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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有一则关于范蠡和庄子的故事。
范蠡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称霸诸侯以后,谢绝了勾践“分国而有之”的美意,携美女西施毅然告退。他深知,勾践此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曾与其共事的大夫文种没有听从他“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之忠告,结果最终被勾践找个理由赐死了。
范蠡改名换姓,乘舟过海来到齐国,从头开始,几年下来便置了数千万的家产。齐国的人觉得他很能干,就拜他为相。功名富贵都有了,他却喟然叹日:“居家而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身为布衣,已是极至了。月盈则亏,物极必反!长此下去不是好事。”于是辞掉相印,尽散其财,分与知友乡党,只带了一些贵重的东西,悄然离去,去到一个叫做“陶”的地方做起了生意,转眼便又累积了万贯家财,富甲一方,人称“陶朱公”这便是生意人的老祖宗了。
陶朱公有三个儿子,有一年,老二在楚国杀了人,被判死罪,陶朱公闻之,取出千两黄金,派小儿子去楚国营救。结果大儿子有意见了,以为老爸看不起他,要以死相胁。陶朱公无奈,只好派大儿子去。临行前反复叮嘱:“庄子是我故交,你到了楚国,把这一千两黄金全部交给他,听凭他的安排,切忌和他争事。”大儿子没有听进老爸的话,为保险起见,出发前又私自取了几百两黄金带在身上。
大儿子到了楚国以后,按照老爸的吩咐去见庄子。庄子家徒四壁,一副寒酸相,陶大公子见了,心里便有几分看不起,但他还是把一千两黄金给了庄子。庄子收下黄金,只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走了,千万别呆在楚国!你弟弟出狱以后,也别问原因。”陶大公子心里便犯嘀咕了,他没有听庄子的话,悄悄地留在了楚国,身上还带了几百两黄金,通过别的门路继续活动。却不知,庄子虽穷困潦倒,在楚国却有非常高的威望,自楚王以下皆以师尊之。庄子并非爱财之人,以他的才能和名望,若想发财早就发了。之所以收下千两黄金,不过是为了给陶大公子一个放心,事成之后还会还给他的。就好比现在医院里,主治医生收受红包已是家常便饭,就算你是个不贪财的大夫,若不收下红包,患者家属反而会忐忑不安。陶大公子自以为是,以为庄子也不过是徒有虚名,办不了什么事的。
庄子见了楚王,对楚王说:“臣夜观星象,楚国恐怕最近会有灾难降临。”楚王一直信任庄子,就问该怎么办,庄子建议楚王大赦天下,以求平安,楚王想都没想便接受了庄子的建议。大赦的消息很快传到了陶大公子的耳朵里,陶大公子觉得给庄子的一千两黄金是花了冤枉钱,于是盘算着要回来。他来到庄子家,庄子见了,大吃一惊:“你怎么还没走?”陶大公子说:“我还是放心不下我的弟弟啊,现在好了,楚王要大赦天下了,我特来向你告辞的。”庄子是个明白人,一听,便说:“哦,那一千两黄金还在那儿,你拿回去吧。”陶大公子取回千金,欢天喜地地走了,等着接弟弟回家。
庄子感觉受了戏弄,再次求见楚王,对他说:“臣当初建议您大赦天下,是因为天将降灾给楚国。有一个陶地的富人,儿子犯了死罪,依着家里有钱,贿赂您的左右想把他救出来。现在到处都在传言,大王您之所以要大赦,是因为陶公子的缘故。这有损国君的威严啊!”楚王大怒,当即下令将陶二公子处死。自作聪明的陶大公子只好把弟弟的尸体运回了家。
尸体运回家后,全家人都很伤心,陶朱公反而笑道:“我早料到这样的结果,并非老大不爱他的弟弟,而是他从小跟着我创业,知道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自然把钱看得太重,反而害了弟弟。而小儿子则生于富裕的环境,不知挣钱辛苦,所以会舍得花钱。这就是当初我为何要派小儿子去啊。”
我曾对故事的真实性很是怀疑。
庄子是我喜欢的一个古人,我心中的庄子,是一个逍遥洒脱,超然物外的人,以他的心胸,怎会为这区区小事和陶大公子一般见识?反正忙已帮了,何不成人之美,好事做到底。
再一想,庄子这么做也不无道理,这要从他的处世立场说起。“得其环中”是庄子的核心思想,庄子把社会比做一个悬浮于空中的圆环,各种矛盾、争斗都在环上。任何人只要身处其中,就不可能不受其左右,因为环上任何一点都是矛盾双方任何一方的立场。此争彼斗,此追彼逃,此进彼退,都不过是在环上转圈圈。要想独善其身,唯有站在环的中央虚空处,无论圆环如何转动,都在我360度的全方位视角之内。因为置身世外,所以对环上一切洞若观火,了然于心。偶尔心血来潮,也可蜻蜓点水,去环上戏耍一番,旁观者清,到了环上也游刃有余,上得去也下得来,并不流连忘返。庄子就是这样冷言旁观世事,嘻笑游戏人生。陶朱公故人有托,顺手牵羊帮个忙。在别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情,我却举重若轻,一句话就搞定了。陶大公子既然轻慢于我,我也可以一句话把活人说死。一言概之,玩呗!世间一切,本无所谓是非善恶。见了就做,做了就放了,人生本是游戏一场,根本无需耿耿于怀。
陶朱公更是个超然豁达之人,世人渴望的一切,金钱、权势、美女,几乎全得到了。他的成功,在于懂得进退得失之道,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放手时就放手。纵观中国历史,象他这样善始善终的人实在是凤毛鳞角。所谓“舍得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就是这个道理。陶朱公真是“合于道”者啊!
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有一则关于范蠡和庄子的故事。
范蠡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称霸诸侯以后,谢绝了勾践“分国而有之”的美意,携美女西施毅然告退。他深知,勾践此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曾与其共事的大夫文种没有听从他“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之忠告,结果最终被勾践找个理由赐死了。
范蠡改名换姓,乘舟过海来到齐国,从头开始,几年下来便置了数千万的家产。齐国的人觉得他很能干,就拜他为相。功名富贵都有了,他却喟然叹日:“居家而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身为布衣,已是极至了。月盈则亏,物极必反!长此下去不是好事。”于是辞掉相印,尽散其财,分与知友乡党,只带了一些贵重的东西,悄然离去,去到一个叫做“陶”的地方做起了生意,转眼便又累积了万贯家财,富甲一方,人称“陶朱公”这便是生意人的老祖宗了。
陶朱公有三个儿子,有一年,老二在楚国杀了人,被判死罪,陶朱公闻之,取出千两黄金,派小儿子去楚国营救。结果大儿子有意见了,以为老爸看不起他,要以死相胁。陶朱公无奈,只好派大儿子去。临行前反复叮嘱:“庄子是我故交,你到了楚国,把这一千两黄金全部交给他,听凭他的安排,切忌和他争事。”大儿子没有听进老爸的话,为保险起见,出发前又私自取了几百两黄金带在身上。
大儿子到了楚国以后,按照老爸的吩咐去见庄子。庄子家徒四壁,一副寒酸相,陶大公子见了,心里便有几分看不起,但他还是把一千两黄金给了庄子。庄子收下黄金,只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走了,千万别呆在楚国!你弟弟出狱以后,也别问原因。”陶大公子心里便犯嘀咕了,他没有听庄子的话,悄悄地留在了楚国,身上还带了几百两黄金,通过别的门路继续活动。却不知,庄子虽穷困潦倒,在楚国却有非常高的威望,自楚王以下皆以师尊之。庄子并非爱财之人,以他的才能和名望,若想发财早就发了。之所以收下千两黄金,不过是为了给陶大公子一个放心,事成之后还会还给他的。就好比现在医院里,主治医生收受红包已是家常便饭,就算你是个不贪财的大夫,若不收下红包,患者家属反而会忐忑不安。陶大公子自以为是,以为庄子也不过是徒有虚名,办不了什么事的。
庄子见了楚王,对楚王说:“臣夜观星象,楚国恐怕最近会有灾难降临。”楚王一直信任庄子,就问该怎么办,庄子建议楚王大赦天下,以求平安,楚王想都没想便接受了庄子的建议。大赦的消息很快传到了陶大公子的耳朵里,陶大公子觉得给庄子的一千两黄金是花了冤枉钱,于是盘算着要回来。他来到庄子家,庄子见了,大吃一惊:“你怎么还没走?”陶大公子说:“我还是放心不下我的弟弟啊,现在好了,楚王要大赦天下了,我特来向你告辞的。”庄子是个明白人,一听,便说:“哦,那一千两黄金还在那儿,你拿回去吧。”陶大公子取回千金,欢天喜地地走了,等着接弟弟回家。
庄子感觉受了戏弄,再次求见楚王,对他说:“臣当初建议您大赦天下,是因为天将降灾给楚国。有一个陶地的富人,儿子犯了死罪,依着家里有钱,贿赂您的左右想把他救出来。现在到处都在传言,大王您之所以要大赦,是因为陶公子的缘故。这有损国君的威严啊!”楚王大怒,当即下令将陶二公子处死。自作聪明的陶大公子只好把弟弟的尸体运回了家。
尸体运回家后,全家人都很伤心,陶朱公反而笑道:“我早料到这样的结果,并非老大不爱他的弟弟,而是他从小跟着我创业,知道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自然把钱看得太重,反而害了弟弟。而小儿子则生于富裕的环境,不知挣钱辛苦,所以会舍得花钱。这就是当初我为何要派小儿子去啊。”
我曾对故事的真实性很是怀疑。
庄子是我喜欢的一个古人,我心中的庄子,是一个逍遥洒脱,超然物外的人,以他的心胸,怎会为这区区小事和陶大公子一般见识?反正忙已帮了,何不成人之美,好事做到底。
再一想,庄子这么做也不无道理,这要从他的处世立场说起。“得其环中”是庄子的核心思想,庄子把社会比做一个悬浮于空中的圆环,各种矛盾、争斗都在环上。任何人只要身处其中,就不可能不受其左右,因为环上任何一点都是矛盾双方任何一方的立场。此争彼斗,此追彼逃,此进彼退,都不过是在环上转圈圈。要想独善其身,唯有站在环的中央虚空处,无论圆环如何转动,都在我360度的全方位视角之内。因为置身世外,所以对环上一切洞若观火,了然于心。偶尔心血来潮,也可蜻蜓点水,去环上戏耍一番,旁观者清,到了环上也游刃有余,上得去也下得来,并不流连忘返。庄子就是这样冷言旁观世事,嘻笑游戏人生。陶朱公故人有托,顺手牵羊帮个忙。在别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情,我却举重若轻,一句话就搞定了。陶大公子既然轻慢于我,我也可以一句话把活人说死。一言概之,玩呗!世间一切,本无所谓是非善恶。见了就做,做了就放了,人生本是游戏一场,根本无需耿耿于怀。
陶朱公更是个超然豁达之人,世人渴望的一切,金钱、权势、美女,几乎全得到了。他的成功,在于懂得进退得失之道,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放手时就放手。纵观中国历史,象他这样善始善终的人实在是凤毛鳞角。所谓“舍得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就是这个道理。陶朱公真是“合于道”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