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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现代物理想法更进一步,认为认识不可准确,称之为海森堡测不准原理,听说索洛斯为了纪念海森堡把自己的证卷公司称为量子基金,并且他有一个最大的框框想法,也是凡认识必有缺撼,我心中甚是欣慰,觉得如此的有钱人,真有品味。刚才说到认识的缺撼问题,我立马想到另外一句话:信仰乃是最大的决裂者。还有一句话,王小波常常引用,好象是罗素说的:不同使此世界变得丰富多彩,(varity is the spice of life )。还记得波普的某一本书中说的开放社会与封闭社会之说。开放社会有不同的观点,所以有更多冲突也有更多色彩,较封闭社会的一种想法一统天下有所不同,我还是喜欢开放社会的,也喜欢变化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信仰是让人们冲突甚至仇杀但更是人们走向和谐,趋近于认识更深层的原因。所以在表述了我自己的观点之后,我愿意再次申明,尽管这一点不需置疑:我所表述的是本人观点,不一定正确。尽管如此,许多人还是将这一点经常忘了,一个人开口说话,不管他是谁,他表达的只是他的看法,不一定正确,不一定错误,也许有错有对,交织在一起,量子化的。
(之二)写完那篇合适的心情之后,觉得有点遗漏。原因也很清楚,以前学英文的时候,看一本教材叫做新概念,曾经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很迷恋那套教材,对于一个不仅仅想学语言、而且想获取一些知识,增长见解,尤其是一些经得起推敲的见解的年表人,诸如一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大学生,那真是一本好书。我记得第四册中的课文,尤其精彩,其实那时我就有现在的这种喜欢各种不同意见共存的想法,便想着,自己的如能针对4册中的每一篇课文收集一篇与之意见相左的但文学论述同样精彩的文章,也同样的短小,汇成一本书,题之为反新概论第4册,可能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并且可能会收到许多如我一般迷恋新概念的人群的喜欢,可是一直没有做成这件事。4册中有一篇文章,讲的是作家如何写成一本书,大概观点如此,即每一个作家写什么东西,都是写之前头脑一片茫然,或说鲜有人会写什么提纲,轮廓之类,即使先打算写某人a为主角,后来写着写着又到了人物b主导全局,或者连背景也时常迁移不足,总之是写作的人信笔而至,写之前连他也不清楚最后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我对这相想法非常感到满意。因为这看起来是那么的和谐,那么与宇宙中的一切相似,与生活本身相像。写作就是去揭示未知。创造本来无有的事物。试想马尔克斯在写百年孤独之前就已清清楚楚地地的知道那本书最后是什么样子,那后果简直不可设想,要么他已经没兴趣把他写下来了,要么他先为这样一个伟大宏美的东西震惊不已。事实上我觉得写作应该是这么一回事?探索未知的过程中创造。并非象某些人说的那样简单,写作要有感而发,是要有感而发,但往往引起你有所感的是一小点,但就在为这一点而抒发的时侯,你发现自己触发了更多的感想,由点及面,铺及开来,你开始整理自己的思路,同时思考,创造性的思考一些从未思考过的事情,这一点尤其在写大篇幅的东西时更明显。如小说戏剧。
这就牵扯到一个比较复杂,难以说清的问题。(创作)写作的本质过程(具体过程)是怎样的?或者说话的具体过程(物理机制)是怎样的。我时常发现,人在说话写作,总之在表述个人情感,意见的时候,难免丢三落四,头脑中纷飞的想法难以及时的用笔捕捉下来,所以能够做到的只是捕捉多少算多少。从这一意义上讲,写作并非个人的事,这世界上绝无绝对私人的事情,可能连autoerotic也不例外,即使那样的时候,你也在头脑中有暗恋的对象,所以写作是个人去发现并非完全个人的事情,作家有一点像上天的工具与手段,上天借你去完成发现创造的任务。另外前面我说情感与意见,其实这二者也难以、区分的,我认为一种表述出来的东西都是情感的,至少已经打上了个人情感的烙印,而写作出的东西却包含着对共同所有的认识。可能这也就是那句话的内在缘由:越是个人的越是集体的。
所以结论是,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本来是个人情感对集体所有的认识与描述,难免与他人看法相左。另外,思路飘忽不定捕捉的只是全部的一小部分,所以避免不了后来要补充,要修正。
我现在主要讲一下情感对于认识的影响。人是感性的,人是理性的,这样的话我不爱听,也避免自己使用。我的专业常迫使我去思考:如果人的思维真可分为理性与感性之分,那么究竟是否大脑中有不同的部分起不同的作用?还或者是象有人建议的那样,我们用脑思考,用心感受呢?所以我抛开这一切不管,我也不清楚,在有人弄清楚之前先别胡乱用它。单纯地,我们讲,一个人的情绪,感觉或情感对他所讲的话和写作出的东西有影响。
人皆有情感,那么他认识事物的任何过程都脱离不了情感。那就是为什么发现任何一个事物真正的面目总是那么难。鲁迅的是非对错观是很强烈的。我一向认为,但他仍脱离不了情感对他的摆布,他的生活方式,经历造成了他的情感,他的情感影响了他的对人事物的看法,他的对错观。所以他并不一定全对。反之,别外一些人如林语堂,梁实秋也不会错。就因为一点原因,(还不加上“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这一点),那就是人不能摆脱了自己的情感去谈论问题,就已让我觉得计多文人之间的争论非常的无意义。诸如余杰与余秋雨之问的一次通信。并且,问题还要比这复杂的多,情感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东西:喜、怒、爱、憎、怨气、私欲、爱心等等细小的东西在微妙的影响你的表述你的看法与意见,所以,我觉得,一个写作的人在写作这前,应该最了解一个问题就是作家的最主要任务乃是表述自己,并非抨击别人。
但事实上表述自己某一种意义上就是抨击别人,正如一个人声称不去干涉别人,我不去干涉别人只管自己行为就行了,可不知这只是设想,不可实现,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外国人说:live and let live,在这里,我好象难以自圆其说,不知所云,其实我想表述的好象不是观点,而象分析,就是:这就是我们不可抗拒的生活或者写作。
误差。现代物理想法更进一步,认为认识不可准确,称之为海森堡测不准原理,听说索洛斯为了纪念海森堡把自己的证卷公司称为量子基金,并且他有一个最大的框框想法,也是凡认识必有缺撼,我心中甚是欣慰,觉得如此的有钱人,真有品味。刚才说到认识的缺撼问题,我立马想到另外一句话:信仰乃是最大的决裂者。还有一句话,王小波常常引用,好象是罗素说的:不同使此世界变得丰富多彩,(varity is the spice of life )。还记得波普的某一本书中说的开放社会与封闭社会之说。开放社会有不同的观点,所以有更多冲突也有更多色彩,较封闭社会的一种想法一统天下有所不同,我还是喜欢开放社会的,也喜欢变化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信仰是让人们冲突甚至仇杀但更是人们走向和谐,趋近于认识更深层的原因。所以在表述了我自己的观点之后,我愿意再次申明,尽管这一点不需置疑:我所表述的是本人观点,不一定正确。尽管如此,许多人还是将这一点经常忘了,一个人开口说话,不管他是谁,他表达的只是他的看法,不一定正确,不一定错误,也许有错有对,交织在一起,量子化的。
(之二)写完那篇合适的心情之后,觉得有点遗漏。原因也很清楚,以前学英文的时候,看一本教材叫做新概念,曾经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很迷恋那套教材,对于一个不仅仅想学语言、而且想获取一些知识,增长见解,尤其是一些经得起推敲的见解的年表人,诸如一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大学生,那真是一本好书。我记得第四册中的课文,尤其精彩,其实那时我就有现在的这种喜欢各种不同意见共存的想法,便想着,自己的如能针对4册中的每一篇课文收集一篇与之意见相左的但文学论述同样精彩的文章,也同样的短小,汇成一本书,题之为反新概论第4册,可能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并且可能会收到许多如我一般迷恋新概念的人群的喜欢,可是一直没有做成这件事。4册中有一篇文章,讲的是作家如何写成一本书,大概观点如此,即每一个作家写什么东西,都是写之前头脑一片茫然,或说鲜有人会写什么提纲,轮廓之类,即使先打算写某人a为主角,后来写着写着又到了人物b主导全局,或者连背景也时常迁移不足,总之是写作的人信笔而至,写之前连他也不清楚最后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我对这相想法非常感到满意。因为这看起来是那么的和谐,那么与宇宙中的一切相似,与生活本身相像。写作就是去揭示未知。创造本来无有的事物。试想马尔克斯在写百年孤独之前就已清清楚楚地地的知道那本书最后是什么样子,那后果简直不可设想,要么他已经没兴趣把他写下来了,要么他先为这样一个伟大宏美的东西震惊不已。事实上我觉得写作应该是这么一回事?探索未知的过程中创造。并非象某些人说的那样简单,写作要有感而发,是要有感而发,但往往引起你有所感的是一小点,但就在为这一点而抒发的时侯,你发现自己触发了更多的感想,由点及面,铺及开来,你开始整理自己的思路,同时思考,创造性的思考一些从未思考过的事情,这一点尤其在写大篇幅的东西时更明显。如小说戏剧。
这就牵扯到一个比较复杂,难以说清的问题。(创作)写作的本质过程(具体过程)是怎样的?或者说话的具体过程(物理机制)是怎样的。我时常发现,人在说话写作,总之在表述个人情感,意见的时候,难免丢三落四,头脑中纷飞的想法难以及时的用笔捕捉下来,所以能够做到的只是捕捉多少算多少。从这一意义上讲,写作并非个人的事,这世界上绝无绝对私人的事情,可能连autoerotic也不例外,即使那样的时候,你也在头脑中有暗恋的对象,所以写作是个人去发现并非完全个人的事情,作家有一点像上天的工具与手段,上天借你去完成发现创造的任务。另外前面我说情感与意见,其实这二者也难以、区分的,我认为一种表述出来的东西都是情感的,至少已经打上了个人情感的烙印,而写作出的东西却包含着对共同所有的认识。可能这也就是那句话的内在缘由:越是个人的越是集体的。
所以结论是,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本来是个人情感对集体所有的认识与描述,难免与他人看法相左。另外,思路飘忽不定捕捉的只是全部的一小部分,所以避免不了后来要补充,要修正。
我现在主要讲一下情感对于认识的影响。人是感性的,人是理性的,这样的话我不爱听,也避免自己使用。我的专业常迫使我去思考:如果人的思维真可分为理性与感性之分,那么究竟是否大脑中有不同的部分起不同的作用?还或者是象有人建议的那样,我们用脑思考,用心感受呢?所以我抛开这一切不管,我也不清楚,在有人弄清楚之前先别胡乱用它。单纯地,我们讲,一个人的情绪,感觉或情感对他所讲的话和写作出的东西有影响。
人皆有情感,那么他认识事物的任何过程都脱离不了情感。那就是为什么发现任何一个事物真正的面目总是那么难。鲁迅的是非对错观是很强烈的。我一向认为,但他仍脱离不了情感对他的摆布,他的生活方式,经历造成了他的情感,他的情感影响了他的对人事物的看法,他的对错观。所以他并不一定全对。反之,别外一些人如林语堂,梁实秋也不会错。就因为一点原因,(还不加上“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这一点),那就是人不能摆脱了自己的情感去谈论问题,就已让我觉得计多文人之间的争论非常的无意义。诸如余杰与余秋雨之问的一次通信。并且,问题还要比这复杂的多,情感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东西:喜、怒、爱、憎、怨气、私欲、爱心等等细小的东西在微妙的影响你的表述你的看法与意见,所以,我觉得,一个写作的人在写作这前,应该最了解一个问题就是作家的最主要任务乃是表述自己,并非抨击别人。
但事实上表述自己某一种意义上就是抨击别人,正如一个人声称不去干涉别人,我不去干涉别人只管自己行为就行了,可不知这只是设想,不可实现,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外国人说:live and let live,在这里,我好象难以自圆其说,不知所云,其实我想表述的好象不是观点,而象分析,就是:这就是我们不可抗拒的生活或者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