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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爱娃听得目瞪口呆兼心惊胆跳,敢情母亲要她辞掉工作,背后有这么多隐情,她不晓得也就算了,现在知晓,她要如何接受双亲的安排?
再说“阿星”长得是圆是扁她都不知道,更何况身边已经出现一个令她满意到不行的追求者,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乖乖听话吗?
当然是不能!
“我不要。”崔爱娃深吸口气,坚定地拒绝,没想到这种只会出现在电视、电影或小说中的剧情,竟然也会发生在她身上。
尽管匪夷所思,但攸关她一生的幸福,说什么她都要誓死反抗到底。
因为对十九年前的阿星,她只剩下零散记忆,而十九年后的阿星,对她而言无疑是陌生人,他不但没有忘记当初的承诺,甚至还依约前来实现诺言,让她内心非但没有丝毫感动之惰,反而是害怕成分居多。
要知道十九年的分别,可不是十九个小时或是十九个月,间是漫长的一段人生岁月,他跟她无论在生理或心理上,都已跟孩童时期截然不同。
特别是在她的记忆里,几乎已忘记有他的存在,他怎能完全不改初衷?这点让她实在无法理解。
想来想去,他肯定是身体有某方面的缺陷,要不就是另有内情,否则一个身体健康、事业有成的男人,身边一定不乏女性追求。
尤其他长年住在国外,那些金发碧眼的洋妞个性开放又热情如火,只要是正常男人都无法抗拒这种美丽诱惑,她何德何能竟能令他执意钟情于她?
她家是有几亩茶圈,但若与拥有整座山头且在大陆各地都拥有广大茶园的云家相比,财富无疑如泥比云,若论相貌,大家给她的形容词都是可爱甜美,感觉就像邻家的小妹妹,距离成熟妩媚十分遥远。
重点是,那个阿星喜欢的也不是现在的她,而是孩童时期那个整天在自家茶园里蹦蹦跳跳,活像只野猴子,一刻不得安静的她,她要如何接受并相信他爱的人是她,想要娶她为妻?除非他有恋童癖!
“什么你不要?”崔母愣了下,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我不要到阿星的店里工作,我也不要跟他培养感情,我根本就记不得他,怎么可能嫁给他?我不要!”没错,该坚持的就是要坚持,特别是她的终身幸福,怎能断送在这个莫名其妙蹦出来的阿星身上?
再说她才二十三岁,生命正值青春的黄金岁月,尚未恣情享受生命、享受生活,居然就要跟等同于陌生人的男人培养感情,她的答案只有三个字──办不到!
“你疯了!像阿星条件这么好的对象,你竟然会不要?我告诉你,我跟你爸都已经答应了,不管你要不耍,你都得到阿星的店里工作、跟他培养感情!”
崔母差点没晕厥过去,一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乘龙快婿,她这个笨女儿居然不要,简直是要活活把她气死!
“我不要!我情愿帮家里种茶,我也不要到阿星店里工作,跟他培养什么鬼感情,我不要就是不要!”崔爱娃这次可说是铁了心了!
尽管内心害怕母亲大人会抓狂,可是该坚持的时候,她绝对会坚持下去,绝不屈服于母亲大人的藤条呃!不是,是家法之下。
“好,你不耍,那你就自己跟阿星说。”崔母赶在这个逆女还没把她气到口吐白沫前挂掉电话,否则她肯定会被气得少活几年。
“妈”崔爱娃错愕地听着电话传来的嘟嘟声,她亲爱的母亲大人显然已经抓狂了,而母亲一抓狂,她亲爱的父亲大人也会
糟糕!她是不是太坚持了点?就算不要,也可以由男方来开口,结果她这个大笨蛋
铃铃──
悦耳的手机铃声鸣响起来,使得沉浸在思绪中的崔爱娃受到惊吓地回过一神,目光落在手机屏幕上那组陌生号码,一颗心瞬间往下坠落。
她跟云佑星约下午五点,现在才中午十二点,他应该不会提早五个钟头打电话给她,所以不用说,这通电话百分之九十九是那个阿星打来的。
算了,反正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重点是早接晚接她都必须要接,否则她无法跟母亲大人交代,于是她深吸口气,按下手机通话按键。
“喂?”
“是娃娃吗?”
当一阵温和又暖若春风的男性嗓音透过话筒传进她的耳中,让她已然慌乱的心更慌乱了,妈呀!这个阿星居然直呼她的小名,他跟她都分开十九年了,结果这样熟样的称呼,彷佛他们之间不曾分开过
“是、是的,你好。”才怪!她一点都不好,她也不想跟他好,要好也只想跟云佑星好!话说回来,这个阿星居然也姓云,还真巧,只可惜此云非彼云,她苦笑地想着。
“娃娃,伯母应该已经打电话告诉你,请问你有打电话联络你的房东吗?我好开车过去帮你搬家。”
搬家?崔爱娃心一沉,该来的无法逃避,她深吸口气,准备在电话中直接跟他说明白,省得让他对她犹抱一丝希望,那她绝对会良心不安。“云先生,关于这件事”
“你可以叫我阿星,我们之间不需要如此生疏。”
拜托!他跟她之间明明就很生疏好吗?
崔爱娃清了清喉咙“云先生,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见,所以”
“你之前都叫星哥哥。”
星哥哥?!崔爱娃赫然无言,现在是怎样?他难道不知道那是十九年前的事了吗?这段期间她跟他完全没有联络,一现身就要她叫他星哥哥
话说回来,他长年居住在国外,能够说一口流利又标准的国语已属难得,他可能懂不懂隐藏在中文下的另一层含意,她实在不该苛求他。
“娃娃,伯父、伯母希望我们先订婚”
“订婚?”崔爱娃吓得尖叫,这个误会可大了,她得赶快跟他把话说清楚,免得他真的以为她要嫁给他。
温和的嗓音略微提高音量,泄漏出电话彼端男人的渴望心情。“是的,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待好久了,相信你一定也和我一样期盼,小时候”
小时候?
“停停停!你明天有空吗?”崔爱娃快疯了,她才不像他一样期待,她根本快被吓死了好吗?她决定不要再浪费时间,省得让他以为她也有那个意思,那误会就真的是大大地大了。
只是,她虽然想快点跟他把话说清楚,但距离她的晚餐约会只剩下四个钟头,她实在没把握能用两个钟头说服阿星放弃娶她为妻的念头,所以决定和他约明天,如此一来,她也能多点时间思考准备。
“有。”
“你知道xx广场吗?”
“知道。”
“那好,你到那边等我,对了,我明天会穿”
“我认得你。”温和的嗓音简洁有力地截断她尚未说完的话语,仅因她想用穿着相认无疑是多此一举。
崔爱娃再度无言“但我不认得你。”
好吧,人家认得她,她确实是有点小小的骄傲,毕竟能被一个男人放在心上十九年,说她完全不感动是骗人的,但相较于他的有心,她无法不感到小小的汗颜。
“我会带束你最喜欢的红玫瑰花。”温和的嗓音变得低沉,对于她的回答早已心里有数。
这个他心心念念的小女孩,显然已经忘记他了;而他却透过爷爷的帮忙,每年都能看见她的成长照片,包括村中庆典活动所录制的dv,他全完整地收藏着,每当受到挫折时,他就会拿出来细细观赏,然后又会充满信心与活力。
因为他喜爱的小女孩,正在家乡等待着他,为了能完全实践当初的承诺,大学毕业后,他并没有马上回到台湾,而是到日本、大陆学习茶道。
经过严格的训练与考试,在三年前的斗茶宴上,他拿到茶道界最高荣誉的“茶艺鉴赏师”头衔,将所学融入祖传事业,也将所学导入餐饮,开设了云苑茶艺馆。
第一家店,他选择了上海,这个曾经有十里洋场之称的古老都市,近年来已成为台商投资交流的新天地,而市民对于新文化、新潮流的接受度也相当高。
于是他用独树一帜、绝对地道的风格品味,让茶艺馆未开张就先轰动整个上海地区。
不仅使用自家的茶叶,他也广罗全球各地及边疆地区独特风味的茶饮制品,成果深受好评,业绩扶摇直上,在大陆沿海都市陆续开设分店。
直到半年前她到酒店工作的消息传入耳中,这才使得他原本预计半年后才要到台湾开设分店的计划提前,生怕自小在纯朴茶乡长大的小女孩,可能会受到繁华都市的诱惑而迷失了心性。
可笑的是,小女孩并没因此迷失了心性,而是彻底遗忘了他
“我不喜欢红玫瑰花。”她吓一跳,连忙开口声明,天晓得她最喜欢的就是花语“我爱你”的红玫瑰花,但她不能让他一直误会下去。
“那你喜欢什么花?”他的心情有些低落,爷爷不会骗他,那就表示她在欺骗他。
“我我喜欢香水百合。”
“好,那我就带束香水百合,那你明天要约几点见面?”他不该低落,对一个已经忘记他的人,他反而更要振作才对。
“十一点可以吗?”
“可以,但我们今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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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爱娃听得目瞪口呆兼心惊胆跳,敢情母亲要她辞掉工作,背后有这么多隐情,她不晓得也就算了,现在知晓,她要如何接受双亲的安排?
再说“阿星”长得是圆是扁她都不知道,更何况身边已经出现一个令她满意到不行的追求者,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乖乖听话吗?
当然是不能!
“我不要。”崔爱娃深吸口气,坚定地拒绝,没想到这种只会出现在电视、电影或小说中的剧情,竟然也会发生在她身上。
尽管匪夷所思,但攸关她一生的幸福,说什么她都要誓死反抗到底。
因为对十九年前的阿星,她只剩下零散记忆,而十九年后的阿星,对她而言无疑是陌生人,他不但没有忘记当初的承诺,甚至还依约前来实现诺言,让她内心非但没有丝毫感动之惰,反而是害怕成分居多。
要知道十九年的分别,可不是十九个小时或是十九个月,间是漫长的一段人生岁月,他跟她无论在生理或心理上,都已跟孩童时期截然不同。
特别是在她的记忆里,几乎已忘记有他的存在,他怎能完全不改初衷?这点让她实在无法理解。
想来想去,他肯定是身体有某方面的缺陷,要不就是另有内情,否则一个身体健康、事业有成的男人,身边一定不乏女性追求。
尤其他长年住在国外,那些金发碧眼的洋妞个性开放又热情如火,只要是正常男人都无法抗拒这种美丽诱惑,她何德何能竟能令他执意钟情于她?
她家是有几亩茶圈,但若与拥有整座山头且在大陆各地都拥有广大茶园的云家相比,财富无疑如泥比云,若论相貌,大家给她的形容词都是可爱甜美,感觉就像邻家的小妹妹,距离成熟妩媚十分遥远。
重点是,那个阿星喜欢的也不是现在的她,而是孩童时期那个整天在自家茶园里蹦蹦跳跳,活像只野猴子,一刻不得安静的她,她要如何接受并相信他爱的人是她,想要娶她为妻?除非他有恋童癖!
“什么你不要?”崔母愣了下,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我不要到阿星的店里工作,我也不要跟他培养感情,我根本就记不得他,怎么可能嫁给他?我不要!”没错,该坚持的就是要坚持,特别是她的终身幸福,怎能断送在这个莫名其妙蹦出来的阿星身上?
再说她才二十三岁,生命正值青春的黄金岁月,尚未恣情享受生命、享受生活,居然就要跟等同于陌生人的男人培养感情,她的答案只有三个字──办不到!
“你疯了!像阿星条件这么好的对象,你竟然会不要?我告诉你,我跟你爸都已经答应了,不管你要不耍,你都得到阿星的店里工作、跟他培养感情!”
崔母差点没晕厥过去,一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乘龙快婿,她这个笨女儿居然不要,简直是要活活把她气死!
“我不要!我情愿帮家里种茶,我也不要到阿星店里工作,跟他培养什么鬼感情,我不要就是不要!”崔爱娃这次可说是铁了心了!
尽管内心害怕母亲大人会抓狂,可是该坚持的时候,她绝对会坚持下去,绝不屈服于母亲大人的藤条呃!不是,是家法之下。
“好,你不耍,那你就自己跟阿星说。”崔母赶在这个逆女还没把她气到口吐白沫前挂掉电话,否则她肯定会被气得少活几年。
“妈”崔爱娃错愕地听着电话传来的嘟嘟声,她亲爱的母亲大人显然已经抓狂了,而母亲一抓狂,她亲爱的父亲大人也会
糟糕!她是不是太坚持了点?就算不要,也可以由男方来开口,结果她这个大笨蛋
铃铃──
悦耳的手机铃声鸣响起来,使得沉浸在思绪中的崔爱娃受到惊吓地回过一神,目光落在手机屏幕上那组陌生号码,一颗心瞬间往下坠落。
她跟云佑星约下午五点,现在才中午十二点,他应该不会提早五个钟头打电话给她,所以不用说,这通电话百分之九十九是那个阿星打来的。
算了,反正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重点是早接晚接她都必须要接,否则她无法跟母亲大人交代,于是她深吸口气,按下手机通话按键。
“喂?”
“是娃娃吗?”
当一阵温和又暖若春风的男性嗓音透过话筒传进她的耳中,让她已然慌乱的心更慌乱了,妈呀!这个阿星居然直呼她的小名,他跟她都分开十九年了,结果这样熟样的称呼,彷佛他们之间不曾分开过
“是、是的,你好。”才怪!她一点都不好,她也不想跟他好,要好也只想跟云佑星好!话说回来,这个阿星居然也姓云,还真巧,只可惜此云非彼云,她苦笑地想着。
“娃娃,伯母应该已经打电话告诉你,请问你有打电话联络你的房东吗?我好开车过去帮你搬家。”
搬家?崔爱娃心一沉,该来的无法逃避,她深吸口气,准备在电话中直接跟他说明白,省得让他对她犹抱一丝希望,那她绝对会良心不安。“云先生,关于这件事”
“你可以叫我阿星,我们之间不需要如此生疏。”
拜托!他跟她之间明明就很生疏好吗?
崔爱娃清了清喉咙“云先生,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见,所以”
“你之前都叫星哥哥。”
星哥哥?!崔爱娃赫然无言,现在是怎样?他难道不知道那是十九年前的事了吗?这段期间她跟他完全没有联络,一现身就要她叫他星哥哥
话说回来,他长年居住在国外,能够说一口流利又标准的国语已属难得,他可能懂不懂隐藏在中文下的另一层含意,她实在不该苛求他。
“娃娃,伯父、伯母希望我们先订婚”
“订婚?”崔爱娃吓得尖叫,这个误会可大了,她得赶快跟他把话说清楚,免得他真的以为她要嫁给他。
温和的嗓音略微提高音量,泄漏出电话彼端男人的渴望心情。“是的,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待好久了,相信你一定也和我一样期盼,小时候”
小时候?
“停停停!你明天有空吗?”崔爱娃快疯了,她才不像他一样期待,她根本快被吓死了好吗?她决定不要再浪费时间,省得让他以为她也有那个意思,那误会就真的是大大地大了。
只是,她虽然想快点跟他把话说清楚,但距离她的晚餐约会只剩下四个钟头,她实在没把握能用两个钟头说服阿星放弃娶她为妻的念头,所以决定和他约明天,如此一来,她也能多点时间思考准备。
“有。”
“你知道xx广场吗?”
“知道。”
“那好,你到那边等我,对了,我明天会穿”
“我认得你。”温和的嗓音简洁有力地截断她尚未说完的话语,仅因她想用穿着相认无疑是多此一举。
崔爱娃再度无言“但我不认得你。”
好吧,人家认得她,她确实是有点小小的骄傲,毕竟能被一个男人放在心上十九年,说她完全不感动是骗人的,但相较于他的有心,她无法不感到小小的汗颜。
“我会带束你最喜欢的红玫瑰花。”温和的嗓音变得低沉,对于她的回答早已心里有数。
这个他心心念念的小女孩,显然已经忘记他了;而他却透过爷爷的帮忙,每年都能看见她的成长照片,包括村中庆典活动所录制的dv,他全完整地收藏着,每当受到挫折时,他就会拿出来细细观赏,然后又会充满信心与活力。
因为他喜爱的小女孩,正在家乡等待着他,为了能完全实践当初的承诺,大学毕业后,他并没有马上回到台湾,而是到日本、大陆学习茶道。
经过严格的训练与考试,在三年前的斗茶宴上,他拿到茶道界最高荣誉的“茶艺鉴赏师”头衔,将所学融入祖传事业,也将所学导入餐饮,开设了云苑茶艺馆。
第一家店,他选择了上海,这个曾经有十里洋场之称的古老都市,近年来已成为台商投资交流的新天地,而市民对于新文化、新潮流的接受度也相当高。
于是他用独树一帜、绝对地道的风格品味,让茶艺馆未开张就先轰动整个上海地区。
不仅使用自家的茶叶,他也广罗全球各地及边疆地区独特风味的茶饮制品,成果深受好评,业绩扶摇直上,在大陆沿海都市陆续开设分店。
直到半年前她到酒店工作的消息传入耳中,这才使得他原本预计半年后才要到台湾开设分店的计划提前,生怕自小在纯朴茶乡长大的小女孩,可能会受到繁华都市的诱惑而迷失了心性。
可笑的是,小女孩并没因此迷失了心性,而是彻底遗忘了他
“我不喜欢红玫瑰花。”她吓一跳,连忙开口声明,天晓得她最喜欢的就是花语“我爱你”的红玫瑰花,但她不能让他一直误会下去。
“那你喜欢什么花?”他的心情有些低落,爷爷不会骗他,那就表示她在欺骗他。
“我我喜欢香水百合。”
“好,那我就带束香水百合,那你明天要约几点见面?”他不该低落,对一个已经忘记他的人,他反而更要振作才对。
“十一点可以吗?”
“可以,但我们今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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