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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她记得明茜和自己呕气时那哀伤的眼神,第二天却默默地塞给她火腿肠吃----
她还记得毕业那年,明茜拉着她的手说,我们都不找男友吧,谁先找,谁羞。她想都没想便傻里傻气地答应了。
她想,有知已的人是不需要恋爱的。只有寂寞的人才需要。她们不寂寞,她们是彼此的知已。
4
毕业后,淑桢去了北方,而明茜则去了南方。她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各自工作,生活,又彼此挂念着。
她们约好:不打电话,写信。
淑桢在一家书店找了一份工作,很清闲。更重要的是她喜欢看书,她不是一个喜欢变通的人。她觉得书店和学校没什么两样。相比而言,明茜的工作就要繁忙一些,她在一家外企搞策划,每天都要应酬很多人,见客户,签订单。一直忙到很晚。明茜却是乐在其中。
这些都是她们彼此写信才知道的。现在淑桢的枕边已经有了很厚的一叠信了。那都是明茜写的。明茜的信不长,不过写得很勤,每隔三五天就有一封。只是近些日子以来来信的次数少了。
淑桢已经三个月没有收到明茜的信了。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她想是明茜太忙了吧。
她生病了。一个人独自躺在租住的小屋里,心里难免感到凄冷和寂寥。外面的天阴郁着,灰濛濛的,是典型的秋天的天气,阴冷着,有点烦闷。
有那么好多次,淑桢就要拿起电话拨通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了。但最终她都忍住了。她们当初约好不打电话的,淑桢不想违背诺言。
于是从日记本上撕下七页纸,她决定给明茜写一封七页长信。明茜都快半年没给她写信了。她有多少话要跟她说!
信很快就写好了,并在当天下午让淑桢托人给邮了出去。
之后的几天,她的病愈发严重起来,连下床也感到吃力不已。整个人忽地就瘦了下来,飘忽着,像一张单薄的纸片。
那一晚,在神志昏沉中,淑桢终于忍耐不住拔通了明茜的号码。
“喂——”电话通了,淑桢抖着声。想想她竟和明茜三年没通话了。
电话那头久久地没有声响,一直过了许久,突然冒出一句话来:“喂,你是谁呀——”一个很年轻的女人的声音,语气透着强烈的不耐烦。
她的心一下子跌了下去,直往下坠着,久久地着不了地。她扯下电话线,倚在床头,口里还在虚弱地喘着气,每一口气都成了一根绳索,一道道地捆住她的心。挣脱不了。
卧室内,亮着灯,昏黄的光一点点地洒落下来,塞满了整个房子。墙壁是苍白的,她单薄的身影落在墙壁上,不自觉地也具了一种苍白的感觉,病态着。影子抖动着,抖动着,最后连带墙壁也一起抖动起来。
淑桢双手一松,一下子跌进一个颤抖的世界里。
5
明茜的信来在五个月后。那时淑桢的病已经好了。她甚而早已差不多忘了自己曾给明茜写过七页长信。
信上这样写道:我有了男友。过得很好。勿挂念。很忙,未能及时去信,望见谅。你,不快乐吗?
信很短,连落款都没有。寥寥数语透着客套,平淡,试探。淑桢一下子就有了受辱的感觉——你,不快乐吗----这是什么话!她竟然问她快不快乐!她难道不是知道自己的吗?她在明知故问。
想着想着,淑桢突然感到悲哀起来。她觉得自己很累了,她甚而不想翻身下床捡起那张几秒钟前揉掉的信笺。她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她生病,写七页长信给明茜,她以为人家是了解自己的。她打电话给她,却最终伤了自己。她收到来信,却问,你,不快乐吗?
十二年前那个女孩说:你是我的知已。
淑桢起初不信。可是后来她信了。她们一起走过了数十年。她找不到理由不让自己相信。她们约好了,写信,不找男友。
而现在呢?她们都违背了诺言。她先打了电话,明茜后找了男友。只是明茜赚得比较多,她有了爱情。
她觉得自己吃亏了。她尚是一个人,二十五岁了,正在老去。一无所有。她想不明白,是自己错了吗?病中的她只是想寻找一种安慰,她渴望被呵护,可她除了明茜没有别的朋友。不是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么?她有了知已明茜,那么还要奢求什么?她们的友谊真的已经落伍了么?是心变了罢?她变了,明茜也变了。只是她不再明白是谁先变的就是了。她想自己多傻,竟将一个知已当作人生的全部。她遵守诺言,独自生活,拒绝追求,她觉得明茜只是另一个自我,她们是同一个肉体下的两个各异的自我在过着不同的生活。一个内敛,一个奔放。现在呢?两个自我开始分裂了,撕裂般地痛。很。
三天后,明茜竟意外地来到了淑桢的书店。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矮小,粗壮,目光委琐,面目丰肥的男人。很显然的一个有很多钱和很多皱纹的男人。
“桢,这是我的那一位——”明茜走上前去,亲热地搂着她,用一口纯正的普通话说道。一副小女人的娇态。
“嗯,不错。”淑桢推开明茜的手,像打量一件物品似的将面前的男人打量一番道。字正腔圆,吐字清晰。
淑桢想不到明茜竟用普通话跟她说话,那么,她就奉陪吧。她说的比她还要好。
那个男人讪笑了一下,便走了开去。不一会儿,明茜也走了。他们是路过这儿,顺便看一下淑桢的。
淑桢送他们去车站,平淡地告别。明茜说,桢,你还是老样子。你不觉得乏味么?淑桢抖了一下单薄的肩膀,笑了一下——多保重吧——然后转身离去。
她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淑桢一步步地走回书店去了,她努力地迈着平稳地步子,却仍撞得膝盖生疼。那一刻,她流泪了,不知是膝盖的疼痛,还是来自心底深处那一道被撕裂的伤口。
这时淑桢才觉得自己并不了解明茜,那个曾经一度让她痴眷的女子已经变得陌生了,模糊了,遥远了。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被动的。其实她并不缺知已,她自己就是自己的知已。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知已,不是吗?她神经质地想着,一边冷眼漠视着身边奇怪的目光。一路奔书店而去。她几乎跑了起来,泪飞了满天。
6
三天后,淑桢辞去了书店的工作。同时地,她寄了一张卡片给明茜:我们各自活着,但我想你。其实她想说的是,我想你,但我们各自活着。她以一种极含蓄的方式结束了和明茜的知已生涯。她想聪明如明茜,她会懂的。
再之后,淑桢搬离了这座城市。有的人说,淑桢在过马路时遇到了车祸,一个很像明茜的女子背着昏迷不醒的她向医院奔去,一如十多年前那个飘雨的夜----
当然,这都是熟识她们的人后来说的,并无根据。
总之,一个知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后,再用现今的眼光去思量当初淑桢和明茜的故事,悲叹她们凄凉结局的同时不免又让人觉出几分呆滞可笑的意境来。
那些夹杂着陈旧气息的苍白碎片都终究注定要越来越远了。
p;她记得明茜和自己呕气时那哀伤的眼神,第二天却默默地塞给她火腿肠吃----
她还记得毕业那年,明茜拉着她的手说,我们都不找男友吧,谁先找,谁羞。她想都没想便傻里傻气地答应了。
她想,有知已的人是不需要恋爱的。只有寂寞的人才需要。她们不寂寞,她们是彼此的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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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淑桢去了北方,而明茜则去了南方。她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各自工作,生活,又彼此挂念着。
她们约好:不打电话,写信。
淑桢在一家书店找了一份工作,很清闲。更重要的是她喜欢看书,她不是一个喜欢变通的人。她觉得书店和学校没什么两样。相比而言,明茜的工作就要繁忙一些,她在一家外企搞策划,每天都要应酬很多人,见客户,签订单。一直忙到很晚。明茜却是乐在其中。
这些都是她们彼此写信才知道的。现在淑桢的枕边已经有了很厚的一叠信了。那都是明茜写的。明茜的信不长,不过写得很勤,每隔三五天就有一封。只是近些日子以来来信的次数少了。
淑桢已经三个月没有收到明茜的信了。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她想是明茜太忙了吧。
她生病了。一个人独自躺在租住的小屋里,心里难免感到凄冷和寂寥。外面的天阴郁着,灰濛濛的,是典型的秋天的天气,阴冷着,有点烦闷。
有那么好多次,淑桢就要拿起电话拨通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了。但最终她都忍住了。她们当初约好不打电话的,淑桢不想违背诺言。
于是从日记本上撕下七页纸,她决定给明茜写一封七页长信。明茜都快半年没给她写信了。她有多少话要跟她说!
信很快就写好了,并在当天下午让淑桢托人给邮了出去。
之后的几天,她的病愈发严重起来,连下床也感到吃力不已。整个人忽地就瘦了下来,飘忽着,像一张单薄的纸片。
那一晚,在神志昏沉中,淑桢终于忍耐不住拔通了明茜的号码。
“喂——”电话通了,淑桢抖着声。想想她竟和明茜三年没通话了。
电话那头久久地没有声响,一直过了许久,突然冒出一句话来:“喂,你是谁呀——”一个很年轻的女人的声音,语气透着强烈的不耐烦。
她的心一下子跌了下去,直往下坠着,久久地着不了地。她扯下电话线,倚在床头,口里还在虚弱地喘着气,每一口气都成了一根绳索,一道道地捆住她的心。挣脱不了。
卧室内,亮着灯,昏黄的光一点点地洒落下来,塞满了整个房子。墙壁是苍白的,她单薄的身影落在墙壁上,不自觉地也具了一种苍白的感觉,病态着。影子抖动着,抖动着,最后连带墙壁也一起抖动起来。
淑桢双手一松,一下子跌进一个颤抖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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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茜的信来在五个月后。那时淑桢的病已经好了。她甚而早已差不多忘了自己曾给明茜写过七页长信。
信上这样写道:我有了男友。过得很好。勿挂念。很忙,未能及时去信,望见谅。你,不快乐吗?
信很短,连落款都没有。寥寥数语透着客套,平淡,试探。淑桢一下子就有了受辱的感觉——你,不快乐吗----这是什么话!她竟然问她快不快乐!她难道不是知道自己的吗?她在明知故问。
想着想着,淑桢突然感到悲哀起来。她觉得自己很累了,她甚而不想翻身下床捡起那张几秒钟前揉掉的信笺。她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她生病,写七页长信给明茜,她以为人家是了解自己的。她打电话给她,却最终伤了自己。她收到来信,却问,你,不快乐吗?
十二年前那个女孩说:你是我的知已。
淑桢起初不信。可是后来她信了。她们一起走过了数十年。她找不到理由不让自己相信。她们约好了,写信,不找男友。
而现在呢?她们都违背了诺言。她先打了电话,明茜后找了男友。只是明茜赚得比较多,她有了爱情。
她觉得自己吃亏了。她尚是一个人,二十五岁了,正在老去。一无所有。她想不明白,是自己错了吗?病中的她只是想寻找一种安慰,她渴望被呵护,可她除了明茜没有别的朋友。不是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么?她有了知已明茜,那么还要奢求什么?她们的友谊真的已经落伍了么?是心变了罢?她变了,明茜也变了。只是她不再明白是谁先变的就是了。她想自己多傻,竟将一个知已当作人生的全部。她遵守诺言,独自生活,拒绝追求,她觉得明茜只是另一个自我,她们是同一个肉体下的两个各异的自我在过着不同的生活。一个内敛,一个奔放。现在呢?两个自我开始分裂了,撕裂般地痛。很。
三天后,明茜竟意外地来到了淑桢的书店。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矮小,粗壮,目光委琐,面目丰肥的男人。很显然的一个有很多钱和很多皱纹的男人。
“桢,这是我的那一位——”明茜走上前去,亲热地搂着她,用一口纯正的普通话说道。一副小女人的娇态。
“嗯,不错。”淑桢推开明茜的手,像打量一件物品似的将面前的男人打量一番道。字正腔圆,吐字清晰。
淑桢想不到明茜竟用普通话跟她说话,那么,她就奉陪吧。她说的比她还要好。
那个男人讪笑了一下,便走了开去。不一会儿,明茜也走了。他们是路过这儿,顺便看一下淑桢的。
淑桢送他们去车站,平淡地告别。明茜说,桢,你还是老样子。你不觉得乏味么?淑桢抖了一下单薄的肩膀,笑了一下——多保重吧——然后转身离去。
她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淑桢一步步地走回书店去了,她努力地迈着平稳地步子,却仍撞得膝盖生疼。那一刻,她流泪了,不知是膝盖的疼痛,还是来自心底深处那一道被撕裂的伤口。
这时淑桢才觉得自己并不了解明茜,那个曾经一度让她痴眷的女子已经变得陌生了,模糊了,遥远了。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被动的。其实她并不缺知已,她自己就是自己的知已。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知已,不是吗?她神经质地想着,一边冷眼漠视着身边奇怪的目光。一路奔书店而去。她几乎跑了起来,泪飞了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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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淑桢辞去了书店的工作。同时地,她寄了一张卡片给明茜:我们各自活着,但我想你。其实她想说的是,我想你,但我们各自活着。她以一种极含蓄的方式结束了和明茜的知已生涯。她想聪明如明茜,她会懂的。
再之后,淑桢搬离了这座城市。有的人说,淑桢在过马路时遇到了车祸,一个很像明茜的女子背着昏迷不醒的她向医院奔去,一如十多年前那个飘雨的夜----
当然,这都是熟识她们的人后来说的,并无根据。
总之,一个知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后,再用现今的眼光去思量当初淑桢和明茜的故事,悲叹她们凄凉结局的同时不免又让人觉出几分呆滞可笑的意境来。
那些夹杂着陈旧气息的苍白碎片都终究注定要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