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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可我还是在想这件事。不是我不想忘记,而是努力地忘记只会令记忆更加明显。在我6岁的那个夏天,我一个人在城边的小河里游泳。游到最深处,只觉得脚下一阵冰凉“忽”!水底猛地伸出一只手,死死抓住我的脚脖子使劲往下一拽,我还来不及叫一声,眼前一片充溢了阳光的水,不断的气泡,一连串的向上涌
一阵铃声把我吵醒,啊,头好痛。我把手从被窝里伸到床头,摸了半天,好容易摸到闹钟,按了按,还是响。大概是电话吧。又把听筒抓到耳边“喂。”我勉强说了一声,昨天晚上喝的酒太多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现在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压着头顶,眼睛也很难睁开了。没办法,只好一只手按住太阳穴,另一只拿住电话来讲。
电话那面是个女孩的声音,听得真切,就是听不出是谁。“你这两天都到哪去了,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
“你,你是谁呀?”我费了半天劲才从床上坐起来,靠住床头。空着的那只手已经移到头顶抓紧头发,使劲向上拔,希望能抑制下头痛。这时候才觉得嘴巴很干,想喝水。
“是我,左丹兰。”声音很闷,是鼻音太重的原因。
“哦,丹兰呀。”听到她的声音,我的精神才多少恢复过来一些:“前段时间我出差去了,走了一个多月,因为是去山区,大概是手机信号接不到吧。”电话那头没了声音,隐约还能听到吸鼻涕的声音:“喂?你,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韩锋他,他要和我分手。”说到这,丹兰险些哭了出来。
“啊?是吗,到底怎么回事?”猛地听到这话,我倒有些仗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了。
“算了,还是见了面再说吧。我现在很想见你。就现在,你在家等我,我马上就过去。”
“那”刚说到这,我一扭头,啊!不免喊出声来,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身边躺了一个女孩,正爬在我身边一动不动的酣酣睡觉。“啊别!”天爷!这要让她看到我这副样子可怎么是好。
“嗯?”
我顾不得理会丹兰,迅速扫视下四周,在证实了这里确系我家之后,再看看床上床下,是这女孩的衣服,袜子,内衣,内裤什么乱七八糟丢得到处都是。我昨晚上都干什么了?记忆,像电影胶片一样刷刷地在脑子里飞快地运转,可恶!全是暴光胶片,一张也想不起来。又掀开被子。哎!总算舒了口气。我浑身上下全副武装,连皮鞋也没脱掉。安全了。
“喂?你听我说话呢吗?”
“哦,听着呢。我刚才是说我这里太乱,也来不及收拾了,还是中午约个地方见面吧。”
“那好,10点,一号街心花园,我等你。”“等等!”我急忙烂住她,我知道她的习惯,一旦约好见面马上就挂机,根本不容别人提出异议。所以必须抢先拦下她,然后问:“现在几点了?”
“9点。”她说完以后我又看了看表,9点12分。“呦。恐怕来不及了,我还没起呢,怎么也要收拾半个钟头,再算上等车的时间,可能够戗。”
“那你说,几点?”电话那头有些不耐烦了。
“11点吧,街心花园旁边那有家超市,顺便把中午饭也解决了。怎么样?”
“那好,不见不散。”电话挂了。
我坐在床边盯着这个女孩想了半天,才想起她是昨晚上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时候搭伴中的一个。当时我们都喝多了,估计她是一时回不了家被我架回来的或是我被她架回来的。不管怎样,先把她打发走了再说。
好在没费多大工夫,一切问题解决完毕。我收拾停当,出了门,中途倒了趟车,总算在11点准时赶到。丹兰早就在那等我了。
本来我和丹兰在高中时候就是同班同学,大学又在一个学校里。虽算不上青梅竹马,也说是关系不错了。然而认识她这么多年我却一直没敢向她说出藏在我心底的那句话,零距离接触反倒成了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一道障碍。可她,也不失时宜地把我当作哥们,所以为了不失去这个朋友,我一直忍耐着这泛滥的情感,同时也算考验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吧。谁想,半路上不知什么时候杀出个程韩锋来。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这厮为了追丹兰几乎每天都跑到丹兰上自习的地方偷窥。终于,还真让他抓住一次机会,死缠滥打一个月,这期间,真是乐坏了花店老板,美死了精品店老板娘,就连餐饮铺里的小伙计平时在大街上见着他都嬉皮笑脸,一个劲地喊哥们。最后,嗨!不说了。那事过后我总结出一条经验:这种事,当不得君子。你不急,有人急,到头你后悔都来不及。你急,人更急,看你着急不着急。
不过也怪,自从知道他俩确立关系之后我心里边竟然异常的平静,而且还真的把丹兰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一点非分之想都没了。
以后在学校里还见过他俩几次,钩肩搭背的,真是有辱校风。再看看自己孑然一身,有时候也真想有辱校风一把。可惜就是没有能打动我的女孩。还有一次,韩锋这厮单独从我对面走过来,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厮八成是认得我,估计还不怀好意地以为我还喜欢丹兰,从我身边过时故意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哼哧”一声,跟猪刚吃饱了食似的。
无怪乎造物弄人,毕业后,我们竟又在同一座城市里工作。这厮在家行将倒闭的小银行里做职员,每天上班做公车都能从这座银行大楼路过,可我从没光顾过。要不是为了另一件事情,我干脆连这路车都不坐了。
嘿嘿!今天丹兰找我来弥补她俩的感情裂痕,这不是小羊羔跑到狼窝里找草吃吗?今要不给她俩搅黄了老夫就不姓楚。
再次见到丹兰,一如昨日般纯情。绰约独立在花园长椅旁的一盏路灯下,两只乖巧的麻花辫子搭在她肩头。一双明洁的眸子垂下来,静静地等候我的到来。我喊了她一声,然后笑嘻嘻地走到她跟前,丹兰也强装笑脸冲我咧咧嘴,慌得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刚刚入夏,连续几天的阴雨过后,火辣辣的太阳便开始使劲地把大地撕扯着,还有人的皮肤。我建议先到超市里去,那有空调。她微微点了点头,还像刚上大学时候一样单纯,可惜眼睛里多了一丝那年那月所没有的阴郁。
超市里有几张桌子和几个秋千,是供客人休息用的,一侧可以买到饮料和糕点。我问她想要些什么,她说随便。在她说话的时候眼睛总是斜向一边,我也观察到了,自我见到她开始,她很少能看我几眼,准确说,她很少就看什么别的东西,脑子一直沉浸在一种思想当中,不,应该说是忧郁和怨恨。女人对负心汉特有的一股情结。
我把东西端回来坐到她对面,看着她受伤的表情,心里边实在不落忍。甚至把她的那份怨恨多少算在我当初每能把她争取过来的帐上。我想没时间再寒暄了,开门见山最好。
“说吧,有什么话都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都说出来就好了。”我身子向后一靠,把腿也敲起来才晃了两下,觉得不妥,又把腿放下来,歪起脑袋很深情地看着她。
丹兰还是犹豫了半天,始终低着头兀自言语。分贝很低,我要很注意精神才能听清楚她那恨得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每一个字和标点。有时候因为欣赏她那一口整齐的小白牙而走神,糟糕,几个关键点又没听真,再让她重复一遍。半个小时后,我大致算是听明白了一些眉目。似乎是韩锋最近很少陪她,并且电话里的声音也明显比以前冷淡。其实让谁听也是没什么的,只不过是韩锋最近是比较忙或是被银行里的事务纠缠着心情不好罢了。毕竟,中资银行在现在那帮外国狼涌入的时刻很多地方都显得太差强人意,若不经风了。不过话也说回来了,要是说韩锋这厮忧国忧民,为集体利益发愁打死我都不信。不过既然是丹兰的事情,我还是尽力违心地把他俩往一块劝劝吧。
“放心,你想太多了。”我递给她一个小塑料勺,让她吃点东西。她接过勺子,说了谢谢,就像小猫似的仔细吃起蛋糕来。安慰了半天一些可有可无的话后我画蛇添足地来了句“其实男人一般在没有新欢的情况下就是再和他现任女友不对付也是能将就就将就的。绝不会跟你提出分手。”话刚说完我就不敢继续讲下去,真不知道我是在劝她还是在拆人家。
“怎么没有!”丹兰在我说话的时候一直努力地吃蛋糕,等听完我这句话猛地一抬头,更加确认了她的直觉。她瞪着我,嘴角还粘了点奶油。
“啊?!有?!”我故意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知道丹兰十有八九都是瞎猜,可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还是来点惊讶和愤怒的表情比较合适。“你等等啊。”我冲她抬了下手,然后欠起身摸了摸裤袋,钱、钥匙和手机。走到前台要了叠餐巾纸回来递给她“先擦擦嘴,都是奶油。”看着她小猫擦脸似的把嘴巴擦干净,我想笑,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噗嗤”一声乐了。怕露出破绽,紧接着又咳嗽几下:“你说,他有新欢了?”说这话的时候我眉毛先是一蹙,然后右边那条眉毛就着右眼有挑,左边的眉毛向下再一按,摆出一张遇见一件难以置信又不愿相信并且还不得不信的事情的面孔。
“嗯,就是他单位里的betty。好几回看见他们在一起。”
“不会是捕风捉影吧,也许人家只是工作关系呢?”话刚出口,当我看到她脸上的表情时立即意识到大难临头,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不好!要坏菜!
“所以呀。”丹兰两只小咪咪眼一眯,声音甜起来足以把人的骨头麻酥了:“还请格非哥哥去探察探察嘛!”一边说还一边抓住我的手一个劲地摇来摇去。
“不行!我去算怎么回事。”
“诶呀,去嘛。求——求——你——勒!”丹兰那双单纯的水汪汪的大眼睛不停的向我射来含情脉脉的电波。
“不行,不行,说不行就是不行。你别跟孩子一样好不好。”我都开始求她了:“你们俩的事情”
“你到底去不去!”丹兰脸一沉,打断我的话。
“不去!”
“去!”
“不去!”
“去!”
下午2点半,我再次乘上那辆开往银行的22路公交车。当然不是去上班,而是——出私差。坦白说,虽然平常日子里我吊儿郎当,满嘴鸡飞狗跳的,真到事上,总还是会心软。我想人世间最可恨的莫过于光有贼心没有贼本事了。我很清楚我早已经不爱丹兰了,又恶心韩锋,并且有趁机将他们拆散以报当年之仇的念头。可毕竟丹兰是我这么些年来的好朋友,她又那么求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替她走上一遭。幸好我在这家银行有位学长做人事部主任,向他打听一下,交了差,也算对得起她了。
当然,乘这趟车还有我另一个目的。就是看看那个被我盯了一年的如花般的女孩。代号:“公交车女孩”我坚信今天一定能再次遇到她,因为对于我来说莫名其妙的幸运总是会眷顾我的。自从上次因为“游泳遇险”丢了我家祖传的菩萨玉坠之后,几乎每个月我都会奇妙地收到一本书,有时候是价格低廉的小画书、期刊杂志什么的,有时候还能得到一本价格不匪的世界名著。可惜这种幸运只保留到了高三,上大学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了。
一年了,从我开始工作并且每天乘坐这趟公车上班之日起,我几乎天天都能在车上遇见她。高高的个子,一袭乌黑柔软的长发伏在胸前,柔和的面容上透出庄重娴雅的气质。我想她一定是从梦里来的姑娘,从没敢上前去惊动她,只怕把她和我都惊醒。而且我也发现她也曾经无数次观察过我,我相信,她对我有好感。直觉而已。
上车前,我依例买了份当天的报纸,遇到她时我会在报纸的掩护下偷偷地观察她,遇不见的话就老老实实看报纸。可惜今天时运不及,没有遇见。带着一肚子的抱怨进了那座大楼。15楼,一间大厅。很多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办公。打电话的、发传真的、送材料的,叽叽喳喳,还挺繁忙。我从身边抓了一个匆匆而过的员工,问他:“请问人事部张主任在哪办公?”“张主任?”那员工怀里抱个纸箱,眉头一皱:“人事部没有姓张的,你找谁呀?”“张惟明。”“哦!他呀!他在那边那个靠窗的位置。”他向左边一指,我顺着方向看过去,是有两个位置空着。
“一会他就来了,先等他一下吧。”说完,那人就走了。我道了声谢谢,只听得那位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句:“呵呵,张主任。”我心说话,这年头都不兴说实话了。不是吹牛就是你搪塞我我再糊弄你。刚想到这,我又不免自责起来。
走到老张那我又犯难了,两个空座,到底哪个是呢?看了看,一张桌子上的电脑开着,另一个关着。我比较好玩,就把宝押在了那张开电脑的桌子上,况且这个位置收拾也很整齐,看着就舒心。看看表,2点35。先上会网吧。慢慢等。
就在我处理邮件的时候,左眼角只觉得有一人影站立一旁,恰在这时,一股味道以极其轻松缓慢的速度拍打我的鼻腔——女人香!我的第一直觉告诉我我身边站了一位成年女性,年龄在23—25岁之间不等。待我扭头看之时
朋友,你们有谁相信奇迹吗?如果说以前我有一千条一万条理由不去相信,那么眼下,就是现在,我绝对坚信就在我们的身边有某种超自然的力正以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欣赏着这个被他所设计出来的戏剧世界上的物是人非和恩怨情仇。我再没有理由不相信,自己只不过是人间这个荒诞舞台上的一个演员,命运被那个幕后的编剧完全地控制着——包括思想。
我的瞳孔在0。01秒迅速完成了扩张和回归正常这一复杂过程之后非常平静地看着她——公交车女孩。幸亏本公子此时镇定自若,挥洒自如,没有因为突如其来的馅饼砸晕。我非常礼貌地站起身:“小姐有事吗?”
她像一朵欲放的玉兰一样向我含蓄地吐出一缕芬芳一样的微笑,然后指指那张桌子:“这是我的位置。”
“哦!”我一拍脑袋:“对不起,对不起,我还以为这是我朋友的位置呢。真不好意思,打搅了。”
说罢我向旁边一闪,没想到她赶紧伸手拽住我:“没事,没事,你先处理邮件吧。我还没什么工作要做。”这么有涵养!也不枉我暗恋你一场啊。不过我还是故做礼貌地推脱再三,终究还是拗不过她,重新坐回到电脑前,一边和她闲聊,一边装做有很多信笺要处理一样来磨蹭时间。
她笔直地站在我一侧,说话的声音就像清凌凌的溪水一样潺潺流进我的耳朵。我不时转过头去看她,看着她讲起话来神采飞扬,有时候我就觉得她就像海的女儿一样:端庄和亲切。当然还有迷人。大约20分钟后我把座位让给她,然后站在一旁。心中暗喜,老张这哥们真够意思,都快三点了还不来上班。
我问她:“知道我为什么挑这张桌子吗?”她嗓子里“嗯”了一会,摇摇头:“不知道。”
“其实也没什么,就看你这张桌子上电脑开着,我又不想傻等。”
“你还挺调皮的哈。”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小,眼睛又收回到屏幕上:“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楚格非。”“楚格非?”“楚格非,你呢?”
她又把眼神转到屏幕上,一秒后,只见她嘴角处很自然地牵起一丝笑意。然后转过头,一板一眼地告诉我:“夏——蓓——蓓”
“夏蓓蓓,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我第一次看到她一点羞涩的微笑:“不过你叫我betty也行,他们都这么叫我。”
“w-w-what!”这下我两条眉毛全上挑了,嘴巴大的连后槽牙都能看地真真的,苍天!不会搞错吧。幸好这时她没看到我的表情,马上收敛起惊讶的面孔,然后问她:“你们这有几个叫betty的?”
“就我一个,怎么了?”
“没,没什么。怕叫重了。以后我叫你小夏可以吗?”
“不行!”
“不行?”
“我只允许我男朋友这么叫我。”
只觉得眼前:我们俩的一张幸福的沙滩合影一块一块地落了下来。粉碎!晕!大白天的我怎么看见星星了。这下好,彻底歇菜了。嗯?她莫不是指韩锋吧。还好,我现在头脑还算冷静。继续打探:“我还以为你没男朋友呢?”估计这时候任谁见了我此时的表情都会笑掉大牙不可。哎!没办法,强装欢笑呗。这时候,我觉得做男人好累。
“谁说我有男友了?我是说等有了男友以后只允许他这么叫我,现在先预留下来。”
我:“(无内容)”
“不过。”她迅速瞥了我一眼,对电脑说:“你例外。”
嘿!有门!一年来的放电总算没白费。我半挑逗她说:“我也是只这样叫我未来的女友,你也例外!”恰在我俩旁若无人地打情骂俏之际,只听得身后一声倒霉嗓子:“这不是楚兄嘛,今儿是哪阵香风把你给吹来啦!”我扭头一看,敢情是我们学校当年以狂放不羁著称于世的张惟明张大才子。想当初在古代汉语考试上,填空题:“今宵酒醒何处,”老张看罢大笔一挥:“醉卧娘子怀中。”一时在全校师生中间传为美谈。可惜他才高八斗,学贯中西,博通古今,大学四年我校思维正常之佳丽竟无人对其投怀送抱,老张最后也看破红尘,索性剃光了头,自号法名“慧空”结果被众兄弟奚落为尼姑庵师太,以后也没怎么听他再叫过。这回我可真是要好好求助一下这位大师兄了。
这回一见面,我摸着他油光锃亮的小分头乐呵呵地说:“呦!毛长得够快的啊。什么时候还的俗?”说完,两个人都乐了。寒暄已毕,我对他一抱拳,面露难色说道:“张兄,小弟今日此来有一事相求。还请仁兄多多费心才是。”
“哦?楚兄不必客气,但说无妨。”
我左右一使眼色,然后一伸手说道:“此地不是讲话之所,请借一步说话。”
走到楼梯拐口处,我先向他细说了有关丹兰一事的原委,然后问他韩锋是不是在追小夏。不想老张拍着我的肩膀说:“老弟,像这等人间尤物追的人海了去啦。连我都想追呢,可惜轮不上。”说罢,老张做一脸痛苦状。
“你?!你不是早就看破红尘了吗?”
只见慧空双手合十,说道:“哈!老衲是‘美女怀里卧,佛祖心中留’嘛。”
我“啪”一个拳头打在他胸口:“快拉倒吧你!”说笑归说笑,我接着问他:“难不成你老哥也对你们那betty小姐动了凡心?”
“嗨!哪的话。也不瞧瞧咱这长相?心有余而力!不足。怎比的了你楚年兄玉树临风,潇洒倜傥。”
你还别说,几年没见老张的嘴巴倒是比以前甜了,把这本事用到小姑娘身上岂不是十个有九个都成了?虽然我心里美不滋的可还是得套套他。我说:“张兄此言差已。俗话说:‘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关键还是你老兄水准高,一般的看不上。”
言归正传,我继续把问题落脚点从又放到韩锋身上。老张长叹一声,说道:“要说这韩锋小伙拦不住的帅,没法啊。你瞧人那鼻梁,那眼睛,再看那个头,总而言之俩字足以概括:傻”
我的手机突然响起。赶紧从兜里掏出来,翻开盖一看,是丹兰。“喂。你去了没有啊。”“我就在这呢,正给你问呢。今儿晚上给你消息。”“那好,我等你消息。bye。”
放下电话,我让他继续说。
“要说这韩锋追betty,可真是没少费心思。先是送花,然后”
赶他说到“然后”这我把话接过来:“然后送小礼物,再然后就请她去吃晚饭。”
“对对对!你都知道啦!”
“切老夫三年前就把他这套路数摸得个遛透,这么些年了,一点长进都没有,没创意。”说到这,我倒突然为咱中国知识分子思想之匮乏担忧起来。“结果她呢?”
“花是收下了,礼物在开始时候也收过几次,至于约会嘛,就不得而知了,谁也没跟踪过人家是吧。”
打听清楚之后,我返回头又去找小夏约她今天晚上出来转转。“我都累了一个月了。”小夏面露难色:“今天就算了吧,我想好好休息休息。”
我心头一沉,怎么女人说变就变,看来这也是个难对付的主。我的大脑迅速转了三圈,在确定刚才没有做出自惭形秽的事情之后开始向她死缠硬磨。老半天,小夏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不过她下班以后要换一下服装,她说她可不想穿着工作套装和人逛街。时间定在晚上7点到7点半之间,要我细心地等。没办法。是不是追女孩都这么累,我心说话。
我先回到家准备了一下,顺便给丹兰回了个电话,告诉她一切正常,让她放心。7点10分,小夏在等得百无聊赖的我身后喊了一声:“hi,看我今天晚上漂不漂亮?”我转身一看“哇!有相机没有?”只见她穿了一件束得较紧的橘红色的连衣裙,更加突显出她绰约的风姿,一改白天写字楼里那种光鲜的白领丽人形象,现在真可以用一句香艳美女,光艳照人来形容了。
“真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呀!”我一时忍不住,差点没把口水流出来。“行了,行了,知道你会背唐诗。”小夏噙着笑,略微弯了下腰,再次检查了一番她的行头。然后正直身子,带着徐静蕾似的微笑对我说:“那咱们走吧。”
“那咱们走吧。”我学了她的样子,把她的胳膊往自己怀里一挽,兴冲冲地在社会主义光明大道上大步朝前迈了。
夜晚的商业区就像是一杯刚被调制出来的鸡尾酒,充溢着华丽与痴迷,有一种浓重而艳丽的颓废的美。我们像两条深深海底鱼一样带着绚烂的色泽和慵懒的心情在五光十色的漫漫人海里悠闲地穿梭,逶迤而行。流动的霓虹灯光和堕落的乐曲放肆地在城市街道和高楼森林里或盘延而上或吞噬街上每一个人的神经。灯光如昼的店面里摆满了利欲熏心的玲琅商品和自甘堕落的物质灵魂。
我们一样在这醉人的迷梦中酣然游乐。兴之所至,随心所欲,任意西东。在时装店里将那些世界名牌服装试穿在身,然后再无不失望的摇头而去;在音像店里选几张经典cd;要么就到卖韩国精品的杂货店里寻些宝贝。累了,就给她买份哈根达斯的冰激凌,然后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一起欣赏迷人的街景和来来往往的有故事的人们。
中央广场的音乐喷泉在迷离的灯光下扭曲着妖娆的舞姿。我一听是快四舞曲,就转过身向小夏深施一礼,然后伸出手以极为绅士的口吻问她:“小姐,可以吗?”她把那纤细的手指在我掌心一搭。舞蹈开始了。我们在宁静的路灯下旋转,从一对对坐在长椅上卿卿我我的恋人身旁擦过,柔美的喷泉曲线和妩媚的灯光和我们共同映衬出一道绚丽的风景,路边的行人也无不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又借着兴头来了几个“花”喷泉的水一阵阵被风刮到我们身边,簇簇地落在肩膀上,脸颊上。我和小夏依旧旁若无人地舞蹈,甜蜜浸润了我们的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曲中人散,灯火阑珊,只剩下我们两个彼此对立在路边。我看着她低下的头,紧握她的双手。夜凉了,蟋蟀开始鸣叫。一滴水珠,从叶片上滑落,滴到水池里。灯光,困倦了。一颗流星,从天空的幕布上长长地飞过。
以后,因为工作忙,我很少找小夏。基本上是每周见一次面。我们很习惯这种有规律的见面方式,而且每次见面前都可以精心地准备一番,从没有露过怯。也因为小夏,我和那帮狐朋狗友一块聚的机会也无限趋近于零。由此落下个重色轻友、五好男友,十佳情人的美誉。
大约一个多月后的一个星期三,小夏突然打来电话,叫我到她家门口车站等她。做公交车的路上,一群孩子背着书包蜂拥挤上车。看着他们一个个天真脸蛋,一股久违了的感动袭上心头。不会这么快就想要孩子吧?我笑自己。
见了小夏,她告诉我今天要带我去看一看她小时候的一个朋友。我说急什么急,哪天去不成。不成。她这才告诉我,她朋友得了胃癌,晚期,剩不下几天了。他们小时侯关系都不错,想带我去看看她。我心想,好端端地给自个添什么堵啊。我又不认识那人。可终究还是没敢把话说出来。
半路上,小夏告诉我她那位朋友叫林芳,小夏叫她芳姐。芳姐家里已经没什么亲人了,现在由姨家表妹来照顾着。她家条件很差,以前就是做街道清洁工。听着听着,我心里边也逐渐被感染了,想想,真的有必要去看看,就算我没有社会主义的爱心也总该有点人道主义的良心吧。想到这,我建议是不是买点什么东西过去。她说不用了。现在芳姐已经什么都吃不下了,吃什么吐什么,带点钱过去就可以了。我摸摸兜,还好有两张一百两银子的银票。
中午时分,我们穿过七拐八绕的巷子。巷子里都还是几十年前的破败的平房。真没想到现在还有人会住到这。不过这巷子我倒还是熟悉,以前我奶奶家就在这附近。现在故地重游,真有点穿越时光隧道回到过去的感觉。走着走着,就发现越来越难走了,前几天下雨的积水和着公共厕所里的污水灌得公厕旁边的路面到处都是,中间摆了几块砖,小心翼翼地也可以踩过去。可没走几步,又不知谁家的煤堆堆在外面,本来就狭窄的小路就显得更加拥挤了。
走进一户院子,想来就是芳姐家吧。再看这家房子,厨房建在外面,是用些破砖头(估计是从外面拣来的)垒了一个四面墙。屋顶架了几条木头,用油毡盖上。等走到正屋前头,差点没让我哭出来。房子的砖头都是用泥粘在一起的,墙根底下是些旧的破的坛坛罐罐之类的东西,几根废木头上还长了木耳。再看窗户上的玻璃很多都不完整了,大概是买不起玻璃,用塑料布把破口都挡上。真是难以想见。
进屋后,堂屋里只有一张圆桌和一个碗柜。倒也是有两把像样的折叠椅靠在墙上。小夏喊了一声芳姐,出来的是她表妹,把我们让进了里屋。我想躺在床上的就应该是那位被我猜想了一个上午的芳姐吧。她看上去也只有三十来岁光景,身上盖着一条小花毛毯,身边竖个输液瓶子正在打点滴。
见我们来,她叫她表妹把她从床上扶起来,靠在床头,还一个劲地招呼我们坐下。随便聊了几句,说到她的病情。现在什么也不能吃,吃什么吐什么,连粥都不能喝,无论什么东西下肚,准是无休止的剧痛。每天只靠输液维持。下午或者晚上还会时不时的来一阵痛,因为无法忍受只好打一针吗啡。因为这,每天光药费就要三百多。从他们的话里话外,我基本上猜到了,生活条件差,饮食不卫生应该是导致她生病的根本原因。我不觉低下头,心里边有些不是滋味。
突然,小夏做出了一个极端古怪的决定,她问该买菜了吧,我去买菜。我还以为她趁机考验我。于是我赶紧抢着去买,顺便也好出去透透空气,换换心情。可她无论如何也不让,还把小表妹也带走了。什么跟什么都是!我心里边怨恨小夏怎么这么不会办事,把我和芳姐搁到一屋算怎么回事?又不能把话说白了。等他们都走了,我转过身看看靠在床头的芳姐,尴尬地冲她笑了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你坐吧。别总站着。”芳姐很祥和地看着我。我这才找了个比较远的位置坐下。可刚坐那,芳姐又向我摆了摆手:“能坐得近点吗?我说话声小,怕你听不清。”
没办法,我把凳子搬到她身边,看看输液瓶子,还有一半,我问她:“这速度快吗?”
“没事。”她冲我笑笑,已经没有什么气力了。这时我才仔细地看了看她:她的气色很是暗淡。眼神已经介乎于欢喜与失落的临界点上,嘴唇变得异常苍白,还在不停地翕动。额头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几条皱纹,眼角也能隐约见到了鱼尾纹。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开心,并没有什么将要“离开”的迹象。看着她焦黄的脸和那双时隐时现的异样的眼神,我忽然对她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哪?我问自己,想不起来,但冥冥之中总是能让我联想到游泳池里的水,似乎这张面孔是在水里面见到的。想到这,我脊背倏的一下,激出一层冷汗来。
“你是蓓蓓的男朋友吧?”她问我。我说:“算是吧。”
“蓓蓓是个好孩子,从小我就看着她长大,后来她搬走了,见面的机会就不多了。可她一有机会还来看我,我就带着她出去玩。真是个难得的好姑娘,以后... -->>
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可我还是在想这件事。不是我不想忘记,而是努力地忘记只会令记忆更加明显。在我6岁的那个夏天,我一个人在城边的小河里游泳。游到最深处,只觉得脚下一阵冰凉“忽”!水底猛地伸出一只手,死死抓住我的脚脖子使劲往下一拽,我还来不及叫一声,眼前一片充溢了阳光的水,不断的气泡,一连串的向上涌
一阵铃声把我吵醒,啊,头好痛。我把手从被窝里伸到床头,摸了半天,好容易摸到闹钟,按了按,还是响。大概是电话吧。又把听筒抓到耳边“喂。”我勉强说了一声,昨天晚上喝的酒太多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现在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压着头顶,眼睛也很难睁开了。没办法,只好一只手按住太阳穴,另一只拿住电话来讲。
电话那面是个女孩的声音,听得真切,就是听不出是谁。“你这两天都到哪去了,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
“你,你是谁呀?”我费了半天劲才从床上坐起来,靠住床头。空着的那只手已经移到头顶抓紧头发,使劲向上拔,希望能抑制下头痛。这时候才觉得嘴巴很干,想喝水。
“是我,左丹兰。”声音很闷,是鼻音太重的原因。
“哦,丹兰呀。”听到她的声音,我的精神才多少恢复过来一些:“前段时间我出差去了,走了一个多月,因为是去山区,大概是手机信号接不到吧。”电话那头没了声音,隐约还能听到吸鼻涕的声音:“喂?你,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韩锋他,他要和我分手。”说到这,丹兰险些哭了出来。
“啊?是吗,到底怎么回事?”猛地听到这话,我倒有些仗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了。
“算了,还是见了面再说吧。我现在很想见你。就现在,你在家等我,我马上就过去。”
“那”刚说到这,我一扭头,啊!不免喊出声来,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身边躺了一个女孩,正爬在我身边一动不动的酣酣睡觉。“啊别!”天爷!这要让她看到我这副样子可怎么是好。
“嗯?”
我顾不得理会丹兰,迅速扫视下四周,在证实了这里确系我家之后,再看看床上床下,是这女孩的衣服,袜子,内衣,内裤什么乱七八糟丢得到处都是。我昨晚上都干什么了?记忆,像电影胶片一样刷刷地在脑子里飞快地运转,可恶!全是暴光胶片,一张也想不起来。又掀开被子。哎!总算舒了口气。我浑身上下全副武装,连皮鞋也没脱掉。安全了。
“喂?你听我说话呢吗?”
“哦,听着呢。我刚才是说我这里太乱,也来不及收拾了,还是中午约个地方见面吧。”
“那好,10点,一号街心花园,我等你。”“等等!”我急忙烂住她,我知道她的习惯,一旦约好见面马上就挂机,根本不容别人提出异议。所以必须抢先拦下她,然后问:“现在几点了?”
“9点。”她说完以后我又看了看表,9点12分。“呦。恐怕来不及了,我还没起呢,怎么也要收拾半个钟头,再算上等车的时间,可能够戗。”
“那你说,几点?”电话那头有些不耐烦了。
“11点吧,街心花园旁边那有家超市,顺便把中午饭也解决了。怎么样?”
“那好,不见不散。”电话挂了。
我坐在床边盯着这个女孩想了半天,才想起她是昨晚上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时候搭伴中的一个。当时我们都喝多了,估计她是一时回不了家被我架回来的或是我被她架回来的。不管怎样,先把她打发走了再说。
好在没费多大工夫,一切问题解决完毕。我收拾停当,出了门,中途倒了趟车,总算在11点准时赶到。丹兰早就在那等我了。
本来我和丹兰在高中时候就是同班同学,大学又在一个学校里。虽算不上青梅竹马,也说是关系不错了。然而认识她这么多年我却一直没敢向她说出藏在我心底的那句话,零距离接触反倒成了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一道障碍。可她,也不失时宜地把我当作哥们,所以为了不失去这个朋友,我一直忍耐着这泛滥的情感,同时也算考验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吧。谁想,半路上不知什么时候杀出个程韩锋来。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这厮为了追丹兰几乎每天都跑到丹兰上自习的地方偷窥。终于,还真让他抓住一次机会,死缠滥打一个月,这期间,真是乐坏了花店老板,美死了精品店老板娘,就连餐饮铺里的小伙计平时在大街上见着他都嬉皮笑脸,一个劲地喊哥们。最后,嗨!不说了。那事过后我总结出一条经验:这种事,当不得君子。你不急,有人急,到头你后悔都来不及。你急,人更急,看你着急不着急。
不过也怪,自从知道他俩确立关系之后我心里边竟然异常的平静,而且还真的把丹兰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一点非分之想都没了。
以后在学校里还见过他俩几次,钩肩搭背的,真是有辱校风。再看看自己孑然一身,有时候也真想有辱校风一把。可惜就是没有能打动我的女孩。还有一次,韩锋这厮单独从我对面走过来,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厮八成是认得我,估计还不怀好意地以为我还喜欢丹兰,从我身边过时故意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哼哧”一声,跟猪刚吃饱了食似的。
无怪乎造物弄人,毕业后,我们竟又在同一座城市里工作。这厮在家行将倒闭的小银行里做职员,每天上班做公车都能从这座银行大楼路过,可我从没光顾过。要不是为了另一件事情,我干脆连这路车都不坐了。
嘿嘿!今天丹兰找我来弥补她俩的感情裂痕,这不是小羊羔跑到狼窝里找草吃吗?今要不给她俩搅黄了老夫就不姓楚。
再次见到丹兰,一如昨日般纯情。绰约独立在花园长椅旁的一盏路灯下,两只乖巧的麻花辫子搭在她肩头。一双明洁的眸子垂下来,静静地等候我的到来。我喊了她一声,然后笑嘻嘻地走到她跟前,丹兰也强装笑脸冲我咧咧嘴,慌得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刚刚入夏,连续几天的阴雨过后,火辣辣的太阳便开始使劲地把大地撕扯着,还有人的皮肤。我建议先到超市里去,那有空调。她微微点了点头,还像刚上大学时候一样单纯,可惜眼睛里多了一丝那年那月所没有的阴郁。
超市里有几张桌子和几个秋千,是供客人休息用的,一侧可以买到饮料和糕点。我问她想要些什么,她说随便。在她说话的时候眼睛总是斜向一边,我也观察到了,自我见到她开始,她很少能看我几眼,准确说,她很少就看什么别的东西,脑子一直沉浸在一种思想当中,不,应该说是忧郁和怨恨。女人对负心汉特有的一股情结。
我把东西端回来坐到她对面,看着她受伤的表情,心里边实在不落忍。甚至把她的那份怨恨多少算在我当初每能把她争取过来的帐上。我想没时间再寒暄了,开门见山最好。
“说吧,有什么话都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都说出来就好了。”我身子向后一靠,把腿也敲起来才晃了两下,觉得不妥,又把腿放下来,歪起脑袋很深情地看着她。
丹兰还是犹豫了半天,始终低着头兀自言语。分贝很低,我要很注意精神才能听清楚她那恨得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每一个字和标点。有时候因为欣赏她那一口整齐的小白牙而走神,糟糕,几个关键点又没听真,再让她重复一遍。半个小时后,我大致算是听明白了一些眉目。似乎是韩锋最近很少陪她,并且电话里的声音也明显比以前冷淡。其实让谁听也是没什么的,只不过是韩锋最近是比较忙或是被银行里的事务纠缠着心情不好罢了。毕竟,中资银行在现在那帮外国狼涌入的时刻很多地方都显得太差强人意,若不经风了。不过话也说回来了,要是说韩锋这厮忧国忧民,为集体利益发愁打死我都不信。不过既然是丹兰的事情,我还是尽力违心地把他俩往一块劝劝吧。
“放心,你想太多了。”我递给她一个小塑料勺,让她吃点东西。她接过勺子,说了谢谢,就像小猫似的仔细吃起蛋糕来。安慰了半天一些可有可无的话后我画蛇添足地来了句“其实男人一般在没有新欢的情况下就是再和他现任女友不对付也是能将就就将就的。绝不会跟你提出分手。”话刚说完我就不敢继续讲下去,真不知道我是在劝她还是在拆人家。
“怎么没有!”丹兰在我说话的时候一直努力地吃蛋糕,等听完我这句话猛地一抬头,更加确认了她的直觉。她瞪着我,嘴角还粘了点奶油。
“啊?!有?!”我故意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知道丹兰十有八九都是瞎猜,可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还是来点惊讶和愤怒的表情比较合适。“你等等啊。”我冲她抬了下手,然后欠起身摸了摸裤袋,钱、钥匙和手机。走到前台要了叠餐巾纸回来递给她“先擦擦嘴,都是奶油。”看着她小猫擦脸似的把嘴巴擦干净,我想笑,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噗嗤”一声乐了。怕露出破绽,紧接着又咳嗽几下:“你说,他有新欢了?”说这话的时候我眉毛先是一蹙,然后右边那条眉毛就着右眼有挑,左边的眉毛向下再一按,摆出一张遇见一件难以置信又不愿相信并且还不得不信的事情的面孔。
“嗯,就是他单位里的betty。好几回看见他们在一起。”
“不会是捕风捉影吧,也许人家只是工作关系呢?”话刚出口,当我看到她脸上的表情时立即意识到大难临头,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不好!要坏菜!
“所以呀。”丹兰两只小咪咪眼一眯,声音甜起来足以把人的骨头麻酥了:“还请格非哥哥去探察探察嘛!”一边说还一边抓住我的手一个劲地摇来摇去。
“不行!我去算怎么回事。”
“诶呀,去嘛。求——求——你——勒!”丹兰那双单纯的水汪汪的大眼睛不停的向我射来含情脉脉的电波。
“不行,不行,说不行就是不行。你别跟孩子一样好不好。”我都开始求她了:“你们俩的事情”
“你到底去不去!”丹兰脸一沉,打断我的话。
“不去!”
“去!”
“不去!”
“去!”
下午2点半,我再次乘上那辆开往银行的22路公交车。当然不是去上班,而是——出私差。坦白说,虽然平常日子里我吊儿郎当,满嘴鸡飞狗跳的,真到事上,总还是会心软。我想人世间最可恨的莫过于光有贼心没有贼本事了。我很清楚我早已经不爱丹兰了,又恶心韩锋,并且有趁机将他们拆散以报当年之仇的念头。可毕竟丹兰是我这么些年来的好朋友,她又那么求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替她走上一遭。幸好我在这家银行有位学长做人事部主任,向他打听一下,交了差,也算对得起她了。
当然,乘这趟车还有我另一个目的。就是看看那个被我盯了一年的如花般的女孩。代号:“公交车女孩”我坚信今天一定能再次遇到她,因为对于我来说莫名其妙的幸运总是会眷顾我的。自从上次因为“游泳遇险”丢了我家祖传的菩萨玉坠之后,几乎每个月我都会奇妙地收到一本书,有时候是价格低廉的小画书、期刊杂志什么的,有时候还能得到一本价格不匪的世界名著。可惜这种幸运只保留到了高三,上大学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了。
一年了,从我开始工作并且每天乘坐这趟公车上班之日起,我几乎天天都能在车上遇见她。高高的个子,一袭乌黑柔软的长发伏在胸前,柔和的面容上透出庄重娴雅的气质。我想她一定是从梦里来的姑娘,从没敢上前去惊动她,只怕把她和我都惊醒。而且我也发现她也曾经无数次观察过我,我相信,她对我有好感。直觉而已。
上车前,我依例买了份当天的报纸,遇到她时我会在报纸的掩护下偷偷地观察她,遇不见的话就老老实实看报纸。可惜今天时运不及,没有遇见。带着一肚子的抱怨进了那座大楼。15楼,一间大厅。很多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办公。打电话的、发传真的、送材料的,叽叽喳喳,还挺繁忙。我从身边抓了一个匆匆而过的员工,问他:“请问人事部张主任在哪办公?”“张主任?”那员工怀里抱个纸箱,眉头一皱:“人事部没有姓张的,你找谁呀?”“张惟明。”“哦!他呀!他在那边那个靠窗的位置。”他向左边一指,我顺着方向看过去,是有两个位置空着。
“一会他就来了,先等他一下吧。”说完,那人就走了。我道了声谢谢,只听得那位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句:“呵呵,张主任。”我心说话,这年头都不兴说实话了。不是吹牛就是你搪塞我我再糊弄你。刚想到这,我又不免自责起来。
走到老张那我又犯难了,两个空座,到底哪个是呢?看了看,一张桌子上的电脑开着,另一个关着。我比较好玩,就把宝押在了那张开电脑的桌子上,况且这个位置收拾也很整齐,看着就舒心。看看表,2点35。先上会网吧。慢慢等。
就在我处理邮件的时候,左眼角只觉得有一人影站立一旁,恰在这时,一股味道以极其轻松缓慢的速度拍打我的鼻腔——女人香!我的第一直觉告诉我我身边站了一位成年女性,年龄在23—25岁之间不等。待我扭头看之时
朋友,你们有谁相信奇迹吗?如果说以前我有一千条一万条理由不去相信,那么眼下,就是现在,我绝对坚信就在我们的身边有某种超自然的力正以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欣赏着这个被他所设计出来的戏剧世界上的物是人非和恩怨情仇。我再没有理由不相信,自己只不过是人间这个荒诞舞台上的一个演员,命运被那个幕后的编剧完全地控制着——包括思想。
我的瞳孔在0。01秒迅速完成了扩张和回归正常这一复杂过程之后非常平静地看着她——公交车女孩。幸亏本公子此时镇定自若,挥洒自如,没有因为突如其来的馅饼砸晕。我非常礼貌地站起身:“小姐有事吗?”
她像一朵欲放的玉兰一样向我含蓄地吐出一缕芬芳一样的微笑,然后指指那张桌子:“这是我的位置。”
“哦!”我一拍脑袋:“对不起,对不起,我还以为这是我朋友的位置呢。真不好意思,打搅了。”
说罢我向旁边一闪,没想到她赶紧伸手拽住我:“没事,没事,你先处理邮件吧。我还没什么工作要做。”这么有涵养!也不枉我暗恋你一场啊。不过我还是故做礼貌地推脱再三,终究还是拗不过她,重新坐回到电脑前,一边和她闲聊,一边装做有很多信笺要处理一样来磨蹭时间。
她笔直地站在我一侧,说话的声音就像清凌凌的溪水一样潺潺流进我的耳朵。我不时转过头去看她,看着她讲起话来神采飞扬,有时候我就觉得她就像海的女儿一样:端庄和亲切。当然还有迷人。大约20分钟后我把座位让给她,然后站在一旁。心中暗喜,老张这哥们真够意思,都快三点了还不来上班。
我问她:“知道我为什么挑这张桌子吗?”她嗓子里“嗯”了一会,摇摇头:“不知道。”
“其实也没什么,就看你这张桌子上电脑开着,我又不想傻等。”
“你还挺调皮的哈。”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小,眼睛又收回到屏幕上:“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楚格非。”“楚格非?”“楚格非,你呢?”
她又把眼神转到屏幕上,一秒后,只见她嘴角处很自然地牵起一丝笑意。然后转过头,一板一眼地告诉我:“夏——蓓——蓓”
“夏蓓蓓,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我第一次看到她一点羞涩的微笑:“不过你叫我betty也行,他们都这么叫我。”
“w-w-what!”这下我两条眉毛全上挑了,嘴巴大的连后槽牙都能看地真真的,苍天!不会搞错吧。幸好这时她没看到我的表情,马上收敛起惊讶的面孔,然后问她:“你们这有几个叫betty的?”
“就我一个,怎么了?”
“没,没什么。怕叫重了。以后我叫你小夏可以吗?”
“不行!”
“不行?”
“我只允许我男朋友这么叫我。”
只觉得眼前:我们俩的一张幸福的沙滩合影一块一块地落了下来。粉碎!晕!大白天的我怎么看见星星了。这下好,彻底歇菜了。嗯?她莫不是指韩锋吧。还好,我现在头脑还算冷静。继续打探:“我还以为你没男朋友呢?”估计这时候任谁见了我此时的表情都会笑掉大牙不可。哎!没办法,强装欢笑呗。这时候,我觉得做男人好累。
“谁说我有男友了?我是说等有了男友以后只允许他这么叫我,现在先预留下来。”
我:“(无内容)”
“不过。”她迅速瞥了我一眼,对电脑说:“你例外。”
嘿!有门!一年来的放电总算没白费。我半挑逗她说:“我也是只这样叫我未来的女友,你也例外!”恰在我俩旁若无人地打情骂俏之际,只听得身后一声倒霉嗓子:“这不是楚兄嘛,今儿是哪阵香风把你给吹来啦!”我扭头一看,敢情是我们学校当年以狂放不羁著称于世的张惟明张大才子。想当初在古代汉语考试上,填空题:“今宵酒醒何处,”老张看罢大笔一挥:“醉卧娘子怀中。”一时在全校师生中间传为美谈。可惜他才高八斗,学贯中西,博通古今,大学四年我校思维正常之佳丽竟无人对其投怀送抱,老张最后也看破红尘,索性剃光了头,自号法名“慧空”结果被众兄弟奚落为尼姑庵师太,以后也没怎么听他再叫过。这回我可真是要好好求助一下这位大师兄了。
这回一见面,我摸着他油光锃亮的小分头乐呵呵地说:“呦!毛长得够快的啊。什么时候还的俗?”说完,两个人都乐了。寒暄已毕,我对他一抱拳,面露难色说道:“张兄,小弟今日此来有一事相求。还请仁兄多多费心才是。”
“哦?楚兄不必客气,但说无妨。”
我左右一使眼色,然后一伸手说道:“此地不是讲话之所,请借一步说话。”
走到楼梯拐口处,我先向他细说了有关丹兰一事的原委,然后问他韩锋是不是在追小夏。不想老张拍着我的肩膀说:“老弟,像这等人间尤物追的人海了去啦。连我都想追呢,可惜轮不上。”说罢,老张做一脸痛苦状。
“你?!你不是早就看破红尘了吗?”
只见慧空双手合十,说道:“哈!老衲是‘美女怀里卧,佛祖心中留’嘛。”
我“啪”一个拳头打在他胸口:“快拉倒吧你!”说笑归说笑,我接着问他:“难不成你老哥也对你们那betty小姐动了凡心?”
“嗨!哪的话。也不瞧瞧咱这长相?心有余而力!不足。怎比的了你楚年兄玉树临风,潇洒倜傥。”
你还别说,几年没见老张的嘴巴倒是比以前甜了,把这本事用到小姑娘身上岂不是十个有九个都成了?虽然我心里美不滋的可还是得套套他。我说:“张兄此言差已。俗话说:‘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关键还是你老兄水准高,一般的看不上。”
言归正传,我继续把问题落脚点从又放到韩锋身上。老张长叹一声,说道:“要说这韩锋小伙拦不住的帅,没法啊。你瞧人那鼻梁,那眼睛,再看那个头,总而言之俩字足以概括:傻”
我的手机突然响起。赶紧从兜里掏出来,翻开盖一看,是丹兰。“喂。你去了没有啊。”“我就在这呢,正给你问呢。今儿晚上给你消息。”“那好,我等你消息。bye。”
放下电话,我让他继续说。
“要说这韩锋追betty,可真是没少费心思。先是送花,然后”
赶他说到“然后”这我把话接过来:“然后送小礼物,再然后就请她去吃晚饭。”
“对对对!你都知道啦!”
“切老夫三年前就把他这套路数摸得个遛透,这么些年了,一点长进都没有,没创意。”说到这,我倒突然为咱中国知识分子思想之匮乏担忧起来。“结果她呢?”
“花是收下了,礼物在开始时候也收过几次,至于约会嘛,就不得而知了,谁也没跟踪过人家是吧。”
打听清楚之后,我返回头又去找小夏约她今天晚上出来转转。“我都累了一个月了。”小夏面露难色:“今天就算了吧,我想好好休息休息。”
我心头一沉,怎么女人说变就变,看来这也是个难对付的主。我的大脑迅速转了三圈,在确定刚才没有做出自惭形秽的事情之后开始向她死缠硬磨。老半天,小夏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不过她下班以后要换一下服装,她说她可不想穿着工作套装和人逛街。时间定在晚上7点到7点半之间,要我细心地等。没办法。是不是追女孩都这么累,我心说话。
我先回到家准备了一下,顺便给丹兰回了个电话,告诉她一切正常,让她放心。7点10分,小夏在等得百无聊赖的我身后喊了一声:“hi,看我今天晚上漂不漂亮?”我转身一看“哇!有相机没有?”只见她穿了一件束得较紧的橘红色的连衣裙,更加突显出她绰约的风姿,一改白天写字楼里那种光鲜的白领丽人形象,现在真可以用一句香艳美女,光艳照人来形容了。
“真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呀!”我一时忍不住,差点没把口水流出来。“行了,行了,知道你会背唐诗。”小夏噙着笑,略微弯了下腰,再次检查了一番她的行头。然后正直身子,带着徐静蕾似的微笑对我说:“那咱们走吧。”
“那咱们走吧。”我学了她的样子,把她的胳膊往自己怀里一挽,兴冲冲地在社会主义光明大道上大步朝前迈了。
夜晚的商业区就像是一杯刚被调制出来的鸡尾酒,充溢着华丽与痴迷,有一种浓重而艳丽的颓废的美。我们像两条深深海底鱼一样带着绚烂的色泽和慵懒的心情在五光十色的漫漫人海里悠闲地穿梭,逶迤而行。流动的霓虹灯光和堕落的乐曲放肆地在城市街道和高楼森林里或盘延而上或吞噬街上每一个人的神经。灯光如昼的店面里摆满了利欲熏心的玲琅商品和自甘堕落的物质灵魂。
我们一样在这醉人的迷梦中酣然游乐。兴之所至,随心所欲,任意西东。在时装店里将那些世界名牌服装试穿在身,然后再无不失望的摇头而去;在音像店里选几张经典cd;要么就到卖韩国精品的杂货店里寻些宝贝。累了,就给她买份哈根达斯的冰激凌,然后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一起欣赏迷人的街景和来来往往的有故事的人们。
中央广场的音乐喷泉在迷离的灯光下扭曲着妖娆的舞姿。我一听是快四舞曲,就转过身向小夏深施一礼,然后伸出手以极为绅士的口吻问她:“小姐,可以吗?”她把那纤细的手指在我掌心一搭。舞蹈开始了。我们在宁静的路灯下旋转,从一对对坐在长椅上卿卿我我的恋人身旁擦过,柔美的喷泉曲线和妩媚的灯光和我们共同映衬出一道绚丽的风景,路边的行人也无不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又借着兴头来了几个“花”喷泉的水一阵阵被风刮到我们身边,簇簇地落在肩膀上,脸颊上。我和小夏依旧旁若无人地舞蹈,甜蜜浸润了我们的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曲中人散,灯火阑珊,只剩下我们两个彼此对立在路边。我看着她低下的头,紧握她的双手。夜凉了,蟋蟀开始鸣叫。一滴水珠,从叶片上滑落,滴到水池里。灯光,困倦了。一颗流星,从天空的幕布上长长地飞过。
以后,因为工作忙,我很少找小夏。基本上是每周见一次面。我们很习惯这种有规律的见面方式,而且每次见面前都可以精心地准备一番,从没有露过怯。也因为小夏,我和那帮狐朋狗友一块聚的机会也无限趋近于零。由此落下个重色轻友、五好男友,十佳情人的美誉。
大约一个多月后的一个星期三,小夏突然打来电话,叫我到她家门口车站等她。做公交车的路上,一群孩子背着书包蜂拥挤上车。看着他们一个个天真脸蛋,一股久违了的感动袭上心头。不会这么快就想要孩子吧?我笑自己。
见了小夏,她告诉我今天要带我去看一看她小时候的一个朋友。我说急什么急,哪天去不成。不成。她这才告诉我,她朋友得了胃癌,晚期,剩不下几天了。他们小时侯关系都不错,想带我去看看她。我心想,好端端地给自个添什么堵啊。我又不认识那人。可终究还是没敢把话说出来。
半路上,小夏告诉我她那位朋友叫林芳,小夏叫她芳姐。芳姐家里已经没什么亲人了,现在由姨家表妹来照顾着。她家条件很差,以前就是做街道清洁工。听着听着,我心里边也逐渐被感染了,想想,真的有必要去看看,就算我没有社会主义的爱心也总该有点人道主义的良心吧。想到这,我建议是不是买点什么东西过去。她说不用了。现在芳姐已经什么都吃不下了,吃什么吐什么,带点钱过去就可以了。我摸摸兜,还好有两张一百两银子的银票。
中午时分,我们穿过七拐八绕的巷子。巷子里都还是几十年前的破败的平房。真没想到现在还有人会住到这。不过这巷子我倒还是熟悉,以前我奶奶家就在这附近。现在故地重游,真有点穿越时光隧道回到过去的感觉。走着走着,就发现越来越难走了,前几天下雨的积水和着公共厕所里的污水灌得公厕旁边的路面到处都是,中间摆了几块砖,小心翼翼地也可以踩过去。可没走几步,又不知谁家的煤堆堆在外面,本来就狭窄的小路就显得更加拥挤了。
走进一户院子,想来就是芳姐家吧。再看这家房子,厨房建在外面,是用些破砖头(估计是从外面拣来的)垒了一个四面墙。屋顶架了几条木头,用油毡盖上。等走到正屋前头,差点没让我哭出来。房子的砖头都是用泥粘在一起的,墙根底下是些旧的破的坛坛罐罐之类的东西,几根废木头上还长了木耳。再看窗户上的玻璃很多都不完整了,大概是买不起玻璃,用塑料布把破口都挡上。真是难以想见。
进屋后,堂屋里只有一张圆桌和一个碗柜。倒也是有两把像样的折叠椅靠在墙上。小夏喊了一声芳姐,出来的是她表妹,把我们让进了里屋。我想躺在床上的就应该是那位被我猜想了一个上午的芳姐吧。她看上去也只有三十来岁光景,身上盖着一条小花毛毯,身边竖个输液瓶子正在打点滴。
见我们来,她叫她表妹把她从床上扶起来,靠在床头,还一个劲地招呼我们坐下。随便聊了几句,说到她的病情。现在什么也不能吃,吃什么吐什么,连粥都不能喝,无论什么东西下肚,准是无休止的剧痛。每天只靠输液维持。下午或者晚上还会时不时的来一阵痛,因为无法忍受只好打一针吗啡。因为这,每天光药费就要三百多。从他们的话里话外,我基本上猜到了,生活条件差,饮食不卫生应该是导致她生病的根本原因。我不觉低下头,心里边有些不是滋味。
突然,小夏做出了一个极端古怪的决定,她问该买菜了吧,我去买菜。我还以为她趁机考验我。于是我赶紧抢着去买,顺便也好出去透透空气,换换心情。可她无论如何也不让,还把小表妹也带走了。什么跟什么都是!我心里边怨恨小夏怎么这么不会办事,把我和芳姐搁到一屋算怎么回事?又不能把话说白了。等他们都走了,我转过身看看靠在床头的芳姐,尴尬地冲她笑了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你坐吧。别总站着。”芳姐很祥和地看着我。我这才找了个比较远的位置坐下。可刚坐那,芳姐又向我摆了摆手:“能坐得近点吗?我说话声小,怕你听不清。”
没办法,我把凳子搬到她身边,看看输液瓶子,还有一半,我问她:“这速度快吗?”
“没事。”她冲我笑笑,已经没有什么气力了。这时我才仔细地看了看她:她的气色很是暗淡。眼神已经介乎于欢喜与失落的临界点上,嘴唇变得异常苍白,还在不停地翕动。额头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几条皱纹,眼角也能隐约见到了鱼尾纹。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开心,并没有什么将要“离开”的迹象。看着她焦黄的脸和那双时隐时现的异样的眼神,我忽然对她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哪?我问自己,想不起来,但冥冥之中总是能让我联想到游泳池里的水,似乎这张面孔是在水里面见到的。想到这,我脊背倏的一下,激出一层冷汗来。
“你是蓓蓓的男朋友吧?”她问我。我说:“算是吧。”
“蓓蓓是个好孩子,从小我就看着她长大,后来她搬走了,见面的机会就不多了。可她一有机会还来看我,我就带着她出去玩。真是个难得的好姑娘,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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