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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普通的记事本,淡绿的封面隐约凸现着细碎的小花,颜色很干净和纯粹,它就静静躺在抽屉里。
多久了,她习惯了写日记,他不知道,他的手微微颤抖拂过封面,甚至想从中收藏一些她遗失的体温,但是凉凉的页面刺痛了他的神经。
他犹豫着打开了她的记事本“我已经彻底原谅他了,不原谅又能怎么样,我是一个软弱的女人,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而且糟糕的是,即便他身边有了其他的女人,我还是爱他爱就像一场玩笑,突袭的大火烧过之后难道一切就成灰成烬了”
他愣在了那里,泪水砸在了纸片上,模糊了他的视线,她居然原谅了他,但是他还能原谅自己吗?他真的不知道。
风吹来,从打开的窗户。他哆嗦着。衣不胜寒。这个季节,没人再会为他的冷暖操心,和那些不同的节气,回到家中——永远煲着的汤水。
他转身四顾,冰冷的家具像是睁着阴森森的眼,齐刷刷看着他。她是真的不在了,家的温暖都已随她而去。他突然怀念起刚结婚的日子,那时候虽然艰苦,租来的20平米陋室经不起一场激烈的暴雨。但是每个星期,他们都会抽一天时间进行一场大扫除,他清扫,她整理。然后一起动手,炒几个鸡蛋,煲一个鲜美的鲫鱼汤,简单而温馨的晚餐把一个星期工作的疲乏打消得烟消云散。
那样困苦的日子过了足足有五年,他像所有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有了自己的车,也有了自己的公司。他们搬出了那租来的小房子,住到了公寓。
屋子太大,那时她常要用一天的休息时间才能收拾完。大到一张毯子,小到一件摆设,她都要小心翼翼擦拭过,当她疲惫的眼神投到窗外的夜幕时,多数的时候他没有回来。接着会是一个电话,粉碎了她仅存的一点希望。她再没有心情做什么吃,只是胡乱地从冰箱里找点食物裹腹,然后坐在沙发上边等他,边织她怎么也织不完的毛衣。
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内疚。慢慢连他自己都麻木了。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中,他的后悔隐隐约约:眼前的女子,哪一个不是“才貌双全”?哪一个不比家中坐等黄昏的她强上十倍?他想到她的种种缺点:不够漂亮,不够聪明,没有主张。不久他又觉得她太落伍于时代,眼界狭窄得连交流起来也会有许多名词不明白。他心中的爱渐渐成了废墟,一片荒芜。
终于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孩子成了他的情人。他再没有想起要和她一起收拾屋子,他觉得给她完整的婚姻就是对她的恩赐,是的,他感觉自己就是救世主——在她的世界里。
夏天的那个黄昏他接到了她的电话,今天没事能早点回来吗?他觉得是有很长时间没回家吃饭,就答应了。她真的很高兴,烧了一桌子的菜,兴奋得一直唠叨着过去的点滴,他敷衍着。入夜,下起雨来,闪电雷鸣,他的手机响了,是他的小情人打来,说自己害怕,让他去陪。他放下饭碗,谎称公司有急事便出去了。伞没拿,他想,反正离车库就只有一条小马路。
雨下得很大,模糊了他的眼,他开始后悔自己没打伞,他准备快点过马路。刚走到马路上,一道刺目的光打过来,一辆车冲了过来,他吓傻了,这时一股力量把他推到一边,当他反应过来时,发现她倒在地上,血,不断地从她身上流出,被雨水冲干净,又流出地上掉着一把没有用过的新伞,而她,来不及和他说最后一句话就闭上了眼睛。他大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失去了知觉。
他再次回到家是三个月后。他的腿恢复很快,只是骨折。而她,已经不在了。
夏天已经过去,雷鸣却不断在他的脑海回旋。这一生他都无法忘记。
他想起了她的话。那张地毯,是搬新家的时候一起去商场选的,她曾经说过,要坐在上面一起慢慢变老,那水晶玫瑰是他出差广州时带回来的,他曾经说过他的爱就像水晶一样永远晶莹透明他的记忆在慢慢复苏,他对她的爱也在回忆中一点点——复苏。
爱,好沉重的情感啊,当她守在他身边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知道她带着无尽的伤痛和哀怨离开时,才感到那么深沉的心痛。一定要用这样的代价吗?难道一定要用生死来证明爱的存在?他呜咽着抱头瘫软在了地毯上。
这是很普通的记事本,淡绿的封面隐约凸现着细碎的小花,颜色很干净和纯粹,它就静静躺在抽屉里。
多久了,她习惯了写日记,他不知道,他的手微微颤抖拂过封面,甚至想从中收藏一些她遗失的体温,但是凉凉的页面刺痛了他的神经。
他犹豫着打开了她的记事本“我已经彻底原谅他了,不原谅又能怎么样,我是一个软弱的女人,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而且糟糕的是,即便他身边有了其他的女人,我还是爱他爱就像一场玩笑,突袭的大火烧过之后难道一切就成灰成烬了”
他愣在了那里,泪水砸在了纸片上,模糊了他的视线,她居然原谅了他,但是他还能原谅自己吗?他真的不知道。
风吹来,从打开的窗户。他哆嗦着。衣不胜寒。这个季节,没人再会为他的冷暖操心,和那些不同的节气,回到家中——永远煲着的汤水。
他转身四顾,冰冷的家具像是睁着阴森森的眼,齐刷刷看着他。她是真的不在了,家的温暖都已随她而去。他突然怀念起刚结婚的日子,那时候虽然艰苦,租来的20平米陋室经不起一场激烈的暴雨。但是每个星期,他们都会抽一天时间进行一场大扫除,他清扫,她整理。然后一起动手,炒几个鸡蛋,煲一个鲜美的鲫鱼汤,简单而温馨的晚餐把一个星期工作的疲乏打消得烟消云散。
那样困苦的日子过了足足有五年,他像所有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有了自己的车,也有了自己的公司。他们搬出了那租来的小房子,住到了公寓。
屋子太大,那时她常要用一天的休息时间才能收拾完。大到一张毯子,小到一件摆设,她都要小心翼翼擦拭过,当她疲惫的眼神投到窗外的夜幕时,多数的时候他没有回来。接着会是一个电话,粉碎了她仅存的一点希望。她再没有心情做什么吃,只是胡乱地从冰箱里找点食物裹腹,然后坐在沙发上边等他,边织她怎么也织不完的毛衣。
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内疚。慢慢连他自己都麻木了。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中,他的后悔隐隐约约:眼前的女子,哪一个不是“才貌双全”?哪一个不比家中坐等黄昏的她强上十倍?他想到她的种种缺点:不够漂亮,不够聪明,没有主张。不久他又觉得她太落伍于时代,眼界狭窄得连交流起来也会有许多名词不明白。他心中的爱渐渐成了废墟,一片荒芜。
终于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孩子成了他的情人。他再没有想起要和她一起收拾屋子,他觉得给她完整的婚姻就是对她的恩赐,是的,他感觉自己就是救世主——在她的世界里。
夏天的那个黄昏他接到了她的电话,今天没事能早点回来吗?他觉得是有很长时间没回家吃饭,就答应了。她真的很高兴,烧了一桌子的菜,兴奋得一直唠叨着过去的点滴,他敷衍着。入夜,下起雨来,闪电雷鸣,他的手机响了,是他的小情人打来,说自己害怕,让他去陪。他放下饭碗,谎称公司有急事便出去了。伞没拿,他想,反正离车库就只有一条小马路。
雨下得很大,模糊了他的眼,他开始后悔自己没打伞,他准备快点过马路。刚走到马路上,一道刺目的光打过来,一辆车冲了过来,他吓傻了,这时一股力量把他推到一边,当他反应过来时,发现她倒在地上,血,不断地从她身上流出,被雨水冲干净,又流出地上掉着一把没有用过的新伞,而她,来不及和他说最后一句话就闭上了眼睛。他大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失去了知觉。
他再次回到家是三个月后。他的腿恢复很快,只是骨折。而她,已经不在了。
夏天已经过去,雷鸣却不断在他的脑海回旋。这一生他都无法忘记。
他想起了她的话。那张地毯,是搬新家的时候一起去商场选的,她曾经说过,要坐在上面一起慢慢变老,那水晶玫瑰是他出差广州时带回来的,他曾经说过他的爱就像水晶一样永远晶莹透明他的记忆在慢慢复苏,他对她的爱也在回忆中一点点——复苏。
爱,好沉重的情感啊,当她守在他身边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知道她带着无尽的伤痛和哀怨离开时,才感到那么深沉的心痛。一定要用这样的代价吗?难道一定要用生死来证明爱的存在?他呜咽着抱头瘫软在了地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