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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7章发现,卫谚心悦之人
“好,这银子我不给你们。大哥你帮我把银子转交给娘,算是我是孝敬爹娘的。爹娘生我养我那般辛苦,如今我赚了银子,孝敬他们总是应该的吧!”
要说,林初柳这几个哥哥可真是实打实的对她好啊!赚了银子给她分不说,她赚了银子分给他们,他们还不要。
这回,林春生和林夏生没话说了,她孝敬爹娘自然是应当的,于是便伸手接过了银子。分完银子后,三人便分开了。林春生两兄弟,挑着空担子回了家,而凌霄则背着背篓去找卫谚。
在去找卫谚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家肉铺,便买了十斤板油、五斤大骨和五斤瘦肉,还有两斤五花肉。难得来一次镇上,而且她现在也算是一个有钱人,自然是要多买些东西回去。现在天气还不热,这肉吊在井里,也能放上几天。
买完肉,路过布庄,凌霄想起自己已经在慢慢瘦了,再过些时日这衣裳便穿不了了,于是便进了布庄。她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两匹棉布,一匹浅绿色的,一匹浅蓝色的。
她想起婆婆冯氏,衣服上尽是补丁,而那卫谚也是两套衣裳换着穿,虽然衣服上没有补丁,但是那袖口和领口都已经磨得不成样子了。于是,便多买了一些布,让她们也做几身衣裳。
凌霄背着五六十斤重的背篓,到了卫谚摆摊儿的东大街。
老远,她便看到书斋旁边摆摊儿的卫谚,他穿着一身单薄的青色长衫,坐在一张一米长的书桌之后。书桌上摆着笔墨纸砚等物,在他的身后,有一个用竹子做的架子,架子上挂着几幅字画。
平时他的书桌和挂字画的架子,便寄放在书斋里。因为卫谚经常帮书斋的老板抄书,那书斋老板也十分欣赏他的才华,所以便让他在书斋旁边摆摊儿寄放东西。
她瞧了瞧,发现冯氏并没有在卫谚哪儿。正当她要走过去,却看到,一个身穿粉色对襟襦裙,梳着双刀鬓,头戴金钗步摇,面容娇美的女子,领着一个丫鬟走到了卫谚的摊儿前。她想是卫谚的生意来了,便未上前,站在五米开外的馄饨摊儿前等着,打算等人走了再过去。
那女子一到,卫谚便有些慌乱的站了起来,与那女子说话。因为隔得有些远,所以凌霄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但是看得出来,卫谚他很高兴,因为他与那女子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笑。那女子和丫鬟看了卫谚的画,最后挑了一幅给收了起来。那丫鬟给银子,卫谚并没有伸手接,摇着头似乎是在说不收钱。最后,那女子与丫鬟一同笑着离去。她离开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
一直视力就比较好的凌霄,看到了那女子眼中的爱慕和不舍。而卫谚也一直目送她离去,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街头,再也看不见。而他目送那女子离开的眼神之中,与那女子一样,带着几分不舍和几分倾慕。
凌霄心里咯噔了一下,显然那女子和卫谚是互相爱慕的。而且二人看起来十分相熟,很显然是认识许久的。难道卫谚在娶林初柳之前,便与那女子认识,并且彼此爱慕。若是如此,那林初柳岂不是成了破坏者,成为了她们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阻碍?
凌霄的心里有些怪怪的。她不是林初柳,所以并不喜欢卫谚。既然知道卫谚有了喜欢的人,她自然不能再这么耽误着他。看来,她是时候离开卫家了。想起要离开卫家,她这心里又生出几分不舍来,毕竟她婆婆冯氏还是一个非常好的人,要离开,自然会有些舍不得她。
卫谚目送完那女子,便坐到了书桌之后,凌霄背着背篓走了过去。
见背着背篓的凌霄朝这边走过来,卫谚便皱起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发现并没有一起读书的同窗,和县学里的学子,眉头便微微松了一些。因为娶了这林初柳,他不知道被曾经的同窗,和县学里的学子嘲笑了多少回。不过因为娶了林初柳,家中越发窘困,他不得不想法赚钱,所以他已经许久未去县学读书了。不过那县学去不去也无所谓,该学的他都已经学会了,在家中温书也一样。
“婆婆她还未来吗?”凌霄走上前,把背篓卸了下来放在地上。
“等了你许久不来,便和陈婶子她们去吃饭了。”卫谚说着,看了一眼凌霄的背篓。只见那背篓里,放着两匹布,下面放了什么他也看不见,但是却隐约闻到了肉味儿。光这两匹布最少便要一两银子,她那一背篓药草,能卖那么多银子?
“我遇到了我大哥和二哥,便耽搁了一会儿,对了你怎么不去吃饭?”现在都快过饭点儿了,他不饿吗?
原来是遇见她大哥和二哥了,看来,这布匹定是她问她大哥和... -->>
第017章发现,卫谚心悦之人
“好,这银子我不给你们。大哥你帮我把银子转交给娘,算是我是孝敬爹娘的。爹娘生我养我那般辛苦,如今我赚了银子,孝敬他们总是应该的吧!”
要说,林初柳这几个哥哥可真是实打实的对她好啊!赚了银子给她分不说,她赚了银子分给他们,他们还不要。
这回,林春生和林夏生没话说了,她孝敬爹娘自然是应当的,于是便伸手接过了银子。分完银子后,三人便分开了。林春生两兄弟,挑着空担子回了家,而凌霄则背着背篓去找卫谚。
在去找卫谚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家肉铺,便买了十斤板油、五斤大骨和五斤瘦肉,还有两斤五花肉。难得来一次镇上,而且她现在也算是一个有钱人,自然是要多买些东西回去。现在天气还不热,这肉吊在井里,也能放上几天。
买完肉,路过布庄,凌霄想起自己已经在慢慢瘦了,再过些时日这衣裳便穿不了了,于是便进了布庄。她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两匹棉布,一匹浅绿色的,一匹浅蓝色的。
她想起婆婆冯氏,衣服上尽是补丁,而那卫谚也是两套衣裳换着穿,虽然衣服上没有补丁,但是那袖口和领口都已经磨得不成样子了。于是,便多买了一些布,让她们也做几身衣裳。
凌霄背着五六十斤重的背篓,到了卫谚摆摊儿的东大街。
老远,她便看到书斋旁边摆摊儿的卫谚,他穿着一身单薄的青色长衫,坐在一张一米长的书桌之后。书桌上摆着笔墨纸砚等物,在他的身后,有一个用竹子做的架子,架子上挂着几幅字画。
平时他的书桌和挂字画的架子,便寄放在书斋里。因为卫谚经常帮书斋的老板抄书,那书斋老板也十分欣赏他的才华,所以便让他在书斋旁边摆摊儿寄放东西。
她瞧了瞧,发现冯氏并没有在卫谚哪儿。正当她要走过去,却看到,一个身穿粉色对襟襦裙,梳着双刀鬓,头戴金钗步摇,面容娇美的女子,领着一个丫鬟走到了卫谚的摊儿前。她想是卫谚的生意来了,便未上前,站在五米开外的馄饨摊儿前等着,打算等人走了再过去。
那女子一到,卫谚便有些慌乱的站了起来,与那女子说话。因为隔得有些远,所以凌霄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但是看得出来,卫谚他很高兴,因为他与那女子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笑。那女子和丫鬟看了卫谚的画,最后挑了一幅给收了起来。那丫鬟给银子,卫谚并没有伸手接,摇着头似乎是在说不收钱。最后,那女子与丫鬟一同笑着离去。她离开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
一直视力就比较好的凌霄,看到了那女子眼中的爱慕和不舍。而卫谚也一直目送她离去,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街头,再也看不见。而他目送那女子离开的眼神之中,与那女子一样,带着几分不舍和几分倾慕。
凌霄心里咯噔了一下,显然那女子和卫谚是互相爱慕的。而且二人看起来十分相熟,很显然是认识许久的。难道卫谚在娶林初柳之前,便与那女子认识,并且彼此爱慕。若是如此,那林初柳岂不是成了破坏者,成为了她们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阻碍?
凌霄的心里有些怪怪的。她不是林初柳,所以并不喜欢卫谚。既然知道卫谚有了喜欢的人,她自然不能再这么耽误着他。看来,她是时候离开卫家了。想起要离开卫家,她这心里又生出几分不舍来,毕竟她婆婆冯氏还是一个非常好的人,要离开,自然会有些舍不得她。
卫谚目送完那女子,便坐到了书桌之后,凌霄背着背篓走了过去。
见背着背篓的凌霄朝这边走过来,卫谚便皱起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发现并没有一起读书的同窗,和县学里的学子,眉头便微微松了一些。因为娶了这林初柳,他不知道被曾经的同窗,和县学里的学子嘲笑了多少回。不过因为娶了林初柳,家中越发窘困,他不得不想法赚钱,所以他已经许久未去县学读书了。不过那县学去不去也无所谓,该学的他都已经学会了,在家中温书也一样。
“婆婆她还未来吗?”凌霄走上前,把背篓卸了下来放在地上。
“等了你许久不来,便和陈婶子她们去吃饭了。”卫谚说着,看了一眼凌霄的背篓。只见那背篓里,放着两匹布,下面放了什么他也看不见,但是却隐约闻到了肉味儿。光这两匹布最少便要一两银子,她那一背篓药草,能卖那么多银子?
“我遇到了我大哥和二哥,便耽搁了一会儿,对了你怎么不去吃饭?”现在都快过饭点儿了,他不饿吗?
原来是遇见她大哥和二哥了,看来,这布匹定是她问她大哥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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