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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等待的巨大吸力中,而吸力在两人接近的一瞬间突然变成反弹,一吸一推间
啪!一掌——定输赢。
他输了
“来吧来吧,告诉我那个王爷到底做了什么,我就将秋千经默一份给你,好不好?好不好?你想怎么研究都行。”
“你”这土包子大方得过头了吧,如此武学秘笈人人要想,他居然随便就能默一份?
“长兄,怎么样怎么样,你不要发呆了,我又没打伤你,不许骗我你受了重伤,故意要我赔诊疗费哦,我没银子。”振振有词,他事先申明。
“曲拿鹤,你可知,我名为长秀,却姓中条。”他的姓氏除了木默外,从未向他人道起,人人只知他叫长秀,是木默的侍从。被木默收留时,他已来中土两年,就连鲁王也看不出他其实是日本人。他不信中土的学武之人能抛开民族和门户之见,将万人争相抢夺的武学秘笈白白给他。
“”笑脸有些僵。
果然。心中哼了哼,长秀垂眼。
“原来长兄是日本人啊。没关系没关系。”难怪觉得他握刀的姿势有眯眯怪。啊,他好像听人提过,本朝曾多次出兵日本,因为海上风浪危险,没什么成绩。只是他知道长秀无父无母,会不会是给大元的兵杀害的啊。他应该不会算到他的头上吧。但,这个对他而言不重要“我把秋千经默给你,你就干脆一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长兄,你婆婆妈妈的让小弟有点怀疑哦,你到底是不是男人!爽快点啦,不要磨磨蹭蹭犹豫不决。”他对男人向来没耐心。
“”“长兄”
“你为什么想知道?”静呆半刻,长秀终于明白,他是真的想默经书给他,也真的不在意他是什么人。
“嘿嘿嘿,这是秘密。”
“九色秋千经对你不重要?”长秀试问。
“不,一点也不。”他好大声地回答。
呐!有人倒地——服了。
他花费二十多年寻找的东西,对这土包子而言竟然无足轻重?他是真的真的服了这满心桃花的曲拿鹤。但有一点,他一定要问清楚——
“你为何突然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
嘿嘿傻笑以对。
为什么?
其实很简单,他只是遵从娘的吩咐,娶个媳妇回家嘛。
弄明白了,他总算弄明白自己为何不远千里来大都。老实说,他也不是那种要人管吃管住爱占便易的人,来大都,因为因为木默在这儿。
他的“三以原则”只要见到姑娘家就会自动生效,只是对木默,好像又多了点什么。
四年前初见,她昂首大笑,得意又骄傲,他想,那种纵意恣情的神色他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加上飒爽的驭马英姿,令得他佩服不已。然而,若非临行前再次遇上她,而她又对他有了“一饭之恩”当时的木默之于他,或许仅是一个让他用“三以原则”相待的姑娘吧。
时隔两年的偶遇,她毫不忸怩地随他夜攀黄鹤楼,告诉他心有所属,当时的心情怎样,他已经不太记得了,只知道隔天醒来不见她,有些怅然若失。
唉,他蠢他笨,直到两年后一刀划在胸口上,才知道自己对她比“三以”多啊。只是,当时她心中有人,就算“三以”原则多了些什么,他也当天生对姑娘家的喜爱,不愿去细想。哪知,他死压活压地压在心里的东西,在质孙宴上让突来的一刀捅穿心冲了出来,再也压不回去。
唔二十四岁,他也是该娶媳妇啦。别的姑娘他不要,他只要那个让他觉得比“三以”原则还多的姑娘。
那多出来的是什么呢?
他想,他应该知道。
六岁以前随爹在家中读书放牛又放羊,随后估计爹也教他教烦了,丢他在县学堂混了十年——要他选,他宁愿成天练书房中的武功,也不愿抄一遍论语,更别说周髀算经了,真不明白大哥为何可以天天对着这些书也不觉得累闷。
又因为贪吃,十六岁后进小酒楼做学徒,但看别人吃的滋味可不好,想了想,干脆自己开个小小寒食店,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十八岁后,他的麻烦慢慢变多,害得他常有机会顺江而下——通常是睡过头。
孤家寡人一个在外,乘船途中,常有人问他为何不娶妻。不是不娶,他只是想娶一个自己爱的姑娘家嘛。
娘曾说过,若哪天他遇到一个除了“三以”原则外,他还想更加去喜欢去包容去关心、又惦记在心里磨得心头难受的姑娘,那就一定是爱上那个姑娘了。
鹤儿,如果遇到,千万别想太多,直接拐回家就行了——当时,娘好像是这么告诉他的。
两年前不是“想太多”他是根本没想过,错过得他好扼腕。如今来大都,心底其实有一丝丝依稀的期待,想确定她是不是还爱着那王爷,嫁人了吗?更想眼见为实,想给心底越来越不老实的东西上加块巨石,压压压——原本,原本他是这么认为。但事实好像脱离了他的“以为”
哼,哼!不管木默心中还有没有那个王爷,他都要拐她回家做媳妇。
定了,非常肯定了。
当然,这些没必要告诉长秀,但他倒不介意与长秀分享一些其他。
所以,反手搭上长秀的肩,凑在他耳边坚定地说:“我要横、刀、夺、爱!”
五指成拳,誓出必得!
他等待的巨大吸力中,而吸力在两人接近的一瞬间突然变成反弹,一吸一推间
啪!一掌——定输赢。
他输了
“来吧来吧,告诉我那个王爷到底做了什么,我就将秋千经默一份给你,好不好?好不好?你想怎么研究都行。”
“你”这土包子大方得过头了吧,如此武学秘笈人人要想,他居然随便就能默一份?
“长兄,怎么样怎么样,你不要发呆了,我又没打伤你,不许骗我你受了重伤,故意要我赔诊疗费哦,我没银子。”振振有词,他事先申明。
“曲拿鹤,你可知,我名为长秀,却姓中条。”他的姓氏除了木默外,从未向他人道起,人人只知他叫长秀,是木默的侍从。被木默收留时,他已来中土两年,就连鲁王也看不出他其实是日本人。他不信中土的学武之人能抛开民族和门户之见,将万人争相抢夺的武学秘笈白白给他。
“”笑脸有些僵。
果然。心中哼了哼,长秀垂眼。
“原来长兄是日本人啊。没关系没关系。”难怪觉得他握刀的姿势有眯眯怪。啊,他好像听人提过,本朝曾多次出兵日本,因为海上风浪危险,没什么成绩。只是他知道长秀无父无母,会不会是给大元的兵杀害的啊。他应该不会算到他的头上吧。但,这个对他而言不重要“我把秋千经默给你,你就干脆一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长兄,你婆婆妈妈的让小弟有点怀疑哦,你到底是不是男人!爽快点啦,不要磨磨蹭蹭犹豫不决。”他对男人向来没耐心。
“”“长兄”
“你为什么想知道?”静呆半刻,长秀终于明白,他是真的想默经书给他,也真的不在意他是什么人。
“嘿嘿嘿,这是秘密。”
“九色秋千经对你不重要?”长秀试问。
“不,一点也不。”他好大声地回答。
呐!有人倒地——服了。
他花费二十多年寻找的东西,对这土包子而言竟然无足轻重?他是真的真的服了这满心桃花的曲拿鹤。但有一点,他一定要问清楚——
“你为何突然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
嘿嘿傻笑以对。
为什么?
其实很简单,他只是遵从娘的吩咐,娶个媳妇回家嘛。
弄明白了,他总算弄明白自己为何不远千里来大都。老实说,他也不是那种要人管吃管住爱占便易的人,来大都,因为因为木默在这儿。
他的“三以原则”只要见到姑娘家就会自动生效,只是对木默,好像又多了点什么。
四年前初见,她昂首大笑,得意又骄傲,他想,那种纵意恣情的神色他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加上飒爽的驭马英姿,令得他佩服不已。然而,若非临行前再次遇上她,而她又对他有了“一饭之恩”当时的木默之于他,或许仅是一个让他用“三以原则”相待的姑娘吧。
时隔两年的偶遇,她毫不忸怩地随他夜攀黄鹤楼,告诉他心有所属,当时的心情怎样,他已经不太记得了,只知道隔天醒来不见她,有些怅然若失。
唉,他蠢他笨,直到两年后一刀划在胸口上,才知道自己对她比“三以”多啊。只是,当时她心中有人,就算“三以”原则多了些什么,他也当天生对姑娘家的喜爱,不愿去细想。哪知,他死压活压地压在心里的东西,在质孙宴上让突来的一刀捅穿心冲了出来,再也压不回去。
唔二十四岁,他也是该娶媳妇啦。别的姑娘他不要,他只要那个让他觉得比“三以”原则还多的姑娘。
那多出来的是什么呢?
他想,他应该知道。
六岁以前随爹在家中读书放牛又放羊,随后估计爹也教他教烦了,丢他在县学堂混了十年——要他选,他宁愿成天练书房中的武功,也不愿抄一遍论语,更别说周髀算经了,真不明白大哥为何可以天天对着这些书也不觉得累闷。
又因为贪吃,十六岁后进小酒楼做学徒,但看别人吃的滋味可不好,想了想,干脆自己开个小小寒食店,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十八岁后,他的麻烦慢慢变多,害得他常有机会顺江而下——通常是睡过头。
孤家寡人一个在外,乘船途中,常有人问他为何不娶妻。不是不娶,他只是想娶一个自己爱的姑娘家嘛。
娘曾说过,若哪天他遇到一个除了“三以”原则外,他还想更加去喜欢去包容去关心、又惦记在心里磨得心头难受的姑娘,那就一定是爱上那个姑娘了。
鹤儿,如果遇到,千万别想太多,直接拐回家就行了——当时,娘好像是这么告诉他的。
两年前不是“想太多”他是根本没想过,错过得他好扼腕。如今来大都,心底其实有一丝丝依稀的期待,想确定她是不是还爱着那王爷,嫁人了吗?更想眼见为实,想给心底越来越不老实的东西上加块巨石,压压压——原本,原本他是这么认为。但事实好像脱离了他的“以为”
哼,哼!不管木默心中还有没有那个王爷,他都要拐她回家做媳妇。
定了,非常肯定了。
当然,这些没必要告诉长秀,但他倒不介意与长秀分享一些其他。
所以,反手搭上长秀的肩,凑在他耳边坚定地说:“我要横、刀、夺、爱!”
五指成拳,誓出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