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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商报3月24日报道,45岁的山西籍农民工,因为干活受伤住进医院,经诊断其颅底骨折、颅内血肿,病情危重。但就是这样一位重病患者,因为拖欠医院不到9000元医疗费,他竟不顾生命危险,在老乡和家属的帮助下,趁夜逃离友谊医院。据院方表示,该患者伤情严重,突然终止治疗随时都可能危及生命。而在两年前,四川金堂县农民付利松,因为得了绝症无钱医治,在家用炸药将自己炸死。因为无钱看病困难群众不得不放弃治疗,甚至是自杀。然而类似的悲剧却每天都在发生。
十多天前,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高强4日表示,1997年的医改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只是操作上出了问题。这里,笔者不得不问问卫生部长,既然医改方向是完全正确的,那老百姓为什么仍然看病难、看病贵?为什么中国农村仍然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呢?为什么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仍然高达60%—80%呢?浙江大学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即便是在农村经济最发达的浙北地区,仍然有30%—40%得了绝症的农民,因为无钱医治而死在家里。难道医改的成果就是富人看得起病,穷人就不得不放弃治疗等待死亡?难道医改的成果就是药价越来越高,医院收费越来越高,医生收的红包越来越多,穷人的生命安全保障却越来越低?
笔者看来,97年医改是失败的,方向是错误的。首先,97年医改的结果导致两极分化严重,公平性大大降低。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在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位居第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倒数第4位。而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更多的贫困患者有病不医,有病不治,富人独享国家的卫生资源。
其次,97年医改的结果就是放任医院进行市场化经营,使政府失去主导地位。90年代以来,我国对卫生系统公共的投入不足,减少了医院的财政补贴,将大批公立医院推向市场。长期以来我国采取“以药养医”的政策,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必然会抬高药价和检查费用。而这样的结果只能造成越来越多的人看不起病,不得不举债看病,甚至放弃治疗等待死亡。
第三,国家监管不利,造成药价虚高。目前医院囊括了药品销售的8-9成。而我国现有药厂6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约1。6万家。药厂不得不动用医药代表,层层公关。而患者要得到药品,必须经历从厂家到自己手6-9个环节,而每个环节都要利润,这才造成高折扣、大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也因此得以大行其道。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患者不得不为这些环节完全的买单。要追究责任,国家难逃其职,赋有监管不利的责任。
第四,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补助投入不足。最近几十年,国民的收入显著的增加,但是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却远远高与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补助不到40%,这就意味着困难群众不得不负责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但是困难群众对于如此高的医疗费用只能选择举债看病,甚至是放弃治疗面临死亡。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像医院制度不合理性,医院实行工资与医生使用的药品费用挂钩相挂钩的制度,这样使更多的医生给患者选择价格高昂的药品,而不是既实用又便宜的药品。而这样只能加重患者的负担,使老百姓面临“看病难。看病贵”的窘境。
国家要想彻底的消除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现象,卫生部长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思想,承认医疗改革的失败,医改的方向是错误的,而不是居庙堂之高,在不了解民情的情况下发表不和实际的言论。国家必须改革国家的卫生体制,当然,不仅仅是对医院进行改革,还要对医疗保险、药品、医疗器材、公共卫生等进行改革,需要综合考虑,同步前进。国家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补助,同时为没有能力看病的患者完全买单。更重要的是,国家必须加快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保证全民都能够看的起病,能够看病。笔者看来,新一轮的医疗改革必须惠及全民,彻底的消除以往臃肿的痼疾。
据新商报3月24日报道,45岁的山西籍农民工,因为干活受伤住进医院,经诊断其颅底骨折、颅内血肿,病情危重。但就是这样一位重病患者,因为拖欠医院不到9000元医疗费,他竟不顾生命危险,在老乡和家属的帮助下,趁夜逃离友谊医院。据院方表示,该患者伤情严重,突然终止治疗随时都可能危及生命。而在两年前,四川金堂县农民付利松,因为得了绝症无钱医治,在家用炸药将自己炸死。因为无钱看病困难群众不得不放弃治疗,甚至是自杀。然而类似的悲剧却每天都在发生。
十多天前,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高强4日表示,1997年的医改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只是操作上出了问题。这里,笔者不得不问问卫生部长,既然医改方向是完全正确的,那老百姓为什么仍然看病难、看病贵?为什么中国农村仍然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呢?为什么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仍然高达60%—80%呢?浙江大学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即便是在农村经济最发达的浙北地区,仍然有30%—40%得了绝症的农民,因为无钱医治而死在家里。难道医改的成果就是富人看得起病,穷人就不得不放弃治疗等待死亡?难道医改的成果就是药价越来越高,医院收费越来越高,医生收的红包越来越多,穷人的生命安全保障却越来越低?
笔者看来,97年医改是失败的,方向是错误的。首先,97年医改的结果导致两极分化严重,公平性大大降低。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在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位居第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倒数第4位。而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更多的贫困患者有病不医,有病不治,富人独享国家的卫生资源。
其次,97年医改的结果就是放任医院进行市场化经营,使政府失去主导地位。90年代以来,我国对卫生系统公共的投入不足,减少了医院的财政补贴,将大批公立医院推向市场。长期以来我国采取“以药养医”的政策,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必然会抬高药价和检查费用。而这样的结果只能造成越来越多的人看不起病,不得不举债看病,甚至放弃治疗等待死亡。
第三,国家监管不利,造成药价虚高。目前医院囊括了药品销售的8-9成。而我国现有药厂6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约1。6万家。药厂不得不动用医药代表,层层公关。而患者要得到药品,必须经历从厂家到自己手6-9个环节,而每个环节都要利润,这才造成高折扣、大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也因此得以大行其道。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患者不得不为这些环节完全的买单。要追究责任,国家难逃其职,赋有监管不利的责任。
第四,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补助投入不足。最近几十年,国民的收入显著的增加,但是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却远远高与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补助不到40%,这就意味着困难群众不得不负责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但是困难群众对于如此高的医疗费用只能选择举债看病,甚至是放弃治疗面临死亡。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像医院制度不合理性,医院实行工资与医生使用的药品费用挂钩相挂钩的制度,这样使更多的医生给患者选择价格高昂的药品,而不是既实用又便宜的药品。而这样只能加重患者的负担,使老百姓面临“看病难。看病贵”的窘境。
国家要想彻底的消除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现象,卫生部长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思想,承认医疗改革的失败,医改的方向是错误的,而不是居庙堂之高,在不了解民情的情况下发表不和实际的言论。国家必须改革国家的卫生体制,当然,不仅仅是对医院进行改革,还要对医疗保险、药品、医疗器材、公共卫生等进行改革,需要综合考虑,同步前进。国家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补助,同时为没有能力看病的患者完全买单。更重要的是,国家必须加快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保证全民都能够看的起病,能够看病。笔者看来,新一轮的医疗改革必须惠及全民,彻底的消除以往臃肿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