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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阿龙吞吞吐吐的看向他。
萨弼挑眉。“可是什么?”
“小一受伤后,风云只肯让她接近,所以我才会让她负责照顾风云。”阿龙恭敬回答。
“怎么可能?!”萨弼睑上掩不住惊诧,冷锐的目光扫向站在一旁的林冬河,然后又怀疑的看了看自己的爱马,才对著林冬河问:“你来马厩多久?”
“昨天才换到这边工作。”林冬河自从来马厩之后,就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份工作的,虽然要做不少粗活,但其他下人的态度还算友善,更少没有人会故意欺负她,只不过她从没想过会在这里和萨弼打照面。
萨弼挑高眉毛,将缰绳递给她。“拿去。”
林冬河看向阿龙,见他点头后,才接过萨弼手中的缰绳,默默的牵著风云到它专属的栏位,然后在它耳畔说话,准备帮它洗澡。
萨弼看见风云竟然没有咬她,也没有想办法甩掉她的手,眼中净是不敢置信。
错愕的看着她照料自己的爱马,他最后下了一个结论
“风云是不是生病了?”他的爱马竟然没有挣扎,也没有排斥她的任何举动,温驯得像只小痹猫,这真的是他那匹脾气高傲又讨厌女人的马吗?
阿龙忍俊不禁笑道:“没有,她昨天来马厩时,风云的态度就是这么温驯。我们看到风云没排斥她的接近时,也觉得很惊讶,不明白它为什么就是喜欢她,还会主动亲近她呢!”
萨弼俊眼一眯,瞪了阿龙一眼。
风云还会主动亲近林冬河?这真是太邪门了!
为什么一遇到林冬河,就什么事都不对劲了?
他想,下次要是有人告诉他,林冬河可以骑著风云而不被甩下去,他都不会觉得错愕。
以前唯一能接近风云的女子,就是元贞。但贞儿当初可是花了很大的工夫,而且还用糖贿赂风云才成功的,并不是马上就和风云亲近的。
林冬河专注的帮风云洗澡,却无法忽略自己背后灼热的视线。
当王爷的人都这么闲吗?不然他怎么有空站在马厩里看她帮风云洗澡?该不会她等一下喂风云吃东西时,他也要监视她有没有欺负他的爱马?
真是奇怪,她愈想痹篇他,就愈会碰到他。
要是他有晨骑的习惯,那以后她肯定常常会看到他不过她的长相应该也引不起他的兴趣吧?她不免偷偷松了一口气。
突然有个人疾奔过来,恭敬的对著萨弼道:“王爷,时间不早,您该更衣出门了。”
萨弼没回头也知道来人是他的贴身护卫郭升,虽然他很想继续看下去,但他的确没时间,必须准备出门了。
他又注视著她的侧脸好半晌后,才冷冷的掉头。“走吧!”
沐王府寻找小格格的高额悬赏金从没断过,每年总有一堆人登门通报。
“你是怎么捡到那个女娃儿的?”问话的是沐王府总管的女儿张氏。
本来只要是有关小格格的事,都是由沐福晋亲自处理,但沐福晋前阵子病倒了,正好总管嫁出去的女儿张氏回来看他,并帮忙打里王府里的一些事情,所以暂时就由张氏代为询问。
“五年前的冬天,我跟丈夫在村里的河边捡到一个年约十一、二岁左右的女娃儿,她身上穿著华丽的衣服,却浑身是伤又发著高烧,所以我们救了她。”中年妇人林黄秀低声说道。“没想到她醒来之后却什么也不记得,我们只好领养了她。由于我们是在冬天的河边捡到她,所以就把她取名为冬河。”
张氏一边点头,一边记下她的话。“那你怎么证明她是格格?你们有保留她当初穿的衣物或饰品吗?”
林黄秀困窘的摇摇头。“她高烧不退,又大病一场,所以她身上的饰品和衣物都拿去典当,换银子给她治病了”
张氏轻应一声,似乎在思考这些话的可信度,不再发问。
林黄秀一脸焦急,连忙提出最有力的证据。“对了,我曾经看过格格的画像,我女儿五年前就长得跟她一模一样!”就是因为这一点,她才知道女儿是沐王府失踪多年的元贞格格。
张氏平静无波的脸上顿时一喜。
“真的?!那你女儿人呢?”看见林黄秀摇摇头,张氏的失望不言而喻。“如果她真的长得跟我们格格一模一样,那你今天怎么不把她带过来?”
从小元贞格格就像极了沐福晋,所以他们只要亲眼看到那女娃儿的脸,就大概可以知道真假了。
“我有我的苦衷她并不知道她是我捡到的孩子。”林黄秀低垂著头解释道。
张氏轻叹一声。“那你就留下名字和地址吧,我会把你的话转达上去,但我不能确定福晋是否会见你。”每年上门求见的人太多,福晋身于欠佳,大概无法再像以前那样每个人都接见。
林黄秀本以为至少有机会见到福晋一面,却没想到福晋病了。
如果他们不相信她的话,或许冬河一辈子都没机会恢复身分,她不禁担忧的下跪哀求道:“至少让我见福晋一面,我求你了!”
“你快快起来,我一定会尽量帮忙的。”张氏扶她起身,虽然心中半信半疑,但林黄秀的眼神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贪婪,让她对于林黄秀的话又相信了几分。
林黄秀离开沐王府后,在回家的途中,才想起有个重要的证物
都怪她太紧张,才会忘记捡到冬河时,曾经发现她衣服里藏著一个玉坠!由于直觉那个玉坠子很重要,所以她小心翼翼的藏好它,不让丈夫发现而拿去变卖。
她懊恼的走进一问小屋,里头只有一间房,还有窄小的灶房跟茅厕。
才刚踏进门,她的丈夫林大修就火大的拍著桌子,朝她吼道:“你今天怎么那么晚回来?饭呢?”
林黄秀看着丈夫,瑟缩了下。“我马上去煮。”
“要不是老子今天的手气不错,不然我就打得你下不了床!”身子微胖的林大修拿著酒,怒瞪著她。
“对不起!”林黄秀奔到灶房,手脚俐落的张罗著饭菜,免得丈夫又不高兴了。
“哼,这个笨女人根本没什么用处,赚不了几个钱!要不是捡到的那个小女娃的脸太难看,不然把她卖给有钱人家当小妾,少说也会发一笔小财”
林黄秀一边切著菜,一边听著丈夫在外头的碎碎念,还差一点切到自己的手指。
丈夫对冬河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刚救起她的时候,那时候她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上又有许多伤痕,的确不太好看,难怪丈夫对冬河的评价不高。
但后来那些瘀青红肿逐渐消退时,连她都对冬河美丽的脸孔大吃一惊!不过为了保护冬河,所以她教冬河将某种特殊葯草捣碎后,将汁液涂抹在右脸上,让她的脸看起来就像有块大胎记,藉此掩饰冬河的闭月羞花。
幸好丈夫一直没留意冬河的长相,只对她能不能恢复记忆有兴趣;因为他只想把冬河送回家,再向她的双亲要一大笔钱!
要不是丈夫打这个主意,而她又刻意以假胎记掩饰女儿的美貌,恐怕冬河早就被他卖到妓院当妓女,或是嫁到有钱人家当小妾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只好让冬河到各个府邸去工作,不让她留在家里,免得被丈夫发现冬河的长相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这五年来,身分尊贵的冬河却过著如此困苦的日子,还真是苦了她了!
冬河现在留在肃王府应该很安全,要是过一阵子还没有等到沐王府的好消息,那她也只能亲自带著冬河上门求见沐福晋了。
“萨弼在吗?”元祥一返回京城,并没有先回到沐王府,而是先来到了肃王府。
“元祥贝勒,王爷正在府里,请进。”一看见从小就和王爷交情很好的元祥贝勒,门房马上恭敬的迎上前,并派人通报王爷,丝毫不敢怠慢。
元祥下了马,把马匹交给门房,就定进肃王府,前往萨弼居住的逸风苑。
逸风苑的下人一看到他,马上恭敬道:“元祥贝勒,爷正在书房里跟老福晋谈事情,我已经派人通知爷了。”
元祥微微一笑。“不急,我等他回来。”他是少数可以自由进出肃王府的人,他对这里再熟悉不过,熟到几乎像在逛自家后院。
他执起腰际的扇子,猛然想起刚才进门时,忘了提醒下人要喂饱他的马匹。之前他日夜赶路返回京城,可累坏了它呢!
看样子萨弼并不会那么快回来,因此他也没召唤下人,迳自慢慢踱向马厩。
“可是”阿龙吞吞吐吐的看向他。
萨弼挑眉。“可是什么?”
“小一受伤后,风云只肯让她接近,所以我才会让她负责照顾风云。”阿龙恭敬回答。
“怎么可能?!”萨弼睑上掩不住惊诧,冷锐的目光扫向站在一旁的林冬河,然后又怀疑的看了看自己的爱马,才对著林冬河问:“你来马厩多久?”
“昨天才换到这边工作。”林冬河自从来马厩之后,就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份工作的,虽然要做不少粗活,但其他下人的态度还算友善,更少没有人会故意欺负她,只不过她从没想过会在这里和萨弼打照面。
萨弼挑高眉毛,将缰绳递给她。“拿去。”
林冬河看向阿龙,见他点头后,才接过萨弼手中的缰绳,默默的牵著风云到它专属的栏位,然后在它耳畔说话,准备帮它洗澡。
萨弼看见风云竟然没有咬她,也没有想办法甩掉她的手,眼中净是不敢置信。
错愕的看着她照料自己的爱马,他最后下了一个结论
“风云是不是生病了?”他的爱马竟然没有挣扎,也没有排斥她的任何举动,温驯得像只小痹猫,这真的是他那匹脾气高傲又讨厌女人的马吗?
阿龙忍俊不禁笑道:“没有,她昨天来马厩时,风云的态度就是这么温驯。我们看到风云没排斥她的接近时,也觉得很惊讶,不明白它为什么就是喜欢她,还会主动亲近她呢!”
萨弼俊眼一眯,瞪了阿龙一眼。
风云还会主动亲近林冬河?这真是太邪门了!
为什么一遇到林冬河,就什么事都不对劲了?
他想,下次要是有人告诉他,林冬河可以骑著风云而不被甩下去,他都不会觉得错愕。
以前唯一能接近风云的女子,就是元贞。但贞儿当初可是花了很大的工夫,而且还用糖贿赂风云才成功的,并不是马上就和风云亲近的。
林冬河专注的帮风云洗澡,却无法忽略自己背后灼热的视线。
当王爷的人都这么闲吗?不然他怎么有空站在马厩里看她帮风云洗澡?该不会她等一下喂风云吃东西时,他也要监视她有没有欺负他的爱马?
真是奇怪,她愈想痹篇他,就愈会碰到他。
要是他有晨骑的习惯,那以后她肯定常常会看到他不过她的长相应该也引不起他的兴趣吧?她不免偷偷松了一口气。
突然有个人疾奔过来,恭敬的对著萨弼道:“王爷,时间不早,您该更衣出门了。”
萨弼没回头也知道来人是他的贴身护卫郭升,虽然他很想继续看下去,但他的确没时间,必须准备出门了。
他又注视著她的侧脸好半晌后,才冷冷的掉头。“走吧!”
沐王府寻找小格格的高额悬赏金从没断过,每年总有一堆人登门通报。
“你是怎么捡到那个女娃儿的?”问话的是沐王府总管的女儿张氏。
本来只要是有关小格格的事,都是由沐福晋亲自处理,但沐福晋前阵子病倒了,正好总管嫁出去的女儿张氏回来看他,并帮忙打里王府里的一些事情,所以暂时就由张氏代为询问。
“五年前的冬天,我跟丈夫在村里的河边捡到一个年约十一、二岁左右的女娃儿,她身上穿著华丽的衣服,却浑身是伤又发著高烧,所以我们救了她。”中年妇人林黄秀低声说道。“没想到她醒来之后却什么也不记得,我们只好领养了她。由于我们是在冬天的河边捡到她,所以就把她取名为冬河。”
张氏一边点头,一边记下她的话。“那你怎么证明她是格格?你们有保留她当初穿的衣物或饰品吗?”
林黄秀困窘的摇摇头。“她高烧不退,又大病一场,所以她身上的饰品和衣物都拿去典当,换银子给她治病了”
张氏轻应一声,似乎在思考这些话的可信度,不再发问。
林黄秀一脸焦急,连忙提出最有力的证据。“对了,我曾经看过格格的画像,我女儿五年前就长得跟她一模一样!”就是因为这一点,她才知道女儿是沐王府失踪多年的元贞格格。
张氏平静无波的脸上顿时一喜。
“真的?!那你女儿人呢?”看见林黄秀摇摇头,张氏的失望不言而喻。“如果她真的长得跟我们格格一模一样,那你今天怎么不把她带过来?”
从小元贞格格就像极了沐福晋,所以他们只要亲眼看到那女娃儿的脸,就大概可以知道真假了。
“我有我的苦衷她并不知道她是我捡到的孩子。”林黄秀低垂著头解释道。
张氏轻叹一声。“那你就留下名字和地址吧,我会把你的话转达上去,但我不能确定福晋是否会见你。”每年上门求见的人太多,福晋身于欠佳,大概无法再像以前那样每个人都接见。
林黄秀本以为至少有机会见到福晋一面,却没想到福晋病了。
如果他们不相信她的话,或许冬河一辈子都没机会恢复身分,她不禁担忧的下跪哀求道:“至少让我见福晋一面,我求你了!”
“你快快起来,我一定会尽量帮忙的。”张氏扶她起身,虽然心中半信半疑,但林黄秀的眼神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贪婪,让她对于林黄秀的话又相信了几分。
林黄秀离开沐王府后,在回家的途中,才想起有个重要的证物
都怪她太紧张,才会忘记捡到冬河时,曾经发现她衣服里藏著一个玉坠!由于直觉那个玉坠子很重要,所以她小心翼翼的藏好它,不让丈夫发现而拿去变卖。
她懊恼的走进一问小屋,里头只有一间房,还有窄小的灶房跟茅厕。
才刚踏进门,她的丈夫林大修就火大的拍著桌子,朝她吼道:“你今天怎么那么晚回来?饭呢?”
林黄秀看着丈夫,瑟缩了下。“我马上去煮。”
“要不是老子今天的手气不错,不然我就打得你下不了床!”身子微胖的林大修拿著酒,怒瞪著她。
“对不起!”林黄秀奔到灶房,手脚俐落的张罗著饭菜,免得丈夫又不高兴了。
“哼,这个笨女人根本没什么用处,赚不了几个钱!要不是捡到的那个小女娃的脸太难看,不然把她卖给有钱人家当小妾,少说也会发一笔小财”
林黄秀一边切著菜,一边听著丈夫在外头的碎碎念,还差一点切到自己的手指。
丈夫对冬河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刚救起她的时候,那时候她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上又有许多伤痕,的确不太好看,难怪丈夫对冬河的评价不高。
但后来那些瘀青红肿逐渐消退时,连她都对冬河美丽的脸孔大吃一惊!不过为了保护冬河,所以她教冬河将某种特殊葯草捣碎后,将汁液涂抹在右脸上,让她的脸看起来就像有块大胎记,藉此掩饰冬河的闭月羞花。
幸好丈夫一直没留意冬河的长相,只对她能不能恢复记忆有兴趣;因为他只想把冬河送回家,再向她的双亲要一大笔钱!
要不是丈夫打这个主意,而她又刻意以假胎记掩饰女儿的美貌,恐怕冬河早就被他卖到妓院当妓女,或是嫁到有钱人家当小妾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只好让冬河到各个府邸去工作,不让她留在家里,免得被丈夫发现冬河的长相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这五年来,身分尊贵的冬河却过著如此困苦的日子,还真是苦了她了!
冬河现在留在肃王府应该很安全,要是过一阵子还没有等到沐王府的好消息,那她也只能亲自带著冬河上门求见沐福晋了。
“萨弼在吗?”元祥一返回京城,并没有先回到沐王府,而是先来到了肃王府。
“元祥贝勒,王爷正在府里,请进。”一看见从小就和王爷交情很好的元祥贝勒,门房马上恭敬的迎上前,并派人通报王爷,丝毫不敢怠慢。
元祥下了马,把马匹交给门房,就定进肃王府,前往萨弼居住的逸风苑。
逸风苑的下人一看到他,马上恭敬道:“元祥贝勒,爷正在书房里跟老福晋谈事情,我已经派人通知爷了。”
元祥微微一笑。“不急,我等他回来。”他是少数可以自由进出肃王府的人,他对这里再熟悉不过,熟到几乎像在逛自家后院。
他执起腰际的扇子,猛然想起刚才进门时,忘了提醒下人要喂饱他的马匹。之前他日夜赶路返回京城,可累坏了它呢!
看样子萨弼并不会那么快回来,因此他也没召唤下人,迳自慢慢踱向马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