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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蔓这一辈子啊,自然不知道赚钱辛苦为何物。以前不知道,现在不知道,以后当然也不会知道。她有一个地产大王的老爸,没搬出来与人同租时,或许连自己每一天要睡哪一间房子都不知道。由此可见,她是如何的家大业大,如何的意气风发。
她曾经自嘲过,即便以后不上班,每天在家里收收租,也可以过舒服的日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手指头往地球上随便一点,第二天就能飞去那里。对她来说,钱不过就是账面游戏,她对于如何赚钱一点兴趣也没有,她最大的兴趣,除了谈恋爱,就是费尽心机,变着花样儿地想办法,把她爸那张金卡骗出来,然后携同母亲大人,一起去把它刷爆为止。此情此景,时常让同为购物狂的徐夕夕艳羡不已。
自然,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事,路小蔓有个多金的父亲,自然这位多金的父亲大人也有些人之常情的“怪僻”那在徐夕夕看来,简直无法容忍,但是通常一想到他的钱,徐夕夕又会狗腿地觉得,有钱人的想法,必定是正确的。
路小蔓的父亲大人,对自己的女儿几乎没有要求,赚不赚钱不重要,他会赚就行了,女儿生出来,又不是拿来赚钱的。聪不聪明也不要紧,那些个比他女儿读书好的女同学,大学毕业后,还不是没他家路小蔓过得好,花钱花得更舒坦。长得漂不漂亮更是其次,徐夕夕那么漂亮,一看到路小蔓,还是嫉妒地牙根直发痒,人家吃的用的穿的,哪一样不比自己强。
其他的鸡零狗碎的事情,路爸爸更是没放在眼里,他对女儿唯一的要求,也便是前面所提到的所谓怪僻,那便是,女儿嫁不嫁人不重要,如果她不想嫁,一辈子待家里也无所谓,但若是有一天,路小蔓决定嫁人,则必定得嫁他选定的人选。
就这样,这便是要求,其实这天下的父母,多半都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很少有人会像路爸爸一样,明文规定,将它写进了家规里。
路小蔓不在乎,她根本就不在乎。她觉得父亲的这个要求,并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她是一个现实到了极致的女人,她很清楚一点,在这个世界上,找一个有钱的男人,远远比拥有一个有钱的父亲,要来得困难地多。
即便让你找到个有钱男人又怎么样?他会像父亲养女儿那样无私,会心甘情愿把你养在家里,会毫无怨言地把自己赚的血汗钱双手奉上,任你自由挥霍?别傻了,她根本不信,那些男人只不过赚了点小钱,便会对自己的老婆诸多要求,漂亮啦,温柔啦,百依百顺啊,还得有火辣的身材,最好还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天下谁听说过哪个父亲要求女儿做那么多的?
路小蔓可以跟有钱爸爸大吼大叫,可以不修边幅地在他老人家面前走来走去,可以养着小肚子不停地吃各种美食,在有钱老公面前,这行吗?或许有人也会说,当然可以。那你还能指望着那个有钱老公捧着大把的钞票来让你花吗?能保证他不将钱拿出去养别的女人吗?
不能,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所以说,路小蔓觉得,满足父亲的这个要求,比找个有钱男人,然后满足他无止境地其他要求,要来得容易得多。
即便有钱老爸偶尔也会拿钱出去讨好外面的年轻女人,或许还会给她弄出个弟弟妹妹什么的,可她大小姐也丝毫不在乎。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无论如何也影响不了她路家大小姐的地位。走出门去,谁都知道,她才是路家正牌的接班人,其他人,不过是分她一杯羹罢了。
她爸爸是有着一般有钱男人惯有的小小恶心,但并不是愚蠢的男人,也不至于将自己的花边新闻搞得满城风雨,不可收拾。更不会听那些狐狸精的撺掇,头脑发晕回来跟原配夫人离婚。
路小蔓清楚,只要母亲大人的红旗不倒,她的彩旗就能飘飘。尤其是前些年,父亲大人被某个算不得多漂亮的女人骗去了小小财产后,更是小心谨慎,轻易不上女人的当。或许是年纪也大了,都快六十的路爸爸对年轻女人的兴趣,便如同对金钱一样,慢慢地开始转淡,现在的他,只觉得帮女儿找个东床快婿来得更有成就感。
路小蔓有的时候,总是对着徐夕夕狐狸精长狐狸精短的叫,很多时候,也是在对那些二奶军团开炮。尽管徐夕夕既贪财又好色,却也不会委身于他人做小,路小蔓自然很清楚这一点,可是每当她看着徐夕夕那张标准的狐狸精脸蛋时,总会想起那些前赴后继,生生不息,想要来夺她们家家产的二奶军团,言谈举止间,便忍不住要拿徐夕夕这个倒霉鬼来吐嘈。徐夕夕虽然总被气得跳脚,却也无可奈何,像她这样的长相,明摆着放在那里,便是一张小三脸孔,也难怪别人总把她往那方面想。
当然,路小蔓嘴上说归说,心里对徐夕夕可没半点儿意见。也许从小家境良好,让她养成了极为豁达的个性,她对于人,即便是陌生人,都极少会有防备心。但这不代表她便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尽管她念书不灵光,可是在规划自己的人生这一块上,她却并非率性而为,反之,她继承了父亲生意人的头脑,为自己争取了极大的满足与平衡。
她路小蔓的人生哲理便是:爱情与婚姻是两个不同的载体。换言之,她可以随性地和所有她喜欢的男人谈恋爱,但是最后一定会嫁给她父亲大人指定的男人。她觉得这两者并不冲突,而且从小到大,她早已认清这一点,并一直很好地执行着。
路小蔓的初恋发生在初中时代,那个男生是她的同班同学,个子很高,打球很好。80后的女生,在念中学的时代,或多或少都会崇拜一些学校里的运动好手,尤其是以打篮球的男生为主。
这些男人,或许挑出来细细查看,会让人发现他们身上的无数缺点,或许五官搭配的并不理想。可是一放在球场上,动态掩盖了静态的不足,整个人便会变得帅气起来。长长的留海遮住了半张脸,配上一些花哨的动作,多少年轻小女生,就此倒在了篮球场边。
徐夕夕总说,要是让那些男人把留海减掉,或是留着平头,只怕有三分之二当场便会丑得让人吐血。真正的帅哥,即便是剃光头,也会让女生尖叫。靠着发型抢占初中妹妹这亩三分地的男人,通常都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帅哥。
路小蔓很多时候,坐在客厅里,看着电视里播的所谓“偶像剧”总是忍不住要吐嘈说:“这个世界是怎么了,乡土气息如此浓厚的男人,居然也敢恬不知耻地称之为花样美男?要是把头发都剃了,我看还会不会有女粉丝惊声尖叫。”
“有,必定有。”徐夕夕抢过她的薯片,插嘴道“不过,是被他的丑陋吓得惊叫。”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群众力量。举例说,一个男明星,即便他从哪个位置看过去都是个丑男,可是,只要不停地有女人,不停地有更多的女人声称他是个帅哥,其他的女人便会慢慢被这种观念洗脑,于是原先的丑男便会成为无敌帅哥,所有的女人都会睁着眼睛说瞎话,并且坚定地认为自己的视力在2。0以上。
路小蔓的初恋男友,便是这么一个人物。长得其实普普通通,皮肤也不白,最多只能算是健康活泼,可是当所有的女生众口一词地夸奖他是个帅哥后,他便也真这么认为起来,每天照镜子的时候,明明还是同一张脸蛋,看的时候,心境居然会有前后极大的反差。
那个时候,还是九十年代中期,f4还不知道在哪里凉快,所以,校园里的帅哥们并不流行将自己的头发留得和女人一样长。当然,学校里也不会允许,他们最多也就是打打擦边球,留个郭富城林志颖之类的分头,偶尔偷偷喷点发胶,将头发固定出一个模式来,每每走过别人身边,都能让人闻到一股浓浓的发胶香味。
路小蔓爱上她的初恋男友,便是缘于发胶。只是,当那个男生迷恋于发胶时,路小蔓对他并不感兴趣。后来有一次,随堂测验时,那个男生打小抄被班主任老师发现。老师虽是个年轻人,长得却是极为抱歉,属于那种无论怎么捣腾发型都无法变成帅哥的那一种。或许见这年轻小帅哥样貌强于自己,心下愤怒,或者是出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想要挽救濒于堕落的年轻人,总而言之,他将那男生拉了出来,从考试成绩说到回家作业,从课堂纪律说到考试作弊,最后,话题落在了他的头发上面。
“你到学校来干什么,一个男孩子,也学人家小女生,抹什么摩丝,整天把个头发弄得不像样。马上去洗掉!”其实那老师的发型也不见得有多好看,只是学校里校风保守,虽未明令禁止,但是被抓到了,也是无话可说的。
那男生于是便去了厕所里,将头发洗了一下,多少将那些发胶洗掉一些。等到回到教室时,头发已是一团乱,还有几根露在额前,不停地往下滴水。
路小蔓小姐,便被这男人的落魄形象完全给吸引住了。那个时候的她,还不会用“性感”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可是她的心,却在那个时候,被重重地电了一下。
于是乎,她的初恋便这么贡献了出去,当然,初吻也连带着送了出去。许多年后,她与卫澜和徐夕夕坐在一起谈论起初吻时,竟想像不起,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卫澜那个时候还没将初吻送出去,自然是一点发言权都没有。而徐夕夕这个情场斑手,竟也与路小蔓有着同样的情形,她们都忘了初吻的感觉,甚至,她们连那个夺走她们初吻的男人长什么样,都记不清楚,脑子里只有一个模糊的样子,却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人都说女人对于初恋,有一种莫名的执着,那段感情,在她们的生命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那个男人,即便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走在街上都认不出来,或者说,他们在自己的脑海里,已经浮现不出一张清楚的脸。可是那种初恋的感觉,却像是灌进了血液里一般,无论怎样,都无法将它抹得干干净净。以后再谈恋爱,似乎便会被这种感觉主导着。路小蔓便是如此,从此以后,她便爱上了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男人。
她的身高虽然一直没有超过一米六零,可是她的历任男友,通通都在一米七五以上,上了大学后交的,甚至都超过了一米八零。
她这个看上去娇小可人,实则独立自主的女人,永远都在人前给人一种错觉,让人误以为她是一个需要让人保护的小女人。可是实际上,这个小女人的身体里,却暗藏着极大的能量,没有一个男人能把她彻底地吃死。
这些男人中,便包括程珺。他花了三年的时间,费尽心思,可是到最后,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路小蔓的决定。
女朋友结婚了,新郎不是我。这句话说的,便是程珺这个可怜人。
严格地来说,程珺与路小蔓以往交往的男性,有些许的不同。他的个子不算矮,至少在江南地带来说,还算合格。只是,他的皮肤不够黑,甚至可以算是白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路小蔓的择... -->>
路小蔓这一辈子啊,自然不知道赚钱辛苦为何物。以前不知道,现在不知道,以后当然也不会知道。她有一个地产大王的老爸,没搬出来与人同租时,或许连自己每一天要睡哪一间房子都不知道。由此可见,她是如何的家大业大,如何的意气风发。
她曾经自嘲过,即便以后不上班,每天在家里收收租,也可以过舒服的日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手指头往地球上随便一点,第二天就能飞去那里。对她来说,钱不过就是账面游戏,她对于如何赚钱一点兴趣也没有,她最大的兴趣,除了谈恋爱,就是费尽心机,变着花样儿地想办法,把她爸那张金卡骗出来,然后携同母亲大人,一起去把它刷爆为止。此情此景,时常让同为购物狂的徐夕夕艳羡不已。
自然,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事,路小蔓有个多金的父亲,自然这位多金的父亲大人也有些人之常情的“怪僻”那在徐夕夕看来,简直无法容忍,但是通常一想到他的钱,徐夕夕又会狗腿地觉得,有钱人的想法,必定是正确的。
路小蔓的父亲大人,对自己的女儿几乎没有要求,赚不赚钱不重要,他会赚就行了,女儿生出来,又不是拿来赚钱的。聪不聪明也不要紧,那些个比他女儿读书好的女同学,大学毕业后,还不是没他家路小蔓过得好,花钱花得更舒坦。长得漂不漂亮更是其次,徐夕夕那么漂亮,一看到路小蔓,还是嫉妒地牙根直发痒,人家吃的用的穿的,哪一样不比自己强。
其他的鸡零狗碎的事情,路爸爸更是没放在眼里,他对女儿唯一的要求,也便是前面所提到的所谓怪僻,那便是,女儿嫁不嫁人不重要,如果她不想嫁,一辈子待家里也无所谓,但若是有一天,路小蔓决定嫁人,则必定得嫁他选定的人选。
就这样,这便是要求,其实这天下的父母,多半都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很少有人会像路爸爸一样,明文规定,将它写进了家规里。
路小蔓不在乎,她根本就不在乎。她觉得父亲的这个要求,并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她是一个现实到了极致的女人,她很清楚一点,在这个世界上,找一个有钱的男人,远远比拥有一个有钱的父亲,要来得困难地多。
即便让你找到个有钱男人又怎么样?他会像父亲养女儿那样无私,会心甘情愿把你养在家里,会毫无怨言地把自己赚的血汗钱双手奉上,任你自由挥霍?别傻了,她根本不信,那些男人只不过赚了点小钱,便会对自己的老婆诸多要求,漂亮啦,温柔啦,百依百顺啊,还得有火辣的身材,最好还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天下谁听说过哪个父亲要求女儿做那么多的?
路小蔓可以跟有钱爸爸大吼大叫,可以不修边幅地在他老人家面前走来走去,可以养着小肚子不停地吃各种美食,在有钱老公面前,这行吗?或许有人也会说,当然可以。那你还能指望着那个有钱老公捧着大把的钞票来让你花吗?能保证他不将钱拿出去养别的女人吗?
不能,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所以说,路小蔓觉得,满足父亲的这个要求,比找个有钱男人,然后满足他无止境地其他要求,要来得容易得多。
即便有钱老爸偶尔也会拿钱出去讨好外面的年轻女人,或许还会给她弄出个弟弟妹妹什么的,可她大小姐也丝毫不在乎。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无论如何也影响不了她路家大小姐的地位。走出门去,谁都知道,她才是路家正牌的接班人,其他人,不过是分她一杯羹罢了。
她爸爸是有着一般有钱男人惯有的小小恶心,但并不是愚蠢的男人,也不至于将自己的花边新闻搞得满城风雨,不可收拾。更不会听那些狐狸精的撺掇,头脑发晕回来跟原配夫人离婚。
路小蔓清楚,只要母亲大人的红旗不倒,她的彩旗就能飘飘。尤其是前些年,父亲大人被某个算不得多漂亮的女人骗去了小小财产后,更是小心谨慎,轻易不上女人的当。或许是年纪也大了,都快六十的路爸爸对年轻女人的兴趣,便如同对金钱一样,慢慢地开始转淡,现在的他,只觉得帮女儿找个东床快婿来得更有成就感。
路小蔓有的时候,总是对着徐夕夕狐狸精长狐狸精短的叫,很多时候,也是在对那些二奶军团开炮。尽管徐夕夕既贪财又好色,却也不会委身于他人做小,路小蔓自然很清楚这一点,可是每当她看着徐夕夕那张标准的狐狸精脸蛋时,总会想起那些前赴后继,生生不息,想要来夺她们家家产的二奶军团,言谈举止间,便忍不住要拿徐夕夕这个倒霉鬼来吐嘈。徐夕夕虽然总被气得跳脚,却也无可奈何,像她这样的长相,明摆着放在那里,便是一张小三脸孔,也难怪别人总把她往那方面想。
当然,路小蔓嘴上说归说,心里对徐夕夕可没半点儿意见。也许从小家境良好,让她养成了极为豁达的个性,她对于人,即便是陌生人,都极少会有防备心。但这不代表她便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尽管她念书不灵光,可是在规划自己的人生这一块上,她却并非率性而为,反之,她继承了父亲生意人的头脑,为自己争取了极大的满足与平衡。
她路小蔓的人生哲理便是:爱情与婚姻是两个不同的载体。换言之,她可以随性地和所有她喜欢的男人谈恋爱,但是最后一定会嫁给她父亲大人指定的男人。她觉得这两者并不冲突,而且从小到大,她早已认清这一点,并一直很好地执行着。
路小蔓的初恋发生在初中时代,那个男生是她的同班同学,个子很高,打球很好。80后的女生,在念中学的时代,或多或少都会崇拜一些学校里的运动好手,尤其是以打篮球的男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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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夕夕总说,要是让那些男人把留海减掉,或是留着平头,只怕有三分之二当场便会丑得让人吐血。真正的帅哥,即便是剃光头,也会让女生尖叫。靠着发型抢占初中妹妹这亩三分地的男人,通常都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帅哥。
路小蔓很多时候,坐在客厅里,看着电视里播的所谓“偶像剧”总是忍不住要吐嘈说:“这个世界是怎么了,乡土气息如此浓厚的男人,居然也敢恬不知耻地称之为花样美男?要是把头发都剃了,我看还会不会有女粉丝惊声尖叫。”
“有,必定有。”徐夕夕抢过她的薯片,插嘴道“不过,是被他的丑陋吓得惊叫。”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群众力量。举例说,一个男明星,即便他从哪个位置看过去都是个丑男,可是,只要不停地有女人,不停地有更多的女人声称他是个帅哥,其他的女人便会慢慢被这种观念洗脑,于是原先的丑男便会成为无敌帅哥,所有的女人都会睁着眼睛说瞎话,并且坚定地认为自己的视力在2。0以上。
路小蔓的初恋男友,便是这么一个人物。长得其实普普通通,皮肤也不白,最多只能算是健康活泼,可是当所有的女生众口一词地夸奖他是个帅哥后,他便也真这么认为起来,每天照镜子的时候,明明还是同一张脸蛋,看的时候,心境居然会有前后极大的反差。
那个时候,还是九十年代中期,f4还不知道在哪里凉快,所以,校园里的帅哥们并不流行将自己的头发留得和女人一样长。当然,学校里也不会允许,他们最多也就是打打擦边球,留个郭富城林志颖之类的分头,偶尔偷偷喷点发胶,将头发固定出一个模式来,每每走过别人身边,都能让人闻到一股浓浓的发胶香味。
路小蔓爱上她的初恋男友,便是缘于发胶。只是,当那个男生迷恋于发胶时,路小蔓对他并不感兴趣。后来有一次,随堂测验时,那个男生打小抄被班主任老师发现。老师虽是个年轻人,长得却是极为抱歉,属于那种无论怎么捣腾发型都无法变成帅哥的那一种。或许见这年轻小帅哥样貌强于自己,心下愤怒,或者是出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想要挽救濒于堕落的年轻人,总而言之,他将那男生拉了出来,从考试成绩说到回家作业,从课堂纪律说到考试作弊,最后,话题落在了他的头发上面。
“你到学校来干什么,一个男孩子,也学人家小女生,抹什么摩丝,整天把个头发弄得不像样。马上去洗掉!”其实那老师的发型也不见得有多好看,只是学校里校风保守,虽未明令禁止,但是被抓到了,也是无话可说的。
那男生于是便去了厕所里,将头发洗了一下,多少将那些发胶洗掉一些。等到回到教室时,头发已是一团乱,还有几根露在额前,不停地往下滴水。
路小蔓小姐,便被这男人的落魄形象完全给吸引住了。那个时候的她,还不会用“性感”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可是她的心,却在那个时候,被重重地电了一下。
于是乎,她的初恋便这么贡献了出去,当然,初吻也连带着送了出去。许多年后,她与卫澜和徐夕夕坐在一起谈论起初吻时,竟想像不起,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卫澜那个时候还没将初吻送出去,自然是一点发言权都没有。而徐夕夕这个情场斑手,竟也与路小蔓有着同样的情形,她们都忘了初吻的感觉,甚至,她们连那个夺走她们初吻的男人长什么样,都记不清楚,脑子里只有一个模糊的样子,却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人都说女人对于初恋,有一种莫名的执着,那段感情,在她们的生命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那个男人,即便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走在街上都认不出来,或者说,他们在自己的脑海里,已经浮现不出一张清楚的脸。可是那种初恋的感觉,却像是灌进了血液里一般,无论怎样,都无法将它抹得干干净净。以后再谈恋爱,似乎便会被这种感觉主导着。路小蔓便是如此,从此以后,她便爱上了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男人。
她的身高虽然一直没有超过一米六零,可是她的历任男友,通通都在一米七五以上,上了大学后交的,甚至都超过了一米八零。
她这个看上去娇小可人,实则独立自主的女人,永远都在人前给人一种错觉,让人误以为她是一个需要让人保护的小女人。可是实际上,这个小女人的身体里,却暗藏着极大的能量,没有一个男人能把她彻底地吃死。
这些男人中,便包括程珺。他花了三年的时间,费尽心思,可是到最后,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路小蔓的决定。
女朋友结婚了,新郎不是我。这句话说的,便是程珺这个可怜人。
严格地来说,程珺与路小蔓以往交往的男性,有些许的不同。他的个子不算矮,至少在江南地带来说,还算合格。只是,他的皮肤不够黑,甚至可以算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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