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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府之外。
卖煎饼的中年人看了看那老乞丐,问道:“有没有觉得我这两天的手艺变好了?”
老乞丐看了一眼锅里依旧黑乎乎的一团,没有说话。
中年人左右看了看,发现不远处的墙角趴着一只灰狗,他灵机一动,走到灰狗前面,将锅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在了灰狗面前。
倒完之后,他还大方的说道:“你这野狗也怪可怜的,吃吧,便宜你了。”
小灰今天下午吃的是牛肉拌饭,吃了整整一大盆,此刻正觉得有些撑得慌,陡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狗眼猛然瞪大,然后……
呕~~~
中年人沉着脸,在这灰狗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又走回煎饼摊,回头看了一眼林府,说道:“那小子不当密侦真的是可惜了。”
他们奉命保护林秀,自然也知道他做了什么,能将一条狗训练的能够替他跟踪别人,这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本事。
至于那只画眉,因为目标太小,他们倒是没有发现。
经他提醒,那老乞丐也意识到了什么,说道:“说起密侦,今天从青楼被抓出来那个小子,居然可以改变面容,这种人才,正是密侦司需要的,你在这里守着,我要回去一趟,立刻禀明此事……”
同仁医馆。
刘东醒过来的时候,胸口的断骨已经被接好了,但他的心里却一片灰暗。
刚才那女人的下人来过这里,告诉他,让他以后不要在她的面前出现,否则见他一次打他一次,这意味着,他要和以前那种奢靡的生活说再见了。
他再也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虽然这样的生活有些难熬,但一想到以后再也不用面对那个恶心的女人,再也不用被那些可怕的工具折磨……
想到这里,刘东打了一个寒颤,立刻将某些恐怖的场景从脑海抹去。
一瘸一拐的走出同仁医馆,忽然有两道身影挡住了他的去路。
大白天的,两人却穿着黑衣,腰间还有佩刀,刘东吓了一跳,问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
其中一人对他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说道:“刘东是吧,跟我们走一趟,我们密侦司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
随着最后一颗元晶在林秀手中化为粉末,他通过密侦的身份所赚的第一桶金,也被花的一文不剩。
而他的收获,也仅仅是相当于十天勤苦修行的元力增长。
林秀有时候也犹豫,这样到底值不值,但一想到那防不胜防的刺杀,内心就会变的坚定。
钱财乃身外之物,但实力不是。
自身的实力,关乎他的身家性命,以及能不能保护他所爱之人,和这些相比,区区一些金银,就不算什么了。
这几天里,林秀又陆续接到了几单生意。
都是那陈圆圆介绍给他的,富婆的朋友都是富婆,她的圈子里,也都是一些和她情况类似的女人,她们担心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找女人,就委托林秀跟踪调查,但出价并没有陈圆圆那么豪爽。
陈圆圆出价这么高,是有原因的。
那刘东有易容的能力,陈圆圆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请了数名密侦,都没有调查出个所以然,一怒之下,才重金悬赏。
一般的婚外情调查,价格只有十几两到几十两不等。
这种委托,林秀根本没有接下的必要,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走平价的路线,接单在精不在多,一单一千两银子的委托,抵得上这种小委托几十个,林秀没时间在这些事情上浪费精力。
林秀很清楚,陈圆圆好心帮他介绍生意,是打他身体的主意。
他不是对富婆不感兴趣,但也要是灵音那种年轻漂亮的富婆,陈圆圆见林秀抵死不从,也只能无奈的放弃。
林秀再一次在街上偶遇陈圆圆时,她已经亲密的挽着另一名年轻男子的手。
那男子容貌俊秀,衣着华贵无比,显然用的是上好的丝绸,脚穿金丝云靴,腰间还佩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浑身上下虽然看不到多少贵气,但这一身行头加起来,的确挺贵的。
这男子的物质生活,应该是得到极大满足的,可林秀从他的脸上,却看不到半点笑容。
他的眼睛没有光。
正是最意气风发的年纪,他的眼神却十分呆滞,表情迷茫,像是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躯壳。
人生就是如此,有得到,自然就有舍弃,他得到了物质的享受,舍弃的,却是不羁的灵魂……
林秀手里拎着一个鸟笼,笼子里的画眉是他新买的,花了很多心思才驯服,这是他为贵妃娘娘挑选的礼物,除了母亲和灵音之外,她是这个世界,对林秀最好的女人,别人对他一分好,林秀总想着十分的报答。
贵妃娘娘在宫里寂寞,林秀就时不时的给她找点乐趣。
还未走到宫门口,林秀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
他在街头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柳清风背着一名老妪,从一家医馆走出来,神情看上去无比落寞。
一名老者送他出来,摇头说道:“令堂的病,恕老朽无能为力,还是另请高明吧。”
柳清风目中闪过一丝悲伤,正要离开,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林秀走过来,问道:“柳大人,怎么了?”
柳清风脸上露出勉强的笑容,说道:“是林大人啊,我母亲病了,我带她来看病。”
林秀问道:“令堂的病怎么样,大夫怎么说?”
柳清风摇了摇头。
林秀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我在太医院有些关系,晚些时候,你带令堂来林府,我请她为令堂再诊治一番……”
柳清风愣了一下,犹豫道:“这……”
他本不喜欢受人恩惠,当这件事情事关母亲的病,他实在是没办法开口拒绝。
其实他也曾想过请太医,可他一个月十几两银子的俸禄,为母亲买药都勉强,而太医出诊,只是诊金,就要百两银子以上,他根本请不起……
林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都是同僚,和我客气什么,我还有事,先进宫了,晚些时候见。”
柳清风的“谢谢”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林秀便已经转身离去。
他看着林秀的背影,想到自己之前对他的态度,脸上露出一丝愧疚之色,不过很快就变得喜悦,说道:“娘,太医医术高明,一定可以治好你的病!”
不多时,林秀已经走进了皇宫。
太医院在宫内,灵音可以带林秀进入前宫宫门,这是她天字院学子的特权,林秀没有这种权限,他的令牌,只能让他一个人进入。
穿过长长的宫廊,两次出示腰牌之后,在小宦官的陪同下,林秀轻车熟路的进入了长春宫。
一团白影从贵妃娘娘的胸前迫不及待的飞进了林秀怀里,让林秀身上也全是贵妃娘娘的香味,林秀现在已经知道,小家伙不叫囡囡,它有自己的名字,翻译成大夏官话,应该是白灵。
贵妃看的撇了撇嘴,不悦说道:“本官养了它这么久,它才见了你几次,对你就比本宫还亲密了。”
林秀给了白灵一个眼神,它立刻又飞回了贵妃怀里,还用小脑袋在她胸口蹭了蹭。
这时,林秀也走上前,将鸟笼递给玲珑小宫女,对贵妃道:“娘娘,这是学生送给娘娘的礼物,它的叫声很好听,平日里可以给娘娘解解闷。”
贵妃久居深宫,缺少陪伴,因此才对这一只灵宠百般宠爱,林秀送给她的画眉,可谓是送到了她心里,但想到灵宠和她一样深居宫里,会逐渐生出抑郁之心,这鸟儿被困在笼中,何尝不是第二个她,心中又升起几分怜悯。
她看向林秀,说道:“你送给本官的礼物,本宫很喜欢,但天空才是它们的归宿,本宫想,它应该也不愿意被困在这小小的笼中,不如放了它吧……”
说完,她便亲手打开了笼子。
只不过,笼中的画眉,在飞出笼子,振翅在天空飞了一圈之后,却又飞了下来,落在了她的肩上。
贵妃不敢乱动了,偏头看着落在她肩上的鸟儿,又惊又喜,问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林秀解释道:“回娘娘,这鸟儿是学生亲自驯养过的,娘娘平日不用将它关在笼子里,它想出去了,会自己飞出去玩耍,累了饿了,也就自己回来了。”
林秀伸出手,那画眉便落在了他手心里,她看着贵妃,说道:“娘娘也可以试着这样,这鸟儿很有灵性的。”
贵妃试探的伸出手,那画眉果然飞进了她手里。
她脸上的笑容舒展开来,连连道:“有趣,真的有趣……”
看到她这么高兴,林秀也舒了口气。
为了讨贵妃娘娘欢心,他也是煞费苦心,把他以前泡妞的手段都拿出来了,好在效果还不错,得了这只新宠物之后,贵妃娘娘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他的一番苦心也没有白费。
半个时辰之后,林秀从长春宫走出来。
送了贵妃娘娘一只新宠物,娘娘又赏赐了他一对耳坠,林秀觉得再这样下去,她身边的饰物,迟早都得到他手里。
他本打算去一趟太医院,下午请双双姑娘一起吃个饭,顺便帮柳清风的母亲看病,可当他路过千秋宫门口时,脚步却忽然顿住。
一道人影从千秋宫走出来,看到林秀时,也愣了一下。
随后,那人的表情就变的有些尴尬,对林秀道:“林兄,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啊……”
林秀没想到,在后宫居然能遇到李柏樟。
他刚才看的清楚,李柏樟是从千秋宫出来的,那是淑妃娘娘的寝宫,不再为皇宫制冰之后,林秀很久以前就不能进了。
能自由出入那里的男人,除了皇帝之外,恐怕就只有淑妃娘娘的儿子。
林秀身边的小太监看到李柏樟,赶忙上前两步,恭敬道:“参见秦王殿下。”
李柏樟挥了挥手,说道:“免礼免礼,先出宫吧。”
林秀曾经怀疑过李柏樟的身份,甚至还特意查了查,但李是大夏国姓,王都姓李的权贵,少说也有十几个,还是在排除皇室宗亲的情况下,实在是没办法确定他的身份。
但林秀怎么都没想到,他居然是皇子。
当今皇帝因为后宫妃嫔众多,子女也有不少,但那些皇子公主,大都未曾成年,成年皇子只有四位。
太子,齐王,赵王,以及秦王。
这四位皇子,分别是一后三妃所生,除了贵妃娘娘之外,这五位后宫地位最高的后妃,都有子嗣。
太子是皇后娘娘嫡子,也是天子长子,很早就被立为储君,齐王是贤妃娘娘所出,在朝中素有贤德之名,赵王的母妃,是已经亡故的德妃娘娘,他也是明河公主的亲哥哥,这最后一位,便是秦王了。
秦王是淑妃娘娘的独子,在这几位皇子中,存在感最低,也很少在朝堂上露面,以至于顶级权贵圈子中,对这位秦王殿下,也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居然是皇子。
但仔细想想,林秀又觉得一点都不意外。
父亲喜欢少妇,儿子喜欢御姐,是亲生的没错。
离开后宫之后,林秀对李柏樟拱了拱手,说道:“以前不知殿下身份,多有冒犯,还请殿下勿怪。”
李柏樟摆手说道:“我还是喜欢你叫我李兄,你我相交,只是志趣相投,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平安伯之子,也没有什么秦王殿下。”
林秀也不是矫情的人,闻言只是笑笑,说道:“平民百姓,普通家庭……,李兄藏得可够深的。”
李柏樟无奈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若是遇到一个人,便向他表明真实身份,恐怕连一个知心的朋友都无法交到,人生在世,红颜易得,知己难求,林兄千万不要因为我的身份,就有什么顾虑。”
林秀倒是没有什么顾虑,但他看出来李柏樟的顾虑,于是他主动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问道:“这么说,上次是李兄故意提醒我永平侯府的事情了?”
李柏樟笑了笑,说道:“我好不容易才有林兄这一个朋友,不可能看着你被人陷害,不过林兄你也是好手段,居然将杨宣流放出京了,这一点,连我也没有想到……”
那件事情,林秀现在想起来,其实还有点后怕。
如果不是贵妃娘娘护着,就算是扳倒了杨宣,他自己也难逃惩处,林秀不在这个话题继续深入,关于朋友是亲王的事情,他还要一点时间消化。
这时,李柏樟却主动问道:“对了,你上次送我的美酒,还有没有?”
林秀果断摇头道:“没有了,我也就珍藏了那一小坛。”
其实他这几天抽时间又蒸馏了一小坛出来,但那是为了灌醉柳清风的,李柏樟的雷霆之力他已经得到了,就不用在他这里浪费酒了。
李柏樟不甘心的追问道:“那这酒,你当初是在哪里买的?”
林秀道:“是一个贩酒的货郎,有一次他在我家门口卖酒,我闻着那酒挺香,就买了几坛,后来喝的只剩下一坛,上次都让你喝光了。”
“那货郎呢?”
“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
李柏樟一脸的遗憾,接连叹了几声可惜,这时,林秀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李柏樟是皇子,什么样的美酒佳酿没有见过,但对他蒸馏提纯过的那种酒,依然赞不绝口,说明这种酒还是有很大市场的。
林秀以前不是没想过做生意,但以林家现在的体量,生意做小了没意义,做大了又保不住,最终还是免不了为他人做嫁衣,因此,他才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有一个皇子朋友,哪怕这个皇子是诸皇子中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那也是皇子,没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吞并他的生意,如果能将李柏樟和自己绑在一起,这桩生意,就可以放心的做起来了。
那时候,林秀也不用辛苦做密侦,好久都接不到单子不说,好不容易接到一单,还要被那样的女人觊觎他完美的身体,说实话,做完那一单之后,林秀的心理阴影很大。
想到这里,林秀的眼睛越来越亮,他看着李柏樟,问道:“李兄,你觉得上次我给你的那坛酒,卖多少银子比较合适。”
李柏樟一边回味,一边道:“美酒无价,岂能用银子来衡量?”
林秀摇头道:“纵然是美酒,也是货物,既然是货物,便要有售价的,否则这生意还怎么做?”
李柏樟微微一愣,问道:“生意?”
林秀挥挥手,说道:“这个不重要,你就说,这样一坛酒,市价卖多少合适?”
李柏樟想了想,说道:“要分情况。”
林秀道:“什么情况?”
李柏樟接着说道:“林兄刚才说的没错,对于好酒之人来说,此酒乃是无价之宝,但作为货物,无价不是好事,倘若此酒世间只有一坛,那么让我花一千两买下它,我也是愿意的,倘若此酒只有十坛,我愿花百两,倘若此酒的数量无限,那它的价格就要大打折扣,毕竟它是酒,本质上是饮用之物,无论如何,价格都不能高的离谱……”
李柏樟的话说的很有道理,前世有些酒的价格卖的很离谱,一瓶酒的价格,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但无一例外,那些酒的数量都很稀少,喝一瓶少一瓶,买下它的人,大多都是收藏用。
而如果是为了喝,那么酒价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
林秀想了想,问道:“李兄觉得,这样一坛酒,若是拿出来售卖,长久供应,卖十两银子如何?”
李柏樟毫不犹豫的说道:“不贵,摘月楼那种酒,一坛都敢卖几两银子,你给我的那种美酒,卖十两银子一坛绝对不多……”
这个世界的酒价,相对来说,并不算太贵。
街面上卖的酒,根据酒质,从十几文一斤到几十文一斤都有,这是平民百姓和富足之家能够接受的价格,酒楼里面的酒要贵一些,一壶酒可以卖到几两银子,大概是人民币几千块,林秀想想后世的高端酒价格,觉得这也还算良心,只不过这种酒,就不是还需要为生活奔... -->>
林府之外。
卖煎饼的中年人看了看那老乞丐,问道:“有没有觉得我这两天的手艺变好了?”
老乞丐看了一眼锅里依旧黑乎乎的一团,没有说话。
中年人左右看了看,发现不远处的墙角趴着一只灰狗,他灵机一动,走到灰狗前面,将锅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在了灰狗面前。
倒完之后,他还大方的说道:“你这野狗也怪可怜的,吃吧,便宜你了。”
小灰今天下午吃的是牛肉拌饭,吃了整整一大盆,此刻正觉得有些撑得慌,陡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狗眼猛然瞪大,然后……
呕~~~
中年人沉着脸,在这灰狗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又走回煎饼摊,回头看了一眼林府,说道:“那小子不当密侦真的是可惜了。”
他们奉命保护林秀,自然也知道他做了什么,能将一条狗训练的能够替他跟踪别人,这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本事。
至于那只画眉,因为目标太小,他们倒是没有发现。
经他提醒,那老乞丐也意识到了什么,说道:“说起密侦,今天从青楼被抓出来那个小子,居然可以改变面容,这种人才,正是密侦司需要的,你在这里守着,我要回去一趟,立刻禀明此事……”
同仁医馆。
刘东醒过来的时候,胸口的断骨已经被接好了,但他的心里却一片灰暗。
刚才那女人的下人来过这里,告诉他,让他以后不要在她的面前出现,否则见他一次打他一次,这意味着,他要和以前那种奢靡的生活说再见了。
他再也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虽然这样的生活有些难熬,但一想到以后再也不用面对那个恶心的女人,再也不用被那些可怕的工具折磨……
想到这里,刘东打了一个寒颤,立刻将某些恐怖的场景从脑海抹去。
一瘸一拐的走出同仁医馆,忽然有两道身影挡住了他的去路。
大白天的,两人却穿着黑衣,腰间还有佩刀,刘东吓了一跳,问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
其中一人对他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说道:“刘东是吧,跟我们走一趟,我们密侦司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
随着最后一颗元晶在林秀手中化为粉末,他通过密侦的身份所赚的第一桶金,也被花的一文不剩。
而他的收获,也仅仅是相当于十天勤苦修行的元力增长。
林秀有时候也犹豫,这样到底值不值,但一想到那防不胜防的刺杀,内心就会变的坚定。
钱财乃身外之物,但实力不是。
自身的实力,关乎他的身家性命,以及能不能保护他所爱之人,和这些相比,区区一些金银,就不算什么了。
这几天里,林秀又陆续接到了几单生意。
都是那陈圆圆介绍给他的,富婆的朋友都是富婆,她的圈子里,也都是一些和她情况类似的女人,她们担心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找女人,就委托林秀跟踪调查,但出价并没有陈圆圆那么豪爽。
陈圆圆出价这么高,是有原因的。
那刘东有易容的能力,陈圆圆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请了数名密侦,都没有调查出个所以然,一怒之下,才重金悬赏。
一般的婚外情调查,价格只有十几两到几十两不等。
这种委托,林秀根本没有接下的必要,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走平价的路线,接单在精不在多,一单一千两银子的委托,抵得上这种小委托几十个,林秀没时间在这些事情上浪费精力。
林秀很清楚,陈圆圆好心帮他介绍生意,是打他身体的主意。
他不是对富婆不感兴趣,但也要是灵音那种年轻漂亮的富婆,陈圆圆见林秀抵死不从,也只能无奈的放弃。
林秀再一次在街上偶遇陈圆圆时,她已经亲密的挽着另一名年轻男子的手。
那男子容貌俊秀,衣着华贵无比,显然用的是上好的丝绸,脚穿金丝云靴,腰间还佩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浑身上下虽然看不到多少贵气,但这一身行头加起来,的确挺贵的。
这男子的物质生活,应该是得到极大满足的,可林秀从他的脸上,却看不到半点笑容。
他的眼睛没有光。
正是最意气风发的年纪,他的眼神却十分呆滞,表情迷茫,像是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躯壳。
人生就是如此,有得到,自然就有舍弃,他得到了物质的享受,舍弃的,却是不羁的灵魂……
林秀手里拎着一个鸟笼,笼子里的画眉是他新买的,花了很多心思才驯服,这是他为贵妃娘娘挑选的礼物,除了母亲和灵音之外,她是这个世界,对林秀最好的女人,别人对他一分好,林秀总想着十分的报答。
贵妃娘娘在宫里寂寞,林秀就时不时的给她找点乐趣。
还未走到宫门口,林秀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
他在街头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柳清风背着一名老妪,从一家医馆走出来,神情看上去无比落寞。
一名老者送他出来,摇头说道:“令堂的病,恕老朽无能为力,还是另请高明吧。”
柳清风目中闪过一丝悲伤,正要离开,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林秀走过来,问道:“柳大人,怎么了?”
柳清风脸上露出勉强的笑容,说道:“是林大人啊,我母亲病了,我带她来看病。”
林秀问道:“令堂的病怎么样,大夫怎么说?”
柳清风摇了摇头。
林秀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我在太医院有些关系,晚些时候,你带令堂来林府,我请她为令堂再诊治一番……”
柳清风愣了一下,犹豫道:“这……”
他本不喜欢受人恩惠,当这件事情事关母亲的病,他实在是没办法开口拒绝。
其实他也曾想过请太医,可他一个月十几两银子的俸禄,为母亲买药都勉强,而太医出诊,只是诊金,就要百两银子以上,他根本请不起……
林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都是同僚,和我客气什么,我还有事,先进宫了,晚些时候见。”
柳清风的“谢谢”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林秀便已经转身离去。
他看着林秀的背影,想到自己之前对他的态度,脸上露出一丝愧疚之色,不过很快就变得喜悦,说道:“娘,太医医术高明,一定可以治好你的病!”
不多时,林秀已经走进了皇宫。
太医院在宫内,灵音可以带林秀进入前宫宫门,这是她天字院学子的特权,林秀没有这种权限,他的令牌,只能让他一个人进入。
穿过长长的宫廊,两次出示腰牌之后,在小宦官的陪同下,林秀轻车熟路的进入了长春宫。
一团白影从贵妃娘娘的胸前迫不及待的飞进了林秀怀里,让林秀身上也全是贵妃娘娘的香味,林秀现在已经知道,小家伙不叫囡囡,它有自己的名字,翻译成大夏官话,应该是白灵。
贵妃看的撇了撇嘴,不悦说道:“本官养了它这么久,它才见了你几次,对你就比本宫还亲密了。”
林秀给了白灵一个眼神,它立刻又飞回了贵妃怀里,还用小脑袋在她胸口蹭了蹭。
这时,林秀也走上前,将鸟笼递给玲珑小宫女,对贵妃道:“娘娘,这是学生送给娘娘的礼物,它的叫声很好听,平日里可以给娘娘解解闷。”
贵妃久居深宫,缺少陪伴,因此才对这一只灵宠百般宠爱,林秀送给她的画眉,可谓是送到了她心里,但想到灵宠和她一样深居宫里,会逐渐生出抑郁之心,这鸟儿被困在笼中,何尝不是第二个她,心中又升起几分怜悯。
她看向林秀,说道:“你送给本官的礼物,本宫很喜欢,但天空才是它们的归宿,本宫想,它应该也不愿意被困在这小小的笼中,不如放了它吧……”
说完,她便亲手打开了笼子。
只不过,笼中的画眉,在飞出笼子,振翅在天空飞了一圈之后,却又飞了下来,落在了她的肩上。
贵妃不敢乱动了,偏头看着落在她肩上的鸟儿,又惊又喜,问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林秀解释道:“回娘娘,这鸟儿是学生亲自驯养过的,娘娘平日不用将它关在笼子里,它想出去了,会自己飞出去玩耍,累了饿了,也就自己回来了。”
林秀伸出手,那画眉便落在了他手心里,她看着贵妃,说道:“娘娘也可以试着这样,这鸟儿很有灵性的。”
贵妃试探的伸出手,那画眉果然飞进了她手里。
她脸上的笑容舒展开来,连连道:“有趣,真的有趣……”
看到她这么高兴,林秀也舒了口气。
为了讨贵妃娘娘欢心,他也是煞费苦心,把他以前泡妞的手段都拿出来了,好在效果还不错,得了这只新宠物之后,贵妃娘娘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他的一番苦心也没有白费。
半个时辰之后,林秀从长春宫走出来。
送了贵妃娘娘一只新宠物,娘娘又赏赐了他一对耳坠,林秀觉得再这样下去,她身边的饰物,迟早都得到他手里。
他本打算去一趟太医院,下午请双双姑娘一起吃个饭,顺便帮柳清风的母亲看病,可当他路过千秋宫门口时,脚步却忽然顿住。
一道人影从千秋宫走出来,看到林秀时,也愣了一下。
随后,那人的表情就变的有些尴尬,对林秀道:“林兄,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啊……”
林秀没想到,在后宫居然能遇到李柏樟。
他刚才看的清楚,李柏樟是从千秋宫出来的,那是淑妃娘娘的寝宫,不再为皇宫制冰之后,林秀很久以前就不能进了。
能自由出入那里的男人,除了皇帝之外,恐怕就只有淑妃娘娘的儿子。
林秀身边的小太监看到李柏樟,赶忙上前两步,恭敬道:“参见秦王殿下。”
李柏樟挥了挥手,说道:“免礼免礼,先出宫吧。”
林秀曾经怀疑过李柏樟的身份,甚至还特意查了查,但李是大夏国姓,王都姓李的权贵,少说也有十几个,还是在排除皇室宗亲的情况下,实在是没办法确定他的身份。
但林秀怎么都没想到,他居然是皇子。
当今皇帝因为后宫妃嫔众多,子女也有不少,但那些皇子公主,大都未曾成年,成年皇子只有四位。
太子,齐王,赵王,以及秦王。
这四位皇子,分别是一后三妃所生,除了贵妃娘娘之外,这五位后宫地位最高的后妃,都有子嗣。
太子是皇后娘娘嫡子,也是天子长子,很早就被立为储君,齐王是贤妃娘娘所出,在朝中素有贤德之名,赵王的母妃,是已经亡故的德妃娘娘,他也是明河公主的亲哥哥,这最后一位,便是秦王了。
秦王是淑妃娘娘的独子,在这几位皇子中,存在感最低,也很少在朝堂上露面,以至于顶级权贵圈子中,对这位秦王殿下,也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居然是皇子。
但仔细想想,林秀又觉得一点都不意外。
父亲喜欢少妇,儿子喜欢御姐,是亲生的没错。
离开后宫之后,林秀对李柏樟拱了拱手,说道:“以前不知殿下身份,多有冒犯,还请殿下勿怪。”
李柏樟摆手说道:“我还是喜欢你叫我李兄,你我相交,只是志趣相投,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平安伯之子,也没有什么秦王殿下。”
林秀也不是矫情的人,闻言只是笑笑,说道:“平民百姓,普通家庭……,李兄藏得可够深的。”
李柏樟无奈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若是遇到一个人,便向他表明真实身份,恐怕连一个知心的朋友都无法交到,人生在世,红颜易得,知己难求,林兄千万不要因为我的身份,就有什么顾虑。”
林秀倒是没有什么顾虑,但他看出来李柏樟的顾虑,于是他主动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问道:“这么说,上次是李兄故意提醒我永平侯府的事情了?”
李柏樟笑了笑,说道:“我好不容易才有林兄这一个朋友,不可能看着你被人陷害,不过林兄你也是好手段,居然将杨宣流放出京了,这一点,连我也没有想到……”
那件事情,林秀现在想起来,其实还有点后怕。
如果不是贵妃娘娘护着,就算是扳倒了杨宣,他自己也难逃惩处,林秀不在这个话题继续深入,关于朋友是亲王的事情,他还要一点时间消化。
这时,李柏樟却主动问道:“对了,你上次送我的美酒,还有没有?”
林秀果断摇头道:“没有了,我也就珍藏了那一小坛。”
其实他这几天抽时间又蒸馏了一小坛出来,但那是为了灌醉柳清风的,李柏樟的雷霆之力他已经得到了,就不用在他这里浪费酒了。
李柏樟不甘心的追问道:“那这酒,你当初是在哪里买的?”
林秀道:“是一个贩酒的货郎,有一次他在我家门口卖酒,我闻着那酒挺香,就买了几坛,后来喝的只剩下一坛,上次都让你喝光了。”
“那货郎呢?”
“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
李柏樟一脸的遗憾,接连叹了几声可惜,这时,林秀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李柏樟是皇子,什么样的美酒佳酿没有见过,但对他蒸馏提纯过的那种酒,依然赞不绝口,说明这种酒还是有很大市场的。
林秀以前不是没想过做生意,但以林家现在的体量,生意做小了没意义,做大了又保不住,最终还是免不了为他人做嫁衣,因此,他才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有一个皇子朋友,哪怕这个皇子是诸皇子中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那也是皇子,没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吞并他的生意,如果能将李柏樟和自己绑在一起,这桩生意,就可以放心的做起来了。
那时候,林秀也不用辛苦做密侦,好久都接不到单子不说,好不容易接到一单,还要被那样的女人觊觎他完美的身体,说实话,做完那一单之后,林秀的心理阴影很大。
想到这里,林秀的眼睛越来越亮,他看着李柏樟,问道:“李兄,你觉得上次我给你的那坛酒,卖多少银子比较合适。”
李柏樟一边回味,一边道:“美酒无价,岂能用银子来衡量?”
林秀摇头道:“纵然是美酒,也是货物,既然是货物,便要有售价的,否则这生意还怎么做?”
李柏樟微微一愣,问道:“生意?”
林秀挥挥手,说道:“这个不重要,你就说,这样一坛酒,市价卖多少合适?”
李柏樟想了想,说道:“要分情况。”
林秀道:“什么情况?”
李柏樟接着说道:“林兄刚才说的没错,对于好酒之人来说,此酒乃是无价之宝,但作为货物,无价不是好事,倘若此酒世间只有一坛,那么让我花一千两买下它,我也是愿意的,倘若此酒只有十坛,我愿花百两,倘若此酒的数量无限,那它的价格就要大打折扣,毕竟它是酒,本质上是饮用之物,无论如何,价格都不能高的离谱……”
李柏樟的话说的很有道理,前世有些酒的价格卖的很离谱,一瓶酒的价格,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但无一例外,那些酒的数量都很稀少,喝一瓶少一瓶,买下它的人,大多都是收藏用。
而如果是为了喝,那么酒价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
林秀想了想,问道:“李兄觉得,这样一坛酒,若是拿出来售卖,长久供应,卖十两银子如何?”
李柏樟毫不犹豫的说道:“不贵,摘月楼那种酒,一坛都敢卖几两银子,你给我的那种美酒,卖十两银子一坛绝对不多……”
这个世界的酒价,相对来说,并不算太贵。
街面上卖的酒,根据酒质,从十几文一斤到几十文一斤都有,这是平民百姓和富足之家能够接受的价格,酒楼里面的酒要贵一些,一壶酒可以卖到几两银子,大概是人民币几千块,林秀想想后世的高端酒价格,觉得这也还算良心,只不过这种酒,就不是还需要为生活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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