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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后,她环顾四周,留意到狂欢的人群虽然分散,但大体是按左、中、右,分红、白、蓝三色汇集在一起,与她身后的祭台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圆心就是场地中央最大的篝火,和烹煮羊肉的巨鼎。
看着眼前的布阵,想起在长安突然被要求准备定情物,还要在上面绣制红牛图案的经过,解忧不禁问他:“红白蓝,代表你们不同的部落吗?”
“对。”翁归靡解释:“乌孙国有三大部落,分别以红牛、白狼、蓝鹰作为氏族象征。每逢重大活动,各部落都会派人参加。三种颜色的旗子交错,各部落的人们聚成圈,表示三大部落紧密相连,永不分离。部落首领是世袭族长,也是国王赐封的翕侯,与国王、法师、巫医和王公组成长老议会,协助国王治理国事。”
解忧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蓝色鹰头上。“那么说,你是蓝族的?”
“没错,也可以称蓝鹰。”
“大禄也是长老、翕侯吗?”想到他如此年轻,就做了相当于丞相的大禄,而且还能代替国王娶妻,似乎权力不小,解忧试探地问。
翁归靡笑了,充满阳刚气息的面庞,因这快乐的笑容而显得格外英俊;乌黑的瞳眸在火光、月光的辉映下,熠熠闪亮。“公主觉得呢?”他反问。
“我想应该是吧,大禄是吗?”解忧再把问题丢还给他。
翁归靡低头看看自己左胸前的蓝鹰,目光落在她脸上。“如果我不是,就不能佩戴这个符号。公主觉得我看起来不像,是吗?”
“不,我只是觉得大禄很年轻。”解忧被他显赫的身分吓了一跳。
“二十六岁还算年轻吗?”他注视着她,笑容未减。“草原上的男人,十四岁当家的可不在少数,大汉皇帝和贵国诸王,不也多有幼年继位的?”
他说的是事实,解忧有点被他瞧得不自在,于是致歉。“我说错话了。”
“不必介意,公主并没有说错。”翁归靡安抚她,又指着场中央围着巨鼎跳舞唱歌的人群说:“公主听,阿肯在歌颂你呢!”
他突兀的转了个话题,解忧却明白,他是想以此消除她的拘谨感,不由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什么是阿肯?”
“他们是草原上最受欢迎的游牧歌手。”翁归靡兴致勃勃地说:“他们正在歌唱公主不远万里来和亲,不畏寒苦奔西域的经历呢。”
“真的吗?”解忧倾听歌手们的歌声,赞叹道:“我只能说这歌声曲调悠扬、音色宏亮,可惜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等以后我学会乌孙语时,一定要请他们再唱一遍给我听。”
“没问题,只要公主召唤,他们随时可以来。”
说到这儿,解忧钦佩地看着他。“乌孙与汉朝相距万里,身为乌孙人,大禄的汉语说得真好,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大禄说汉语那样,流利地说乌孙语。”
翁归靡略显僵硬地说:“公主不必着急,在乌孙国居住八年后,公主的乌孙话一定也能说得非常流利。”
解忧是个聪明人,当即问道:“大禄在汉朝住了八年吗?”
“是的,臣下十二岁时,作为质子到长安去,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才返乡。”
弱国之君为取信强国,常将自己的直系子孙送给对方当人质,自春秋以来,便盛行于各国。
得知他曾作过质子,解忧深感同情。“少小离家,大禄一定吃过很多苦,才会如此成熟冷静。”
“那不算苦。”她的悲悯与赞美令翁归靡心头一热,不由得直言:“与大汉公主下嫁乌孙苦寒之地相比,臣下在长安,可是过着锦衣玉食的舒适生活呢。”
解忧不否认。“长安的生活确实比这里好,可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离开父母,独自到陌生国度生活,肯定承受了不少孤独和寂寞。”
翁归靡沉默了,一双黑眸凝着她,彷佛陷入沉思。
“怎么了?我又说错话了吗?”面对他的静默,解忧不安地问。
“没有。”他仍然注视着她。“公主没说错,开始时确实感到孤独寂寞,甚至想逃走,但等有了新朋友、熟悉长安城后,臣下就再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难怪大禄说只要适应改变,生活就会快乐起来,原来那是经验之谈。”解忧低语,目光越过燃烧的篝火和欢乐的人群,投向深邃的夜空。
星月的光辉,在熊熊火光中显得有点黯淡,就连天空也颇为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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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后,她环顾四周,留意到狂欢的人群虽然分散,但大体是按左、中、右,分红、白、蓝三色汇集在一起,与她身后的祭台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圆心就是场地中央最大的篝火,和烹煮羊肉的巨鼎。
看着眼前的布阵,想起在长安突然被要求准备定情物,还要在上面绣制红牛图案的经过,解忧不禁问他:“红白蓝,代表你们不同的部落吗?”
“对。”翁归靡解释:“乌孙国有三大部落,分别以红牛、白狼、蓝鹰作为氏族象征。每逢重大活动,各部落都会派人参加。三种颜色的旗子交错,各部落的人们聚成圈,表示三大部落紧密相连,永不分离。部落首领是世袭族长,也是国王赐封的翕侯,与国王、法师、巫医和王公组成长老议会,协助国王治理国事。”
解忧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蓝色鹰头上。“那么说,你是蓝族的?”
“没错,也可以称蓝鹰。”
“大禄也是长老、翕侯吗?”想到他如此年轻,就做了相当于丞相的大禄,而且还能代替国王娶妻,似乎权力不小,解忧试探地问。
翁归靡笑了,充满阳刚气息的面庞,因这快乐的笑容而显得格外英俊;乌黑的瞳眸在火光、月光的辉映下,熠熠闪亮。“公主觉得呢?”他反问。
“我想应该是吧,大禄是吗?”解忧再把问题丢还给他。
翁归靡低头看看自己左胸前的蓝鹰,目光落在她脸上。“如果我不是,就不能佩戴这个符号。公主觉得我看起来不像,是吗?”
“不,我只是觉得大禄很年轻。”解忧被他显赫的身分吓了一跳。
“二十六岁还算年轻吗?”他注视着她,笑容未减。“草原上的男人,十四岁当家的可不在少数,大汉皇帝和贵国诸王,不也多有幼年继位的?”
他说的是事实,解忧有点被他瞧得不自在,于是致歉。“我说错话了。”
“不必介意,公主并没有说错。”翁归靡安抚她,又指着场中央围着巨鼎跳舞唱歌的人群说:“公主听,阿肯在歌颂你呢!”
他突兀的转了个话题,解忧却明白,他是想以此消除她的拘谨感,不由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什么是阿肯?”
“他们是草原上最受欢迎的游牧歌手。”翁归靡兴致勃勃地说:“他们正在歌唱公主不远万里来和亲,不畏寒苦奔西域的经历呢。”
“真的吗?”解忧倾听歌手们的歌声,赞叹道:“我只能说这歌声曲调悠扬、音色宏亮,可惜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等以后我学会乌孙语时,一定要请他们再唱一遍给我听。”
“没问题,只要公主召唤,他们随时可以来。”
说到这儿,解忧钦佩地看着他。“乌孙与汉朝相距万里,身为乌孙人,大禄的汉语说得真好,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大禄说汉语那样,流利地说乌孙语。”
翁归靡略显僵硬地说:“公主不必着急,在乌孙国居住八年后,公主的乌孙话一定也能说得非常流利。”
解忧是个聪明人,当即问道:“大禄在汉朝住了八年吗?”
“是的,臣下十二岁时,作为质子到长安去,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才返乡。”
弱国之君为取信强国,常将自己的直系子孙送给对方当人质,自春秋以来,便盛行于各国。
得知他曾作过质子,解忧深感同情。“少小离家,大禄一定吃过很多苦,才会如此成熟冷静。”
“那不算苦。”她的悲悯与赞美令翁归靡心头一热,不由得直言:“与大汉公主下嫁乌孙苦寒之地相比,臣下在长安,可是过着锦衣玉食的舒适生活呢。”
解忧不否认。“长安的生活确实比这里好,可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离开父母,独自到陌生国度生活,肯定承受了不少孤独和寂寞。”
翁归靡沉默了,一双黑眸凝着她,彷佛陷入沉思。
“怎么了?我又说错话了吗?”面对他的静默,解忧不安地问。
“没有。”他仍然注视着她。“公主没说错,开始时确实感到孤独寂寞,甚至想逃走,但等有了新朋友、熟悉长安城后,臣下就再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难怪大禄说只要适应改变,生活就会快乐起来,原来那是经验之谈。”解忧低语,目光越过燃烧的篝火和欢乐的人群,投向深邃的夜空。
星月的光辉,在熊熊火光中显得有点黯淡,就连天空也颇为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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