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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他们不能回去各自的家,而是必须互相交换,在宋宜筑身体里的蒲杰回宋家,替她孝敬父母,而在蒲杰身体里的宋宜筑回蒲家,却当个不孝的浪荡子。
不过,宋宜筑一向喜爱幽默风趣的蒲家人,所以她才不会当真不孝呢!她要赶紧回蒲家,吃个饭、洗个澡,然后坐下来念书,她一定要好好把握这段时间,把蒲杰的烂功课补回来,还有更重的是,她要狠狠地破坏蒲杰大众情人的形象,把他在学校里、外的女朋友全部甩掉。
哼!反正她是说什么都不会让蒲杰志得意满地做个花花公子,现在时代不同了,男人是没资格把女人当玩物的,尤其是蒲杰,更没这个资格。
于是她早早地代替蒲杰回到蒲家门口,旁边就是她家了。两栋红瓦白墙的三层楼别墅比邻而建,同样的外观、同样的屋龄,连种的树都是同一品种,由蒲、宋两家的户长一起携手栽植。
宋宜筑之父――宋铭和蒲杰之父――蒲槐宁在年轻时候,就极要好的朋友,一同求学、谈恋爱当然,不是互相谈恋爱,而是在同一时刻敲起爱情的响钟,甚至还追求过同一个女孩和,及至两人学业有成后,蒲槐宁向餐饮业发展,在国内外拥有大型的餐饮连锁事业、饭店、高级餐厅等,做得有声有色,而宋铭则往学术界发展,除了在学术研究上获得不小的名声外,在文坛亦享有盛名。
两人在奋斗有成后,便带着妻子、儿女来到此处比邻而居,打算到死都腻在一起,着实是令人感动到会起鸡皮疙瘩的友情。
所以,他们两爱不仅是邻居,还是世交。
宋宜筑看着面前的镂花铁门,心里宛然有些紧张,蒲家她从小就跑惯了,但是那都是以宋宜筑的身份,而这次,她是以蒲杰的身份来的。
她深呼吸了一下,认为自己准备好了后,才自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我还在想,你要杵到什么时候才肯开门呢!”一个声音忽地自她背后响起。
宋宜筑猛然一回头,眼前的人承袭了蒲家高大的遗传基因,时髦的粉蓝色西装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半点油滑的脂粉味都没有,反而相当的俊秀。
他的刘海略长,直直地垂了下来,而那面貌有蒲家人的味道,却不太熟悉。
他是谁呢?不是蒲杰的大哥蒲强。虽然自从蒲强进入蒲氏企业工作手,她就很少看见蒲强了,那时她大概才高三吧!但蒲强有自然卷,因此总是用发油将头发梳上去。
那这个人究竟是谁呢?她绞尽脑汁思考着,怎么才第一天当蒲杰就遇上难题?她真是倒楣透了。
“不会吧?我去美国才多久,你这小家伙居然忘了我。”
这话一钻进宋宜筑的脑海里,她才猛然想起,空上拥有蒲家俊帅血统的人是蒲贤――蒲杰的堂哥,小时候大家常玩在一起。
“贤哥!”她高兴地叫。小时候,蒲贤是最疼爱她们家三姐妹的人,蒲强自小就冷漠,而蒲杰自小就懦弱,爱哭又爱当跟屁虫,因此,没有哥哥的她简直就把蒲贤当成了亲哥哥,所以现在见到他真是太令她高兴了。
“奇了,你是被宋家小丫头们洗脑啦?怎么学起她们的叫法呢?”
对哦,她一时高兴都忘了,蒲杰自从叛逆期之后,叫人都是连名带姓地,除了叫她之外,真奇怪。
“我我一时太高兴了。”听着自己发出粗哑的嗓音,她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奇怪!”蒲贤一脸疑惑。
那是当然,现在她在蒲贤眼里是蒲杰,而不是宋宜筑。
“我怎么觉得你怪怪的?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哪哪有?你在美国待了五年,我当然会变啊!我长大了。”
“哈哈哈这样就像以前的蒲杰了,还是一样怕被当成小孩子。”蒲贤伸出大手搓揉着“蒲杰”的头发。
她自己是很喜欢这种大哥哥式的亲匿动作啦,但是,她现在是“蒲杰”为了像真正的蒲杰,她必须很粗鲁地拨开他的手。
“干嘛啦!别弄乱我的头发,我每天早上要花二十分钟才能吹好的。“
这可不是她在乱盖,她的房间和蒲杰的房间只隔着七十公分左右的距离,她从窗户就可以将蒲杰的房间一览无遗,所以,他在干什么她都知道。而蒲杰和蒲强都遗传到母亲的自然卷,又都认为一头卷发破坏男子气概,因此两兄弟在头发上花的时间都特别多。
“好啦,我不弄你的宝贝头发了,快让我进去吧。“
“喔!”她转动钥匙开了门,领着蒲贤进去,才走到玄关,便扯开喉咙大喊:“老妈,我回来了!”
当然,是这是蒲杰的方式。
“蒲杰啊,今天怎么那么早?”
蒲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还拿着围裙,看到她身后正在脱鞋的蒲贤,真个是又惊又喜。
“贤儿,你怎么一声不响就回国了?害我没准备好菜”
说着,蒲妈妈那双美丽依然的凤眼就流泪了。蒲杰的泪腺发达肯定是得自遗传。
“婶婶,贤儿想你,所以连打电话的时间都舍不得嘛。”蒲贤拉住蒲妈妈的手,还以高级的丝质手帕为她拭泪。
虽说这样儿来儿去地叫得挺恶心,但由蒲妈妈用那软软的江南腔说出来,还真是窝心极了,本来蒲妈妈唤蒲杰也是叫杰儿的,但同样的,在叛逆时期应蒲杰的要求而改口。
相当初,为了蒲家这种称呼儿子的方式,她家差点掀起一场帮命,她那一天到晚梦想着当“侠女”的妹妹宋宜笙,又哭又闹地要求双亲要学蒲家,叫她笙儿,而宋宜笙也不想喊“爸、妈”以“爹、娘”代替,说是这样才有古代的气氛。
但见蒲妈妈拉着蒲贤到沙发上坐,絮絮叨叨地询问他在美国的一切事情,宋宜筑便抓着这个空档,往位于二楼的蒲杰房间溜去,她对蒲家的大小事情虽都了解,最好仍是能避就避。
于是她三步并做两步地爬了上去,深深地感到腿长的好处。
她走进蒲杰的房间,反手关上了门,今天发生了这些乌烟瘴气的鸟事,她真要好好地洗个澡,放松一下心情,这样她才能用脑思考换回来的方法,以及――如何甩掉蒲杰所有的女朋友。
她将身上的t恤脱掉,走向浴室,在经过蒲杰那自恋狂放的浴室门口穿衣镜时,她看了蒲杰的身体,大脑忽然拒绝去接受这幕影像。
蒲杰的身标真的很好!至少是她喜欢的型。
肤色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肌肉也十分结实,但不会像健美先生那样过分发达,看了令人作恶。再加上蒲杰很高,所以壮硕的肌肉不会使他看起来像个摔角选手,反而显得很性感。
他当模特儿的确够格。
但是,当她想要洗涤这一身的肌肉,要在这样性感的身体上抹上香皂时,她觉得自己的不“蒲杰”的心脏就好像要停止了似的,而且,洗澡耶!她要怎么去洗那个重要部位啊?
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就要晕倒了,于是快手快脚地将t恤重新套上,连滚带爬地离开穿衣镜。
天哪!救命呀!她到底该怎么办呀?
她无意识地在床前跪着祷告的姿势,思索着自己要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天知道,她自从小上学以后就没看过男孩子的身体了,更何况是摸?而且,摸也就算了,反正是洗澡嘛!那是光明正当的事,又不是什么猥亵的事情,可是天知道他们男生是怎么清洗自己的“身体”!
宋宜筑,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前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她拿起枕头蒙住自己的脸,逼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完美而正确地完成洗澡的工作。
这时,耳边传来敲门的声音。
“蒲杰,吃饭了。”是蒲妈妈的声音。
“喔。”她用充满感激的声音回应着,感谢蒲妈妈将她的思虑自蒲杰性感的身体上移开。
算了,先吃饭再说,像洗澡这等高难度的事情,就留待吃饱了,有体务以后再来思考吧!她这么安慰着自己,掩饰她的逃避。
长这么大,她宋宜筑第一次当缩头乌龟。
当然,她会这么笔帐记在蒲杰头上,等换回来之后,她要十倍、百倍地讨回来。
就在她走进饭厅时,一眼望见门口的地方,同“宋宜筑”跟在蒲爸爸的身后,大跨步的踩着院子里草皮,快到玄关的时候“宋宜筑”扯开了嗓门:大喊:“老妈“
就在这时,蒲皆拼见了他爸爸惊讶的眼神、他妈妈茫然的表情,和“蒲杰“咬牙切齿的神色,这才猛然想起—他现在是“宋宜筑”
于是,他僵硬地向所有人鞠了个躬,细声细气地说:“对不起,伯嗯蒲爸爸、蒲妈妈,我走错房子了。”
然后他便在“蒲杰”灼热目光的注视下,飞快地逃离自己的家。
在逃离地过程中蒲杰才想到,他干嘛逼紧了嗓子说话?他现在是女生,根本没必要装,他的声音够细的了。 比起宋宜筑,他伪装的本事真是差到极点了。
如果宋宜筑的表演天分是大学程度的话,那他就是幼稚园见习生。
从踏进宋家大门的那一刻起,他就连连出错,先是冲着宋妈妈喊伯母,然后又不自觉地用他的方式对待宋伯父,他在家跟自己老爸相处惯了,所以就很自然而然地对宋伯父顶撞起来,如果是宜筑的话,一定会用说理的方式来应对,她就是这么假仙的一个人,连在家里都装模作样的,只除了在他面前。
可是他的失败不能全怪他,谁教宋家人口这么多,就算去掉两人都有的双亲好了,宋宜筑还多了个姐姐—宋宜馨,他妈妈眼中的准媳妇、蒲强的准妻子,外带一个小麻烦妹妹—宋宜笙。哪像他家,蒲强整天忙于公事,根本很少回家,所以说,宋宜筑真是好狗运。
他忘我地邀请宋宜馨去吃饭纯粹是意外,不关他的事,绝对不关他的事。
闹到最后,宋家人全当这个“宋宜筑”是生病了,所以,他现在正关在宋宜筑的房里快活地装病。
整天过着这样心惊胆战的生活,对心脏着实不太好,再过下去,肯定会短命的。
“叩!叩!”有人敲门了。
他赶忙自原来的伏地挺身动作变换成躺在床上装病,然后细声细气地说:“进”他又忘了,他用不着装... -->>
按照约定,他们不能回去各自的家,而是必须互相交换,在宋宜筑身体里的蒲杰回宋家,替她孝敬父母,而在蒲杰身体里的宋宜筑回蒲家,却当个不孝的浪荡子。
不过,宋宜筑一向喜爱幽默风趣的蒲家人,所以她才不会当真不孝呢!她要赶紧回蒲家,吃个饭、洗个澡,然后坐下来念书,她一定要好好把握这段时间,把蒲杰的烂功课补回来,还有更重的是,她要狠狠地破坏蒲杰大众情人的形象,把他在学校里、外的女朋友全部甩掉。
哼!反正她是说什么都不会让蒲杰志得意满地做个花花公子,现在时代不同了,男人是没资格把女人当玩物的,尤其是蒲杰,更没这个资格。
于是她早早地代替蒲杰回到蒲家门口,旁边就是她家了。两栋红瓦白墙的三层楼别墅比邻而建,同样的外观、同样的屋龄,连种的树都是同一品种,由蒲、宋两家的户长一起携手栽植。
宋宜筑之父――宋铭和蒲杰之父――蒲槐宁在年轻时候,就极要好的朋友,一同求学、谈恋爱当然,不是互相谈恋爱,而是在同一时刻敲起爱情的响钟,甚至还追求过同一个女孩和,及至两人学业有成后,蒲槐宁向餐饮业发展,在国内外拥有大型的餐饮连锁事业、饭店、高级餐厅等,做得有声有色,而宋铭则往学术界发展,除了在学术研究上获得不小的名声外,在文坛亦享有盛名。
两人在奋斗有成后,便带着妻子、儿女来到此处比邻而居,打算到死都腻在一起,着实是令人感动到会起鸡皮疙瘩的友情。
所以,他们两爱不仅是邻居,还是世交。
宋宜筑看着面前的镂花铁门,心里宛然有些紧张,蒲家她从小就跑惯了,但是那都是以宋宜筑的身份,而这次,她是以蒲杰的身份来的。
她深呼吸了一下,认为自己准备好了后,才自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我还在想,你要杵到什么时候才肯开门呢!”一个声音忽地自她背后响起。
宋宜筑猛然一回头,眼前的人承袭了蒲家高大的遗传基因,时髦的粉蓝色西装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半点油滑的脂粉味都没有,反而相当的俊秀。
他的刘海略长,直直地垂了下来,而那面貌有蒲家人的味道,却不太熟悉。
他是谁呢?不是蒲杰的大哥蒲强。虽然自从蒲强进入蒲氏企业工作手,她就很少看见蒲强了,那时她大概才高三吧!但蒲强有自然卷,因此总是用发油将头发梳上去。
那这个人究竟是谁呢?她绞尽脑汁思考着,怎么才第一天当蒲杰就遇上难题?她真是倒楣透了。
“不会吧?我去美国才多久,你这小家伙居然忘了我。”
这话一钻进宋宜筑的脑海里,她才猛然想起,空上拥有蒲家俊帅血统的人是蒲贤――蒲杰的堂哥,小时候大家常玩在一起。
“贤哥!”她高兴地叫。小时候,蒲贤是最疼爱她们家三姐妹的人,蒲强自小就冷漠,而蒲杰自小就懦弱,爱哭又爱当跟屁虫,因此,没有哥哥的她简直就把蒲贤当成了亲哥哥,所以现在见到他真是太令她高兴了。
“奇了,你是被宋家小丫头们洗脑啦?怎么学起她们的叫法呢?”
对哦,她一时高兴都忘了,蒲杰自从叛逆期之后,叫人都是连名带姓地,除了叫她之外,真奇怪。
“我我一时太高兴了。”听着自己发出粗哑的嗓音,她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奇怪!”蒲贤一脸疑惑。
那是当然,现在她在蒲贤眼里是蒲杰,而不是宋宜筑。
“我怎么觉得你怪怪的?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哪哪有?你在美国待了五年,我当然会变啊!我长大了。”
“哈哈哈这样就像以前的蒲杰了,还是一样怕被当成小孩子。”蒲贤伸出大手搓揉着“蒲杰”的头发。
她自己是很喜欢这种大哥哥式的亲匿动作啦,但是,她现在是“蒲杰”为了像真正的蒲杰,她必须很粗鲁地拨开他的手。
“干嘛啦!别弄乱我的头发,我每天早上要花二十分钟才能吹好的。“
这可不是她在乱盖,她的房间和蒲杰的房间只隔着七十公分左右的距离,她从窗户就可以将蒲杰的房间一览无遗,所以,他在干什么她都知道。而蒲杰和蒲强都遗传到母亲的自然卷,又都认为一头卷发破坏男子气概,因此两兄弟在头发上花的时间都特别多。
“好啦,我不弄你的宝贝头发了,快让我进去吧。“
“喔!”她转动钥匙开了门,领着蒲贤进去,才走到玄关,便扯开喉咙大喊:“老妈,我回来了!”
当然,是这是蒲杰的方式。
“蒲杰啊,今天怎么那么早?”
蒲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还拿着围裙,看到她身后正在脱鞋的蒲贤,真个是又惊又喜。
“贤儿,你怎么一声不响就回国了?害我没准备好菜”
说着,蒲妈妈那双美丽依然的凤眼就流泪了。蒲杰的泪腺发达肯定是得自遗传。
“婶婶,贤儿想你,所以连打电话的时间都舍不得嘛。”蒲贤拉住蒲妈妈的手,还以高级的丝质手帕为她拭泪。
虽说这样儿来儿去地叫得挺恶心,但由蒲妈妈用那软软的江南腔说出来,还真是窝心极了,本来蒲妈妈唤蒲杰也是叫杰儿的,但同样的,在叛逆时期应蒲杰的要求而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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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进蒲杰的房间,反手关上了门,今天发生了这些乌烟瘴气的鸟事,她真要好好地洗个澡,放松一下心情,这样她才能用脑思考换回来的方法,以及――如何甩掉蒲杰所有的女朋友。
她将身上的t恤脱掉,走向浴室,在经过蒲杰那自恋狂放的浴室门口穿衣镜时,她看了蒲杰的身体,大脑忽然拒绝去接受这幕影像。
蒲杰的身标真的很好!至少是她喜欢的型。
肤色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肌肉也十分结实,但不会像健美先生那样过分发达,看了令人作恶。再加上蒲杰很高,所以壮硕的肌肉不会使他看起来像个摔角选手,反而显得很性感。
他当模特儿的确够格。
但是,当她想要洗涤这一身的肌肉,要在这样性感的身体上抹上香皂时,她觉得自己的不“蒲杰”的心脏就好像要停止了似的,而且,洗澡耶!她要怎么去洗那个重要部位啊?
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就要晕倒了,于是快手快脚地将t恤重新套上,连滚带爬地离开穿衣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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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无意识地在床前跪着祷告的姿势,思索着自己要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天知道,她自从小上学以后就没看过男孩子的身体了,更何况是摸?而且,摸也就算了,反正是洗澡嘛!那是光明正当的事,又不是什么猥亵的事情,可是天知道他们男生是怎么清洗自己的“身体”!
宋宜筑,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前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她拿起枕头蒙住自己的脸,逼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完美而正确地完成洗澡的工作。
这时,耳边传来敲门的声音。
“蒲杰,吃饭了。”是蒲妈妈的声音。
“喔。”她用充满感激的声音回应着,感谢蒲妈妈将她的思虑自蒲杰性感的身体上移开。
算了,先吃饭再说,像洗澡这等高难度的事情,就留待吃饱了,有体务以后再来思考吧!她这么安慰着自己,掩饰她的逃避。
长这么大,她宋宜筑第一次当缩头乌龟。
当然,她会这么笔帐记在蒲杰头上,等换回来之后,她要十倍、百倍地讨回来。
就在她走进饭厅时,一眼望见门口的地方,同“宋宜筑”跟在蒲爸爸的身后,大跨步的踩着院子里草皮,快到玄关的时候“宋宜筑”扯开了嗓门:大喊:“老妈“
就在这时,蒲皆拼见了他爸爸惊讶的眼神、他妈妈茫然的表情,和“蒲杰“咬牙切齿的神色,这才猛然想起—他现在是“宋宜筑”
于是,他僵硬地向所有人鞠了个躬,细声细气地说:“对不起,伯嗯蒲爸爸、蒲妈妈,我走错房子了。”
然后他便在“蒲杰”灼热目光的注视下,飞快地逃离自己的家。
在逃离地过程中蒲杰才想到,他干嘛逼紧了嗓子说话?他现在是女生,根本没必要装,他的声音够细的了。 比起宋宜筑,他伪装的本事真是差到极点了。
如果宋宜筑的表演天分是大学程度的话,那他就是幼稚园见习生。
从踏进宋家大门的那一刻起,他就连连出错,先是冲着宋妈妈喊伯母,然后又不自觉地用他的方式对待宋伯父,他在家跟自己老爸相处惯了,所以就很自然而然地对宋伯父顶撞起来,如果是宜筑的话,一定会用说理的方式来应对,她就是这么假仙的一个人,连在家里都装模作样的,只除了在他面前。
可是他的失败不能全怪他,谁教宋家人口这么多,就算去掉两人都有的双亲好了,宋宜筑还多了个姐姐—宋宜馨,他妈妈眼中的准媳妇、蒲强的准妻子,外带一个小麻烦妹妹—宋宜笙。哪像他家,蒲强整天忙于公事,根本很少回家,所以说,宋宜筑真是好狗运。
他忘我地邀请宋宜馨去吃饭纯粹是意外,不关他的事,绝对不关他的事。
闹到最后,宋家人全当这个“宋宜筑”是生病了,所以,他现在正关在宋宜筑的房里快活地装病。
整天过着这样心惊胆战的生活,对心脏着实不太好,再过下去,肯定会短命的。
“叩!叩!”有人敲门了。
他赶忙自原来的伏地挺身动作变换成躺在床上装病,然后细声细气地说:“进”他又忘了,他用不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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