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剑四百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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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折枝亭第一次看到窦狂眠拔出那把“四百年”的时候,便看到了这一剑。
那如梦如幻如花自飘零水自流般挥洒出的一剑。
在佳人眼中惊艳之色最浓时鲜血正如夜半园中静谧而放的昙花般一现,一剑惊起了四百年的绮华轻梦,将一世的风流和半生的激情都在这一瞬间爆发。
血,花,四溅,美丽而令人窒息,那么地艳,却又是那么地清,和,媚。
这一剑,名之为“流花”
“流花”出,落英遍地,风流云散。
窦狂眠一剑破“五花一肉大阵”我们“采花帮”五花使者——“花肉年华”汪假危、“那时花开”高笑送、“生如夏花”普树和尚、“花祭”七情公子死,只留下了我“花”贺伤。
“这个女人,我,要了。”窦狂眠用他轻薄而寒彻的剑锋随便地挑开了我的亵衣,用一种如饮醇酒的语气对其他人说“会长那里你们可以少算我一点功劳。”
窦狂眠,我们帮主的义子,我们的战友,就这样在我们和“拔剑会”决战到了最山穷水尽的时候,倒戈一击,然后又刺杀了他的义父——采花帮帮主“开谢花”张折枝。
任天涯:
淫贼!
但的确是人才。恃才傲物,好酒好色,他的缺点和优点一样突出。
越有缺点的人才,越容易为我所用。
真正出色的领袖不是能够不拘一格广纳人才广开财路,也不是善于发现组织的不足防微杜渐。
而是要懂得权术。
运筹帷幄,最多只能当智囊;决战沙场,了不起成个武胆。
只有懂得运用权谋的人,才能成为领袖。
比智谋,谁赢的得了孔明诸葛亮?讲武力,谁强得过关羽张飞赵子龙?!可他们的老大就是一个文不成武不就动不动就一哭二骗三逃跑的刘备刘大耳!
老二啊,你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你一辈子也只配当个老二。即使你另起炉灶自成一派地成立起了什么采花帮也一样,还不是马上被我打得七零八落!
老二就是老二,咸鱼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你错就错在只知道跟人讲义气。
讲义气?我靠!义气是只有你气势盛气派大气焰高财大气粗的时候人家才给你讲这个“义”字的。
窦狂眠这个小王八蛋,好名好利好酒好色,你的采花帮四大皆空,每天只讲行侠仗义、只唱几句不咸不淡的高调口号就能满足得了他?!我呸!你是猪头便以为人人都是猪头?!
有人才你也用不了、留不住!
知道么,上一次试锋台一战,我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这个人,是一把未经锤炼的好剑,这个人才,一定是属于我的!
自负、冷酷,而且锋芒毕露。这个人,天生就是一把剑。你把他总藏在鞘里,藏得了一时,藏不了一世!这把剑一旦染了血,开了锋,就也再也不是任何剑鞘收得住的了。
剑者,凶器也,唯能者用之;无能者持之,反被其伤。
剑之神采在于光。
剑之精诀在于快。
剑的意义在于杀掉他的对手和敌人。
老二,你还记得么,少年时我们一起骤马江湖、谈笑论剑的岁月?还记得我们一起浴血长街、并肩奋战的日子么?那一次,我们一起杀上成就塔,决战“烟消云散”四神君,诛“花开无人赏”毕草乡,败“弦断无人听”高拙音,惊走“人不风流”年少,慑服“东方有佳木”不居客,你的刀,我的剑,你的“惊情”我的“四百年”我们惊情四百年、一战定江山,建立了剑花社的基业
可是却想不到,那么多年以后,我们这对当年一起快意长歌生死与共的兄弟,竟然反了目,成了敌。
到头来,你的“惊情”刀还是毁了,就毁在我的“四百年”剑下,你也身死名灭,万世皆空。
其实,你也有你“名剑”在手,你不该输,至少,不该这么输。
我知道,窦狂眠便是你十年磨一剑,专门培养出来对付我的“剑”可惜,你并不是长于用剑的人。
当今之世,不惟人择剑,剑亦择人。
我在试锋台一战后便找到了他,我只告诉这个惊才羡艳、有志吞吐风雷的年轻人一件事:要脱颖而出,就要使锥处囊中,好剑只有在好的用剑者手中才能迸现出绝世的光华,到我这里来,我会把他打造成一柄真正的绝世名剑。
我把我最好的剑“四百年”便赠予了他,还给了他“拔剑会”副会长的位置,甚至把我怀里最出色的女人傅尘瑶都许给了他。我失去了一把好剑,但却得到了一把更强的“剑”有舍,才有得。要用他这样的“剑”就一定要出得起喂饱这把“剑”的血!
你呢?这些年,你给了他什么?
哼!
别怨江湖翻脸比翻色还快,老二,你的眼光已经过时了,现在江湖的特色就是,比谁狠、比谁卑鄙。你不够狠、不够卑鄙,那就活该你被这个江湖淘汰!
老二,你恨我吧,但是你恨我也没有用,你这种人,活着等于白活,死了也是活该。窦狂眠跟着你,一辈子也只是你的小跟班,跟了你七八年,可有过什么作为?!可是他到了我的手上,已经成了我的得力干将,为我南争北讨,打下铁桶江山,三年之内先灭了你采花帮,再平了兔死盟,现在又向狐悲组动手了。再过半年,呵呵,这盐城五县的江湖就是我“拔剑会”一统天下了。
不过我也要妨着点这个小王八蛋了,他今朝出卖得了你,明天也就可能叛得了我。记得曹操怎么对付吕布的么?如养鹰耳,狐兔未息,不敢先饱,饥则为用,饱则飏去。等我灭了“狐”和“兔”可就该烹一烹我的“鹰”了。
老二啊,我今天给你上一柱香,就是要告诉你这些话。我不是怀念,只是为了告别。
今夜,我的“剑”已征服/扫平/杀尽了我所有的敌人,该是收剑还鞘的时候了。名剑虽利,但有要有蛇可斩、有道可开,既已功成,便不妨还剑,该还的时候不还,就难免有朝一日授人以柄。
我说过,越有缺点的人才,越容易为我所用。
他的缺点,也就是他的致命伤。
他的好色,便是我的伏笔所在。别忘了,当年,我可是剑花社的领袖,除了会用剑,我最擅长的,还在于“养花”
今夜,我便要在这大胜归来的酒席宴上,进行我的“还剑”行动。
傅尘瑶:
早该死了,老东西。
不过你大概永远也想不到,你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女人的床上吧。
其实你自把我给了别的男人的那一天你就该想到今天的。
你老了,当年的功夫也不行了,不论战场上还是床上,你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气吞万里如虎、剑试天下风流,和“开谢花”张折枝一起创建剑花社的“别离剑”任天涯了。
你们的风云年代都已经要翻老黄历才能追忆得起来了。
你老了。
连你自己的义弟张折枝都不再服膺与你,自己跑去创建了“采花帮”和你分庭抗礼,你们的剑花社再没有了花,所以只好改名成了“拔剑会”
虽然你不服气不甘心,处心积虑不惜用尽一切卑鄙手段打倒了当年自己的兄弟,可是你已经变了,不再是当年那个风起云涌快意长歌的大侠了。
你忘记了当年你们创建剑花社激浊... -->>
我在折枝亭第一次看到窦狂眠拔出那把“四百年”的时候,便看到了这一剑。
那如梦如幻如花自飘零水自流般挥洒出的一剑。
在佳人眼中惊艳之色最浓时鲜血正如夜半园中静谧而放的昙花般一现,一剑惊起了四百年的绮华轻梦,将一世的风流和半生的激情都在这一瞬间爆发。
血,花,四溅,美丽而令人窒息,那么地艳,却又是那么地清,和,媚。
这一剑,名之为“流花”
“流花”出,落英遍地,风流云散。
窦狂眠一剑破“五花一肉大阵”我们“采花帮”五花使者——“花肉年华”汪假危、“那时花开”高笑送、“生如夏花”普树和尚、“花祭”七情公子死,只留下了我“花”贺伤。
“这个女人,我,要了。”窦狂眠用他轻薄而寒彻的剑锋随便地挑开了我的亵衣,用一种如饮醇酒的语气对其他人说“会长那里你们可以少算我一点功劳。”
窦狂眠,我们帮主的义子,我们的战友,就这样在我们和“拔剑会”决战到了最山穷水尽的时候,倒戈一击,然后又刺杀了他的义父——采花帮帮主“开谢花”张折枝。
任天涯:
淫贼!
但的确是人才。恃才傲物,好酒好色,他的缺点和优点一样突出。
越有缺点的人才,越容易为我所用。
真正出色的领袖不是能够不拘一格广纳人才广开财路,也不是善于发现组织的不足防微杜渐。
而是要懂得权术。
运筹帷幄,最多只能当智囊;决战沙场,了不起成个武胆。
只有懂得运用权谋的人,才能成为领袖。
比智谋,谁赢的得了孔明诸葛亮?讲武力,谁强得过关羽张飞赵子龙?!可他们的老大就是一个文不成武不就动不动就一哭二骗三逃跑的刘备刘大耳!
老二啊,你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你一辈子也只配当个老二。即使你另起炉灶自成一派地成立起了什么采花帮也一样,还不是马上被我打得七零八落!
老二就是老二,咸鱼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你错就错在只知道跟人讲义气。
讲义气?我靠!义气是只有你气势盛气派大气焰高财大气粗的时候人家才给你讲这个“义”字的。
窦狂眠这个小王八蛋,好名好利好酒好色,你的采花帮四大皆空,每天只讲行侠仗义、只唱几句不咸不淡的高调口号就能满足得了他?!我呸!你是猪头便以为人人都是猪头?!
有人才你也用不了、留不住!
知道么,上一次试锋台一战,我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这个人,是一把未经锤炼的好剑,这个人才,一定是属于我的!
自负、冷酷,而且锋芒毕露。这个人,天生就是一把剑。你把他总藏在鞘里,藏得了一时,藏不了一世!这把剑一旦染了血,开了锋,就也再也不是任何剑鞘收得住的了。
剑者,凶器也,唯能者用之;无能者持之,反被其伤。
剑之神采在于光。
剑之精诀在于快。
剑的意义在于杀掉他的对手和敌人。
老二,你还记得么,少年时我们一起骤马江湖、谈笑论剑的岁月?还记得我们一起浴血长街、并肩奋战的日子么?那一次,我们一起杀上成就塔,决战“烟消云散”四神君,诛“花开无人赏”毕草乡,败“弦断无人听”高拙音,惊走“人不风流”年少,慑服“东方有佳木”不居客,你的刀,我的剑,你的“惊情”我的“四百年”我们惊情四百年、一战定江山,建立了剑花社的基业
可是却想不到,那么多年以后,我们这对当年一起快意长歌生死与共的兄弟,竟然反了目,成了敌。
到头来,你的“惊情”刀还是毁了,就毁在我的“四百年”剑下,你也身死名灭,万世皆空。
其实,你也有你“名剑”在手,你不该输,至少,不该这么输。
我知道,窦狂眠便是你十年磨一剑,专门培养出来对付我的“剑”可惜,你并不是长于用剑的人。
当今之世,不惟人择剑,剑亦择人。
我在试锋台一战后便找到了他,我只告诉这个惊才羡艳、有志吞吐风雷的年轻人一件事:要脱颖而出,就要使锥处囊中,好剑只有在好的用剑者手中才能迸现出绝世的光华,到我这里来,我会把他打造成一柄真正的绝世名剑。
我把我最好的剑“四百年”便赠予了他,还给了他“拔剑会”副会长的位置,甚至把我怀里最出色的女人傅尘瑶都许给了他。我失去了一把好剑,但却得到了一把更强的“剑”有舍,才有得。要用他这样的“剑”就一定要出得起喂饱这把“剑”的血!
你呢?这些年,你给了他什么?
哼!
别怨江湖翻脸比翻色还快,老二,你的眼光已经过时了,现在江湖的特色就是,比谁狠、比谁卑鄙。你不够狠、不够卑鄙,那就活该你被这个江湖淘汰!
老二,你恨我吧,但是你恨我也没有用,你这种人,活着等于白活,死了也是活该。窦狂眠跟着你,一辈子也只是你的小跟班,跟了你七八年,可有过什么作为?!可是他到了我的手上,已经成了我的得力干将,为我南争北讨,打下铁桶江山,三年之内先灭了你采花帮,再平了兔死盟,现在又向狐悲组动手了。再过半年,呵呵,这盐城五县的江湖就是我“拔剑会”一统天下了。
不过我也要妨着点这个小王八蛋了,他今朝出卖得了你,明天也就可能叛得了我。记得曹操怎么对付吕布的么?如养鹰耳,狐兔未息,不敢先饱,饥则为用,饱则飏去。等我灭了“狐”和“兔”可就该烹一烹我的“鹰”了。
老二啊,我今天给你上一柱香,就是要告诉你这些话。我不是怀念,只是为了告别。
今夜,我的“剑”已征服/扫平/杀尽了我所有的敌人,该是收剑还鞘的时候了。名剑虽利,但有要有蛇可斩、有道可开,既已功成,便不妨还剑,该还的时候不还,就难免有朝一日授人以柄。
我说过,越有缺点的人才,越容易为我所用。
他的缺点,也就是他的致命伤。
他的好色,便是我的伏笔所在。别忘了,当年,我可是剑花社的领袖,除了会用剑,我最擅长的,还在于“养花”
今夜,我便要在这大胜归来的酒席宴上,进行我的“还剑”行动。
傅尘瑶:
早该死了,老东西。
不过你大概永远也想不到,你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女人的床上吧。
其实你自把我给了别的男人的那一天你就该想到今天的。
你老了,当年的功夫也不行了,不论战场上还是床上,你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气吞万里如虎、剑试天下风流,和“开谢花”张折枝一起创建剑花社的“别离剑”任天涯了。
你们的风云年代都已经要翻老黄历才能追忆得起来了。
你老了。
连你自己的义弟张折枝都不再服膺与你,自己跑去创建了“采花帮”和你分庭抗礼,你们的剑花社再没有了花,所以只好改名成了“拔剑会”
虽然你不服气不甘心,处心积虑不惜用尽一切卑鄙手段打倒了当年自己的兄弟,可是你已经变了,不再是当年那个风起云涌快意长歌的大侠了。
你忘记了当年你们创建剑花社激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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