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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爱在校车上读些浪漫美丽的小说,在早晨上班或黄昏下班的时候,边读书边幻想,读累了的时候就抬头看看窗外的朝霞或者夕阳,如果下雨,我一定也会看到彩虹。
好像情感教育中那位粉红色群衫的女主人一样,在校车上读书的时候也仿佛光阴变成粉红色,温暖而明丽。
就是在那样一个春天的黄昏,我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坐在车上,摇摇摆摆,不时时间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身在何处。毫无疑问,福斯特的每一句话都浪漫无比,让我物我两忘,浑然不觉。
主人公们都在郊外,当然美丽的露西和骑士少年乔治艾默森也在郊外“她第一次感到春天的感染力她正为能从枯燥沉闷中解脱出来而高兴,每一小步,每一条嫩枝,对她说来都不是没有意义的美景终于出现了:她可以清楚地看出河水、金色的原野、其他山峦就在这时,她脚下的地面塌下去,她不由叫了一声,从林子里摔出来。她给笼罩在阳光与美景之中。她掉在一片没有遮拦的小台地上,整片台地从这一头到那一头都铺满了紫罗兰”
好象停车了,好像司机大哥在和我说话,告诉我我家到了,好象我下了车并开始往前走,浑然不觉,我依旧在读,沉浸在那片美丽紫罗兰中。
“她没有回答。可以看到她脚下的斜坡十分陡峭,大片紫罗兰像小河、小溪与瀑布般往下冲,用一片蓝色浇灌着山坡再也不可能有这么茂盛的紫罗兰了美就是从这个主要源头涌出来灌溉大地的乔治听见她到来便转过身来,他一时打量着她,好像她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似的。他看出她容光焕发,花朵像一阵阵蓝色的波浪冲击着她的衣裙。他们头上的树丛闭合着。他快步走向前去吻了她就响起一个声音,‘露西!露西!露西!’巴特利小姐打破了林间万物的寂静,她的棕色身影站立在景色的前边。”
我一口气读完了那一章——那洋溢着春天郊外无比美丽紫罗兰芬芳的一章——才抬起头来。往着远处,我想我的眼睛也一定闪闪发光,我的心灵似乎也感觉到那个春天的明媚与动人,那片紫罗兰的迷人与浪漫,我仿佛能看到温柔美丽的露西与她的骑士少年乔治艾默森,他们之间还没建立起爱情,但青春和善良的情感、正直与崇高的品格,带着春天的气息已经慢慢让两个人陶醉。
然后,突然的,我仿佛也跌了一交。我环顾四周,我开始看清我的身边。如同一泻而下的紫罗兰瀑布一样,我看到我眼前是一片丁香花的海洋。从这头到那头,我被开放着的丁香花围住,不知道前后左右,都是丁香花和绿色的草地,春丁香花的芬芳,青草和泥土的芬芳,还有春天特有的芬芳
多年之后我还记得当时的情形,我不得不承认,那种春天的美美得让人目眩头晕。
我在某个瞬间甚至怀疑,是不是时光飞驰,我回到了福斯特的时代,也许我还能看到一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有大海有浪花,有青春时代最美丽的一切。
我沿着丁香花丛走了好久好久
一直到天色暗淡的时候,我才想到我是在下班的路上,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下来的校车,好容易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开发区就是这样,容易让如我一般不会专心走路的孩子迷路。当我看到我家附近的高尔夫球场的时候才终于搞清方向,那也是一片绿地,但终究没有刚才那么迷人那么美。
前几天我和一位朋友约会的地点就在那附近。我站在哪儿等我的朋友,忽然想起多年前的情景。我还记得书中的字句,当然还记得我那时的感动。可是,我无法讲出来。我的朋友来了,我却无法告诉她,这里美是如何的令人目眩神迷浑然忘我。
(四)
今天上午我没去上班,我一位好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她家里谈天,我就去了。
我和她,因为投契,所以感情很深。我家和她家离得不算远,傍晚的散步,她经常来我家,我也经常去她家,彼此相当熟悉。
一路走过去,一座商店又一座商店,一家医院,一家食品店,两家花店,似乎还有一家眼睛店,一间写字楼,一间宾馆,还有什么?该到了吧。可是似乎还没到,我继续往前走,数着路程,慢慢变得有点陌生——这个城市随时都在修修补补,就像个时髦的女郎,总要拿出小镜子在脸上描画几笔,仿佛就会顿时光彩照人一样——又多了几架高大的广告牌,似乎路也重新修过了?我有这么久没来了吗?!
今天上午,天气真热,阳光肆无忌惮。我在慢慢走过去的时候,忽然想起几年前,我们初初相见第一面的情形。她坐在教室里读报纸,我刚刚走进去,她没有抬头,我亦没有招呼。不知道怎么,就那么认识了。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就熟悉了。同样是不知道怎么,就把心交给了彼此。
而我们俩的交往,也似乎就像那肆无忌惮的阳光一样,在彼此的心灵上都留下了温热的,无法拂去的记忆。这个世界上能让别人感到温暖的人并不多,而她就是我生命中有温暖感动的友人。
这条路真熟悉,走了不知道多少次,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行走中,记录了不知道多少温柔的情谊。我寻着从前的脚步走。
我慢慢的陷入回忆。我第一次走这条路的情形,那是个春天,天气微微有点温暖,我拿了一束花——粉红色的康乃馨——去拜访她。有一次在冬天,她做了饭请我去吃,很好吃的菜,吃完了开始谈天,谈得高兴了就恶作剧,玩到天完全黑了。春夏秋冬,季节更迭,日子就慢慢走过来,交情就渐渐深起来。我不知道去过多少次她的家,她不知道来过多少次我的家,我们在一起在家里不知道度过多少美丽的光阴。或者只是谈话,聊过课程,聊过学问,聊过流行的时装,聊过爱情,在她家里的沙发上和我家里的沙发上,我们不知道说过多少或者重要或者温暖的事情。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遇到开心或者不开心,欢乐或者痛苦,第一个播打的号码,总是她家里的电话。
我慢慢的回忆起每一次我路过这条路的情形,有时候是愉快的,有时候是悲伤的,有时候是疲倦的,但是从这条路走回来的时候,总是温暖的。
而这条路,似乎也因着我们这两个投契的女子,而变得多情起来,仿佛这路上的每一处建筑,每一棵树,甚至每一架广告牌,都见证了一种洋溢在生命中不会落幕的柔情。
我终于还是感觉奇怪了,这里有这样多的新建筑,仿佛一夜之间一座新城市就变出来了。我只是出门一个短短的假期,这条路上就变了这么大。我找不到那条熟悉的小街,不知道怎么转进她的小区。我在这条记录如此多温暖往事和见证了如此真挚感情的街道上,暂时性找不到方向了。我打了电话,在她温暖的嗔怪中,终于找到了那条熟悉的小街,它被新来的广告牌挡在了身后,依旧安静而平和,我看见她的公寓,走进去,仿佛走进我生命中一座友情的花园
我回来的时候,一如从前无数次那样,依旧带着温暖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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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爱在校车上读些浪漫美丽的小说,在早晨上班或黄昏下班的时候,边读书边幻想,读累了的时候就抬头看看窗外的朝霞或者夕阳,如果下雨,我一定也会看到彩虹。
好像情感教育中那位粉红色群衫的女主人一样,在校车上读书的时候也仿佛光阴变成粉红色,温暖而明丽。
就是在那样一个春天的黄昏,我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坐在车上,摇摇摆摆,不时时间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身在何处。毫无疑问,福斯特的每一句话都浪漫无比,让我物我两忘,浑然不觉。
主人公们都在郊外,当然美丽的露西和骑士少年乔治艾默森也在郊外“她第一次感到春天的感染力她正为能从枯燥沉闷中解脱出来而高兴,每一小步,每一条嫩枝,对她说来都不是没有意义的美景终于出现了:她可以清楚地看出河水、金色的原野、其他山峦就在这时,她脚下的地面塌下去,她不由叫了一声,从林子里摔出来。她给笼罩在阳光与美景之中。她掉在一片没有遮拦的小台地上,整片台地从这一头到那一头都铺满了紫罗兰”
好象停车了,好像司机大哥在和我说话,告诉我我家到了,好象我下了车并开始往前走,浑然不觉,我依旧在读,沉浸在那片美丽紫罗兰中。
“她没有回答。可以看到她脚下的斜坡十分陡峭,大片紫罗兰像小河、小溪与瀑布般往下冲,用一片蓝色浇灌着山坡再也不可能有这么茂盛的紫罗兰了美就是从这个主要源头涌出来灌溉大地的乔治听见她到来便转过身来,他一时打量着她,好像她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似的。他看出她容光焕发,花朵像一阵阵蓝色的波浪冲击着她的衣裙。他们头上的树丛闭合着。他快步走向前去吻了她就响起一个声音,‘露西!露西!露西!’巴特利小姐打破了林间万物的寂静,她的棕色身影站立在景色的前边。”
我一口气读完了那一章——那洋溢着春天郊外无比美丽紫罗兰芬芳的一章——才抬起头来。往着远处,我想我的眼睛也一定闪闪发光,我的心灵似乎也感觉到那个春天的明媚与动人,那片紫罗兰的迷人与浪漫,我仿佛能看到温柔美丽的露西与她的骑士少年乔治艾默森,他们之间还没建立起爱情,但青春和善良的情感、正直与崇高的品格,带着春天的气息已经慢慢让两个人陶醉。
然后,突然的,我仿佛也跌了一交。我环顾四周,我开始看清我的身边。如同一泻而下的紫罗兰瀑布一样,我看到我眼前是一片丁香花的海洋。从这头到那头,我被开放着的丁香花围住,不知道前后左右,都是丁香花和绿色的草地,春丁香花的芬芳,青草和泥土的芬芳,还有春天特有的芬芳
多年之后我还记得当时的情形,我不得不承认,那种春天的美美得让人目眩头晕。
我在某个瞬间甚至怀疑,是不是时光飞驰,我回到了福斯特的时代,也许我还能看到一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有大海有浪花,有青春时代最美丽的一切。
我沿着丁香花丛走了好久好久
一直到天色暗淡的时候,我才想到我是在下班的路上,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下来的校车,好容易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开发区就是这样,容易让如我一般不会专心走路的孩子迷路。当我看到我家附近的高尔夫球场的时候才终于搞清方向,那也是一片绿地,但终究没有刚才那么迷人那么美。
前几天我和一位朋友约会的地点就在那附近。我站在哪儿等我的朋友,忽然想起多年前的情景。我还记得书中的字句,当然还记得我那时的感动。可是,我无法讲出来。我的朋友来了,我却无法告诉她,这里美是如何的令人目眩神迷浑然忘我。
(四)
今天上午我没去上班,我一位好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她家里谈天,我就去了。
我和她,因为投契,所以感情很深。我家和她家离得不算远,傍晚的散步,她经常来我家,我也经常去她家,彼此相当熟悉。
一路走过去,一座商店又一座商店,一家医院,一家食品店,两家花店,似乎还有一家眼睛店,一间写字楼,一间宾馆,还有什么?该到了吧。可是似乎还没到,我继续往前走,数着路程,慢慢变得有点陌生——这个城市随时都在修修补补,就像个时髦的女郎,总要拿出小镜子在脸上描画几笔,仿佛就会顿时光彩照人一样——又多了几架高大的广告牌,似乎路也重新修过了?我有这么久没来了吗?!
今天上午,天气真热,阳光肆无忌惮。我在慢慢走过去的时候,忽然想起几年前,我们初初相见第一面的情形。她坐在教室里读报纸,我刚刚走进去,她没有抬头,我亦没有招呼。不知道怎么,就那么认识了。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就熟悉了。同样是不知道怎么,就把心交给了彼此。
而我们俩的交往,也似乎就像那肆无忌惮的阳光一样,在彼此的心灵上都留下了温热的,无法拂去的记忆。这个世界上能让别人感到温暖的人并不多,而她就是我生命中有温暖感动的友人。
这条路真熟悉,走了不知道多少次,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行走中,记录了不知道多少温柔的情谊。我寻着从前的脚步走。
我慢慢的陷入回忆。我第一次走这条路的情形,那是个春天,天气微微有点温暖,我拿了一束花——粉红色的康乃馨——去拜访她。有一次在冬天,她做了饭请我去吃,很好吃的菜,吃完了开始谈天,谈得高兴了就恶作剧,玩到天完全黑了。春夏秋冬,季节更迭,日子就慢慢走过来,交情就渐渐深起来。我不知道去过多少次她的家,她不知道来过多少次我的家,我们在一起在家里不知道度过多少美丽的光阴。或者只是谈话,聊过课程,聊过学问,聊过流行的时装,聊过爱情,在她家里的沙发上和我家里的沙发上,我们不知道说过多少或者重要或者温暖的事情。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遇到开心或者不开心,欢乐或者痛苦,第一个播打的号码,总是她家里的电话。
我慢慢的回忆起每一次我路过这条路的情形,有时候是愉快的,有时候是悲伤的,有时候是疲倦的,但是从这条路走回来的时候,总是温暖的。
而这条路,似乎也因着我们这两个投契的女子,而变得多情起来,仿佛这路上的每一处建筑,每一棵树,甚至每一架广告牌,都见证了一种洋溢在生命中不会落幕的柔情。
我终于还是感觉奇怪了,这里有这样多的新建筑,仿佛一夜之间一座新城市就变出来了。我只是出门一个短短的假期,这条路上就变了这么大。我找不到那条熟悉的小街,不知道怎么转进她的小区。我在这条记录如此多温暖往事和见证了如此真挚感情的街道上,暂时性找不到方向了。我打了电话,在她温暖的嗔怪中,终于找到了那条熟悉的小街,它被新来的广告牌挡在了身后,依旧安静而平和,我看见她的公寓,走进去,仿佛走进我生命中一座友情的花园
我回来的时候,一如从前无数次那样,依旧带着温暖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