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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之道,情理二字。读文章,以情入之,以理出之;写文章,以理入之,以情出之。
仅有感情投入,文章不论读与写,也许都只能做些情景的再现。
我们父女之间在学习上的交流也是很密切的。女儿传承父亲的太多,读师范,而且也是中文。或许是“亲其父,信其道”女儿带着这种感情的依赖,把自己的平时练笔之作邮发给自己的老爸。一日,我打开邮箱,读着女儿发给自己的这篇纯属练笔之作。
寻他的少年芬芳(初稿)
赵安平
今天,和父亲再次回到故里。每次说到家乡,仿佛它就坐落在千里之外。其实,自驾车也无非是半个小时。长辈们本执意要搭一个小时的客车来城里看我们,父亲回绝了,他说,他们的年纪大了,往返过于辛苦。
父亲是一个喜欢缅怀过去的人,他愿意一次一次地回家乡看看,脸上的迫不及待和孩子如出一辙。
百无聊赖,一如料想。父亲提议去田间走走,拗不过他,只得上路。道路弯曲,窄的不像话,还好干燥,否则非要我跌了一身泥才甘心。父亲却走的那样快,轻车熟路,如履平地。我亦步亦趋仍是差了大半步。那样轻快的步伐,竟不似一个将至知天命的年龄的男人走得出来的,只仿佛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打着竹编呼啸而过。
一路走来碰到陌生人,父亲都能一一喊出他们的名字,寒暄两句。妇人常有感慨:你好像昨天才进学校教书,今日却早已有了这么大的女儿。
深吸一口,田间淡淡的乳香,混合着原野的麦浪,竟是温软异常。
我仔仔细细端详父亲的脸,试图找到他少年时的影子,蓦地发现怀念在他脸上静静流淌。
都说故土情深,不敢辜负。今日得见,却已是这般光景。
时间是如此强大和完善,来去不受约束。
田野间的父亲依旧认得出在我看来完全相同的叶子下孕育着如何不同的果实,依然有着田间少年打马而过的狂放不羁,依然是这般单纯的可爱。
我突然好生感动,每个人都有心香。并无悬疑,就是故里的气味。我的骨血里并未烙印上相同的对泥土气息的眷恋,我也尚未爱上这土地的方方寸寸,我只是有些想念故人。
晚饭前,邂逅了一只猫,眼神很清澈,好像尚未被尘世间的苦痛碾压过,又好像,呆在这样一个地方,所有的事物,都变得温情和轻松。苦苦盯了它半晌,伸手的瞬间,它低低叫了声,温和旖旎,不带攻击性。触电般的缩回手,生怕亵渎了神灵,它安逸地背对我梳整它的毛,慢条斯理,仿佛确信了我不会趁虚而入。
回程的时候,两个少年笑闹着穿梭在马路上,追逐嬉笑,笑声爽朗,只当是两小无猜。
前方,一个孩子努力地蹬着三轮车,他的父亲坐在末尾,爱意一览无余。那个孩子肩膀并不宽阔,手臂纤细,脉络分明,本应该撑不起这么大的重量。如今却眼带笑意,奋力前行,宛若要将所有困难和困顿抛之脑后,去下一个幸福的所在。
我突然恍惚被时光带到不知名的地方,一遍遍重温父亲的生命之旅。我知道,无论如何,他都愿意再回故里,一遍遍地重温属于他的记忆,他的童年。再一次,寻他的少年芬芳。
读完来稿,我有一种莫名的高兴,一是女儿还很听话,因为读中文专业,需要多读多写,她记取了为父的教诲;二是其中也表现了父女情深,在她求学的路上照亮着一抹亲情。我知道,女儿是带着深深的感情来写的,但是,就这样一篇饱满感情之作,于父亲看来,的确还是篇拙作。拙劣在于写作时仅有饱含感情的投入,却失去了写作思路的理性思考。于是,我觉得有必要与女儿商量商量,来共同探讨文章的情理之道。
当然,应该肯定文章的标题“寻他的少年芬芳”是有灵性的,但读完后,从整体来看,这篇散文是写父亲“寻他的少年芬芳”还是写女儿跟着父亲“寻他的少年芬芳”的感受?其实两者都可以写,但显然都没写好。如果写前者,就要写出芬芳在哪里,芬芳是什么。但在文中只写了芬芳在年少时,芬芳在故乡,而写这些芬芳也只是笼统的。少年芬芳是什么,这才是文章写作的重点。此外,写父亲“寻他的少年芬芳”有两个情景,文章写喜欢缅怀过去的父亲,走在“田野山间”却没有很好地写出父亲感受的少年芬芳是什么;同样,写父亲与乡下陌生人的寒暄,竟一笔就带过了,根本没有去写父亲感受的少年芬芳是什么。其实,这两处的情景应该好好着墨。再看后文,文章也写了两个情景意象:“邂逅了一只猫”和“蹬着三轮车的小孩”用意何在?与前者有什么联系?还有,谋篇布局之中也多有散漫之处,不一一列举了。
当父女俩把文章进行这样的一番点评后,于是就觉得写文章... -->>
文章之道,情理二字。读文章,以情入之,以理出之;写文章,以理入之,以情出之。
仅有感情投入,文章不论读与写,也许都只能做些情景的再现。
我们父女之间在学习上的交流也是很密切的。女儿传承父亲的太多,读师范,而且也是中文。或许是“亲其父,信其道”女儿带着这种感情的依赖,把自己的平时练笔之作邮发给自己的老爸。一日,我打开邮箱,读着女儿发给自己的这篇纯属练笔之作。
寻他的少年芬芳(初稿)
赵安平
今天,和父亲再次回到故里。每次说到家乡,仿佛它就坐落在千里之外。其实,自驾车也无非是半个小时。长辈们本执意要搭一个小时的客车来城里看我们,父亲回绝了,他说,他们的年纪大了,往返过于辛苦。
父亲是一个喜欢缅怀过去的人,他愿意一次一次地回家乡看看,脸上的迫不及待和孩子如出一辙。
百无聊赖,一如料想。父亲提议去田间走走,拗不过他,只得上路。道路弯曲,窄的不像话,还好干燥,否则非要我跌了一身泥才甘心。父亲却走的那样快,轻车熟路,如履平地。我亦步亦趋仍是差了大半步。那样轻快的步伐,竟不似一个将至知天命的年龄的男人走得出来的,只仿佛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打着竹编呼啸而过。
一路走来碰到陌生人,父亲都能一一喊出他们的名字,寒暄两句。妇人常有感慨:你好像昨天才进学校教书,今日却早已有了这么大的女儿。
深吸一口,田间淡淡的乳香,混合着原野的麦浪,竟是温软异常。
我仔仔细细端详父亲的脸,试图找到他少年时的影子,蓦地发现怀念在他脸上静静流淌。
都说故土情深,不敢辜负。今日得见,却已是这般光景。
时间是如此强大和完善,来去不受约束。
田野间的父亲依旧认得出在我看来完全相同的叶子下孕育着如何不同的果实,依然有着田间少年打马而过的狂放不羁,依然是这般单纯的可爱。
我突然好生感动,每个人都有心香。并无悬疑,就是故里的气味。我的骨血里并未烙印上相同的对泥土气息的眷恋,我也尚未爱上这土地的方方寸寸,我只是有些想念故人。
晚饭前,邂逅了一只猫,眼神很清澈,好像尚未被尘世间的苦痛碾压过,又好像,呆在这样一个地方,所有的事物,都变得温情和轻松。苦苦盯了它半晌,伸手的瞬间,它低低叫了声,温和旖旎,不带攻击性。触电般的缩回手,生怕亵渎了神灵,它安逸地背对我梳整它的毛,慢条斯理,仿佛确信了我不会趁虚而入。
回程的时候,两个少年笑闹着穿梭在马路上,追逐嬉笑,笑声爽朗,只当是两小无猜。
前方,一个孩子努力地蹬着三轮车,他的父亲坐在末尾,爱意一览无余。那个孩子肩膀并不宽阔,手臂纤细,脉络分明,本应该撑不起这么大的重量。如今却眼带笑意,奋力前行,宛若要将所有困难和困顿抛之脑后,去下一个幸福的所在。
我突然恍惚被时光带到不知名的地方,一遍遍重温父亲的生命之旅。我知道,无论如何,他都愿意再回故里,一遍遍地重温属于他的记忆,他的童年。再一次,寻他的少年芬芳。
读完来稿,我有一种莫名的高兴,一是女儿还很听话,因为读中文专业,需要多读多写,她记取了为父的教诲;二是其中也表现了父女情深,在她求学的路上照亮着一抹亲情。我知道,女儿是带着深深的感情来写的,但是,就这样一篇饱满感情之作,于父亲看来,的确还是篇拙作。拙劣在于写作时仅有饱含感情的投入,却失去了写作思路的理性思考。于是,我觉得有必要与女儿商量商量,来共同探讨文章的情理之道。
当然,应该肯定文章的标题“寻他的少年芬芳”是有灵性的,但读完后,从整体来看,这篇散文是写父亲“寻他的少年芬芳”还是写女儿跟着父亲“寻他的少年芬芳”的感受?其实两者都可以写,但显然都没写好。如果写前者,就要写出芬芳在哪里,芬芳是什么。但在文中只写了芬芳在年少时,芬芳在故乡,而写这些芬芳也只是笼统的。少年芬芳是什么,这才是文章写作的重点。此外,写父亲“寻他的少年芬芳”有两个情景,文章写喜欢缅怀过去的父亲,走在“田野山间”却没有很好地写出父亲感受的少年芬芳是什么;同样,写父亲与乡下陌生人的寒暄,竟一笔就带过了,根本没有去写父亲感受的少年芬芳是什么。其实,这两处的情景应该好好着墨。再看后文,文章也写了两个情景意象:“邂逅了一只猫”和“蹬着三轮车的小孩”用意何在?与前者有什么联系?还有,谋篇布局之中也多有散漫之处,不一一列举了。
当父女俩把文章进行这样的一番点评后,于是就觉得写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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