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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你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天,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
每一景、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平和,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
奈何,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住、守护得了什么?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
“师弟,你生我气吗?”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拉到唇边,谓柔地亲吻。“我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
他叹口气,把她抱到自己身上,轻轻地吻着她的唇。“我相信你,只是我担心你晓得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我们对抗得了吗?”他摇摇头,甩开那恐怖的画面。“好吧!我给你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但就这么一回。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只想跟你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搅到我们;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师姐,你能够承诺我,假使真有那么一天,你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他爱这个世界,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一旦投入了惑青,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他没有父母,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只要看上一件东西,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不能有丝毫的松解。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奈何长久以来,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
“对不起。”她感到无比的心痛,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也许你说的对,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
“呃!”他眨了眨眼。“你是什么意思?”
她抿唇,轻轻一笑,如桃花盛开,迎着春风,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
他感觉浑身一颤,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
她低下头,吻上他的唇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天知道,她从来也没做过啊!不过在柳家的时候,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不外乎亲亲小嘴、拉拉小手,所以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然后
她不知道了,疑惑的眼望住他。
他呆愣住,对于男女情事,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毕竟,他拜师之前还太小、而且太穷了,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
后来结识了丁叮,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对他又情深意重,他始终不动心。
这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就只好一切依循本能了。
四唇交接,用力地猛吸,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
“好痛。”
“啊,见血了。”
“怎变办?”
“没关系,呃舔一舔吧!j
这舌头一舔,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逃诏地。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草地上翻滚着。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不讲浪漫、没有温柔,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吸吮、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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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散雨歇,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渗出点点血丝。
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这个青楼我也去过几回,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大家一起喝喝酒,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跳几支舞,然后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幸好四周无人,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
“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我们还是练过武的,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却搞得这样疲倦,太没道理了!j
“我想想,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学习这房中术的?
“唉!”她抚着酸疼的腰,懒洋洋坐起来。“虽然还是觉得好累,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
“办什么事?”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虽然睡了一天,但他还是倦得很,啥儿事都不想干。
“你少来。”她玉腿横伸,踹他一脚。“陪我上柳家退婚。”
“有必要这么急吗?我现在很累耶!”
“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再不捎个信息回去,他们会担心的。”
“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
“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已失义在先,绝不能再失礼于后。”
“知道了、知道了。”他长叹口气,跟着爬起身。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一样的老学究啊!
“那你还不快点儿?”
“再快也没用啊!”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那怎么办?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
“你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里头不仅饮水、干粮、衣物俱全,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葯、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我们先去洗个澡,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再去找你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
“那密室没遭破坏吗?当年”忆起那夜惨剧,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而凭着他们的实力,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而没试图劫掠?她不信。
“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再等一百年吧!”他成功离开密室后,葬了丁还,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镑种手段想打开密室,但皆无功而返,反被他的机关、毒葯弄得损兵折将。“告诉你,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你又做了什么手脚?”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西域有名的金龙草,本性至阳,沾上丁点,焚筋毁脉,再配上苗疆的蛊毒、南洋的黑美人嘿嘿嘿,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如果人家用火葯炸呢?”看他这么嚣张,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
“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毕竟,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想想,一点火葯、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那场面我敢保证,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不必担心,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一层铁、一层寒玉、一层砖全部加一加,总共搞了十来层,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密室也不会完蛋。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疯子。”
“感谢。”
她伸手,狠狠拧住他的耳朵。“你这个笨蛋,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穴,我们怎么进去?”
“很简单啊!”他咬破舌尖,喷出一点鲜血。“那些毒草、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牠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自然会让路。”
仿佛是奇迹一般,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丁叮脚下的草枯了,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
耙情墙壁变色,不是因为大火焚烧,而是因为这些毒物?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武林谱上曾传,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年仅双十,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也许是需要改写了。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力道三次都不同。密室门洞开,奇异地,没有霉味传出,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
曲笛微一耸肩。“一年前,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传闻它避尘、避水、避火,可保物品万年不坏,便拿来这里放着,... -->>
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你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天,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
每一景、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平和,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
奈何,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住、守护得了什么?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
“师弟,你生我气吗?”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拉到唇边,谓柔地亲吻。“我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
他叹口气,把她抱到自己身上,轻轻地吻着她的唇。“我相信你,只是我担心你晓得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我们对抗得了吗?”他摇摇头,甩开那恐怖的画面。“好吧!我给你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但就这么一回。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只想跟你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搅到我们;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师姐,你能够承诺我,假使真有那么一天,你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他爱这个世界,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一旦投入了惑青,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他没有父母,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只要看上一件东西,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不能有丝毫的松解。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奈何长久以来,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
“对不起。”她感到无比的心痛,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也许你说的对,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
“呃!”他眨了眨眼。“你是什么意思?”
她抿唇,轻轻一笑,如桃花盛开,迎着春风,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
他感觉浑身一颤,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
她低下头,吻上他的唇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天知道,她从来也没做过啊!不过在柳家的时候,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不外乎亲亲小嘴、拉拉小手,所以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然后
她不知道了,疑惑的眼望住他。
他呆愣住,对于男女情事,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毕竟,他拜师之前还太小、而且太穷了,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
后来结识了丁叮,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对他又情深意重,他始终不动心。
这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就只好一切依循本能了。
四唇交接,用力地猛吸,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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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见血了。”
“怎变办?”
“没关系,呃舔一舔吧!j
这舌头一舔,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逃诏地。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草地上翻滚着。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不讲浪漫、没有温柔,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吸吮、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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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散雨歇,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渗出点点血丝。
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这个青楼我也去过几回,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大家一起喝喝酒,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跳几支舞,然后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幸好四周无人,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
“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我们还是练过武的,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却搞得这样疲倦,太没道理了!j
“我想想,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学习这房中术的?
“唉!”她抚着酸疼的腰,懒洋洋坐起来。“虽然还是觉得好累,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
“办什么事?”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虽然睡了一天,但他还是倦得很,啥儿事都不想干。
“你少来。”她玉腿横伸,踹他一脚。“陪我上柳家退婚。”
“有必要这么急吗?我现在很累耶!”
“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再不捎个信息回去,他们会担心的。”
“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
“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已失义在先,绝不能再失礼于后。”
“知道了、知道了。”他长叹口气,跟着爬起身。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一样的老学究啊!
“那你还不快点儿?”
“再快也没用啊!”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那怎么办?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
“你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里头不仅饮水、干粮、衣物俱全,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葯、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我们先去洗个澡,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再去找你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
“那密室没遭破坏吗?当年”忆起那夜惨剧,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而凭着他们的实力,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而没试图劫掠?她不信。
“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再等一百年吧!”他成功离开密室后,葬了丁还,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镑种手段想打开密室,但皆无功而返,反被他的机关、毒葯弄得损兵折将。“告诉你,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你又做了什么手脚?”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西域有名的金龙草,本性至阳,沾上丁点,焚筋毁脉,再配上苗疆的蛊毒、南洋的黑美人嘿嘿嘿,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如果人家用火葯炸呢?”看他这么嚣张,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
“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毕竟,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想想,一点火葯、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那场面我敢保证,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不必担心,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一层铁、一层寒玉、一层砖全部加一加,总共搞了十来层,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密室也不会完蛋。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疯子。”
“感谢。”
她伸手,狠狠拧住他的耳朵。“你这个笨蛋,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穴,我们怎么进去?”
“很简单啊!”他咬破舌尖,喷出一点鲜血。“那些毒草、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牠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自然会让路。”
仿佛是奇迹一般,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丁叮脚下的草枯了,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
耙情墙壁变色,不是因为大火焚烧,而是因为这些毒物?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武林谱上曾传,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年仅双十,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也许是需要改写了。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力道三次都不同。密室门洞开,奇异地,没有霉味传出,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
曲笛微一耸肩。“一年前,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传闻它避尘、避水、避火,可保物品万年不坏,便拿来这里放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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