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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夜色昏黑的旧街,不知是哪家传来萨克斯风的优美乐音,让蒋力武悄悄爱上了这个热闹而没文化的城市。
一年前,为了逃避顽固爷爷的逼婚迫害,他允诺接下老爸在香港的船运事业,算是为爸爸解套,因为爸妈不肯嫁鸡随鸡的到港澳这块弹丸之地陪老爸,老爸又不敢得罪爷爷回台湾,所以苦了老爸一天到晚两地飞,直担心哪一天在这天上飞的庞然大物若是失灵亲吻地面,他就可要含恨九泉了,他可不放心疼爱的老妈一人独活。
从小他就习惯了老爸老妈的亲密恩爱,说来奇怪,爷爷越是不满意老妈这个媳妇,老爸就更加爱得死去活来,还经常灌输一些迥异常人的爱情观给他,说什么爱情就是要有阻碍、要历经风雨才更加弥坚,太顺利得来的爱情会让人不懂得珍惜。
若真要如老爸说的是,他嫌太累。
时代变迁如此快速,速食的生活、速食的饮食、速食的居家,也包括速食的爱情。
太消耗精神的爱情,他既没体力也没心情。
他深信自己也没老爸那种多情细胞,可让他对爱情付出心力,他习惯了爱情的来去自如,也从不特别眷恋哪一个交往的女子,是骨子里的冷然造就他的生活?他也不知道,照常理,天天在父母相爱黏腻的生活中成长,应是对爱情有本能的投好才对,就如他弟弟蒋竞炜就在情海里悠游而不亦乐乎,他却不。
他虽然像竞炜一样从不缺女人,但他从没用过心──这倒也是每一个女人众所皆知的事实──却无聊的引来更多的女人加入猎心的行列,这是他始料未及的情况,他却不将这种情况视为麻烦,对于女人,他处理的方式既直接又残忍。这是竞炜对他的评语。
要怪他吗?不。他从不自疚。他习惯这个世界来“习惯”他的脾气,至于那些伤风感冒痛哭流涕的女人,套一句他的结尾词“叫她们滚一边去吧!”
就连分手时,他连温柔的安慰曾经为他暖床的女子都没有,他嫌多余。
偏偏仍有大把大把的飞蛾闯进他无意点燃的烈火里,尸骨无存。
他举起长腿,踢了旧街挡路的玻璃瓶,瓶子大声刺耳滚动的声音配着萨克斯风,好听极了,一种破坏性的不协调感让他扬起如魔鬼的微笑。
他一向不喜欢太过夸张的城市,像十八岁的女孩努力化着二十八岁的妆,让人失望,却在这个宛如现代洪荒的城市里待了三年,老爸的海运早在他来港的第一个半年,就将营运重新规划到几乎不用他上班就能赚进大把钞票。
让远在台湾的爸爸佩服得不得了,而他只是不好意思回答老爸“一个公司若搞了两年以上,头头还忙得一头汗的话,劝他早早收山回老家吧!”
虽然老爸再三提醒千万要小心萧家那个二世祖,老爸对萧家第二代的评语是“小奸巨猾”他却从没将萧百家放进眼里,对付奸人要比对付老实人简单多了,对于老实人他还可能手下留情而坏了大事,至于奸人那就简单了,唯死无疑,半秒考虑都不必。
所以,两年的时间对他来讲还是宽容得让人察觉到他的仁慈,他不多不少只用了半年,其余的时间,他玩起了想玩的东西。
这也是此刻他还在这旧街闲逛的原因,他刚去看了一处旧地。
他竟是想在破旧的社区建造小型“迪士尼”乐园,可别以为他是善心大发,他不过是闲来没事想找个不引人注意的方式解闷罢了。
解闷不找女人却找这种怪方式?难不成近来蒋少爷失去魅力,无艳可解闷?错。想为他暖床的女人在香港随便一抓也是大把大把的,只是生理有女人纾解简单,他脑子里过多的念头才是无聊的根源。
从没女人可同时满足他的两样需求,他也不期望有女人会让他费神,毕竟,女人本来就是第二种人类。
长脚闲不住,又踢了玻璃瓶一脚。瓶子滚入垃圾堆,似乎被一小角废弃破布绊住,他不经意的走近垃圾堆,随意勾了勾,试着将瓶子引出,却徒劳无功,就在他想放弃之余,一角破布散了下来,原是无意多瞧,岂知破布下竟露出一大截人类的手臂!
不会这么衰吧!shit!他吐了一口唾沫。
还是假人?他冷静无所谓的踢了踢手臂,期待是他所想的假人,无奈,这假人的手臂竟微微牵动了小指头,不依他所愿。
凶杀弃尸?!这是他第二个浮出脑袋的念头,尤其在这个混杂的城市,这不无可能,怕只怕这手指的主人凶大于吉。
面对眼前不知是活是死的躯体,他保持一贯冷然,并不太在意因为他的不积极耽误了这个人的就医时间。
离开当作没看见,或是通知炽旭处理?
他瘪瘪嘴,弯身将破布撕开,一个惨不忍睹的女人脸孔在微光下浮现,头上一大片积血凝结在她乱成一团的发上,脸上也是一大片血块。
啧,将口中咬着的香烟吐掉,他总算有一丝烦躁的表情。
伸出手指靠近女人鼻下,他几乎感觉不到生命迹象“shit!”
他厌烦的拨出一串号码,然后在电话的嘟嘟声中再点燃一支烟,直到电话接通,他刚好深呼吸完一口气,不管对方是不是在吃饭或是睡觉,他咬着牙牵动着根本不想说话的嘴角“喂,有死人你要不要处理?”
“力武?”他停了半秒“你讲真的还是假的?”虽是存疑的口气,炽旭还是动作敏捷的将长裤套上,据他对力武的了解,这家伙可没开玩笑的习惯。
“我在上次看的那块旧地旁,你从大道那头过来就可以看见我。”说完,再不想多废话他便将电话挂了。
“喂?喂,shit!”这狗小子挂他电话,他非将他的头拿来当枪靶练不可!没别的选择,他只能速速出门,对于床上已经熟睡的女人,他连张纸条都不留。
只是刚跨出第一步,电话又响。
“喂,顺便联络救护车。”说完,力武又收了线继续抽烟。
这狗小子!炽旭咬咬牙,边跑向门外的破车,边联络医院及救护车,直奔力武所说的地点。
一看现场,炽旭便执行起专业的刑警职务,一边指挥救护人员搬伤患一边安排协警拍照“将垃圾堆内的东西拍清楚。”然后迅速指挥所有人员离散。
他才踱步到柱子后抽烟的力武身边“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力武瞟了炽旭一眼,冷冷的回答:“没有。”
炽旭笑了笑,这就是有,这家伙难搞就在这儿,从不会直接说出他心里的话,也不会让人多接近他一步,尤其是男人。三年来,全香港能和这家伙这样讲话的男人大概不超过十个,而他可能是其中唯一敢和他大小声的人。
“旧街里收垃圾的时间是晚上十二点,而多半的居民倒垃圾最晚是十点,所以,这女人被丢弃在这儿的时间大概就在这段时间内。”炽旭老狐狸般的看向力武,他就不信这家伙听不出他在推算什么,所以他继续说:“而这儿离湾口大概十五分钟路程,今天有你的船入港吗?”
他扬了扬眼眉,刚好将一个匆匆忙忙的身影收入眼帘“交给你了,吴刑警。”将烟**一丢,用皮鞋拧熄余火之后,他就要走。
“喂,你可是报案者,得和我回局里做笔录。”
“人不是我发现的。”话才说完,那个匆忙的身影已经来到跟前。
“少爷!你怎么会在这种地方,这儿阴暗又肮脏,你怎么会”没人有兴趣听他说下去。
炽旭一看见冠明趋前就知道玩完了,捂着半边脸暗暗呻吟。
力武笑了笑“人是他发现的。”
“我?我发现了什么?”冠明一脸莫名其妙。
“凶杀尸体。”力武凑近冠明,认真回答,存心吓这个忠心耿耿的管家。
“凶杀尸少、少爷,你别寻我开心了,我是奉你的命来这儿接你我,我几时发现”老实的冠明险险没被吓晕。
“我说是你发现的就是你发现的!”说完,这个少爷大摇大摆的就走了。
“这吴刑警这”“你是几时发现弃尸的?十一点?好。这时间你在这里做什么?刚从朋友家出来?好。”炽旭自问自答,让老实人在他眼前目瞪口呆,实在不忍再吓老实人,叹口气,炽旭盖起笔录册“在这地方签个名,快回去吧!”
“谢谢,谢谢!”冠明赶紧离去,边跑边念念有辞“观世音菩萨、天皇大老爷,你得保佑我们家少爷没事,阿弥陀怫,菩萨保佑、菩萨保佑”
炽旭摇摇头,赶往医院。
经过三天加护病房的看护照顾,医院才将这个力武口中的“尸体”救回成了“人”
当然,蒋力武几乎不记得他曾大发慈悲救了一个人,更不可能到医院去了解病情,这一切消息都是从代替他成为报案者的冠明口中不得不听来的。
第一天,冠明见少爷坐在露台上乘凉,颤巍巍的靠近“少爷,那、那那个女人,医生说她有轻微脑震荡以及外头颅破裂,但是她昏迷太久,而且趁断出来似乎很多天没有进食,所有的伤口除了发炎还有腐烂的现象,她的头部外伤本来不严重,但好像因为照顾不当所以感染发炎,还有她她有吸毒的反应”
力武拿起冰凉的骑士红酒,直视绿地遍绕的前方,脸上的神经未有一丝牵动,似乎对于界外的事情全无感应,听着冠明的声音才想起他身在现实之中。
“哪个女人?”他甚至连尾音都平平的,明显表示他根本不想要答案,他不过就着问题发问罢了。
有一种人就是可以这样,说他对世俗的一切厌烦那倒也不是,说他冰冷淡漠也不全然,但他就是可以像优雅的万兽之王一般,连根胡须都不牵动就统御群兽。
冠明早习惯了这少爷的模样,要不还以为这家主子不是没血没肉就是犯了失忆。
“就是你在湾口发现的那个女人啊!她是还没清醒啦,但是已经脱离险境了。”
力武闭上眼睛,往身后躺椅躺下,修长的双手枕上后脑,对于管家的话一点兴趣都没有。
面对这样的主子,热心肠的冠明哑口无言,但他真羡慕少爷那种举手投足自信优雅的风范,虽说模样是冷酷了点,但连同是男人都会着迷,就让人不忍对他的冷冽太批评了。
第二天,天气微热,主子换了地方乘凉,宛如高尔夫果岭的草皮上,他捡了大树旁一地荫凉处,luo着上半身直接趴躺在绿毛巾上。
冠明相信,有成千上万的女人巴不得成为那条绿毛巾。
少爷黝黑结实的手臂撑起上半身,由于戴着墨镜,只有手指久久翻动绿毛巾上的书,让人知晓他是在看书。
他的主子连手指都漂亮结实到让人遐思,平平是男人,上帝对主子太厚道了,他踩着草地来到力武身边“少爷,您的长岛冰茶。”
蒋力武并没有改变姿势,慢慢的问:“旧街一直都是这样无人管治,自生自灭?”他翻着地形探勘人员调查的资料,心中转着他的计画。
日子太闲,闲到让他想替港督政府做些“事”
少爷在问他话?!壁明一时不太习惯,这个处事果断、自信,无往不利的少爷在问他话?“呃一直是这样没错,大部分的人急着出来,没人太用心去理会那里的好坏”
“小孩呢?”香港政府太现实,养着一国现实利益挂帅的子民。
这是个什么问题?小孩?不都这样子长大吗?冠明一时无言以对,支支吾吾回答得风马牛不相及“你在旧街捡的那位小姐今早醒了一下,疯狗般乱叫,医生说,她可能连自己都给忘了。”
力武墨镜下的眼神无力的转了一圈,这白痴!他回的这是什么答案!他微愠的坐起来“哪、个、小、姐!”再一次提起哪个不重要的女人,他会叫这个管家卷铺盖走人。
“少、少、爷”他答错了?冠明以为少爷会提起旧街,一定是和那个可怜的女人有关嘛,他今天早上央厨房张婶弄了些清淡小菜给这个可怜女孩送去,才听护士小姐说,大清早这女孩醒来,杀鸡一样吵醒整层楼房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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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夜色昏黑的旧街,不知是哪家传来萨克斯风的优美乐音,让蒋力武悄悄爱上了这个热闹而没文化的城市。
一年前,为了逃避顽固爷爷的逼婚迫害,他允诺接下老爸在香港的船运事业,算是为爸爸解套,因为爸妈不肯嫁鸡随鸡的到港澳这块弹丸之地陪老爸,老爸又不敢得罪爷爷回台湾,所以苦了老爸一天到晚两地飞,直担心哪一天在这天上飞的庞然大物若是失灵亲吻地面,他就可要含恨九泉了,他可不放心疼爱的老妈一人独活。
从小他就习惯了老爸老妈的亲密恩爱,说来奇怪,爷爷越是不满意老妈这个媳妇,老爸就更加爱得死去活来,还经常灌输一些迥异常人的爱情观给他,说什么爱情就是要有阻碍、要历经风雨才更加弥坚,太顺利得来的爱情会让人不懂得珍惜。
若真要如老爸说的是,他嫌太累。
时代变迁如此快速,速食的生活、速食的饮食、速食的居家,也包括速食的爱情。
太消耗精神的爱情,他既没体力也没心情。
他深信自己也没老爸那种多情细胞,可让他对爱情付出心力,他习惯了爱情的来去自如,也从不特别眷恋哪一个交往的女子,是骨子里的冷然造就他的生活?他也不知道,照常理,天天在父母相爱黏腻的生活中成长,应是对爱情有本能的投好才对,就如他弟弟蒋竞炜就在情海里悠游而不亦乐乎,他却不。
他虽然像竞炜一样从不缺女人,但他从没用过心──这倒也是每一个女人众所皆知的事实──却无聊的引来更多的女人加入猎心的行列,这是他始料未及的情况,他却不将这种情况视为麻烦,对于女人,他处理的方式既直接又残忍。这是竞炜对他的评语。
要怪他吗?不。他从不自疚。他习惯这个世界来“习惯”他的脾气,至于那些伤风感冒痛哭流涕的女人,套一句他的结尾词“叫她们滚一边去吧!”
就连分手时,他连温柔的安慰曾经为他暖床的女子都没有,他嫌多余。
偏偏仍有大把大把的飞蛾闯进他无意点燃的烈火里,尸骨无存。
他举起长腿,踢了旧街挡路的玻璃瓶,瓶子大声刺耳滚动的声音配着萨克斯风,好听极了,一种破坏性的不协调感让他扬起如魔鬼的微笑。
他一向不喜欢太过夸张的城市,像十八岁的女孩努力化着二十八岁的妆,让人失望,却在这个宛如现代洪荒的城市里待了三年,老爸的海运早在他来港的第一个半年,就将营运重新规划到几乎不用他上班就能赚进大把钞票。
让远在台湾的爸爸佩服得不得了,而他只是不好意思回答老爸“一个公司若搞了两年以上,头头还忙得一头汗的话,劝他早早收山回老家吧!”
虽然老爸再三提醒千万要小心萧家那个二世祖,老爸对萧家第二代的评语是“小奸巨猾”他却从没将萧百家放进眼里,对付奸人要比对付老实人简单多了,对于老实人他还可能手下留情而坏了大事,至于奸人那就简单了,唯死无疑,半秒考虑都不必。
所以,两年的时间对他来讲还是宽容得让人察觉到他的仁慈,他不多不少只用了半年,其余的时间,他玩起了想玩的东西。
这也是此刻他还在这旧街闲逛的原因,他刚去看了一处旧地。
他竟是想在破旧的社区建造小型“迪士尼”乐园,可别以为他是善心大发,他不过是闲来没事想找个不引人注意的方式解闷罢了。
解闷不找女人却找这种怪方式?难不成近来蒋少爷失去魅力,无艳可解闷?错。想为他暖床的女人在香港随便一抓也是大把大把的,只是生理有女人纾解简单,他脑子里过多的念头才是无聊的根源。
从没女人可同时满足他的两样需求,他也不期望有女人会让他费神,毕竟,女人本来就是第二种人类。
长脚闲不住,又踢了玻璃瓶一脚。瓶子滚入垃圾堆,似乎被一小角废弃破布绊住,他不经意的走近垃圾堆,随意勾了勾,试着将瓶子引出,却徒劳无功,就在他想放弃之余,一角破布散了下来,原是无意多瞧,岂知破布下竟露出一大截人类的手臂!
不会这么衰吧!shit!他吐了一口唾沫。
还是假人?他冷静无所谓的踢了踢手臂,期待是他所想的假人,无奈,这假人的手臂竟微微牵动了小指头,不依他所愿。
凶杀弃尸?!这是他第二个浮出脑袋的念头,尤其在这个混杂的城市,这不无可能,怕只怕这手指的主人凶大于吉。
面对眼前不知是活是死的躯体,他保持一贯冷然,并不太在意因为他的不积极耽误了这个人的就医时间。
离开当作没看见,或是通知炽旭处理?
他瘪瘪嘴,弯身将破布撕开,一个惨不忍睹的女人脸孔在微光下浮现,头上一大片积血凝结在她乱成一团的发上,脸上也是一大片血块。
啧,将口中咬着的香烟吐掉,他总算有一丝烦躁的表情。
伸出手指靠近女人鼻下,他几乎感觉不到生命迹象“shit!”
他厌烦的拨出一串号码,然后在电话的嘟嘟声中再点燃一支烟,直到电话接通,他刚好深呼吸完一口气,不管对方是不是在吃饭或是睡觉,他咬着牙牵动着根本不想说话的嘴角“喂,有死人你要不要处理?”
“力武?”他停了半秒“你讲真的还是假的?”虽是存疑的口气,炽旭还是动作敏捷的将长裤套上,据他对力武的了解,这家伙可没开玩笑的习惯。
“我在上次看的那块旧地旁,你从大道那头过来就可以看见我。”说完,再不想多废话他便将电话挂了。
“喂?喂,shit!”这狗小子挂他电话,他非将他的头拿来当枪靶练不可!没别的选择,他只能速速出门,对于床上已经熟睡的女人,他连张纸条都不留。
只是刚跨出第一步,电话又响。
“喂,顺便联络救护车。”说完,力武又收了线继续抽烟。
这狗小子!炽旭咬咬牙,边跑向门外的破车,边联络医院及救护车,直奔力武所说的地点。
一看现场,炽旭便执行起专业的刑警职务,一边指挥救护人员搬伤患一边安排协警拍照“将垃圾堆内的东西拍清楚。”然后迅速指挥所有人员离散。
他才踱步到柱子后抽烟的力武身边“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力武瞟了炽旭一眼,冷冷的回答:“没有。”
炽旭笑了笑,这就是有,这家伙难搞就在这儿,从不会直接说出他心里的话,也不会让人多接近他一步,尤其是男人。三年来,全香港能和这家伙这样讲话的男人大概不超过十个,而他可能是其中唯一敢和他大小声的人。
“旧街里收垃圾的时间是晚上十二点,而多半的居民倒垃圾最晚是十点,所以,这女人被丢弃在这儿的时间大概就在这段时间内。”炽旭老狐狸般的看向力武,他就不信这家伙听不出他在推算什么,所以他继续说:“而这儿离湾口大概十五分钟路程,今天有你的船入港吗?”
他扬了扬眼眉,刚好将一个匆匆忙忙的身影收入眼帘“交给你了,吴刑警。”将烟**一丢,用皮鞋拧熄余火之后,他就要走。
“喂,你可是报案者,得和我回局里做笔录。”
“人不是我发现的。”话才说完,那个匆忙的身影已经来到跟前。
“少爷!你怎么会在这种地方,这儿阴暗又肮脏,你怎么会”没人有兴趣听他说下去。
炽旭一看见冠明趋前就知道玩完了,捂着半边脸暗暗呻吟。
力武笑了笑“人是他发现的。”
“我?我发现了什么?”冠明一脸莫名其妙。
“凶杀尸体。”力武凑近冠明,认真回答,存心吓这个忠心耿耿的管家。
“凶杀尸少、少爷,你别寻我开心了,我是奉你的命来这儿接你我,我几时发现”老实的冠明险险没被吓晕。
“我说是你发现的就是你发现的!”说完,这个少爷大摇大摆的就走了。
“这吴刑警这”“你是几时发现弃尸的?十一点?好。这时间你在这里做什么?刚从朋友家出来?好。”炽旭自问自答,让老实人在他眼前目瞪口呆,实在不忍再吓老实人,叹口气,炽旭盖起笔录册“在这地方签个名,快回去吧!”
“谢谢,谢谢!”冠明赶紧离去,边跑边念念有辞“观世音菩萨、天皇大老爷,你得保佑我们家少爷没事,阿弥陀怫,菩萨保佑、菩萨保佑”
炽旭摇摇头,赶往医院。
经过三天加护病房的看护照顾,医院才将这个力武口中的“尸体”救回成了“人”
当然,蒋力武几乎不记得他曾大发慈悲救了一个人,更不可能到医院去了解病情,这一切消息都是从代替他成为报案者的冠明口中不得不听来的。
第一天,冠明见少爷坐在露台上乘凉,颤巍巍的靠近“少爷,那、那那个女人,医生说她有轻微脑震荡以及外头颅破裂,但是她昏迷太久,而且趁断出来似乎很多天没有进食,所有的伤口除了发炎还有腐烂的现象,她的头部外伤本来不严重,但好像因为照顾不当所以感染发炎,还有她她有吸毒的反应”
力武拿起冰凉的骑士红酒,直视绿地遍绕的前方,脸上的神经未有一丝牵动,似乎对于界外的事情全无感应,听着冠明的声音才想起他身在现实之中。
“哪个女人?”他甚至连尾音都平平的,明显表示他根本不想要答案,他不过就着问题发问罢了。
有一种人就是可以这样,说他对世俗的一切厌烦那倒也不是,说他冰冷淡漠也不全然,但他就是可以像优雅的万兽之王一般,连根胡须都不牵动就统御群兽。
冠明早习惯了这少爷的模样,要不还以为这家主子不是没血没肉就是犯了失忆。
“就是你在湾口发现的那个女人啊!她是还没清醒啦,但是已经脱离险境了。”
力武闭上眼睛,往身后躺椅躺下,修长的双手枕上后脑,对于管家的话一点兴趣都没有。
面对这样的主子,热心肠的冠明哑口无言,但他真羡慕少爷那种举手投足自信优雅的风范,虽说模样是冷酷了点,但连同是男人都会着迷,就让人不忍对他的冷冽太批评了。
第二天,天气微热,主子换了地方乘凉,宛如高尔夫果岭的草皮上,他捡了大树旁一地荫凉处,luo着上半身直接趴躺在绿毛巾上。
冠明相信,有成千上万的女人巴不得成为那条绿毛巾。
少爷黝黑结实的手臂撑起上半身,由于戴着墨镜,只有手指久久翻动绿毛巾上的书,让人知晓他是在看书。
他的主子连手指都漂亮结实到让人遐思,平平是男人,上帝对主子太厚道了,他踩着草地来到力武身边“少爷,您的长岛冰茶。”
蒋力武并没有改变姿势,慢慢的问:“旧街一直都是这样无人管治,自生自灭?”他翻着地形探勘人员调查的资料,心中转着他的计画。
日子太闲,闲到让他想替港督政府做些“事”
少爷在问他话?!壁明一时不太习惯,这个处事果断、自信,无往不利的少爷在问他话?“呃一直是这样没错,大部分的人急着出来,没人太用心去理会那里的好坏”
“小孩呢?”香港政府太现实,养着一国现实利益挂帅的子民。
这是个什么问题?小孩?不都这样子长大吗?冠明一时无言以对,支支吾吾回答得风马牛不相及“你在旧街捡的那位小姐今早醒了一下,疯狗般乱叫,医生说,她可能连自己都给忘了。”
力武墨镜下的眼神无力的转了一圈,这白痴!他回的这是什么答案!他微愠的坐起来“哪、个、小、姐!”再一次提起哪个不重要的女人,他会叫这个管家卷铺盖走人。
“少、少、爷”他答错了?冠明以为少爷会提起旧街,一定是和那个可怜的女人有关嘛,他今天早上央厨房张婶弄了些清淡小菜给这个可怜女孩送去,才听护士小姐说,大清早这女孩醒来,杀鸡一样吵醒整层楼房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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