至龙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注地听着歌,然后伴随着音乐快速流畅得在纸上写下一行一行文字。
他这是在改编歌词,而且是现场创作!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大概不会有人相信这一切。
很快,他就写好一大段歌词,之后又重新润色修改了几遍才最终定案。
他写的正是他自己准备演唱的那部分,等他写好后,立刻跟老文讨论起来。
音乐方面的事,吕瑶不太懂,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对至龙的崇拜。果然是她看上的男人,永远这么帅气。
体育外内的观众,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她们将要看到特别舞台... -->>
两人在角落里温存了一会儿,才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
吕瑶回房后,毫无意外,迎接她的是闵笑琳戏谑的目光。吕瑶抱羞,下定决定,这次回去后立刻介绍把她介绍给永斐,好让暖男快点把她给收了,看她下次还敢不敢这么对她。
之后的西安之行十分顺利。
他们去了华山,其实是吕瑶想去见识见识金庸小说里著名的华山论剑。
去了大雁塔,芙蓉园,还参观了秦始皇陵,虽然她对参观陵墓并不感兴趣!其实她挺难理解华夏人的思想,既然讲究入土为安,为什么又那么热衷于挖祖先的坟墓。
离开西安后,他们下一站去了成都。
在成都居然遇到了熟人,神话。神话正巧在成都开演唱会,出道多年,他们在中国的人气还是不错的。老乡见来乡两眼泪汪汪,她毫不客气地痛宰了老文一顿。
也许是因为将来可能成为小舅子,老文对权至龙的态度好了很多,不再像以前一样,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挑剔得狠。尽管老文对至龙的态度有所好转,但至龙并不买账,想轻易拐走他姐,没那么容易。
演唱会开始之前,节目组前去探班。守在场外的神话米分丝认出了他们,发出疯狂的尖叫声。消息在米分丝之间快速流传,很快就被刷上了微博首页。
“要不要合作一曲。”
反响这么好,老文也人来疯,提出了一个惊人的提议。
“大哥,你不是吧?现在?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二哥珉宇被惊得直接跳了起来,顾不上还没化好妆,直接走到老文面前质问。
难道今天出门没看黄历,他怎么摊上这么不靠谱的队长。
老文没有理他,径直看向权至龙。
刀削般的俊颜线条分明,浓眉轻轻挑起,神色平静眼神淡淡地。
但权至龙还是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一丝挑衅,一丝探究。
“乐意奉陪。”
至龙双手插在裤兜里,不甘示弱地迎向老文的目光。
他,权至龙,什么时候怕过?
这个从里到外全身上下都透露出自信张扬的男人,大概只有在面对吕瑶的时候,才会有一丝自卑一丝不确定。在爱情里注定最先爱上的那个,是输家。
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较量,更是两代韩流顶级组合队长之间的较量。
“这两个疯子!”珉宇眼看已经拦不住,只能尽可能的去安排,不让演唱会出差错。哎,难道他天生就是劳碌命。至于其他几位成员,压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反而都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位队长,想要知道他们到底准备怎么合作。
至龙今天的穿着很休闲,简单的白衬衫配黑色九分裤,显得清朗俊秀,面无表情时带着几分高冷。这样的装扮显然并不适合上舞台,他在神话的演出服中随意选了一件黑色皮夹克和一顶黑色宽檐帽,最后带上自己黑超墨镜。
稍微改装后,顿时整个人变得冷酷帅气,带点雅痞气质。
没想到只是加了一件衣服和帽子,就能让气质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而且能把宽檐帽带出痞气,估计就只有权至龙了吧。
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现在重新编排歌曲已经不现实,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在现有的演出曲目中,选择一首歌来进行合作表演。至龙扫了一眼曲目清单,很快选择了一首歌曲。
t.o.p
这首歌是神话1999年发行的同名专辑《t.o.p》的主打歌,这张专辑也是神话乐坛地位的奠基之作。他们凭借这张专辑获奖无数,这首歌至今还是演唱会的保留曲目。这首歌的一大亮点,就是将柴可夫斯基遗留下来的的不朽之作《天鹅湖》序曲接轨到里面,重新编曲制作。
既然是神话的经典歌曲,至龙当然也会唱,只是歌词不太熟悉,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熟悉歌词。
在听了几遍之后,他突然说:“有没有纸笔?”
等接过纸笔后,他直接坐在地上在茶几上奋笔疾书。
他这是干什么?大家都好奇地围过来。
权至龙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注地听着歌,然后伴随着音乐快速流畅得在纸上写下一行一行文字。
他这是在改编歌词,而且是现场创作!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大概不会有人相信这一切。
很快,他就写好一大段歌词,之后又重新润色修改了几遍才最终定案。
他写的正是他自己准备演唱的那部分,等他写好后,立刻跟老文讨论起来。
音乐方面的事,吕瑶不太懂,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对至龙的崇拜。果然是她看上的男人,永远这么帅气。
体育外内的观众,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她们将要看到特别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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